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太仓美匠塑胶科技有限公司迁建塑料制品等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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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太仓美匠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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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夏传书 |
联系人 |
夏传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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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太仓市沙溪镇通港路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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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5962298963 |
传真 |
-- |
邮政编码 |
215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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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太仓市沙溪镇开发区通港路8号(沙溪工业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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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审批部门 |
苏州太仓沙溪镇人民镇府 |
批准文号 |
沙政发备[2017]10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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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迁建 |
行业类别 及代码 |
C2929 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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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平方米) |
744(建筑面积) |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依托周边绿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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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万元) |
200 |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
14 |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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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经费 (万元) |
-- |
预期投产日期 |
2018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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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详见第2页“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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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及能源消耗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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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消耗量 |
名称 |
消耗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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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吨/年) |
498 |
液化石油气(吨/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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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万度/年) |
20 |
燃气(吨/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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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吨/年) |
— |
蒸汽(集中供热)(吨/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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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建设项目无工艺废水排放。 生活污水405t/a。生活污水接管太仓市沙溪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排入七浦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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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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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 1、主要原料 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表1,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见表2。 表1 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表
表2 原辅材料理化性质一览表
2、主要设备 主要设备见表3。 表3 建设项目主要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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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附另页): 1、项目由来 太仓美匠塑胶科技有限公司现位于太仓市浮桥镇金浪区老闸村内水闸桥北, 公司于2016年1月成立,公司成立初期主要从事塑胶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塑料制品、五金件。具有年产塑料制品十万件、五金件5万件的生产规模。 因市政建设的原因,太仓美匠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投资200万元租赁东又悦(苏州)电子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搬迁建设,公司于现址太仓市浮桥镇金浪区老闸村内水闸桥北整厂搬迁至太仓市沙溪镇开发区通港路8号,厂房占地面积744m2。搬迁项目搬迁完成后将形成年产塑料制品50吨、塑料粒料80吨的生产规模。 2、产业政策 建设项目从事其他塑料制品制造生产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013年修正)中的限制、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12年本)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 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8号)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苏府[2007]129号文)中限制、禁止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限制用地项 目目录(2012 年本)》中禁止和限制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禁止和限制类项目,亦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限制和禁止产业,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3、与当地规划的相容性 沙溪工业开发区四至范围为:东至白米泾、西至沿江高速、南至七浦塘、北至北米泾,产业定位为:主要发展电子信息、精密机械、汽车配件、现代物流和轻工等产业。迁建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产品为塑料制品、塑料粒料,当属轻工行业,因此符合沙溪工业开发区的用地规划和产业定位。迁建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 4、与太湖流域管理要求相符性 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2011)》中第四章水污染防治第三十四条规定: 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建设公共污水管网和污水集中处 理设施,实现雨水、污水分流。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5年内,太湖流域县级以地方人民政府所在城镇和重点建制镇的生活污水应当全部纳入公共污水管网并经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 他排放含氮、磷等污染水体的企业和项目;(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 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 8 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七)围湖造田;(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 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建设项目外排生活污水可委托太仓市沙溪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同时不属《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中禁止建设的项目、且不排放含氮、含磷废水,建设项目符合太湖流域管理要求。 5、“ 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 根据《太仓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建设项目距离太仓市生态红线保护区七浦塘(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最近,约为1300m。七浦塘(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二级管控区范围为七浦塘及其两岸各100米范围,总面积为 5.77 平方公里。 建设项目外排废水接管进入太仓市沙溪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直接向七浦塘排放污水;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可以做到零排放;原材料运输方式采用公路运输,远离二级管控区,生产行为符合生态红线保护管控要求。因此不会对七浦塘(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造成影响,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和《太仓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建设项目与太仓市生态红线区域相对位置见附图2。 (2)环境质量底线 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类别:环境空气质量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地表水七浦塘水质应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声环境质量应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 建设项目大气污染排放较少,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外排废水经太仓市沙溪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水污染物排入七浦塘量较少,且可在太仓市沙溪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总量中得到平衡;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做到零排放;厂界噪声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建设项目投产后对区域内环境影响较小,环境质量总体可以保持现有水平,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 建设项目生产设备先进,生产原辅材料利用率高、能耗低;生产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生产工艺用水与生活用水取自当地自来水,不浪费水资源,对生态环境无影响。总之,建设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4)项目所在地没有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次环评对照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进行说明,具体见表4。 表 4 本项目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6、工程内容及产品方案 ⑴工程内容 建设项目租赁厂房组织生产,工程内容主要是设备进厂和生产线的安装调试。 ⑵产品方案 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见表5。
表5 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表
7、公用工程 建设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一览表见表6。 表6 建设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一览表
(1)给水 生产给水:主要是冷却水循环系统补水,定期补充水48t/a。水源为自来水管网。 生活给水:建设项目有食堂为职工提供午餐,生活用水取150 L/人·天计,则10名职工生活用水量为450t/a。水源为自来水管网。 (2)排水 生产排水:建设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建设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按生活用水量的90%估算,则生活污水排放量约405t/a。生活污水接管太仓市沙溪镇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七浦塘。 (3)供电 建设项目用电约20万度/年,供电来自当地电网。 (4)绿化 建设项目不新增绿地,绿化依托周边现有绿化。 (5)储运工程 建设项目原辅材料和产品的运输采用汽车运输,在厂房内设置仓库暂存。 8、职工人数及工作制度 项目职工定员10人,年工作300天,为白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时数为2400小时。 9、厂区平面布置 建设项目租赁厂房平面布置见图3-1,在租赁厂区的位置图见图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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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一、现有项目基本情况 太仓美匠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月,原租用太仓市仓花薄膜有限公司厂房组织生产。公司成立初期主要从事塑胶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塑料制品、五金件。具有年产塑料制品十万件、五金件5万件的生产规模。太仓美匠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通过太仓市环保局审批并获得批复(太环建[2016]14号)。 1、生产原辅料 现有项目生产原辅材料见表7。 表7 现有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表
2、现有项目主要生产设备 现有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8。 表8 现有项目主要设备表
二、现有项目生产工艺介绍 1、现有项目塑料制品生产工艺流程图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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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搅拌:将原料ABS塑料粒子和PP塑料粒子加入混料机搅拌,设备为密闭,搅拌过程不产生废气,产生噪声N。 (2)注塑:将搅拌后的原料加入注塑机。通过电加热至200-250℃左右使之软化,然后注射到模具内,保持力模腔内的平均压力一般在200MPa之间,进行注塑。该工序会产生注塑废气G1、边角料S1、噪声N。 (3)冷却:注塑后使用水进行间接冷却,冷却水回用,不外排。项目设有一台冷却塔循环水间接冷却,水温冷却至0±0.5℃。 (4)测试:用测试仪进行检测,合格的作为产品,不合格的外售废品回收单位 。此过程产生不合格品S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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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金件生产工艺流程简介: (1)切割:用数控机床对弹簧进行切割,此工序会产生废边角料S1、废乳化液S2、废机油S3、含油废抹布S4及设备运行噪声N。 现有项目外购已经配好的乳化液直接使用,使用时不加水。 (2)打孔:用数控机床对垫片进行打孔,此工序会产生废金属边角料S5及设备运行噪声N。 (3)组装:用螺丝刀等手工工具将零部件组装。组装完毕得到产品。 三、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 1、大气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 (1)有组织废气 现有项目注塑成型过程产生的气体污染物非甲烷总烃产生量根据《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美国国家环保局)中推荐的公式,非甲烷总烃的排放系数为0.35kg/t原料;经类比同类企业,ABS粒子原料受热时,产生的少量单体苯乙烯的排放系数为0.05kg/t原料、丙烯腈的排放系数为0.05kg/t原料;本项目ABS粒子用量为400t/a、PP塑料粒子用量为400t/a,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28t/a,苯乙烯产生量为0.02t/a,丙烯腈产生量0.02t/a。 注塑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高排气筒排放。丙烯腈排放量为0.002t/a,排放速率为0.0003kg/h,排放浓度为0.5mg/m³;苯乙烯排放量为0.002t/a,排放速率为0.0003kg/h,排放浓度为0.5mg/m³;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3t/a,排放速率为0.004kg/h,排放浓度为7mg/m³。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大气污染特别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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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组织废气 现有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集气罩未捕集的废气,集气罩未捕集的非甲烷总烃产生量0.03t/a,产生速率为0.004kg/h;苯乙烯产生量0.002t/a,产生速率为0.0003kg/h;丙烯腈产生量0.002t/a,产生速率为0.0003kg/h,无组织排放。 2、水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 现有项目员工生活污水144t/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冷却水尾水37.5t/a,水质较为清洁,经雨水管网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现有项目全厂用水平衡图见图3。
3、固废产生和处置情况 现有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塑料边角料,金属边角料,废乳化液,废机油,废活性炭,含油抹布,不合格平。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金属边角料与不合格品外卖处置;塑料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废乳化液、废机油、废活性炭、含油抹布由于产生量较小,一直在厂内堆存,尚未进行委托处理。 4、噪声产生的排放情况 现有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经过合理布局、减震措施和厂房隔声后,噪声的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厂界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9。 表9 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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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有项目主要环境问题 根据对现有厂区的现场调查,目前存在的环境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原有项目未进行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②危险废物废乳化液、废机油、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尚未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原项目生产经营期间无环境污染事故、环境风险事故;与周围居民及企业 无环保纠纷。随着项目搬迁,应对现有厂区内所有场地的污染进行清除,并对其进行清洁处理,不得散落成为新的污染源,影响外环境。项目搬迁后,原有地块交还房东,原厂设备全部搬迁处理。租用厂区排水系统为雨污分流制,厂区设一个雨水总排口和一个污水总排口,并设有节流阀门,本项目雨水、污水依托厂区排水口进行排放;厂区设有完善的消防系统。本项目无需对厂区进行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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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形地貌 建设项目地区位于新华夏系第二隆起带,淮阳山字形构造宁镇反射弧的东南段。区内断裂构造规模不大,基底构造相稳定。新构造运动主要表现为大面积的升降运动,差异不大,近期呈持续缓慢沉降。 该地区的地层以深层粘土层为主,主要状况为: (1)第一层为种植或返填土,厚度0.6~1.8m左右; (2)第二层为亚粘土,色灰黄或灰褐,湿度饱和,0.3~1.1m厚; (3)第三层为淤质亚粘土,呈青灰色,湿度饱和,密度高,厚度为0.5~1.9m,地耐力为100~120kPa; (4)四层为轻亚粘土,呈浅黄,厚度在0.4~0.8m,地耐力为80~100kPa; (5)第五层为粘土,少量粉砂,呈灰黄色或青色,湿度高,稍密,厚度为1.1km左右,地耐力约为120~140kPa。 陆域为广阔的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地势低平,高程2.5~2.8m(以黄海基面计,下同),现为高产农田,并有众多浜、塘、沟埂纵横交错,村舍较为集中密集。沿江有长江大堤,堤顶高程6.3~7.0m。江面开阔,边滩宽300~1100m。10m等深线距岸堤1000~1400m。 2、气象特征 项目地区具有明显的亚热带季风气候特征,年均无霜期232天;年平均降水量1064.8毫米,年平均降雨日为129.7天;年平均气温15.3℃,极端最高气温37.9℃,极端最低温度—11.5℃,年平均相对湿度81%,处于东南季风区域,全年盛行东南风,风向频率为12%,最少西南风,风向频率3%,年均风速3.4米/秒,实测最大风速29米/秒。平均大气压1015百帕,全年日照2019.3小时。主要气象气候特征见表10。
表10 主要气象气候特征
3、水文 太仓市濒临长江,由于受到长江口潮汐的影响,太仓境内的内河都具有河口特征,河水的潮汐运动基本与长江口的潮汐运动一致。长江口是一个中等强度的潮汐河口,长江南支河段是非正规半日潮,每天二涨二落。本项目附近河段潮位变化特征:各月平均高潮位与低潮位在数值上很接近,潮位的高低与径流的大小关系不大,高、低潮位的年际变化也不大,年内月平均高潮位以9月最高、8月次之、7月居第3位。根据附近江边七丫口水文站的潮位资料分析,本段长江潮流特征如下: 平均涨潮流速:0.55m/s,平均落潮流速:0.98m/s; 涨潮最大流速:3.12m/s,涨潮最小流速:0.12m/s; 落潮最大流速:2.78m/s,落潮最小流速:0.62m/s。 建设项目附近主要河流为七浦塘,七浦塘河西起阳澄湖口,经过昆山、张家港及太仓,北入长江,总长46.1公里,入江口节制闸为七浦塘闸,距离入江口约945m。七浦塘闸开启关闭情况与仪桥闸相似。七浦塘河主要功能为工业、农业和渔业用水,2020年苏州工业、农业用水区水质目标为Ⅳ类水质,阳澄湖口段过渡区水质目标为Ⅲ类水质。 4、植被与生物多样性 项目地区属北亚热带落叶与常绿阔叶混交林带,由于农业历史悠久,天然植被很少,主要为农作物和人工植被。 种植业以粮(麦子、水稻)、油、棉等作物为主,还有蔬菜等。畜牧业以养猪、牛、羊、鸡、鸭为主;此外,宅前屋后和道路、河道两旁种植有各种林木和花卉,林业以乔木、灌木等绿化树种为主,本地区无原始森林。 沿江沼泽、坑塘及洲滩尾部等为水生动物产卵、觅食的场所。 长江渔业水产资源丰富,有淡水种、半咸水种、近河口种和近海种四大类型,鱼类以鲤科为主,还有鲥鱼、刀鱼、河鱭、中华鲟等珍贵鱼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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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一、社会环境简况 太仓市位于江苏省南部,长江口南支河段的南岸,东南紧邻上海,西为发达的苏、锡、常地区,东北与上海崇明岛隔江相望。 太仓市有着悠久的历史,自古代宋、元以来,太仓的浏家港便是江浙一带的糟运枢纽,建有百万石的粮仓和规模庞大的水运码头。据史籍记载,当时“海外番舶,蛮商夷贾,云集繁华”,号称“六国码头”。明永乐年间,著名航海家三保太监郑和“造大船,自苏州刘家河泛海”,七下西洋,远航亚非30余国,为太仓留下了辉煌的一页。 太仓市沙溪镇位于太仓市的中北部,距离市区约15公里,是市区的卫星镇,接受市区的辐射。距上海虹桥机场50公里,沙溪境内水乡古镇,历史悠久,风景独特,物产丰富,素有“东南十八镇,沙溪第一镇”的美称。 沙溪镇民俗风趣,民风纯朴,民间灯会,妙趣横生。沙溪的猪油米花糖、桃珍糕、 盘香饼、涂松山芋等风味小吃、特产也远近出名。 沙溪镇始于元末。明弘治年间,市镇日趋繁荣。监察御史苏赞的“御史府”,山西道御史曹逵,刑部朗中叶遇春等达官贵人,相继在这里建府造第,街景日好,“沙溪八景”,远近闻名。到明清时,随着工商业的发展,大批商人应运而生,需要一个文化交流、商品经济活动的地点。于是,沿戚浦河而建的临水建筑脱颖而出,古朴的石拱桥横跨戚浦河,“印溪书舍”、“南野斋居”、“连蕊楼”等一批古宅名居拔地而起,形成了枕河人家,小桥流水,小巷深处独特的历史文化景观。 改革开放以来,沙溪镇发生日新月异的变化。今日的沙溪镇辖区东连金浪镇,南临城厢镇,西与昆山、常熟交界,北接归庄镇,面积67.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7万人,成为江苏省首批对外开放的乡镇之一,是全国百强乡镇和江苏省乡镇百强之一。已先后被命名为江苏文明镇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绿化工作、文化教育先进镇。 二、教育、文化 沙溪镇自古以来人杰地灵,是引进西方文化较早的江南名镇之一,明清时就 有一批文人出洋留学。沙溪人才辈出,名人雅士众多。史学家桑悦,古琴家徐上瀛,星象学家龚树模,儿童文学家龚堡,他们都是土生土长的沙溪人。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给古老而美丽的沙溪增添了浓郁的人文气息。 建设项目东侧为明静纺织公司,南侧为通港东路,西侧为苏州金辉化纤新材料有限公司,北侧为陶湾路。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1000米范围内无文物保护单位,周边300m范围内环境概况见附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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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辐射环境、生态环境等):
(1)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① 空气环境质量 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中常规因子(SO2、NO2、PM10)引用《太仓市金仓木业有限公司迁建实木家具生产项目》“G2 印东新村”监测点,该监测点在本项目西南侧约1500米处。监测时间:2017 年6 月22 日至6月28 日。监测结果为:SO2浓度范围为0.010-0.015mg/m3,NO2浓度范围为0.021-0.037mg/m3,PM10浓度范围为0.090-0.098mg/m3,各因子中,SO2、NO2小时值,PM10日均值均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因此可以说明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质量良好。 ②水环境质量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主要是七浦塘。监测数据引用《太仓市金仓木业有限公司迁建实木家具生产项目》在2017年4月18日至4月20日连续3天实测数据均值,具体见表11。 表11 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数据 单位:pH 无量纲,mg/L
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七浦塘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监测结果表明:七浦塘水质监测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③声环境质量 评价期间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进行了实测。监测时间:2018年3月6日昼间、夜间各一次;监测点位:厂界外1米。具体监测结果见表12。 表12 项目地噪声现状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地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2)周边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目前建设项目周边环境质量良好,未有明显环境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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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根据项目周边情况,确定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3。 表13 建设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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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 境 质 量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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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江苏省环保厅1998年颁布的《江苏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项目所在地空气质量功能区为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苯乙烯、丙烯腈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标准。具体见表14。 表14 大气污染物的浓度限值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按《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七浦塘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水质标准。具体数据见表15。 表15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mg/L(pH无量纲)
3、声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具体见表16。 表16 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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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1、废气排放标准 注塑、挤出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和表9标准;颗粒物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具体见表17。 表17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废水排放标准 生活污水排放执行太仓市沙溪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见表18。 表18 废水接管标准 单位:mg/L
太仓市沙溪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表1中Ⅰ标准。其中DB32/1072-2007未做规定的SS等则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类标准,见表19。 表19 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除pH外)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3、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建设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见表20。 表20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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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量 控 制 指 标 |
1、水污染物 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废水零排放。。 生活污水接管太仓市沙溪镇污水处理厂控制指标为:废水量405t/a,COD 0.1377t/a、SS 0.0567t/a、NH3-N 0.0098t/a、TP 0.0016t/a。 2、大气污染物 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0042t/a、苯乙烯排放量0.0004t/a、丙烯腈排放量0.0004t/a。 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0046t/a、苯乙烯排放量0.0004t/a、丙烯腈排放量0.0004t/a、粉尘排放量0.001t/a。 3、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实现零排放。 |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塑料制品50吨、塑料料粒80吨的生产规模。 1、塑料制品生产工艺
工艺流程说明: (1)注塑:将ABS、PP塑料粒子投入注塑机内,注塑机通过电加热至180℃左右,进行高温熔化后进入模具,此过程会产生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边角料及噪声。 (2)冷却脱模:模具通过自来水间接冷却至常温,成型脱模,模具循环使用不清洗。 2、塑料料粒生产工艺
工艺流程说明: (1)混料:将ABS、PP、PE、PC塑料粒子、钛白粉、色母粒子按产品工艺要求,放在搅拌机中混合,钛白粉在投料时会产生粉尘废气。 (2)挤出:把混合好的物料放入到生产线挤出设备中加热混炼使其熔融,挤出设备通过电加热升温至180℃左右,持续加热后熔化的物料被挤出机用压力从模口挤出。此过程会产生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及噪声。 (3)切粒:把挤出的物料通过循环冷却水冷却,对物料进行冷却至室温,由生产线切粒机对其进行切粒,即为成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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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污染工序: 1、废气 建设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和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废气;投料产生的粉尘废气。 (1)粉尘废气 建设项目混料工序中钛白粉投料会产生粉尘废气,粉尘产生量按原料使用量的0.1%计,则粉尘产生量为0.001t/a,产生时间以2400h/a计,生产速率为0.0004kg/h。粉尘废气再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废气 本项目注塑、挤出时的工作温度在180℃左右,使用的PC(聚碳酸酯)塑料 粒子热分解温度大于320℃,PP(聚丙烯)塑料粒子热分解温度在350℃以上,PE粒子(聚乙烯)热分解温度在380℃以上,色粉及色母均未达到塑料粒子的热分解温度,塑料粒子在熔融过程中不发生分解,不产生碳链焦化气体。但原料中有少量未聚合的单体在高温下会有部分挥发出来,形成有机废气,有机废气组分较复杂,以非甲烷总烃计。 ABS塑料(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分解温度在250℃以上,ABS原料在受热 情况下,其中残存的未聚合的反应单体可挥发至空气中,从而形成有机废气,主要为丙烯腈、丁二烯和苯乙烯。由于丁二烯废气污染物没有相关排放标准,因此可以非甲烷总烃计。 本项目注塑、挤出过程中产生的气体污染物非甲烷总烃产生量根据《空气污 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美国国家环保局)中推荐的公式,该手册认为在无控制措施时,非甲烷总烃的排放系数为0.35kg/t原料;经类比同类企业,ABS粒子原料受热时,产生的少量单体苯乙烯的排放系数为0.05kg/t原料,丙烯腈的排放系数为0.05kg/t原料;本项目ABS粒子用量为71t/a,PP粒子用量为31t/a,PE粒子用量为20t/a,PC粒子用量为8t/a,色粉(钛白粉)用量为1t/a,色母粒子用量为1t/a,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0462t/a,苯乙烯产生量为0.004t/a,丙烯腈产生量为0.005t/a。 建设项目通过对注塑机和挤出机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集气罩捕集的效率约为90%,其余10%未捕集的废气产生无组织排放。收集后的废气引入同一套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物具体产生情况见表21。 表21 建设建项目废气产生情况
2、废水排放分析 建设项目自来水用量为498t/a,分别为生活用水450t/a,冷却水补充水48t/a,来自当地自来水管网。 (1)冷却用水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采用水作为冷却水介质对其进行间接冷却,冷却水使用过程中会有所损耗,故冷却水需要定期补充。项目设置1台冷却塔,冷却塔每天运行8小时,年运行300天,每台循环用水量约20t/h,则总循环量为48000t/a,冷却循环水损耗量以冷却循环总水量的0.1%计,则补水量约为48t/a。 (2)生活用水 建设项目共有员工10人,用水标准参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版)的工业企业职工生活用水定额计算,平均每人每天用水150L,年工作天数300天,因此建设项目职工生活用水量为450t/a,产污系数按照0.9计算,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405t/a,主要污染物及浓度分别为COD400mg/L、SS200mg/L、氨氮25mg/L、总磷4mg/L。 建设项目水量平衡图见图6。
3、噪声 建设项目生产设备中高噪声设备噪声源情况见表22。 表22 建设项目高噪声设备情况表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的固废主要来自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注塑产生的边角料;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 (1)生活垃圾 项目员工共1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1kg/(人·天)计,年工作300天, 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3t/a。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塑料边角料 注塑过程中会产生边角料,产生量约2t/a,收集后统一外卖。 (3)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会产生废活性炭,产生量约0.242t/a,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的规定,判断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是否属于固体废物,建设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汇总见表23。 表23 建设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汇总表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见表24。 表24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
危险废物产生情况见表25。 表25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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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产生浓度及产生量 (单位) |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单位) |
大气 污染物 |
注塑、挤出工序 |
非甲烷总烃 |
3.46mg/m3,0.0416t/a |
0.36mg/m3,0.0042t/a |
苯乙烯 |
0.3mg/m3,0.0036t/a |
0.04mg/m3,0.0004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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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烯腈 |
0.3mg/m3,0.0036t/a |
0.04mg/m3,0.0004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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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气罩未捕集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0.0046t/a |
—,0.0046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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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乙烯 |
—,0.0004t/a |
—,0.0004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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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烯腈 |
—,0.0004t/a |
—,0.0004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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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料 |
颗粒物 |
—,0.001t/a |
—,0.001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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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污染物 |
生活污水 405t/a |
COD SS 氨氮 总磷 |
400mg/L,0.162t/a 200mg/L,0.081t/a 25mg/L,0.0101t/a 4mg/L,0.0016t/a |
340mg/L,0.1377t/a 140mg/L,0.0567t/a 24.25mg/L,0.0098t/a 4mg/L,0.0016t/a |
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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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固体 废物 |
注塑 |
边角料 |
2t/a |
外卖2t/a |
生活 |
生活垃圾 |
3t/a |
环卫清运3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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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处理 |
废活性炭 |
0.242t/a |
委托处理0.242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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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 声 |
建设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高噪声设备经过加设减震底座、减震垫,设计隔声达10dB(A)以上,同时厂房隔声可达15dB(A),总体消声量为25dB(A)。厂界噪声影响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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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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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生态影响: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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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建设项目租赁位于太仓市沙溪镇开发区通港路8号东又悦(苏州)电子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建设,施工期主要为设备进厂和生产线的安装调试,施工期较短,工程量不大,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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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和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废气;投料产生的粉尘废气。 (一)有组织排放 (1)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废气 ABS塑料(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分解温度在250℃以上,ABS原料在受 热情况下,其中残存的未聚合的反应单体可挥发至空气中,从而形成有机废气,主要为丙烯腈、丁二烯和苯乙烯。由于丁二烯废气污染物均没有相关排放标准,因此以非甲烷总烃计。 本项目注塑、挤出过程中产生的气体污染物非甲烷总烃产生量根据《空气 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美国国家环保局)中推荐的公式,该手册认为在无控制措施时,非甲烷总烃的排放系数为0.35kg/t原料;经类比同类企业,ABS粒子原料受热时,产生的少量单体苯乙烯的排放系数为0.05kg/t原料,丙烯腈的排放系数为0.05kg/t原料;本项目ABS粒子用量为71t/a,PP粒子用量为31t/a,PE粒子用量为20t/a,PC粒子用量为8t/a,色粉(钛白粉)用量为1t/a,色母粒子用量为1t/a,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0462t/a,苯乙烯产生量为0.004t/a,丙烯腈产生量为0.005t/a。 建设项目通过对注塑机和挤出机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集气罩捕集的效率约为90%,其余10%未捕集的废气产生无组织排放。收集后的废气引入同一套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活性炭的吸附机理如下所述: A、活性炭是一种很细小的炭粒,有很大的表面积,而且炭粒中还有更细小的孔——毛细管,这种毛细管具有很强的吸附能力,由于炭粒的表面积很大,所以能与气体(杂质)充分接触,当这些气体(杂质)碰到毛细管就被吸附,起净化作用。 B、活性炭是一种多孔的含碳物质,其发达的空隙结构使它具有很大的表面积,所以很容易与废气中的有机气体成分充分接触,活性炭孔周围强大的吸附力场会立即将有机气体分子吸入孔内,所以活性炭具有极强的吸附能力。 C、活性炭吸附的物理作用,利用范德华力进行吸附;无任何化学添加剂,对人身无影响。 根据生产规模预测,本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的尺寸拟定为:500mm×400mm×1200mm,活性炭箱尺寸400mm×300mm×1100mm,活性炭颗粒的堆密度约为0.5g/cm3,因此活性炭填充量约为0.066t。参考《简明通风设计手册》,活性炭的有效吸附量为0.24kg/kg,由污染源强估算可知,本项目的有组织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废气产生量一年达到0.0488t/a,活性炭吸附效率90%,即活性炭吸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0.044t/a,因此本项目一年需要的活性炭的使用量为0.183t/a,因此每年需要更换3次,即每4个月更换一次,产生废活性炭约0.242t/a。 (二)无组织排放 建设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集气罩未捕集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废气和投料产生的粉尘废气。 集气罩未捕集的非甲烷总烃产生量0.0046t/a,产生速率为0.002kg/h;苯乙烯产生量为0.0004t/a,产生速率为0.0002kg/h;丙烯腈产生量为0.0004t/a,产生速率为0.0002kg/h;放投料产生的粉尘废气产生量0.001t/a,产生速率为0.0004kg/h,无组织排放。 大气污染物排放源强见表26。 表26 大气污染物排放源强
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推荐的估算模式——SCREEN3进行估算,排气筒污染物下风向2500m 浓度分布及占标率,影响预测结果如下表27、28、29、30: 表27 建设项目有组织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预测结果
表28 建设项目有组织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预测结果
表29 建设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预测结果
表30 建设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预测结果
叠加各个污染源的影响,建设项目颗粒物小时浓度最大贡献值为0.0003249mg/m3,占评价标准的0.04%,出现在下风向69m处;非甲烷总烃小时浓度最大贡献值为0.0016785mg/m3,占评价标准的0.08%,出现在下风向81m处;苯乙烯小时浓度最大贡献值为0.000168494mg/m3,占评价标准的1.63%,出现在下风向81m处;丙烯腈小时浓度最大贡献值为0.000168494mg/m3,占评价标准的0.32%,出现在下风向81m处。 可见,建设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三)卫生防护距离确定 建设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集气罩未捕集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废气和投料产生的粉尘废气。 集气罩未捕集的非甲烷总烃产生量0.0046t/a;苯乙烯产生量为0.0004t/a;丙烯腈产生量为0.0004t/a;投料产生的粉尘废气产生量0.001t/a。 根据大气导则HJ2.2-2008的要求,本项目采用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无组织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环境质量模拟重点实验室发布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模式软件计算。计算参数和结果见表31。 表31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参数和结果
根据软件计算结果,本项目厂界边界范围内无超标点,即在本项目厂界边界处,污染物浓度不仅满足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要求,同时已达到其质量标准要求。因此,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故考虑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按照“工程分析”核算的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 3840—91)的有关规定,计算卫生防护距离,各参数取值见表32。 表32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注:*为本项目计算取值。 (1)计算源强 无组织排放废气其排放源强等参数见表33。 表33 无组织排放源强和面积
(2)卫生防护距离 经计算,各污染物的卫生防护距离见表34。 表34 各污染物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表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 3840—91)进行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确定建设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以厂界为执行边界,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目前无居民点以及其他环境空气敏感保护点,今后在此范围内也不得建设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项目。在此条件下,对当地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可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2、水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就近排入水体。 建设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及排放,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405t/a,主要污染物及浓度分别为COD 400mg/L、SS 200mg/L、氨氮25mg/L、总磷4mg/L,采用化粪池处理后排放。通常化粪池后COD约去除15%、SS去除30%、氨氮去除3%,则生活废水接管浓度COD 340mg/L、SS 140mg/L、氨氮24.25mg/L、总磷4mg/L。达到太仓市沙溪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可委托太仓市沙溪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七浦塘。 (1)太仓市沙溪镇污水处理厂概况 太仓市沙溪镇污水处理厂位于沙溪镇涂松村,沿江高速东侧。位于沙溪镇民营工业区内,占地25000m2。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改良SBR法,工程设计处理规模为日处理废水1万吨,总投资约3447万元。沙溪镇污水处理厂接纳的废水包括服务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和预处理达接管标准的工业废水,进水水质执行三级标准作适当调整,尾水进入七浦塘,最终进入长江,目前运营状况良好,处理后水质可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一级排放标准。 目前太仓市沙溪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其进出水设计指标见表35。 表35 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指标 单位:mg/L,pH为无量纲
(2)污水收集范围 沙溪镇老镇区、新行政区、开发区部分生活污水及经预处理满足接管标准的开发区工业废水。 本项目位于污水收集范围内,项目所在地污水管网已铺设完成。 (3)接管可行性 建设项目排水量约405t/a,水质简单,主要为生活污水,废水排放量所占沙溪镇污水处理厂处理量的比例较小,且在太仓市沙溪镇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范围之内,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管网已铺设至项目所在地,因此,废水进入太仓市沙溪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是可行的。 建设项目外排的生活污水经太仓市沙溪镇污水处理厂后水污染物排放量COD 0.0203t/a、SS 0.0041t/a、氨氮0.002t/a、总磷0.0002t/a,水污染物排入环境量较少,且可在太仓市沙溪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总量中平衡解决。因此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一)固体废物处置去向 建设项目产生的固废可以分为以下二大类。 (1)一般固废:建设项目注塑产生的边角料和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其中边角料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综合利用,其他一般固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2)危险固废: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废气处理产生的废废切削液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产生量为0.242t/a。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二)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运输、处理可行性分析 (1)危险废物收集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危险废物在收集时,应清楚废物的类别及主要成份并在收集容器表面粘贴标明类别、成份的说明,以方便委托处理单位处理。建设项目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和形态,主要采用坚固的塑料容器包装,所有包装容器足够安全,并经过周密检查,不会在装载、搬移或运输途中出现渗漏、溢出、抛洒或挥发等情况。 (2)危险废物暂存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①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暂存于危废堆场,位于厂房东侧,危废堆场在做好基础防渗措施后,场地选址能够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环保部 [2013]36 号公告的修改表单等规定要求,贮存场选址具有可行性; ②危废堆场占地面积为5m2,从项目危废产生量、产废周期以及贮存周期来看,危废堆场的面积能够满足项目危废贮存需求。另外危废堆场设置在车间外,以做到防风、防雨、防晒。项目还需做好防渗措施,建议地面采用钢筋混凝土垫层,使其渗透系数≤10-10cm/s。危险固废暂存时必须分类分开存放,相互间保持一定间隔,并做到相应标注。 危废堆场须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储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见表36。 表36 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
(3)危险废物运输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危险废物运输中应做到以下几点: a 危险废物的运输车辆须经主管单位检查,并持有单位签发的许可证,负责运输的司机应通过培训,持有证明文件。 b 载有危险废物的车辆须有明显的标志或适当的危险符号,以引起注意 c 承载危险废物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时,需持有运输许可证,其上应注明废物来源、性质和运往地点。 d 组织危险废物的运输单位,在事先需作出周密的运输计划和行驶路线,其中包括有效的废物泄露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通过该系列措施可保证在运输过程中危险固废对经由地的环境影响较小。 (4)危险废物处理可行性分析 建设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切削液全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的危险处置能力以及项目意向处置单位情况见表37。 表 37 建设项目周边危废处置能力及意向处理表
建设项目对固废采取了合理的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无论是危险废物还是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均可做到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4、声环境影响分析 如前所述,建设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搅拌机、挤出机、注塑机和切粒机,搅拌机噪声值在85dB(A);挤出机、注塑机和切粒机噪声值在75dB(A)。由于上述设备均集中同一生产车间内,将该生产车间视为点声源,预测正常工况下生产车间叠加噪声值约88.8dB(A),叠加噪声源情况见表38。 表38 噪声源参数
选择东、南、西、北厂界作为关心点,利用噪声衰减模式预测噪声源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 噪声衰减模式如下:
式中:LA(r)——预测点r处A声级,dB(A); LA(r0)——r0处A声级,dB(A); A — 倍频带衰减,dB(A); 预测结果见表39。 表39 厂界噪声影响预测结果
建设项目夜间不生产。生产车间经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对东、南、西、北厂界的噪声最大贡献值分别为43.8dB(A)、13.8dB(A)、16.6dB(A)、17.6dB(A)。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5dB(A)。建设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噪声防治措施可行。 5、清洁生产分析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原材料、水资源等利用效率较高;项目采用电能作为能源,属于清洁能源,符合清洁生产对资源能源的要求。项目所采用的生产工艺及设备技术水平较为先进,项目生产过程中能够有效减少污染物的产生,且各类污染物均得到妥善的处理和处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6、污染物排放汇总 经计算,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见表40。 表40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 单位:t/a
注:生活废水排放量为排入太仓市沙溪镇污水处理厂的接管量。 建设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纳入太仓市沙溪镇污水处理厂总量范围内;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应向太仓市环保局提出申请,在太仓市区域内平衡;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不申请总量。 7、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建设项目环保投资估算及“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见表41。 表41 “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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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大气 污染物 |
注塑、挤出工序 |
非甲烷总烃 |
活性炭吸附+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吸附效率90%,达标排放 |
苯乙烯 |
||||
丙烯腈 |
||||
集气罩未捕集的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无组织排放 |
达标排放 |
|
苯乙烯 |
||||
丙烯腈 |
||||
投料 |
粉尘 |
无组织排放 |
达标排放 |
|
水 污 染 物 |
生活污水 |
COD SS 氨氮 总磷 |
化粪池+隔油池处理 |
达到太仓市沙溪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
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体 废物 |
废气处理 |
废活性炭 |
委托处置 |
有效处置,零排放。 |
注塑 |
边角料 |
外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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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
生活垃圾 |
环卫部门清运 |
||
噪
声 |
建设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高噪声设备经过加设减震底座、减震垫,设计隔声达10dB(A)以上,同时厂房隔声可达15dB(A),总体消声量为25dB(A)。厂界噪声影响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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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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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无 |
一、结论 太仓美匠塑胶科技有限公司现位于太仓市浮桥镇金浪区老闸村内水闸桥北, 公司于2016年1月成立,公司成立初期主要从事塑胶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塑料制品、五金件。具有年产塑料制品十万件、五金件5万件的生产规模。 因市政建设的原因,太仓美匠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投资200万元租赁东又悦(苏州)电子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搬迁建设,公司于现址太仓市浮桥镇金浪区老闸村内水闸桥北整厂搬迁至太仓市沙溪镇开发区通港路8号,厂房占地面积744m2。搬迁项目搬迁完成后将形成年产塑料制品50吨、塑料粒料80吨的生产规模。搬迁项目预计2018年5月投产。 1、产业政策 建设项目从事其他塑料制品制造生产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013年修正)中的限制、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12年本)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 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8号)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苏府[2007]129号文)中限制、禁止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限制用地项 目目录(2012 年本)》中禁止和限制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禁止和限制类项目,亦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限制和禁止产业,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2、与当地规划的相容性 沙溪工业开发区四至范围为:东至白米泾、西至沿江高速、南至七浦塘、北至北米泾,产业定位为:主要发展电子信息、精密机械、汽车配件、现代物流和轻工等产业。迁建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产品为塑料制品、塑料粒料,当属轻工行业,因此符合沙溪工业开发区的用地规划和产业定位 3.污染物达标排放及环境影响 (1)废气 ①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废气 建设项目注塑、挤出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丙烯腈、苯乙烯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集气罩废气收集率为90%,未被捕捉到的有机废气为无组织排放。经预测,厂界浓度最高点预测值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且预测的最大落地浓度均满足环境质量标准,无超标点,因此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为以厂界为边界的100米范围,卫生防护距离内主要为工业企业,无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以后亦不得在此范围内新建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建设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气通过车间通风系统无组织排放,满足环境控制要求。 (2)废水 建设项目厂区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水体;建设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符合太仓市沙溪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符合环保要求。经太仓市沙溪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向七浦塘水环境的水污染物量COD 0.0203t/a、SS 0.0041t/a、氨氮0.002t/a、总磷0.0002t/a,水污染物排放量很少,对七浦塘水环境影响较小,七浦塘水质仍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 (3)固废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中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边角料外卖。建设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4)噪声 建设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高噪声设备经过加设减震底座、减震垫,设计隔声达10dB(A)以上,同时厂房隔声可达15dB(A),总体消声量为25dB(A)。厂界噪声影响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标准要求,不会产生噪声扰民问题。 4.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⑴水污染物 生产废水零排放。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太仓市沙溪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接管控制指标为:废水量405t/a,COD 0.1377t/a、SS 0.0567t/a、NH3-N 0.0098t/a、TP 0.0016t/a。 ⑵大气污染物 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0042t/a、苯乙烯排放量0.0004t/a、丙烯腈排放量0.0004t/a。污染物放量应在沙溪镇区域内平衡解决。 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0046t/a、苯乙烯排放量0.0004t/a、丙烯腈排放量0.0004t/a、粉尘排放量0.001t/a。污染物排放量应在沙溪镇区域内平衡解决。 ⑶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实现零排放。不申请总量。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该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二、建议 1、加强管理,强化企业职工自身的环保意识。 2、落实好厂房隔声,设备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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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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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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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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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释 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件一 合同 附件二 营业执照 附件三 备案证 附件四 租房合同及申明、房产证、土地证 附件五 建设单位承诺书 附件六 危险废弃物委托处置承诺 附图一 项目地理位置图(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和地形地貌等) 附图二 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 附图三 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
一、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 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 1— 2项进行专项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3.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4.声影响专项评价 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 6.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 7.辐射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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