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太仓市泽记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化纤加弹丝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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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太仓市泽记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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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曹泽 |
联系人 |
曹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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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太仓市璜泾镇长洲村十二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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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5061109008 |
传真 |
— |
邮政编码 |
215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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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太仓市璜泾镇长洲村十二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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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审批部门 |
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准文号 |
太发改备[2017]4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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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 |
行业类别 及代码 |
C1751 化纤制造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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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平方米) |
300 |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依托原有绿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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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万元) |
300 |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
15 |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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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经费 (万元) |
— |
预期投产日期 |
2018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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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详见第2页“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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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及能源消耗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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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消耗量 |
名称 |
消耗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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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吨/年) |
75 |
燃油(吨/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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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万度/年) |
70 |
燃气(标立方米/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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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吨/年) |
— |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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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建设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收集后就近排入水体。建设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67.5t/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环卫部门通过环卫罐车统一清运至太仓市璜泾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待污水管网接通后,接入太仓市璜泾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排入三漫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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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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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 1、主要原料 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表1。 表1 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表
2、主要设备 建设项目主要设备见表3。 表3 建设项目主要设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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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附另页): 1、项目由来 太仓市泽记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300万元,租赁戴锦球位于太仓市璜泾镇长洲村十二组(璜泾镇鹿河工业园)300平方米厂房,生产化纤加弹丝(以下简称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化纤加弹丝600吨的生产规模。建设项目预计2018年3月建成。 2、产业政策 建设项目不属于国务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及《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中所列禁止、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亦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的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与当地规划的相容性 璜泾镇鹿河工业园四至范围为:东至钱泾塘,南至棉北路,西至鹿北路,北至长江。本项目位于太仓市璜泾镇长洲村十二组,属于璜泾镇鹿河工业园。该工业园的产业定位:立足先进配备制造、纺织、汽配优势工业、新材料等产业门类。本项目的产品是符合该工业园的产业定位,与璜泾镇及鹿河工业园用地规划相符。地理位置见附图一。 4、“ 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 (1)生态红线 根据《太仓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建设项目距离太仓市生态红线保护区长江(太仓市)重要湿地最近,约为2300m。长江(太仓市)重要湿地二级管控区范围为上游白茆口至下游3500米,以及浏河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上游至上海宝山交接范围内的长江水域(不包括浏河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总面积为 44.89平方公里。 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环卫部门通过环卫罐车统一清运至太仓市璜泾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待污水管网接通后,接入太仓市璜泾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固体废物合理处置,可以做到零排放,原材料运输方式采用公路运输,远离二级管控区,生产行为符合生态红线保护管控要求。因此不会对长江(太仓市)重要湿地造成影响,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和《太仓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建设项目与太仓市生态红线区域相对位置见附图四。 (2)环境质量底线 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类别:环境空气质量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地表水钱泾水质应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声环境质量应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建设项目无大气污染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无影响;外排废水经太仓市璜泾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水污染物排入三漫塘量较少,且可在太仓市璜泾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总量中得到平衡;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做到零排放;建设项目投产后厂界噪声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因此建设项目对区域内环境影响较小,环境质量总体可以保持现有水平,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 建设项目生产设备先进、自动化程度高,因而生产原辅材料利用率、能耗低;生产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且坐落在工业园区内,不涉及土地红线,符合太仓市璜泾镇土地利用规划;生活用水取自当地自来水,不浪费水资源,对生态环境无影响。总之,建设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4)本项目所在地没有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次环评对照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进行说明,具体见表4。 表4 本项目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5、工程内容及产品方案 (1)工程内容 工程内容主要是生产设备的安装调试。 (2)产品方案 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见表5。 表5 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表
6、公用工程 建设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一览表见表6。 表6 建设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一览表
(1)给水 生产给水:建设项目无生产用水。 生活给水:建设项目生活用水取50 L/班·人计,则5名职工生活用水量为75t/a。水源为自来水管网。 (2)排水 生产排水:建设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按生活用水量的90%估算,则生活污水排放量约67.5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太仓市璜泾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三漫塘。 (3)供电 建设项目用电约70万度/年,供电来自当地电网。 (4)绿化 建设项目租赁闲置厂房进行生产,绿化依托厂区现有绿化。 (5)储运工程 建设项目原辅材料和产品的运输采用汽车运输,在厂区内设置仓库暂存。 7、职工人数及工作制度 项目职工定员5人。 年工作300天,采用三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时数为7200小时。 8、厂区平面布置 具体见附图三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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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建设项目为新建项目,无原有污染情况存在。 |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辐射环境、生态环境等):
(1)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① 空气环境质量 根据太仓市环境监测站 2016年6月1日-30日的监测数据表明,建设项目所在地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日均浓度范围分别为:NO2 0.015~0.045mg/m3、SO2 0.013~0.039mg/m3、PM10 0.046~0.067mg/m3。三项指标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符合太仓市大气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②水环境质量 建设项目所在地附近主要地表水为三漫塘,生态红线区域为长江(太仓市)重要湿地。 引用《太仓市天丝利塑化有限公司建设汽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水环境现状监测数据,监测时间为2016年3月25日-3月27日,检测断面为W1璜泾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500米、W2璜泾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1000米,2016年3月至今三漫塘未新增大型水污染源,符合引用要求。水质监测结果见表12。 表12 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数据
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三漫塘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监测结果表明:三漫塘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③声环境质量 根据2018年1月22日对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自测数据,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的要求。 表格 声环境现状监测数据
(2)周边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目前建设项目周边环境质量良好,无明显环境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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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根据项目周边情况,确定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9。 表9 建设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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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 境 质 量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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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江苏省环保厅1998年颁布的《江苏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项目所在地空气质量功能区为二类区。SO2、NO2、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µm)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具体见表10。 表10 大气污染物的浓度限值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按《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三漫塘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水质标准。具体数据见表11。 表1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mg/L(pH无量纲)
3、声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具体见表12。 表12 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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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1、废水排放标准 生活污水排放执行太仓市璜泾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见表17。 表17 废水接管标准 单位:mg/L
太仓市璜泾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T1072-2007)表1中Ⅰ标准。其中DB32/T1072-2007未做规定的SS等则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类标准,见表18。 表18 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除pH外)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3、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建设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见表19。 表19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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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量 控 制 指 标 |
1、水污染物 建设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建设项目生活污水进入太仓市璜泾镇污水处理厂控制指标为:废水量67.5t/a,COD 0.023t/a、SS 0.0094t/a、NH3-N 0.0017t/a、TP 0.0003t/a。 2、大气污染物 建设项目无废气产生,不申请排放总量。 3、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实现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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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化纤加弹丝生产工艺:
工艺简介: (1)加弹:此工序为涤纶丝通过电加热拉伸,使原丝具备一定弹性,制成化纤加弹丝。在此过程中,主要有废丝产生。原料中不含油迹,加弹温度为150℃,涤纶丝熔化温度为255~260℃,在此温度下不会熔化,故加弹过程无废气产生。 (2)检验:对产品进行人工目视检验,将重量不达标的不合格品经倒纱机接丝,重新加弹为标准重量的产品。本工序不使用检验染料,不会产生检验染料废液。 (3)委外包装:将检验后的产品发至合作厂家进行包装,即为成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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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污染工序: 1、废气 建设项目无废气产生,对周围大气环境无影响。 2、废水排放分析 建设项目不设食堂,生活用水按50L/人.d计,年工作天数300天,因此建设项目5名职工生活用水量为75t/a,产污系数按照0.9计算,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67.5t/a,主要污染物及浓度分别为COD 400mg/L、SS 200mg/L、氨氮25mg/L、总磷4mg/L。 建设项目水量平衡图见图2。
3、噪声 建设项目生产设备中高噪声设备噪声源情况见表21。 表21 建设项目高噪声设备情况表
4、固体废物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对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进行分析。 (1)固体废物属性判定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按0.3 吨/人·年计,共1.5t/a;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废丝产生量为1t/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判断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是否属于固体废物,判定依据(其中的“通则”表示《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及结果见表22。
表22 建设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汇总表
注:上表中“4.1”表示:丧失原有使用价值的物质;“4.2”表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4.3”表示:环境治理和污染控制过程中产生的物质。 (2)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见表23、表24。 表23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
5、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分析 (1)生产工艺的清洁性 建设项目生产工艺成熟、简单,原料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属清洁生产工艺。 (2)原材料及产品的清洁性 建设项目原辅材料均为大宗商品,在生产、运输过程中造成的环境影响较小,且所用原材料为无毒无害原料;产品为在使用过程中对人健康和生态环境无影响,属于清洁产品。 |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产生浓度及产生量 (单位) |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单位) |
大气 污染物 |
— |
— |
— |
— |
水污 染物 |
生活污水 67.5t/a |
pH COD SS 氨氮 总磷 |
7.5 400mg/L,0.027t/a 200mg/L,0.0135t/a 25mg/L,0.0017t/a 4mg/L,0.0003t/a |
7.5 340mg/L,0.023t/a 140mg/L,0.0094t/a 25mg/L,0.0017t/a 4mg/L,0.0003t/a 太仓市璜泾镇污水处理厂最终排放量 |
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体 废物 |
办公、生活 |
生活垃圾 |
1.5t/a |
环卫清运1.5t/a |
加弹 |
废丝 |
1t/a |
外卖1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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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 声 |
建设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高噪声设备经过加设减震底座、减震垫,设计隔声达10dB(A)以上,同时厂房隔声可达15dB(A),总体消声量为25dB(A)。厂界噪声影响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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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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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生态影响: 无。 |
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建设项目租赁位于太仓市璜泾镇长洲村十二组闲置厂房进行建设,施工期内容主要为设备进厂和生产线的安装调试,施工期较短,工程量不大,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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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气产生,对周围大气环境无影响。 2、水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就近排入水体。 建设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67.5t/a,主要污染物及浓度分别为COD 400mg/L、SS 200mg/L、氨氮25mg/L、总磷4mg/L,采用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通过环卫罐车统一清运至太仓市璜泾镇污水处理厂处理。通常处理后COD约去除15%、SS去除30%,则生活废水接管浓度COD 340mg/L、SS140mg/L、氨氮25mg/L、总磷4mg/L。达到太仓市璜泾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可委托太仓市璜泾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三漫塘。 3、排入污水厂可行性分析 (1)太仓市璜泾镇污水处理厂概况 太仓市璜泾镇污水处理厂位于璜泾镇弥陀寺北侧,占地31000m2。污水处理工艺采用A2氧化沟生化处理、脱氮除磷工艺,工程设计处理规模为日处理废水2万吨,总投资约7057万元。太仓市璜泾镇污水处理厂接纳的废水包括服务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和预处理达接管标准的工业废水,进水水质执行三级标准作适当调整,尾水进入三漫塘,最终进入长江,目前运营状况良好,处理后水质可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一级排放标准。目前太仓市璜泾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其进出水设计指标见表34。 表34 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指标 单位:mg/L,pH为无量纲
(2)污水收集范围 璜泾中心镇区区域内的生产、生活污水。 建设项目废水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太仓市璜泾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污水处理可行性 建设项目排水量约67.5t/a,水质简单,主要为生活污水,废水排放量所占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量的比例较小,因此,废水进入太仓市璜泾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是可行的。 建设项目外排的生活污水经太仓市璜泾镇污水处理厂后水污染物排放量COD 0.0338t/a、SS 0.0067t/a、氨氮0.0034t/a、总磷0.0003t/a,水污染物排入环境量较少,且可在太仓市璜泾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总量中平衡解决。因此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一)固体废物处置去向 建设项目只产生一般固废,细分的话可以分为以下两大类:①一般工业固废废丝;②生活垃圾。其中废丝外卖,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固体废物贮存、运输过程中散落、泄露的环境影响 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等规定要求,各类固体废物按照相关要求分类收集贮存。包装容器符合相关规定,与固体废物无任何反应,对固废无影响。同时本项目一般固废场所采取防火、防扬散、防流失措施,危险废物堆放场所采取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固体废物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散落、泄露,容易腐化设备、产生恶臭,污染运输沿途环境,若下渗或泄露进入土壤或地下水,将会造成局部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因此在运输过程中应加强管理。 (三)综合利用、处理、处置的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废采取了合理的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均不外排,因此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见表37。 表37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
5、声环境影响分析 如前所述,建设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高速电脑加弹机、倒纱机、螺杆式低噪控压机等,噪声值在75~80dB(A)。由于上述设备均集中同一生产车间内,将该生产车间视为点声源,预测正常工况下生产车间叠加噪声值约82.9dB(A),叠加噪声源情况见表38。 表38 噪声源参数
选择东、南、西、北厂界作为关心点,利用噪声衰减模式预测噪声源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 噪声衰减模式如下:
式中:LA(r)——预测点r处A声级,dB(A); LA(r0)——r0处A声级,dB(A); A — 倍频带衰减,dB(A); 预测结果见表39、表40。 表39 厂界噪声影响预测结果
表40 敏感点噪声影响预测结果
生产车间经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对东、南、西、北厂界的噪声最大贡献值分别为12.8dB(A)、28.4dB(A)、29.9dB(A)、37.9dB(A)。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生产车间对最近敏感点西南侧30米处玉影村居民的噪声最大贡献值为28.4dB(A),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建设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产生噪声扰民问题。 6、污染物排放汇总 经计算,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见表41。
表41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 单位:t/a
注:生活废水排放量为排入太仓市璜泾镇污水处理厂的接管量。 建设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纳入太仓市璜泾镇污水处理厂总量范围内;建设项目无大气污染物排放,不申请总量;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不申请总量。 7、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建设项目环保投资估算及“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见表42。 表42 “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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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大 气 污 染 物 |
— |
— |
— |
— |
水 污 染 物 |
生活污水 |
COD SS 氨氮 总磷 |
经化粪池预处理 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太仓市璜泾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达到太仓市璜泾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
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 体 废 物 |
办公、生活 |
生活垃圾 |
环卫清运 |
有效处置,零排放。 |
加弹 |
废丝 |
外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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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
声 |
建设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高噪声设备经过加设减震底座、减震垫,设计隔声达10dB(A)以上,同时厂房隔声可达15dB(A),总体消声量为25dB(A)。厂界噪声影响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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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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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无。 |
一、结论 太仓市泽记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300万元,租赁戴锦球位于太仓市璜泾镇长洲村十二组(璜泾镇鹿河工业园)300平方米厂房,生产化纤加弹丝(以下简称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化纤加弹丝600吨的生产规模。建设项目预计2018年3月建成。 建设项目不设食堂、宿舍、浴室等。项目职工定员5人。年工作300天,三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时数为7200小时。 1.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 建设项目不属于国务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及《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中所列禁止、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亦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的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与当地规划的相容性 璜泾镇鹿河工业园四至范围为:东至钱泾塘,南至棉北路,西至鹿北路,北至长江。本项目位于太仓市璜泾镇长洲村十二组,属于璜泾镇鹿河工业园。根据该工业园的产业定位立足先进配备制造、纺织、汽配优势工业、新材料等产业门类,本项目的产品是符合该工业园的主体产业定位的。因此,本项目用地符合城市发展用地规划和总体规划。 3.污染物达标排放及环境影响 (1)废气 建设项目无废气产生,对周围大气环境无影响。 (2)废水 建设项目厂区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水体;建设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太仓市璜泾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向三漫塘水环境的水污染物量COD 0.0338t/a、SS 0.0067t/a、氨氮0.0034t/a、总磷0.0003t/a,水污染物排放量很少,对三漫塘水环境影响较小,三漫塘水质仍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 (3)固废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中废丝外卖给合作厂家,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建设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4)噪声 建设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高噪声设备经过加设减震底座、减震垫,设计隔声达10dB(A)以上,同时厂房隔声可达15dB(A),总体消声量为25dB(A)。厂界噪声影响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不会产生噪声扰民问题。 4.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1)水污染物 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通过环卫罐车统一清运至太仓市璜泾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接管控制指标为:废水量67.5t/a,COD 0.023t/a、SS 0.0094t/a、NH3-N 0.0017t/a、TP 0.0003t/a。 水污染物排放量在太仓市璜泾镇污水处理厂总量中平衡解决。 (2)大气污染物 建设项目无废气产生,不申请排放总量。 (3)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实现零排放。不申请总量。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该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二、建议 1、加强管理,强化企业职工自身的环保意识。 2、设专人管理环保工作,做好环保设施的维护和例行监测工作。 3、建设单位严格执行 “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4、做好厂房的隔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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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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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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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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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释
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件一 咨询协议服务书 附件二 营业执照 附件三 发改委备案证 附件四 租房协议、房权证 附件五 建设单位承诺书 附图一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二 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 附图三 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四 建设项目在租赁厂区位置图 附图五 建设项目生态红线图
一、 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2项进行专项评价。 1. 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 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3. 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4. 声影响专项评价 5. 土壤影响专项评价 6. 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 7. 辐射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