建设单位 |
||||||||||||||||||||||||||||||||||||||||||||||||||||||||||||||||||||||||||||||||||||||||||||||||||||||||||||||||||||||||||||||||||||||||||||||||||||||||||||||||||||||||||||||||||||||||||||||||||||||||||||||||||||||||||||||||||||||||||||||||||||||||||||||||||||||||||||||||||||||||||||||||||||||||||||||||||
法人代表 |
Uwe Trautmann |
联系人 |
牛永亮 |
|||||||||||||||||||||||||||||||||||||||||||||||||||||||||||||||||||||||||||||||||||||||||||||||||||||||||||||||||||||||||||||||||||||||||||||||||||||||||||||||||||||||||||||||||||||||||||||||||||||||||||||||||||||||||||||||||||||||||||||||||||||||||||||||||||||||||||||||||||||||||||||||||||||||||||||||
通讯地址 |
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达路西、禅寺路北 |
|||||||||||||||||||||||||||||||||||||||||||||||||||||||||||||||||||||||||||||||||||||||||||||||||||||||||||||||||||||||||||||||||||||||||||||||||||||||||||||||||||||||||||||||||||||||||||||||||||||||||||||||||||||||||||||||||||||||||||||||||||||||||||||||||||||||||||||||||||||||||||||||||||||||||||||||||
联系电话 |
13815279212 |
传真 |
— |
邮政编码 |
215400 |
|||||||||||||||||||||||||||||||||||||||||||||||||||||||||||||||||||||||||||||||||||||||||||||||||||||||||||||||||||||||||||||||||||||||||||||||||||||||||||||||||||||||||||||||||||||||||||||||||||||||||||||||||||||||||||||||||||||||||||||||||||||||||||||||||||||||||||||||||||||||||||||||||||||||||||||
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达路西、禅寺路北 |
||||||||||||||||||||||||||||||||||||||||||||||||||||||||||||||||||||||||||||||||||||||||||||||||||||||||||||||||||||||||||||||||||||||||||||||||||||||||||||||||||||||||||||||||||||||||||||||||||||||||||||||||||||||||||||||||||||||||||||||||||||||||||||||||||||||||||||||||||||||||||||||||||||||||||||||||||
立项审批部门 |
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准文号 |
太发改投备[2017]199号 |
|||||||||||||||||||||||||||||||||||||||||||||||||||||||||||||||||||||||||||||||||||||||||||||||||||||||||||||||||||||||||||||||||||||||||||||||||||||||||||||||||||||||||||||||||||||||||||||||||||||||||||||||||||||||||||||||||||||||||||||||||||||||||||||||||||||||||||||||||||||||||||||||||||||||||||||||
建设性质 |
扩建 |
行业类别 及代码 |
[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6944 |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依托租赁方 |
|||||||||||||||||||||||||||||||||||||||||||||||||||||||||||||||||||||||||||||||||||||||||||||||||||||||||||||||||||||||||||||||||||||||||||||||||||||||||||||||||||||||||||||||||||||||||||||||||||||||||||||||||||||||||||||||||||||||||||||||||||||||||||||||||||||||||||||||||||||||||||||||||||||||||||||||
总投资 (万元) |
1000 |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
135 |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
13.5% |
|||||||||||||||||||||||||||||||||||||||||||||||||||||||||||||||||||||||||||||||||||||||||||||||||||||||||||||||||||||||||||||||||||||||||||||||||||||||||||||||||||||||||||||||||||||||||||||||||||||||||||||||||||||||||||||||||||||||||||||||||||||||||||||||||||||||||||||||||||||||||||||||||||||||||||||
评价经费 (万元) |
/ |
投产 日期 |
2018年3月 |
|||||||||||||||||||||||||||||||||||||||||||||||||||||||||||||||||||||||||||||||||||||||||||||||||||||||||||||||||||||||||||||||||||||||||||||||||||||||||||||||||||||||||||||||||||||||||||||||||||||||||||||||||||||||||||||||||||||||||||||||||||||||||||||||||||||||||||||||||||||||||||||||||||||||||||||||
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详见第2页“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 |
||||||||||||||||||||||||||||||||||||||||||||||||||||||||||||||||||||||||||||||||||||||||||||||||||||||||||||||||||||||||||||||||||||||||||||||||||||||||||||||||||||||||||||||||||||||||||||||||||||||||||||||||||||||||||||||||||||||||||||||||||||||||||||||||||||||||||||||||||||||||||||||||||||||||||||||||||
水及能源消耗量 |
||||||||||||||||||||||||||||||||||||||||||||||||||||||||||||||||||||||||||||||||||||||||||||||||||||||||||||||||||||||||||||||||||||||||||||||||||||||||||||||||||||||||||||||||||||||||||||||||||||||||||||||||||||||||||||||||||||||||||||||||||||||||||||||||||||||||||||||||||||||||||||||||||||||||||||||||||
名称 |
消耗量 |
名称 |
消耗量 |
|||||||||||||||||||||||||||||||||||||||||||||||||||||||||||||||||||||||||||||||||||||||||||||||||||||||||||||||||||||||||||||||||||||||||||||||||||||||||||||||||||||||||||||||||||||||||||||||||||||||||||||||||||||||||||||||||||||||||||||||||||||||||||||||||||||||||||||||||||||||||||||||||||||||||||||||
水(吨/年) |
5425 |
燃油(吨/年) |
— |
|||||||||||||||||||||||||||||||||||||||||||||||||||||||||||||||||||||||||||||||||||||||||||||||||||||||||||||||||||||||||||||||||||||||||||||||||||||||||||||||||||||||||||||||||||||||||||||||||||||||||||||||||||||||||||||||||||||||||||||||||||||||||||||||||||||||||||||||||||||||||||||||||||||||||||||||
电(万度/年) |
25 |
燃气(万立方米/年) |
43.6 |
|||||||||||||||||||||||||||||||||||||||||||||||||||||||||||||||||||||||||||||||||||||||||||||||||||||||||||||||||||||||||||||||||||||||||||||||||||||||||||||||||||||||||||||||||||||||||||||||||||||||||||||||||||||||||||||||||||||||||||||||||||||||||||||||||||||||||||||||||||||||||||||||||||||||||||||||
燃煤(吨/年) |
— |
其它 |
— |
|||||||||||||||||||||||||||||||||||||||||||||||||||||||||||||||||||||||||||||||||||||||||||||||||||||||||||||||||||||||||||||||||||||||||||||||||||||||||||||||||||||||||||||||||||||||||||||||||||||||||||||||||||||||||||||||||||||||||||||||||||||||||||||||||||||||||||||||||||||||||||||||||||||||||||||||
废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扩建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循环冷却水排水和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扩建项目生活污水1680t/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水切割机废水200t/a经规范化排污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最终排入新浏河。 |
||||||||||||||||||||||||||||||||||||||||||||||||||||||||||||||||||||||||||||||||||||||||||||||||||||||||||||||||||||||||||||||||||||||||||||||||||||||||||||||||||||||||||||||||||||||||||||||||||||||||||||||||||||||||||||||||||||||||||||||||||||||||||||||||||||||||||||||||||||||||||||||||||||||||||||||||||
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无。
|
||||||||||||||||||||||||||||||||||||||||||||||||||||||||||||||||||||||||||||||||||||||||||||||||||||||||||||||||||||||||||||||||||||||||||||||||||||||||||||||||||||||||||||||||||||||||||||||||||||||||||||||||||||||||||||||||||||||||||||||||||||||||||||||||||||||||||||||||||||||||||||||||||||||||||||||||||
扩建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表 1,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见表 2。
扩建项目在新租赁的2#厂房和3#厂房进行生产,现有1#厂房的设备不动,扩建项目新增主要设备详见表 3。
*注:涉及X射线等辐射类设备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需另行评价。 |
||||||||||||||||||||||||||||||||||||||||||||||||||||||||||||||||||||||||||||||||||||||||||||||||||||||||||||||||||||||||||||||||||||||||||||||||||||||||||||||||||||||||||||||||||||||||||||||||||||||||||||||||||||||||||||||||||||||||||||||||||||||||||||||||||||||||||||||||||||||||||||||||||||||||||||||||||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形地貌 项目地处长江三角洲平原中的沿江平原,全境地形平坦,自东北各西南略呈倾斜。东部为沿江平原,西部为低洼圩区。地面高程:东部3.5~5.8m(基准:吴淞零点),西部2.4~3.8m。地质上属新华夏系第二隆起带,淮阳山字形构造宁镇反射弧的东南段。区内断裂构造规模不大,基底构造相对稳定。新构造运动主要表现为大面积的升降运动,差异不大,近期呈持续缓慢沉降。 该地区的地层以深层粘土层为主,主要状况为: (1)第一层为种植或返填土,厚度0.6m~1.8m左右; (2)第二层为亚粘土,色灰黄或灰褐,湿度饱和,0.3~1.1m厚; (3)第三层为淤质亚粘土,呈青灰色,湿度饱和,密度高,厚度为0.5m~1.9m,地耐力为100~120kPa; (4)第四层为轻亚粘土,呈浅黄,厚度在0.4m~0.8m,地耐力为80~100kpa; (5)第五层为粘土,少量粉砂,呈灰黄色或青色,湿度高,稍密,厚度为1.1km左右,地耐力约为120~140kPa。 2、气象特征 项目所在地具有明显的亚热带季风气候特征,年均无霜期232天;年平均降水量1064.8mm,年平均降雨日为129.7天;年平均气温15.3℃,极端最高气温37.9℃,极端最低温度-11.5℃,年平均相对湿度81%,处于东南季风区域,全年盛行东南风,风向频率为12%,最少西南风,风向频率3%,年均风速3.7m/s,实测最大风速29m/s。平均大气压1015百帕,全年日照2019.3小时。其主要气象气候特征见表 16。
3、水文 太仓市濒临长江,由于受到长江口潮汐的影响,太仓境内的内河都具有河口特征,河水的潮汐运动基本与长江口的潮汐运动一致。长江口是一个中等强度的潮汐河口,长江南支河段是非正规半日潮,每天二涨二落。本项目附近河段潮位变化特征:各月平均高潮位与低潮位在数值上很接近,潮位的高低与径流的大小关系不大,高、低潮位的年际变化也不大,年内月平均高潮位以9月最高、8月次之、7月居第3位。根据附近江边七丫口水文站的潮位资料分析,本段长江潮流特征如下: 平均涨潮流速:0.55m/s,平均落潮流速:0.98m/s; 涨潮最大流速:3.12m/s,涨潮最小流速:0.12m/s; 落潮最大流速:2.78m/s,落潮最小流速:0.62m/s。 太仓市区域内河流密布,塘浦纵横交错,是太湖与长江的联系纽带,境内有大小河流4000余条,河道总长达4万余km。主要通江河流有浏河、七浦塘、杨林塘、浪港、鹿鸣泾、钱泾、新泾、汤泽(东西向),主要调蓄河道有吴塘、盐铁塘、半泾、十八港、江申泾、石头塘、斜塘、向阳河、随塘河(西北向)。 项目周围主要河流为新浏河,新浏河属于工业、农业用水区,近期水质目标为Ⅳ类。新浏河为横向(东西向)河道,通过浏河闸、长江连通,担负着阳澄淀泖区的主要引排任务,在太仓市的水资源利用、水环境保护、防洪排涝中起着非常重要作用。 4、植被与生物多样性 项目所在区域属北亚热带落叶与常绿阔叶混交林带,由于农业历史悠久,天然植被很少,主要为农作物和人工植被。 种植业以粮(麦子、水稻)、油、棉等作物为主,还有蔬菜等。畜牧业以养猪、牛、羊、鸡、鸭为主;此外,宅前屋后和道路、河道两旁种植有各种林木和花卉,林业以乔木、灌木等绿化树种为主,本地区无原始森林。
|
|||||||||||||||||||||||||||||||||||||||||||||||||||||||||||||||||||||||||||||||||||||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1、太仓市概况 太仓位于江苏省东南部,长江口南岸。地处北纬31°20′~31°45′、东经120°58′~121°20′。东濒长江,与崇明岛隔江相望,南临上海市宝山区、嘉定区,西连昆山市,北接常熟市。总面积822.9平方公里,水域面积285.9平方公里,陆地面积537平方公里。土地总面积8.23万公顷,耕地面积3.43万公顷。太仓市辖太仓港经济开发区、7个镇、人口约46.38万人。 太仓市有着悠久的历史,自古代宋、元以来,太仓的浏家港便是江浙一带的漕运枢纽,建有百万石的粮仓和规模庞大的水运码头。据史籍记载,当时“海外番舶,蛮商夷贾,云集繁华”,号称“六国码头”。明永乐年间,著名航海家三保太监郑和“造大舶,自苏州浏家河泛海”,七下西洋,远航亚非30余国,为太仓留下了辉煌的一页。 太仓沿江岸线共有38.8公里,其中深水岸线22公里,从太仓港区到长江口内,航道水深在10m以上,深水线离岸约1.5公里,能满足5万吨级船舶回转水域要求。江苏省自南京以下尚未开发的长江岸线几乎一半在太仓,它是江苏省离长江口最近邻上海的一个重要口岸。 2、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新区)概况 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区(原名江苏省太仓经济开发区)自费创办于1991年,1993年11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2011年经国务院办公厅批准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过近20年的开发建设,以争创一流的工业示范区、科技先导区和现代新城区为目标,开发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步入了经济和社会事业高速推进、良性发展的快车道。2006年,被评选为首届“长三角最具投资价值开发区”。2008年,被国家商务部、德国经济部共同授予“中德企业合作基地”。 江苏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新区)及周边地区规划范围为:北至苏昆太高速公路,南至新浏河,东至沿江高速公路、十八港,西至盐铁塘和太平路,总用地面积4418.7ha。规划基准年为2009年,规划期限为2010年-2020年。江苏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新区)及周边地区的产业定位:以一、二类工业为主,主要发展机械、电子、轻工纺织、食品、生物医药、环保等主导产业。 区内供电、供水、供热、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齐全,已接通来自华东电网的上海、江苏和本市电厂的五路电源,电力资源充沛,为进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建设发展条件。同时,区内具备了健全的管理服务功能,海关、国检、工商、税务等服务机构一应俱全,行政审批中心和开发区的一站式、一体化服务便捷高效。酒店、商铺、物流、仓储、学校、医院等社会服务设施全部到位。城市绿化覆盖率已达42%,气候宜人,社会和谐,高档别墅区、花园式住宅区、新型商业网点和绿化风光带形成规模,人文、人居环境优良。 截止目前,全区共引进各类项目1400多家,总投资近500亿元人民币,其中外资项目近400家,总投资50亿美元。区内总投资额超千万美元的企业有100家,形成了以电子信息、精密机械、汽车配件等工业项目为主,以房地产、旅游娱乐、生活服务等三产项目为辅的投资结构。其中,来区落户的欧美企业约占外商投资企业总数的50%,日韩企业约占35%,港台企业约占10%。 扩建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属于轻工,属于江苏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新区)及周边地区的主导产业,符合江苏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 扩建项目周围1000m范围内无文物保护单位。
|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辐射环境、生态环境等):
扩建项目位于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达路西、禅寺路北,项目东侧为正润童车,北侧为工业厂房,西侧为兴业北路,北侧为港龙空厂房。扩建项目周边300m范围环境概况见附图二。 (1)环境质量现状 ①空气环境质量 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中常规因子(SO2、NO2、PM10)引用《太仓市城容投资有限公司新建集中洗车场项目》报告“G1 梅花二园”监测点,该监测点在本项目西侧约1800米处。监测时间:2016年6月8日-6月10日进行。监测结果为:SO2浓度范围为0.012-0.028mg/m3,NO2浓度范围为0.015-0.028mg/m3,PM10浓度范围为0.032-0.036mg/m3,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指标均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因此可以说明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质量良好。 ②水环境质量 本项目地表水引用《太仓市城容投资有限公司新建集中洗车场项目》的监测数据(监测时间为2016年6月8日-6月10日,连续监测3天,每天监测2次),新浏河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排放口上游500米断面pH 7.17-7.30、COD 22.9-24.4mg/L、SS 40-44mg/L、氨氮1.12-1.33mg/L、总磷0.24-0.28mg/L;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排放口下游1000米断面pH 7.09~7.23、COD 18.7-24.2mg/L、SS 48-50mg/L、氨氮1.16-1.42mg/L、总磷0.25-0.26mg/L。由上述数据可知,新浏河水质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要求,水环境质量较好。 ③声环境质量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准的要求。 (2)周边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扩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符合相应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环境质量良好。 |
||||||||||||||||||||||||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扩建项目位于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达路西、禅寺路北,根据项目周边情况,确定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 17。
|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江苏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项目所在地空气质量功能区为二类区,常规大气污染物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VOCs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非甲烷总烃标准。具体数值见表 18。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按《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新浏河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水质标准。具体数据见表 19。
3、声环境质量标准 扩建项目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见表 20。
|
||||||||||||||||||||||||||||||||||||||||||||||||||||||||||||||||||||||||||||||||||||||||||||||||||||||||||||||||||||||||||||||||||||||||||||||||||||||||||||||||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1、废气排放标准 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VOCs参照执行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表5中VOCs排放标准,加热炉及天然气锅炉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标准。具体废气排放标准见表 21。
2、废水接管及排放标准 扩建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后接管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具体接管标准见表 22。
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DB32/1072-2007),未列入的项目(pH、SS)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具体见表 23。 表 23 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pH为无量纲)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3、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扩建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标准均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具体限值见表,见表 24。
|
||||||||||||||||||||||||||||||||||||||||||||||||||||||||||||||||||||||||||||||||||||||||||||||||||||||||||||||||||||||||||||||||||||||||||||||||||||||||||||||||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
扩建项目完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见表 25。
注:*现有项目已验收,但颗粒物和VOCs总量未申请,本次重新申请,现有项目非甲烷总烃均以VOCs计;[1]排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考核量;[2]为参照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计算,作为该项目排入外环境的水污染物总量。
扩建项新增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SO2 0.0872t/a、NOx 0.0767t/a、颗粒物 0.091t/a、VOCs 0.31t/a,新增废气总量在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平衡;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VOCs0.344t/a、颗粒物0.03t/a,仅作为考核量;水污染物接管考核量为:废水量1880t/a,COD 0.71t/a、SS0.42t/a、氨氮0.042t/a、总氮0.059t/a、总磷0.0067t/a,水污染物最终排放量为:废水量1880t/a、COD 0.094t/a、SS0.0188t/a、氨氮0.0094t/a、总氮0.0282t/a、总磷0.0009t/a,列入城东污水处理厂总量指标范围;固废均得到安全有效处置。 扩建项目完成后,全厂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SO2 0.4872t/a、NOx 1.9517t/a、颗粒物 1.891t/a、VOCs0.385t/a,废气总量在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平衡;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VOCs0.394t/a、颗粒物0.06t/a,仅作为考核量;水污染物接管考核量为:废水量4952t/a,COD1.7092t/a、SS1.068t/a、氨氮0.1132t/a、总氮0.159t/a、总磷0.0167t/a,水污染物最终排放量为:废水量4952t/a、COD0.248t/a、SS0.050t/a、氨氮0.025t/a、总氮0.074t/a、总磷0.0025t/a,列入城东污水处理厂总量指标;固废均得到安全有效处置。 |
本项目主要为防音件和地毯的生产,防音件在1#车间,地毯在2#车间。项目防音件分为填充类防音件、纤维类防音件和RUS防音件,地毯分为复合针刺地毯、起绒针刺地毯、和PE地毯。具体工艺流程如下。 一、填充类防音件
图 1 填充类防音件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工艺流程说明: (1)填充混合物:将聚氨酯组分1075、聚氨酯组分19610、聚氨酯组分85831和石墨几种原料混合,在容器里形成混合物,通过喷嘴填充到模具中形成固体。项目通过物料泵从原料桶中抽取物料,在混合填充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气G1-1。 (2)裁切料:将填充完成的成型垫子通过切割机进行切割,切割成需要的形状并去掉边角部分。过程中裁切产生废边角料S1-1。 (3)热压成型:将裁切好的垫子加上购买的已加工好的无纺布、毛毡在热压机上热压成成型垫子,热压温度120℃,过程中产生少量有机废气G1-2。 (4)检测、喷胶:热压后的防音件进行人工检测,检测合格即为成品。如果有填充物和垫子未能完全压合的不合格品,则手工进行喷胶后作为成品入库,喷胶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G1-3。 二、纤维类防音垫
图 2纤维类防音垫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工艺流程说明: (1)红外加热:将外购的已加工好的毯面、EPDM橡胶垫组合在一起,通过红外加热形成一个整体,再冷却成型,加热温度200℃,加热成型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G2-1。 (2)模具填充:将成型后的垫子放入模具中,再将聚氨酯组分Polyol、聚氨酯组分NE 138混合,通过喷嘴填充到模具里,使填充物与垫子形成防音垫。项目通过物料泵从原料桶中抽取物料,在混合填充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气G2-2。 (3)切割:将填充完成后的垫子通过水切割机进行切割,切割成需要的形状并去掉边角部分。过程中水切割机产生废水W2-1,裁切产生废边角料S2-1。 (4)检测、喷胶:热压后的防音件进行人工检测,检测合格即为成品。如果有填充物和垫子未能完全压合的不合格品,则手工进行喷胶后作为成品入库,喷胶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G2-3。 三、RUS类防音垫
图 3 RUS类防音垫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工艺流程说明: (1)热压成型:将裁切好的垫子加上购买的已加工好的无纺布、毛毡在热压机上热压成成型垫子,热压温度120℃,过程中产生少量有机废气G3-1。热压成型后的防音垫即为产品。 (2)裁切料:将填充完成的成型垫子通过切割机进行切割,切割成需要的形状并去掉边角部分。过程中裁切产生废边角料S3-1。裁切完成后即为成品。
三、地毯 地毯产品先经过地毯主线形成半成品,再通过不同的工艺形成复合针刺地毯、起绒针刺地毯、和PE地毯。工艺流程如下: 1、地毯主线工艺流程
图 4 地毯半成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工艺流程说明: (1)开包、开棉:将PET纤维、PP纤维送入开包机中,BICO聚酯纤维送入开棉机中进行开包、开棉,将纤维打散均匀后进入下一工段,开包、开棉过程中产生粉尘G4-1、G4-2。 (2)梳理:将经过开包、开棉后的物料进入梳理机中进行梳理,将原料集合成纤维条状,以进行下一步工段,梳理过程中产生粉尘G4-3。 (3)铺网、针刺:将经过梳理的纤维状织物进行铺网,然后进行针刺,针刺后形成地毯状半成品,铺网针刺过程中无污染物产生。
2、复合多层地毯
图 5 复合针刺地毯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说明: 地毯半成品经多层复合针刺机针刺后改变材料的强度,完成后即为成品地毯收卷入库,过程中不产生污染物。 3、起绒地毯
图 6起绒针刺地毯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工艺流程说明: 地毯半成品经起绒针刺机起绒,起绒完成后即为成品地毯收卷,过程无污染物产生。 4、PE地毯
图 7 PE地毯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工艺流程说明: (1)洒PE粉:地毯半成品通过洒粉系统洒PE粉,洒粉自带粉末回收,未能回收的粉末排放至大气中。洒粉过程中产生粉尘G5-1。 (2)加热:洒粉完成后的地毯在加热系统中加热,完成后自然冷却,加热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G5-2。 (3)剪切:加热冷却完成后的地毯进行人工剪切修边,剪切完成后即可收卷入库,剪切过程中产生边角料S5-1。 5、背胶地毯
图 8 背胶地毯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工艺流程说明: (1)上胶:地毯半成品通过上胶机进行上胶,上胶使用水性胶,无有机溶剂,在不加热的情况下不考虑有机废气的挥发。 (2)加热:洒粉完成后的地毯在加热系统中加热,完成后自然冷却,加热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G6-1。 (3)剪切:加热冷却完成后的地毯进行人工剪切修边,剪切完成后即可收卷入库,剪切过程中产生边角料S6-1。
6、剪绒地毯
图 9 剪绒地毯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工艺流程说明: 地毯半成品经剪绒线剪绒,完成后即为成品地毯收卷,剪绒生产线产生废绒毛S7-1以及少量无组织粉尘废气Gu7-1。
|
||||||||||||||||||||||||||||||||||||||||||||||||||||||||||||||||||||||||||||||||||||||||||||||||||||||||||||||||||||||||||||||||||||||||||||||||||||||||||||||||||||||||||||||||||||||||||||||||||||||||||||||||||||||||||||||||||||||||||||||||||||||||||||||||||||||||||||||||||||||||||||||||||||||||||||||||||||||||||||||||||||||||||||||||||||||||||||||||||||||||||||||||||||||||||||||||||||||||||||||||||||||||||||||||||||||||||||||||||||||||||||||||||||||||||||||||||||||||||||||||||||||||||||||||||||||||||||||||||||||||||||||||||||||||||||||||||||||||||||||||||||||||||||||||||||||||||||||||||||
主要污染工序: 1、废气 项目新租赁2#、3#厂房进行生产,与现有项目不在一个生产车间,工艺废气末端治理何排气筒均新增,不依托现有设备。项目对锅炉房进行改造,废弃原先1t/h天然气锅炉,天然气锅炉排气筒不新增。 (1)有组织废气 扩建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防音垫填充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G1-1、G2-2,防音垫加热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G1-2、G2-1、G3-1,防音垫喷胶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G1-3、G2-3;地毯主线过程中产生的纤维粉尘G4-1、G4-2、G4-3,PE地毯洒粉产生的粉尘G5-1,PE地毯和背胶地毯加热产生的有机废气G5-2、G6-1;防音垫车间、地毯车间加热炉和厂区天然气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 ①防音垫车间产生的废气 项目防音垫车间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填充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G1-1、G2-2,防音垫加热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G1-2、G2-1、G3-1,检测喷胶废气G1-3、G2-3。项目对填充机、热压机及红外加热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经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集气罩收集效率可达90%,不能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填充类防音件填充过程中总共使用聚氨酯组分(1075)30吨,聚氨酯组分(19610)60吨以及聚氨酯组分(85831)3吨,项目混合为常温混合,容器密闭,有机废气在填充物固化的过程中少量挥发,类比太仓汉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混合填充工序,挥发量按照0.5%考虑,则产生的有机废气为0.47t/a。 纤维类防音件填充过程中使用聚氨酯组分(Polyol)60吨,聚氨酯组分(NE-138)30吨,填充时工艺条件与填充类防音件相同,聚氨酯组分成分相似,主要有机废气为填充物固化过程中少量挥发,类比太仓汉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混合填充工序,挥发量按照0.5%考虑,则产生的有机废气为0.45t/a。 防音垫加热过程中产生由于PET纤维、填充物和EPDM橡胶受热产生有机废气,因为项目加热温度不高,加热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将产品定型,不会导致填充物和橡胶的性状发生变化,因此产生有机废气较少,根据现有项目类比,现有项目隔音垫产能90万件/a,热压废气产生速率0.3kg/h,本项目三种防音垫总产能100万件/a,有机废气产生速率以为0.33kg/h计,则产生量为0.79t/a。 防音垫喷胶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为喷胶挥发,项目喷胶无需烘干等工序,喷完后静置晾干,其中有机物全部挥发,作为废气排放,因为气溶胶中主要为异丙醇,全部以VOCs计。项目共使用气溶胶800kg,其中异丙醇含量10%,该部分产生有机废气0.08t/a。 ②地毯车间产生的废气 地毯车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地毯主线过程中产生的纤维粉尘G4-1、G4-2、G4-3,PE地毯洒粉产生的粉尘G5-1,PE地毯和背胶地毯加热产生的有机废气G5-2、G6-1。 地毯主线产生的纤维粉尘主要为地毯半成品工艺过程中开包、开棉、梳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按照PET纤维、PP纤维、BICO聚酯纤维的0.1%计,则粉尘产生量为2.97t/a。该部分粉尘通过管道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 PE洒粉系统产生粉尘主要为洒粉过程产生,产生量按照PE粉用量的0.1%计,为0.3t/a,通过洒粉系统自带的滤袋回收逸散粉尘,过滤后的尾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PE地毯和背胶地毯加热过程中,由于PET纤维、PP纤维、PE粉及胶水中的固分受热,产生一定的有机废气,因为项目加热温度不高,加热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将产品定型,不会导致地毯本身性状发生变化,VOCs产生量根据纤维、PE粉和胶水使用量的0.1%计,PE地毯和背胶地毯生产线总产能20万件,纤维使用量约为1200t,PE粉使用量300t,胶水中固分含量为150t,则有机废气产生量约为1.65t/a。 ③加热炉燃烧废气 扩建项目2#防音垫车间有1台加热炉使用天然气,3#地毯车间有2台加热炉使用天然气,其余加热炉及红外加热设备均用电加热。防音垫车间加热炉天然气使用量3.6万方,地毯车间平均每台加热炉天然气使用量7.5万方,2台共使用15万方。根据《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2010修订),天然气燃烧排放系数为SO2 2.0 kg/万m3、NOx 1.76kg/万m³、烟尘 1.4 kg/万m³、烟气量136 259.17 Nm3/万m3,则2#防音垫车间天然气加热炉燃烧废气污染物产生量为烟气量204m3/h、SO20.0072t/a、NOx0.0063t/a、烟尘0.005t/a,经2#车间烟道至屋顶排放;3#地毯车间单台天然气加热炉燃烧废气污染物产生量为烟气量426m3/h、SO20.015t/a、NOx0.0132t/a、烟尘0.0105t/a,经3#车间烟道至屋顶排放,3#车间共两台加热炉,每台加热炉配有一个烟道。 ③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 项目新增3t/h天然气锅炉代替现有1t/h天然气锅炉,新增天然气用量40万方,根据《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2010修订),天然气燃烧排放系数为SO2 2.0 kg/万m3、NOx 1.76kg/万m³、烟尘 1.4 kg/万m³、烟气量136 259.17 Nm3/万m3,则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污染物产生量为烟气量2270m3/h、SO20.08t/a、NOx0.07t/a、烟尘0.05t/a,经锅炉房8m排气筒排放。 扩建项目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 26。
(2)无组织废气 扩建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防音垫车间未能收集的有机废气,地毯车间加热过程中未能收集的有机废气以及洒粉系统过滤回收后的尾气。 扩建项目无组织大气污染物产生情况见表 27。
(2)废水 扩建项目自来水用量为5425t/a,其中职工生活用水2100t/a,水切割机用水300t/a,锅炉软水制备用水625t/a,循环冷却水2400t/a。均来自当地市政自来水管网。 (1)职工生活 扩建项目新增职工140人,不设食堂宿舍,生活污水产生系数按50L/人·天计,则生活用水量为7m³/d(2100m³/a),排水系数按0.8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5.6m³/d(1680m³/a)。生活污主要水污染物及产生浓度为COD400mg/L,SS200mg/L,氨氮25mg/L,总氮35mg/L,总磷4mg/L。 (2)循环冷却系统 扩建项目生产过程需使用冷却水进行冷却,冷却为间接冷却。扩建项目拟设置冷却塔一座,循环水量50m³/h,年工作2400h,则循环水量为120000t/a,需要定期补充损耗的水,补充水量约为循环用水量的2%,则补充水量2400t/a。其中约75%蒸发损耗,剩余溢流排放,循环冷却水排水约为600t/a。 (3)天然气锅炉 扩建项目利用现有天然气锅炉,增加锅炉使用时间新增蒸汽,本项目新增蒸汽用量5000t/a,蒸汽冷凝水由于不和设备直接接触,因此可直接回用于锅炉系统无需再深度处理,回用率90%,其余损耗,因此天然气锅炉补充水新增500t/a,锅炉配套软水制备系统,依托现有离子交换系统,离子交换系统产水率约为80%,因此锅炉用水新增自来水625m³/a。 (4)水切割机 扩建项目纤维类防音垫采用水切割机进行切割,水切割机水经毛毡回收后循环使用,定期排水,根据建设单位现有情况类比,建设项目水切割机用水量约为300m³/a,排水量为200m³/a,主要污染物为COD、SS。 综上所述,扩建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见下表 28。
扩建项目给排水平衡见图 10。
图 11 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水平衡图(t/a)
(3)噪声 扩建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开棉机、梳理机、针刺机、切割机、真空泵等,单台设备噪声值为75-90dB(A)。 扩建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及及其声源强度见表 29。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分析: 扩建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废绒毛、喷胶包装瓶、二异氰酸酯原料包装桶、聚醚多元醇、脱模剂及水性胶包装桶、填充设备维护废液、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粉尘、生活垃圾。 ①废边角料 扩建项目废边角料为裁切料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根据建设单位现有生产经验,废边角料产生量约为各类纤维及填充组分的2% ,本项目使用各类填充组分和纤维共3460t/a,则产生废边角料约为70t/a,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 ②废绒毛 扩建项目废绒毛主要为剪绒过程中产生的毛毡等绒毛,根据建设单位小试实际生产经验,每生产100块剪绒地毯,产生废绒毛7.5kg,扩建项目年生产剪绒地毯2万块,则产生废绒毛1.5t/a,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 ③喷胶包装瓶 扩建项目使用水性喷胶对填充类防音件进行补充喷胶,喷胶直接购买净含量2kg的喷胶瓶,总共使用400瓶,单个小瓶重量2kg,产生空喷胶包装瓶800kg,属于危险废物,危废代码为HW49(900-041-49)。 ④二异氰酸酯原料包装桶 扩建项目使用填充原料聚氨酯组分1075、聚氨酯组分NE 138主要成分为二异氰酸酯聚合物,使用量60吨,包装为250kg/桶,空桶重量20kg一个,共240个,因此二异氰酸酯原料包装桶为4.8t/a,属于危险废物,危废代码为HW49(900-041-49)。 ⑤聚醚多元醇、脱模剂及水性胶包装桶 扩建项目使用聚醚多元醇120t/a、脱模剂10t/a、水性胶300t/a,共430t/a,包装均为250kg/桶,空桶重量20kg一个,共1720个,共34.4t/a,因为该部分原料不含有危险化学品,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由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利用。 ⑥填充设备维护废液 扩建项目平均每隔6-7天清理一次填充设备,主要为残留在设备内的原料等,清理一次产生废液100kg,年清理50次,总产生量5t/a。属于危险废物,危废代码为HW49(900-041-49)。 ⑦废液压油 扩建项目热压机用到液压油,液压油循环使用,定期根据设备情况进行更换,项目更换液压油的量共8t/a,产生废液压油8t/a,属于危险废物,危废代码为HW08(900-218-08)。 ⑨废活性炭:扩建项目填充废气、加热废气、喷胶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15m排气筒排放;地毯加热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2#15m排气筒排放。1#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吸附量为1.45t/a,则需要更换活性炭4.83t/a;2#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吸附量为1.336t/a,活性炭饱和吸附量为30%,则需要更换活性炭4.45t/a,两个活性炭吸附罐填装量均为1250kg,每季度更换一次,总更换量10t/a。 ⑩废粉尘:扩建项目纤维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布袋除尘截留粉尘量2.94t/a,作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地毯车间PE洒粉粉尘过滤后直接回用,不产生固废。 ⑪生活垃圾:扩建项目新增职工140人,生活垃圾按照1.5kg/人·d,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63t/a。由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对本项目产生的副产物(依据产生来源、利用和处置过程鉴别属于固体废物并且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物质)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等进行属性判定。见表 30。
扩建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见表 31。
*注:聚醚多元醇、脱模剂、水性胶等包装桶残留物质无毒性、感染性,不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内,因此其原料容器直接由厂家回收,作为一般固废处理。
扩建项目危险废物产生情况见表 32。
|
内容
类型 |
排 放 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 产生量(单位) |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单位) |
|
大 气 污 染 物 |
防音垫车间 |
有组织 |
VOCs |
26.54mg/m3,0.828t/a |
5.15mg/m3,0.161t/a |
VOCs |
22.77mg/m3,0.711t/a |
||||
VOCs |
2.31mg/m3,0.072t/a |
||||
防音垫车间1#加热炉 |
SO2 |
14.68mg/m³,0.0072t/a |
14.68mg/m³,0.0072t/a |
||
NOx |
12.72mg/m³,0.0063t/a |
12.72mg/m³,0.0063t/a |
|||
烟尘 |
10.27mg/m³,0.0050t/a |
10.27mg/m³,0.0050t/a |
|||
地毯车间 |
颗粒物 |
154.75mg/m3,2.97t/a |
1.55mg/m3,0.03t/a |
||
VOCs |
77.38mg/m3,1.485t/a |
7.74mg/m3,0.149t/a |
|||
地毯车间1#加热炉 |
SO2 |
14.80mg/m³,0.015t/a |
14.80mg/m³,0.015t/a |
||
NOx |
12.92mg/m³,0.0132t/a |
12.92mg/m³,0.0132t/a |
|||
烟尘 |
10.33mg/m³,0.0105t/a |
10.33mg/m³,0.0105t/a |
|||
地毯车间2#加热炉 |
SO2 |
14.80mg/m³,0.015t/a |
14.80mg/m³,0.015t/a |
||
NOx |
12.92mg/m³,0.0132t/a |
12.92mg/m³,0.0132t/a |
|||
烟尘 |
10.33mg/m³,0.0105t/a |
10.33mg/m³,0.0105t/a |
|||
锅炉房 |
SO2 |
14.54mg/m3,0.08t/a |
14.54mg/m3,0.08t/a |
||
NOx |
12.78mg/m3,0.07t/a |
12.78mg/m3,0.07t/a |
|||
烟尘 |
10.13mg/m3,0.056t/a |
10.13mg/m3,0.056t/a |
|||
防音垫车间 |
无组织 |
VOCs |
无组织,0.179t/a |
无组织,0.179t/a |
|
地毯车间 |
颗粒物 |
无组织,0.3t/a |
无组织,0.03t/a |
||
VOCs |
无组织,0.165t/a |
无组织,0.165t/a |
|||
水 污 染 物 |
生活污水 1680m³/a |
COD SS 氨氮 总氮 总磷 |
400mg/L,0.67t/a 200mg/L,0.34t/a 25mg/L,0.042t/a 35mg/L,0.059t/a 4mg/L,0.0067t/a |
400mg/L,0.67t/a 200mg/L,0.34t/a 25mg/L,0.042t/a 35mg/L,0.059t/a 4mg/L,0.0067t/a |
|
水切割机废水200m³/a |
COD SS |
200mg/L,0.04t/a 400mg/L,0.08t/a |
200mg/L,0.04t/a 400mg/L,0.08t/a |
||
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
-- |
-- |
-- |
-- |
|
固 体 废 物 |
生产 |
废边角料 |
70t/a |
外售处理70t/a |
|
废绒毛 |
1.5t/a |
外售处理1.5t/a |
|||
喷胶包装瓶 |
0.8t/a |
委托处置0.8t/a |
|||
二异氰酸酯原料包装桶 |
4.8t/a |
委托处置4.8t/a |
|||
聚醚多元醇、脱模剂及水性胶包装桶 |
34.3t/a |
厂家回收34.3t/a |
|||
填充设备维护废液 |
5t/a |
委托处置5t/a |
|||
废液压油 |
8t/a |
委托处置8t/a |
|||
废活性炭 |
10t/a |
委托处置10t/a |
|||
废粉尘 |
2.94t/a |
外抽处理2.94t/a |
|||
生活 |
生活垃圾 |
63t/a |
环卫清运63t/a |
||
噪
声 |
扩建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为开棉机、梳理机、针刺机、切割机、真空泵等,单台噪声值约为75-90dB(A)。扩建项目高噪声设备通过厂房隔声、设备减振及距离衰减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
其它 |
无。 |
||||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无。
|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租赁厂房,购置设备进行生产,没有土建工程。施工期主要有安装机械产生间歇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扩建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防音垫填充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G1-1、G2-2,防音垫加热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G1-2、G2-1、G3-1,防音垫喷胶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G1-3、G2-3;地毯主线过程中产生的纤维粉尘G4-1、G4-2、G4-3,PE地毯洒粉产生的粉尘G5-1,PE地毯和背胶地毯加热产生的有机废气G5-2、G6-1;防音垫车间、地毯车间加热炉和厂区天然气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 项目拟在防音垫车间的热压机、加热炉、喷胶工作台、填充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尾气收集后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15m排气筒排放,防音垫车间加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屋顶2#9m烟道排放。地毯车间产生粉尘直接管道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3#15m排气筒排放;地毯车间加热炉、热压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经收集后通过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4#15m排气筒排放,地毯车间加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分别通过5#、6#9m烟道排放;PE洒粉系统经过滤回收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扩建项目废气处理工艺流程见下图。
图 12 扩建项目废气处理工艺流程图 活性炭吸附是一种常用的吸附方法,吸附法主要利用高孔隙率、高比表面积的吸附剂,藉由物理性吸附(可逆反应)或化学性键结(不可逆反应)作用,将有机气体分子自废气中分离,以达成净化废气的目的。由于一般多采用物理性吸附,随操作时间之增加,吸附剂将逐渐趋于饱和现象,此时则须进行吸附剂更换工作。 因活性炭表面有大量微孔,其中绝大部分孔径小于500A(1A=10-10m),单位材料微孔的总内表面积称“比表面积”,比表面积可高达700~2300m2/g,常被用来作为吸附有机废气的吸附剂。空气中的有害气体称“吸附质”,活性炭为“吸附剂”,由于分子间的引力,吸附质粘到微孔内表面,从而使空气得到净化。活性炭材料分颗粒炭、纤维炭,传统的颗粒活性炭有煤质炭、木质炭、椰壳炭、骨炭。纤维活性炭由含碳有机纤维制成,它比颗粒活性炭孔径小(<50A)、吸附容量大、吸附快、再生快。在有机废气处理过程中,活性炭常被用来吸附烷烃、烯烃、芳香烃、酮、醛、氯代烃、酯以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一般情况下,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物的去除率可达90%以上。 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设计参数详见表 33。
布袋除尘装置已在众多环保工程中广泛应运,其除尘技术成熟,除尘工艺可靠,主要利用棉、毛、人造纤维等编织物作为滤袋起过滤作用,对颗粒物进行捕集而达到除尘效果的。 布袋除尘器是利用棉、毛、人造纤维等编织物作为滤袋起过滤作用,对颗粒物进行捕集而达到除尘效果的。其主要工作原理是:含尘气流从下部进入圆筒形滤袋,在通过滤料的孔隙时,粉尘被捕集于滤料上,透过滤料的清洁气体由排出口排出。沉积在滤料上的粉尘,可在机械振动的作用下从滤料表面脱落,落入灰斗中。常用滤料由棉、毛、人造纤维等加工而成,新型滤料有玻璃纤维和微滤膜等,滤料本身网孔较小,一般为20-50μm,表面起绒的滤料为5-10μm,而新型滤料的孔径在5μm以下。按不同粒径的粉尘在流体中运动的不同物理学特征,颗粒物通过惯性碰撞、截留、扩散、静电、筛滤等作用被捕集。此外,粉尘因截留、惯性碰撞、静电和扩散等作用,逐渐在滤袋表面形成粉尘层,常称为粉层初层。初层形成后,它成为袋式除尘器的主要过滤层,提高了除尘效率。滤布只不过起着形成粉尘初层和支撑它的骨架作用,但随着粉尘在滤袋上积聚,滤袋两侧的压力差增大,会把有些已附在滤料上的细小粉尘挤压过去,使除尘效率下降。另外,若除尘器阻力过高,还会使除尘系统的处理气体量显著下降,影响生产系统的排风效果。因此,除尘器阻力达到一定数值后,要及时清灰。 本项目布袋除尘器技术参数见下表。 表 34 布袋除尘器技术参数
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的去除效率约为90%,则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防音垫车间VOCs的排放浓度为6.54mg/m3,排放速率为0.085kg/h,地毯车间VOCs排放浓度为7.74mg/m³,排放速率为0.062kg/h,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表5中排放标准;布袋除尘对粉尘的去除效率≥99%,地毯车间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浓度为1.55mg/m3,排放速率为0.012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加热炉和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标准。扩建项目大气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无组织废气 扩建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防音垫车间未能收集的有机废气,地毯车间加热过程中未能收集的有机废气以及洒粉系统过滤回收后的尾气。 通过对同类企业的调查可知,在不重视预防的情况下,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对环境的影响比有组织排放的废气对环境的影响大,因此,为减少无组织废气污染物的排放,项目采取的措施主要是通过提升操作工艺,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提高设备密闭性、采取环保的原料,减少无组织废气源头的排放量。同时建议业主严格遵照劳动卫生规章制度,对操作工人分发口罩等防护用具,减轻粉尘、VOCs等废气对劳动人员身体的危害,同时加强车间通风。采取上述措施后,废气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影响范围只限于车间内部。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为了保护人群健康,减少正常排放条件下大气污染物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确定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导则推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公式计算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参数及结果见表 35。
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扩建项目无组织排放的VOCs到达厂界的无组织浓度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表5中无组织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到厂界的无组织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采用推荐模式计算VOCs、颗粒物最近厂界监控浓度不超标,因此扩建项目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项目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环境控制要求。 ●卫生防护距离 按照“工程分析”核算的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的有关规定,计算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公式如下:
L—工业企业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 R—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泾,m,根据该生产单元面积S(m2)计算,r=(S/π)1/2; Qc—工业企业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可达到的控制水平,(kg/h); A、B、C、D为计算系数,根据所在地区近五年来平均风速(本项目所在地的平均风速为3.7m/s)及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查取。 各参数取值见表 36。无组织排放废气其排放源强及卫生防护距离等参数见表 37。
注:*为计算取值。
从上表可知,根据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计算以及《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中7.3“卫生防护距离在100m以内时,极差为50m;超过100m,但小于或等于1000m时,极差为100m;超过1000m以上,极差为200m”、7.5“无组织排放多种有害气体的工业企业,按QC/Cm的最大值计算其所需卫生防护距离;但当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有害气体的QC/Cm值计算的卫生防护距离在同一级别时,该类工业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级别应提高一级”规定。经计算,扩建项目完成后,全厂设置以防音垫车间为执行边界50m范围,地毯车间为执行边界的100m范围。在此范围内目前无居民点以及其他环境空气敏感保护点,今后在此范围内也不得建设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项目。在此条件下,对当地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可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综上所述,扩建项目大气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扩建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循环冷却水外排水和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扩建项目水切割机废水200t/a和生活污水1680t/a一起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后,经太仓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排至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扩建项目使用水切割机切割物料,切割后的水经简单沉淀后循环使用,外排的水中污染物主要为SS,其中不含氮磷,可以稳定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因此直接接管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位于常胜路以西,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5万吨,共分二期实施。其中首期工程总投资3250万元,日处理污水2万吨,工程从2003年4月20日开工建设,于2004年4月完工投入试运行;二期扩建工程已于2005年8月开工,2006年11月竣工并投入试运行,2007年1月1日正式商业运行。现太仓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能力达到5万吨。2008年,为保护太湖水体水环境质量,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对废水进行了深度处理,深度处理工程现已建成运行,运行情况良好,处理后水质达到《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T1072-2007)表1中城镇污水处理厂Ⅰ尾水排放浓度限值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标准中一级(A)标准,尾水最终排入新浏河。为满足开发区发展的需求,拟在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现有厂区扩建三期工程,处理规模3万t/d,处理工艺采用循环式活性污泥法(C-TECH法),并配备深度处理设施(与前两期项目升级改造后工艺相同)。三期项目环评报告于2010年7月通过太仓市环保局审批(太环计[2010]280号),于2011年3月开始土建施工,三期扩建项目建成后,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达8万t/d。 目前,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的废水接管总量为3.8万t/d,尚有1.2万t/d余量,扩建项目污水排放量为9.3t/d,占其余量的0.075%。扩建项目属于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之内,建设单位所在地污水管网已铺设到位,扩建项目污水接管口依托现有,已根据江苏省环保厅《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进行设置。 综上分析,扩建项目生活污水和水切割机废水达接管要求排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经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扩建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为开棉机、梳理机、针刺机、切割机、真空泵等,噪声源强为75dB(A)-90dB(A)。 建设单位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安装减振底座、车间墙体采用隔声材料。具体防治措施如下: (1)控制设备噪声 在设备选型时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在满足工艺设计的前提下,尽量选用满足国际标准的低噪声、低振动型号的设备,降低噪声源强。 (2)设备减振、隔声 对设备与地基之间安置减震器,设置隔声罩,可以降噪约15dB(A)左右; (3)加强建筑物隔声措施 项目高噪声设备均安置在室内,有效利用了建筑隔声,防止噪声的扩散和传播,采取隔声措施,降噪量约10dB(A)左右。 (4)强化生产管理 确保各类防治措施有效运行,各设备均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防止突发噪声。 (5)合理布局 厂区总平面布置按照闹静分开的原则,把噪声大的设备布置在远离厂界和厂内生活办公区的地方,利用距离衰减来控制对厂界噪声的影响。 经过以上措施处理,降噪量达25dB(A)以上。 根据声环境评价导则(HJ2.4-2009)的规定,选取预测模式,应用过程中将根据具体情况作必要简化,计算过程如下: (1)声环境影响预测模式
式中:LA(r)—预测点r处A声级dB(A); LA(r0)—r0处A声级dB(A); A—倍频带衰减dB(A); (2) 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等效声级贡献值(Leqg)计算公式:
式中: Leqg—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Ai—i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dB(A); T—预测计算的时间段s; ti —i声源在T 时段内的运行时间s。 (3)预测点的预测等效声级(Leq )计算公式:
式中: Leqg —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eqb — 预测点的背景值dB(A) ; (4)在环境噪声预测中各噪声源作为点声源处理,故几何发散衰减:
式中:Adiv—几何发散衰减; r0—噪声合成点与噪声源的距离m; r—预测点与噪声源的距离m。 选择受噪声影响的东、南、西、北四厂界作为关心点,进行噪声影响预测,预测结果见表 38。
预测结果表明,扩建项目完成后,整个厂区各主要噪声设备对东、南、西、北厂界的影响值均分别为38.4dB(A)、28.5dB(A)、38.9dB(A)、39.2dB(A),与现有项目验收监测值叠加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即:昼间噪声值≤65dB(A)、夜间噪声值≤55dB(A)。 综上所述,扩建项目经采取上述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扩建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见表 39。
(1)固体废物处置去向 扩建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有废边角料、废绒毛、废粉尘、聚醚多元醇、脱模剂包装桶。废边角料、废绒毛、废粉尘收集后外售,聚醚多元醇、脱模剂包装桶由厂家回收。 扩建项目产生危险废物废喷胶包装瓶、二异氰酸酯包装桶、填充设备维护废液、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委托江苏弘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2)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运输、处理可行性分析 ①危险废物收集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危险废物在收集时,应清楚废物的类别及主要成份,以方便委托处理单位处理,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和形态,可采用不同大小和不同材质的容器进行包装,所有包装容器应足够安全,并经过周密检查,严防在装载、搬移或运输途中出现渗漏、溢出、抛洒或挥发等情况。通过该系列措施可对危险废物进行有效收集。 ②危险废物暂存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危险废物应尽快送往委托单位处理,不宜存放过长时间,确需暂存的,应做到以下几点: a 贮存场所应符合GB18597-2001 规定的贮存控制标准,有符合要求的专用标志。 b 贮存区内禁止混放不相容危险废物。 c 贮存区考虑相应的集排水和防渗设施。 d 贮存区符合消防要求。 e 贮存容器必须有明显标志,具有耐腐蚀、耐压、密封和不与所贮存的废物发生发应等特性。 f 基础防渗层为至少1m 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 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 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通过该系列措施可对危险废物进行有效储存,对土壤及地下水影响较小。 ③危险废物运输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危险废物运输中应做到以下几点: a 危险废物的运输车辆须经主管单位检查,并持有有关单位签发的许可证,负责运输的司机应通过培训,持有证明文件。 b 承载危险废物的车辆须有明显的标志或适当的危险符号,以引起注意。 c 载有危险废物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时,需持有运输许可证,其上应注明废物来源、性质和运往地点。 d 组织危险废物的运输单位,在事先需作出周密的运输计划和行驶路线,其中包括有效的废物泄露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通过该系列措施可保证在运输过程中危险固废对经由地的环境影响较小。 ④危险废物处理可行性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国家危险固废名录》(2016),项目产生危险废物废喷胶包装瓶、二异氰酸酯包装桶、填充设备维护废液、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江苏弘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不自行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各类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理措施可行。 (3)固体废物贮存、运输过程中散落、泄露的环境影响 项目危废暂存量能够满足要求。危废仓库已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进行设置,做到以下几点: ①废物贮存设施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995)》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②废物贮存设施周围设置围墙或其它防护栅栏; ③废物贮存设施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 ④废物贮存设施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理。 扩建项目危废贮存设施基本情况见下表:
表 40 扩建项目危废暂存设施基本情况表
现有项目一般工业固废的暂存场已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建设,具体措施如下: (1)贮存、处置场的建设类型,与将要堆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类别相一致。 (2)贮存、处置场应采取防止粉尘污染的措施。 (3)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处置场内,避免渗滤液量增加和滑坡,贮存、处置场周边设置导流渠。 (4)设置渗滤液集排水设施。 (5)为防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渗滤液的流失,构筑堤、坝、挡土墙等设施。 (6)为保障设施、设备正常运营,采取措施防止地基下沉,尤其是防止不均匀或局部下沉。 加强监督管理,固废贮存、处置场按GB15562.2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固废经上述措施可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固废处置措施方案可行。 5、总量控制分析 扩建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见表 41。
扩建项目完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见表 42。
注:*现有项目已验收,但颗粒物和VOCs总量未申请,本次重新申请,现有项目非甲烷总烃均已VOCs计; [1]排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考核量;[2]为参照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计算,作为该项目排入外环境的水污染物总量。
扩建项新增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SO2 0.0872t/a、NOx 0.0767t/a、颗粒物 0.091t/a、VOCs 0.31t/a,新增废气总量在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平衡;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VOCs0.344t/a、颗粒物0.03t/a,仅作为考核量;水污染物接管考核量为:废水量1880t/a,COD 0.71t/a、SS0.42t/a、氨氮0.042t/a、总氮0.059t/a、总磷0.0067t/a,水污染物最终排放量为:废水量1880t/a、COD 0.094t/a、SS0.0188t/a、氨氮0.0094t/a、总氮0.0282t/a、总磷0.0009t/a,列入城东污水处理厂总量指标范围;固废均得到安全有效处置。 扩建项目完成后,全厂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SO2 0.4872t/a、NOx 1.9517t/a、颗粒物 1.891t/a、VOCs0.385t/a,废气总量在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平衡;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VOCs0.394t/a、颗粒物0.06t/a,仅作为考核量;水污染物接管考核量为:废水量4952t/a,COD1.7092t/a、SS1.068t/a、氨氮0.1132t/a、总氮0.159t/a、总磷0.0167t/a,水污染物最终排放量为:废水量4952t/a、COD0.248t/a、SS0.050t/a、氨氮0.025t/a、总氮0.074t/a、总磷0.0025t/a,列入城东污水处理厂总量指标范围;固废均得到安全有效处置。
7、“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扩建项目环境保护投资估算及“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见表44。 表44 项目环保投资及“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
内容
类型 |
排 放 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
大 气 污 染 物 |
防音垫车间 |
有组织 |
VOCs |
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排放 |
达标排放 |
SO2、NOx烟尘 |
加热炉废气通过防音垫车间屋顶2#9m烟道排放 |
||||
地毯车间 |
VOCs |
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4#15m高排气筒排放 |
|||
颗粒物 |
管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3#15m排气筒排放 |
||||
SO2、NOx烟尘 |
两台加热炉废气分别通过地毯车间屋顶各自5#、6#9m烟道排放 |
||||
防音垫、地毯车间 |
无组织 |
VOCs、颗粒物 |
车间通风 |
达标排放 |
|
锅炉房 |
有组织 |
SO2、NOx烟尘 |
7#8m排气筒排放 |
达标排放 |
|
水 污 染 物 |
生活污水 |
COD SS 氨氮 总氮 总磷 |
预处理接管进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达标排放 |
|
水切割机废水 |
COD SS |
||||
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
-- |
-- |
-- |
-- |
|
固 体 废 物 |
生产 |
废边角料 |
外卖70t/a |
安全有效处置 |
|
废绒毛 |
外卖1.5t/a |
||||
喷胶包装瓶 |
委托处置0.8t/a |
||||
二异氰酸酯原料包装桶 |
委托处置4.8 t/a |
||||
聚醚多元醇、脱模剂及水性胶包装桶 |
厂家回收34.3t/a |
||||
填充设备维护废液 |
委托处置5t/a |
||||
废液压油 |
委托处置8t/a |
||||
废活性炭 |
委托处置10t/a |
||||
废粉尘 |
外抽处理2.94t/a |
||||
生活 |
生活垃圾 |
环卫清运 |
|||
噪
声 |
扩建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为开棉机、梳理机、针刺机、切割机、真空泵等,单台噪声值约为75-90dB(A)。扩建项目高噪声设备通过厂房隔声、设备减振及距离衰减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
其它 |
无。 |
||||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无。 |
一、结论 欧拓(重庆)防音配件有限公司太仓分公司前身为立达奥特(重庆)防音配件有限公司太仓分公司,成立于2010年,2012年3月公司经苏州市太仓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批同意更名为欧拓(重庆)防音配件有限公司太仓分公司。2010年6月公司投资生产内纤维隔音垫60万件/a,地毯60万件/a。于2010年7月23日取得太仓市环保局的批复(太环计[2010]300号),后因为生产规模发生变化,企业于2013年申报扩建项目,将产能变更为内纤维隔音垫150万件/a,地毯50万件/a。两期项目于2016年8月通过环保局验收(太环建验[2016]621号)。 因企业发展需要,欧拓(重庆)防音配件有限公司太仓分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在现有租赁厂房的基础上新增设备,扩建防音垫及地毯项目,扩建项目建成后将新增防音件100万件、地毯50万件的生产规模,项目建成后全厂的生产规模达可到防音件250万件/a,地毯100万件/a。 项目不设食堂、浴室,职工用餐从快餐公司外购解决。 1. 厂址选择与规划的相容 扩建项目新征土地位于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达路西、禅寺路北,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四至范围为:北至苏昆太高速公路,南至新浏河,东至沿江高速公路、十八港,西至盐铁塘和太平路,项目租赁港龙仓储(太仓)有限公司,属于工业工地,符合太仓市用地规划的要求,所从事行业符合太仓经济开发区的产业规划。因此扩建项目符合太仓市总体规划、环保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 扩建项目所在地为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生产过程不产生含氮、磷的废水,不违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五条: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电镀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 2. 与产业政策相符性 扩建项目不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中鼓励类、禁止类、限制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其修改条目(苏政办发[2013]9号文、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年本)》(苏政办发〔2015〕118号)中限制类、淘汰类,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苏府[2007]129号文)和《苏州市当前限制和禁止供地项目目录》中禁止和限制项目,亦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产业,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3. 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相符性 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太仓市划分的生态红线主导生态功能包括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水源水质保护、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太仓市全境内重要生态功能区主要有:西庐园森林公园、长江太仓浏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长江太仓浪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长江(太仓市)重要湿地、七浦塘(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杨林塘(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浏河(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太仓金仓湖省级湿地公园,总面积73.46平方公里,其中一级管控区1.15平方公里,二级管控区72.31平方公里。 扩建项目位于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达路西、禅寺路北,项目所在地不列入一级、二级管控区。因此,本项目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要求。 4. 污染物达标排放,区域环境功能不会下降 (1)废气 项目拟在防音垫车间的热压机、加热炉、喷胶工作台、填充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尾气收集后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15m排气筒排放,防音垫车间加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屋顶2#9m烟道排放。地毯车间产生粉尘直接管道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3#15m排气筒排放;地毯车间加热炉、热压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经收集后通过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4#15m排气筒排放,地毯车间加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分别通过5#、6#9m烟道排放;PE洒粉系统经过滤回收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防音垫车间和地毯车间VOCs排放浓度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表5中排放标准;地毯车间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加热炉和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标准。 扩建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防音垫车间未能收集的有机废气,地毯车间加热过程中未能收集的有机废气以及洒粉系统过滤回收后的尾气。扩建项目不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全厂卫生防护距离以防音垫车间为执行边界50m范围,地毯车间为执行边界的100m范围。在此范围内目前无居民点以及其他环境空气敏感保护点,今后在此范围内也不得建设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项目。在此条件下,对当地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可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2)废水 扩建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循环冷却水排水和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扩建项目生活污水1680t/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水切割机废水200t/a经规范化排污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最终排入新浏河。 (3)噪声 扩建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为开棉机、梳理机、针刺机、切割机、真空泵等,单台噪声值约为75-90dB(A)。扩建项目高噪声设备通过厂房隔声、设备减振及距离衰减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扩建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有废边角料、废绒毛、废粉尘、聚醚多元醇、脱模剂包装桶。废边角料、废绒毛、废粉尘收集后外售,聚醚多元醇、脱模剂包装桶由厂家回收。扩建项目产生危险废物废喷胶包装瓶、二异氰酸酯包装桶、填充设备维护废液、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委托江苏弘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扩建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 符合区域总量控制要求 扩建项新增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SO2 0.0872t/a、NOx 0.0767t/a、颗粒物 0.091t/a、VOCs 0.31t/a,新增废气总量在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平衡;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VOCs0.344t/a、颗粒物0.03t/a,仅作为考核量;水污染物接管考核量为:废水量1880t/a,COD 0.71t/a、SS0.42t/a、氨氮0.042t/a、总氮0.059t/a、总磷0.0067t/a,水污染物最终排放量为:废水量1880t/a、COD 0.094t/a、SS0.0188t/a、氨氮0.0094t/a、总氮0.0282t/a、总磷0.0009t/a,列入城东污水处理厂总量指标范围;固废均得到安全有效处置。 扩建项目完成后,全厂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SO2 0.4872t/a、NOx 1.9517t/a、颗粒物 1.891t/a、VOCs0.385t/a,废气总量在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平衡;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VOCs0.394t/a、颗粒物0.06t/a,仅作为考核量;水污染物接管考核量为:废水量4952t/a,COD1.7092t/a、SS1.068t/a、氨氮0.1132t/a、总氮0.159t/a、总磷0.0167t/a,水污染物最终排放量为:废水量4952t/a、COD0.248t/a、SS0.050t/a、氨氮0.025t/a、总氮0.074t/a、总磷0.0025t/a,列入城东污水处理厂总量指标范围;固废均得到安全有效处置。
综上所述,扩建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可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该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二、建议 1、加强车间通风,保证车间环境空气质量满足工业企业卫生设计要求。 2、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3、建议建设单位加强管理,强化企业职工自身的环保意识。
|
||
预审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
|
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
|
审批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
注 释 一、 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件一 委托书 附件二 环评合同 附件三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附件四 现有项目环评批复及验收意见 附件五 营业执照 附件六 租赁合同 附件七 危废处置协议 附件八 建设单位确认函 附件九 全本公示截图 附图一 扩建项目地理位置图(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和地形地貌等) 附图二 扩建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 附图三 扩建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四 苏州太仓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图
二、 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 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 1— 2项进行专项评价。 1. 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 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3. 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4. 声影响专项评价 5. 土壤影响专项评价 6. 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 7. 辐射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