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摩创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新建精密塑料零件等产品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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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摩创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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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穆晓晨 |
联系人 |
吕祥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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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京东路1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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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8262092063 |
传真 |
—— |
邮政编码 |
215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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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京东路1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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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审批部门 |
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准文号 |
太发改备﹝2017﹞3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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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 |
行业类别 及代码 |
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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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平方米) |
3172(建筑面积) |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依托租赁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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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万元) |
1000 |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
33 |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
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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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经费 (万元) |
-- |
预期投产 日期 |
2018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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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详见第2页“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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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及能源消耗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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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消耗量 |
名称 |
消耗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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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吨/年) |
16824.275 |
燃油(吨/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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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度/年) |
100万 |
燃气(标立方米/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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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吨/年) |
-- |
其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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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冷却塔排水作为清下水,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建设项目生活污水2400m3/a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要求后,经租赁方排污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新浏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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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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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 1、原辅材料 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表1-1,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详见见表1-2。 表1-1 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表
表1-2 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表
2、主要设备 建设项目全厂主要设备见表1-3。 表1-3 全厂主要设备情况表
工程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附另页): 1、项目概况 摩创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位于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京东路188号,总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租赁苏州温橡特种橡胶有限公司闲置2#厂房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建筑面积3172m2,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精密塑料零件100t、模具50套的生产规模。该项目已于2017年11月28日取得太仓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的项目备案文件(太发改备﹝2017﹞321号),项目代码为:2017-320585-29-03-562527。建设单位于2018年3月已对备案文件中的年产精密塑料零件100t/a生产线进行过环评且取得环评批复(太环建[2018]207号),根据企业发展规划,目前建设单位计划新增建设模具50套/年的生产线并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后,本次评价内容为年产精密塑料零件100t、模具50套的生产规模。建设单位承诺备案中的精密五金件产品不再进行生产。本项目厂区内不设食堂及员工宿舍,职工就餐通过外购解决。 2、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类和限制类产业;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7年本)》中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年本)》(苏政办发〔2015〕118号)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亦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苏府[2007]129号文)中限制类、禁止类和淘汰类项目。本项目用地不属于《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98号)中的“限制类”和“禁止类”,亦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限制类”和“禁止类”。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3、与环境规划和用地规划的相容性 本项目位于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京东路188号,租赁苏州温橡特种橡胶有限公司现有2#厂房,根据出租方土地证,项目所在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当地环境规划和用地规划,与周围环境相容。 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周边地区规划范围为:北至苏昆太高速公路,南至新浏河,东至沿江高速公路、十八港,西至盐铁塘和太平路,总用地面积4418.7ha。规划基准年为2009年,规划期限为2010年-2020年。江苏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新区)及周边地区的产业定位:以一、二类工业为主,主要发展机械、电子、轻工纺织、食品、生物医药、环保等主导产业。本项目为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行业,属该产业园允许类范围。 建设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新建项目不产生工艺废水,无含氮、磷工业废水的排放,不属于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满足《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修正本)》的要求。 4、与“三线一单”相符性 (1)生态红线 本项目位于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京东路188号,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8]74号)和《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本项目距离最近的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太仓金仓湖省级湿地公园为2.9km,不在上述规定的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一级、二级管控区内。因此,本项目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8]74号)和《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项目所在地附近生态红线区域见表1-4,建设项目于各生态红线区域的位置关系图见附图4。 表1-4 建设项目附近生态红线区域一览表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及《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本项目位于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环境质量现状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表水新浏河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声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值的要求,本项目建设后营运期产生的各项污染物通过相应的治理措施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建设项目环境风险可控制在安全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相关规定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利用园区已经建成的水、电等资源供应系统,项目对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全面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项目三废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的资源利用、环境合理性等符合相关规定。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位于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详见下表。 表1-5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对照上表所列内容,建设项目生产行为不在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范围内,符合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新区)项目准入要求。 因此,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 5、工程规模及产品方案 本项目生产50t/a模具全部自用,不外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详见表1-6。 表1-6 建设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6、公用工程 (1)给水 建设项目新鲜水用量为16824.275m3/a,主要为注塑机冷却塔补水以及生活用水,来自当地市政供水管网。 (2)排水 建设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接管要求后通过租赁方现有规范化排污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新浏河,排放量为2400m3/a。冷却塔排水为清下水,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3)供电 建设项目用电量100万kWh/年,由市政供电管网供给。 (4)绿化 建设项目绿化依托租赁方。 (5)冷却塔 建设项目拟建2个冷却塔,循环水池2个,单个冷却塔循环量为24m3/h,需要定期补充用水。密闭式冷却塔循环水补充水量按循环水量2%计,补充水量为13824t/a。 (6)空压机 建设项目设置2台空压机,每台压缩空气制备能力为1m3/min。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详见表1-7。 表1-7 主要工程建设情况一览表
7、项目平面布置及周边环境概况 项目共租赁车间一栋,租赁办公楼西侧区域为办公场所,布置会议室、接待室经理办公室等;生产车间北侧为仓库和工模区,中部为装配区和碎料区,南侧为注塑区。 项目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2。 项目位于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京东路188号,位于苏州温橡特种橡胶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周边均为工业用地,南侧隔北京东路为太仓锦琪工业园;西侧为苏州幸龙工业园;北侧隔凤凰泾为艺安包装;东侧隔东仓北路为东泰太阳能。 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详见附图3。 8、职工人数及工作制度 职工人数:本项目建成后职工劳动定员为200人; 工作制度:年工作300天,每天2班制,每班工作12h。 9、环保投资 建设项目环保投资33万元,占总投资的0.33%,具体环保投资情况见表1-8。 表1-8 建设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建设单位于2018年3月已对备案文件中的年产精密塑料零件100t/a生产线进行过环评且取得环评批复(太环建[2018]207号)。至今项目并未启动进行生产。 根据企业发展规划,目前建设单位计划新增建设模具50套/年的生产线并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后,本次评价内容为年产精密塑料零件100t、模具50套的生产规模。建设单位承诺备案中的精密五金件产品不再进行生产。 |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形地貌 建设项目地处长江三角洲平原中的沿江平原,全境地形平坦,自东北向西南略呈倾斜。东部为沿江平原,西部为低洼圩区。地面高程:东部3.5-5.8 m(基准:吴淞零点),西部2.4-3.8m。地质上属新华夏系第二隆起带,淮阳山字形构造宁镇反射弧的东南段。区内断裂构造规模不大,基底构造相稳定。新构造运动主要表现为大面积的升降运动,差异不大,近期呈持续缓慢沉降。 该地区的地层以深层粘土层为主,主要状况为: (1)第一层为种植或返填土,厚度0.6米-1.8米左右; (2)第二层为亚粘土,色灰黄或灰褐,湿度饱和,0.3-1.1米厚; (3)第三层为淤质亚粘土,呈青灰色,湿度饱和,密度高,厚度为0.5米—1.9米,地耐力为100-120kPa; (4)第四层为轻亚粘土,呈浅黄,厚度在0.4米-0.8米,地耐力为80-100kPa; (5)第五层为粘土,少量粉砂,呈灰黄色或青色,湿度高,稍密,厚度为1.1km左右,地耐力约为120-140kPa。 陆域为广阔的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地势低平,高程2.5-2.8米(以黄海基面计,下同),现为高产农田,并有众多浜、塘、沟埂纵横交错,村舍较为集中密集。沿江有长江大堤,堤顶高程6.3-7.0米。江面开阔,边滩宽300-1100米。10米等深线距岸堤1000-1400米。 2、气象特征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属北亚热带南部湿润气候区,四季分明。冬季寒冷少雨,夏季炎热,春秋季冷暖多变、干湿相间。年平均气温15.5℃,年降水量1075.2mm,年日照1962.3小时,无霜期225天。常年盛行风向为东风。其主要气象气候特征见表2-1。 表2-1 主要气象气候特征
3、水文 太仓市濒临长江,由于受到长江口潮汐的影响,太仓境内的内河都具有河口特征,河水的潮汐运动基本与长江口的潮汐运动一致。长江口是一个中等强度的潮汐河口,长江南支河段是非正规半日潮,每天二涨二落。本项目附近河段潮位变化特征:各月平均高潮位与低潮位在数值上很接近,潮位的高低与径流的大小关系不大,高、低潮位的年际变化也不大,年内月平均高潮位以9月最高、8月次之、7月居第3位。根据附近江边七丫口水文站的潮位资料分析,本段长江潮流特征如下: 平均涨潮流速:0.55m/s,平均落潮流速:0.98m/s; 涨潮最大流速:3.12m/s,涨潮最小流速:0.12m/s; 落潮最大流速:2.78m/s,落潮最小流速:0.62m/s。 太仓市区域内河流密布,塘浦纵横交错,是太湖与长江的联系纽带,境内有大小河流4000余条,河道总长达4万余km。主要通江河流有浏河、七浦塘、杨林塘、浪港、鹿鸣泾、钱泾、新泾、汤泽(东西向),主要调蓄河道有吴塘、盐铁塘、半泾、十八港、江申泾、石头塘、斜塘、向阳河、随塘河(西北向)。 4、土壤与植被 建设项目地区属北亚热带落叶与常绿阔叶混交林带,由于农业历史悠久,天然植被很少,主要为农作物和人工植被。 种植业以粮(麦子、水稻)、油、棉等作物为主,还有蔬菜等。畜牧业以养猪、牛、羊、鸡、鸭为主;此外,宅前屋后和道路、河道两旁种植有各种林木和花卉,林业以乔木、灌木等绿化树种为主,本地区无原始森林。
5、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概况 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费创办于1991年,1993年11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2011年经国务院办公厅批准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过近20年的开发建设,以争创一流的工业示范区、科技先导区和现代新城区为目标,开发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步入了经济和社会事业高速推进、良性发展的快车道。2006年,被评选为首届“长三角最具投资价值开发区”。2008年,被国家商务部、德国经济部共同授予“中德企业合作基地”。 (1)功能定位 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定位:以一、二类工业为主,主要发展机械、电子、轻工纺织、食品、生物医药、环保等主导产业。 新建项目位于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从事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行业,属该产业园允许类范围。 (2)基础设施现状 ①给水工程 开发区不另设水厂,用水全部来自太仓市第二水厂。太仓市第二水厂以长江水为供水水源。主要供应太仓市区及开发区用水,设计规模70万m3/d,目前实际供水量约为30万m3/d,运行良好。目前太仓市第二水厂正在进行新建,新建后供水量可以达到50万m3/d,可满足开发区的需要。 ②排水工程 目前开发区内各企业产生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自行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由污水收集管网收集进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北京路以南、太平路以西区域内的废水排入太仓市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雨水经已建的雨水收集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规划的水体和河道。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工程分别于2004年及2008年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于2009年完成了深度处理工程,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5万 t/d。三期工程设计规模为处理污水量3万t/d,目前尚未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三期建成后总处理量为8万 t/d。目前,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总量约3.8万t/d,尚有1.2万mt/d余量,且运行情况良好,处理后水质可稳定达到《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表1中城镇污水处理厂Ⅰ尾水排放浓度限值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标准中一级(A)标准,尾水最终排入新浏河。 项目所在区域污水管网已到位,项目污水可接管进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③供电工程 开发区供电来自太仓市城市电网,在开发区范围内有110KV朝阳变电站、220KV娄东变电站、110KV东林变电站、35KV板桥变电站、110KV板桥变电站、110KV新毛变电站、110KV新区变电站、以及协鑫热电厂。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新区)内已有电力设施可以满足用户需要。 ④固废处置工程 开发区不设置专门部门处理固废和处理场所设施,由太仓市环卫部门负责处理。各企业的生活垃圾定点堆放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运到太仓市协鑫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各企业的工业固废可综合利用的可采用各种利用途径进行综合利用,属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危险固废转移和处置相关规定,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 ⑤供气 西气东输工程天然气已于2005年11月正式进入太仓市,目前已建成太仓市天然气门站、太仓昆山清管计量站至太仓门站19公里的高压管线、门站至太仓港区14公里高压管线、以及市区80公里输配环网,年供气能力达5亿立方米。 项目所在区域天然气管网已建设到位。 ⑥消防 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建二级、三级消防站各1座,拟建三级消防站2座及水上消防站。 综上,建设项目位于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开发区及周边地区的产业定位要求。目前,开发区的基础设施、环保设施已按照苏环审﹝2012﹞49号文的要求落实建设,因此项目符合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周边地区总体规划、产业定位以及环保规划的要求。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1000米范围内无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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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辐射环境、生态环境等): 1、空气环境质量 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中SO2、NO2和PM10三项指标引用《太仓卡兰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中G1测点的环境现状质量监测数据。G1点位于本项目东侧2.1公里,在评价范围内。监测时间为2018年7月9至7月15日。SO2的浓度范围为0.019-0.032 mg/m3、NO2的小时浓度为0.019-0.036 mg/m3、PM10的日均浓度为0.047-0.053 mg/m3,SO2、NO2的小时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SO2、NO2的小时浓度二级标准,PM10的日均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PM10的日均浓度二级标准,符合太仓市大气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2、水环境质量 扩建项目所在地附近主要地表水为新浏河,监测数据引用《太仓市城容投资有限公司新建集中洗车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监测数据,监测点位为:新浏河(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排口上游500米)、新浏河(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排口下游1000米)。监测时间为2016年6月14日,监测数据如下: 表3-1 地表水水质现状监测结果(单位:mg/L,pH无量纲)
注:COD计算平均值时,最小值以10mg/L计。 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新浏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根据监测数据可知,新浏河水质监测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3、声环境质量 根据项目声源的位置和周围环境特点,在拟定厂界四周布设4个噪声现状测点,监测时间为2018年7月12日,昼夜间各监测一次。监测结果见表3-2。
表3-2 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表 单位:dB(A)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各监测点位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声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值的要求,符合太仓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4、周边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建设项目周边环境质量良好,未有明显的环境污染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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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建设项目位于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京东路188号,根据项目周边情况,确定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3。 表3-3 建设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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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 境 质 量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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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空气 根据《江苏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建设项目所在地空气质量功能区为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推荐标准。具体数值见表4-1。 表4-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单位:μg/m3
2、水环境 按《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新浏河及项目北侧凤凰泾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水质标准。具体见表4-2。 表4-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除pH外为mg/L
注:*SS参照执行水利部《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中的四级标准。
3、声环境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太仓市市区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的通知》(太政发〔2016〕52号),项目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具体数值见表4-3。 表4-3 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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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1、废气排放标准 建设项目注塑产生的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及碎料粉尘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及表9标准具体见表4-4。
表4-4 废气排放标准限值
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接管排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标准值见表4-5。 表4-5 废水接管标准
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 (DB32/1072-2007),未列入的项目(pH、SS)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具体见表4-6。 表4-6 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pH为无量纲)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3、噪声排放标准 建设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具体数据见表4-7。 表4-7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值
4、固体废物贮存控制标准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贮存 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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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控制指标 |
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污染物排放总量见表4-8。 表4-8 建设项目实施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表 单位:t/a
注:[1]废水排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考核量。 [2]为参照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计算,作为该项目排入外环境的水污染物总量。 本项目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非甲烷总烃 0.003t/a,无组织排放污染物:非甲烷总烃0.005t/a、粉尘0.0004t/a,仅作为考核量在太仓市范围内平衡; 生活污水2400m3/a达接管要求后经租赁方现有规范化污水接管口,排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水污染物接管考核总量为废水量2400m3/a、COD 0.96t/a、SS 0.48t/a、氨氮 0.06t/a、总氮0.084t/a、总磷0.0096t/a;最终外排量为废水量2400m3/a、COD 0.12t/a、SS 0.024t/a、氨氮 0.012t/a、总氮0.036t/a、总磷0.0012t/a,纳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总量范围内; 项目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无需申请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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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1、 施工期 项目租赁厂房,主要为设备安装,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营运期 (1)精密塑料零件生产工艺 建设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5-1。
图5-1 精密塑料零件生产工艺流程示意图 工艺流程简介: ① 烘料 将外购颗粒塑料材料投加除湿干燥机进行烘干处理,去除树脂材料中多余水分,干燥机设置温度为80~100℃,未达到塑料材料熔融温度,产生的气体主要为G1水蒸气。 ② 高温融化、注射入模、保压和冷却成型 烘干的塑料材料直接转入注塑机的加热筒中,通过筒外部加热圈采用电加热至260~300℃使之软化、熔融,通过中间单螺杆转动以高压/高速的方式将其输送至特定的模具中,即注射入模,之后利用自动成型机自带的模温机,保温原理主要是注入高沸点油的模温机,对模具有封闭作用,阻止其向外散热,该工序保温油为成型机设备购进时厂家注入,使用过程由生产厂家定期进厂维护设备,生产过程中不需要添加。高压保温一段时间后采用冷却水作为冷却介质对模具进行间接冷却,该工序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冷却水需定期排水(W1),定期补充。该工序主要为设备噪声(N1)、废润滑油(S1)产生。 以上工序均在全封闭一体化注塑机内完成,废气排放主要在脱模工序。 ③ 脱模 待模具冷却后,顶针将冷却成型模具顶出,通过人工方式对成型零件的进行稍微修整,由于注塑过程中使用润滑油,部分沾油成型零件,通过废抹布擦拭,在脱模过程中,高温熔化及保压工序产生的废气会随着模具的打开而随之逸散,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该工序会产生非甲烷总烃(G2)、废塑料边角料(S2)及含油废抹布(S3)。 ④ 碎料 对于脱模工序产生的废边角料及检验工序产生的不合格产品,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利用破碎机打碎后回用于生产,该工序会产生粉尘(G3)。 ⑤ 检验 根据产品规格,对产品的外观、尺寸进行检验,由于存在部分不合格产品,该工序有不合格品(S4)产生。 (2)模具生产工艺 本项目生产的模具为精密塑料零件生产线提供,不外售,使用中损坏的模具直接进入模具生产线进行维修。
图5-2 金属模具生产工艺流程示意图 工艺流程简介: ① 模具设计、生产领料 设计产品,方案确定后领用生产所需原料,此过程不产生污染。 ② 粗加工 利用铣床、CNC等设备对原料进行初步切割钻孔加工,加工过程中主要产生金属边角料(S5)、废切削油(S6)。 ③ 热处理 对粗加工后的产品进行加热处理使材料达到要求硬度。此工序委外处理。 ④ 研磨 研磨六面体及凹槽至平滑,此工序产生金属粉尘(G4)。 ⑤ 精加工 使用CNC等设备对钢料进行精铣,以及制作电极加工,过程中主要产生废切削油(S7)。 ⑥ 线割 使用线割机切割产品,过程中主要产生废切削油(S8)、金属边角料(S9)、噪声(N)。 ⑦ 放电 使用电火花机对产品放电,此工序会产生火花油油雾(G5)、废火花油(S10)。 ⑧ 抛光 对加工完成的产品进行表面抛光处理,主要为人工使用砂纸、钻石膏对产品进行处理。此工序产生废砂纸(S11)等固废。 ⑨ 组立 对处理完成的产品进行清洗并自然风干处理后组装起来,清洗槽数量为1个,由于本项目使用稳定盐类清洗剂,清洗过程中不产生清洗废气。该工序会产生清洗废液(S12)。 ⑩ 新模验收 根据产品规格,对产品的外观、尺寸进行检验,由于存在部分不合格产品,该工序有不合格品(S13)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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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污染工序: 1、废气 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破碎粉尘、火花油油雾、金属粉尘。 (1)有组织废气 ① 注塑废气 建设项目大多数采用国外进口塑胶材料,纯度较高,各种有害成分控制在严格范围之内。注塑生产工艺中塑料颗粒烘干温度只有80~100度,该工段有少量水蒸气产生,自然挥发损耗。热熔过程温度可高达260~300℃,可能会导致塑料受热不均而发生局部分解。但热熔过程是在注塑机内部完成,处于严格密闭状态,故废气排放主要在脱模过程。注塑过程产生的废气一般为未被固定的助剂、残余未聚合单体挥发出来,本评价以非甲烷总烃计。建设项目年用塑胶原料100吨,根据美国《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美国国家环保局)推荐塑料加工废气排放系数为0.35kg/t·原料,因此注塑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0.035t/a,以非甲烷总烃计。项目年工作300天,脱模工序运行1.5h/d,则脱模工序时间约为450h。 建设项目拟对生产车间的注塑废气通过集气罩集中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收集及处理率可达到90%以上,风机风量为10000m3/h,未被收集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形式排放,加强车间通风处理。 建设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见表5-1。 表5-1 建设项目注塑车间有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表
(2)无组织废气 ① 碎料粉尘 项目对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进行破碎回用于生产,破碎颗粒较大,破碎过程中有少量粉尘产生,类比《兰州铭泰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废旧塑料回收再加工生产塑料颗粒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均关于塑料破碎)中粉尘产生量进行类比计算,碎料粉尘产生量以破碎量的0.1%计,据业主提供资料,项目共需破碎量为0.21t/a,项目年破碎时间约为30h/a,则粉尘产生量为0.21kg/a(0.007kg/h),项目年工作300天,破碎工序运行1.5h/d,则破碎工序时间约为450h。由于粉尘的产生量较小,直接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② 火花油油雾 火花油受热产生微量的油雾气,是水和油性物质的混合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根据类比调查,火花油雾的产生量可近似以总用量的10%计算,项目火花油用量为0.02t/a,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002t/a。项目年工作300天,放电工序运行1.5h/d,则放电时间约为450h。由于火花油油雾产生量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③ 金属粉尘 本项目研磨时会产生金属粉尘,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3625中工业粉尘产污系数为0.8kg/t原料,本项目原料钢材和铜材用量为2t/a,则金属粉尘产生量为0.0016t/a。由集气管收集至磨床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风机风量为120m3/h,收集效率为90%,布袋除尘处理效率为99%,剩余0.0002t/a金属粉尘于车间无组织排放。项目年工作300天,研磨工序运行1.5h/d,则研磨时间约为450h。 ④ 未被收集的注塑废气 本项目注塑废气产生量为0.035t/a,90%通过集气罩集中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剩余0.003t/a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建设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见表5-2。 表5-2 无组织废气污染物产生情况表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注塑机冷却塔产生的定期外排冷却水及员工生活污水。 ① 定期外排冷却水 建设项目注塑过程中设有2座冷却塔,考虑到冷却水长久循环使用,水质变差,需定期外排部分冷却水,冷却塔循环量约为24m3/h·台,通过计算,冷却水循环量约为345600m3/a,冷却水损耗量约占循环用水量的2%,需定期补充新鲜水6912m3/a,定期外排水约占循环量的2%,则定期外排冷却水量为6912m3/a。外排冷却水主要污染物为COD 40mg/L、SS 40mg/L。该水可视为清下水,直接排入厂区雨水排污口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② 清洗废液 本项目清洗时将清洗剂按1:5的比例配水,清洗加工后的产品,项目清洗剂用量为0.005t/a,则清洗用水为0.025t/a,其中15%随工件进入下一工段,剩余85%的清洗废液全部收集起来作为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③ 切削油配水 本项目切削油需按1:5的比例配水使用,项目切削油用量为0.05t/a,则切削油配水为0.25t/a,其中25%损耗或随工件进入下一工段,剩余75%作为废切削油全部收集,作为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④生活污水 建设项目职工200人,职工生活用水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9),员工用水定额为50L/人·d,年工作300天,通过计算,职工生活用水3000m3/a,废水产生量以用水量的80%计,则污水产生量约为2400m3/a,主要污染物为COD 400mg/L、SS200mg/L、氨氮25mg/L、总氮35mg/L、总磷5mg/L。依托租赁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通过厂区污水排污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项目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详见下表。 表5-3 项目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本项目水平衡详见图5-2。
图5-3 建设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m3/a 3、噪声 建设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为碎料机、注塑机、空压机、冷却塔、铣床及磨麻机等。具体见表5-4。 表5-4 建设项目噪声产生情况一览表
4、固体废物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对工程分析产生的固废进行鉴别,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设备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擦拭沾油零件产生的含油废抹布、吸附处理有机废气产生的废活性炭、机加工时产生的废切削油、产品清洗后的清洗废液、废火花油;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塑料边角料、废金属边角料、废砂纸、塑料不合格品、金属不合格品、布袋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及员工生活垃圾。 (1) 危险废物 ① 废润滑油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废润滑油的产生量约为0.1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08,废物900-249-08,需收集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② 含油废抹布 含有废抹布主要为擦拭沾油零件产生,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含油废抹布年产生量约为0.02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含油废抹布混入生活垃圾,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③ 废活性炭 活性炭对项目有机废气的平均吸附量约0.3g(有机废气)/g(活性炭),因此吸附0.02916t/a的有机废气需要理论活性炭量为:0.02916/0.3=0.098t/a。企业可选择一次填装量为0.039吨的活性炭,为了保证项目活性炭的吸附效率,每四个月更换一次活性炭,则每年产生废活性炭0.1462t。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49,废物代码为900-041-49产生的废活性炭需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④ 废切削油 本项目切削油按1:5 的比例配水使用,切削油用量为0.05t/a,则配好的切削油为0.3t/a,切削液循环使用,定期更换。类比同类项目,切削液损耗量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挥发、零件带走等损耗一般占25%,则废切削液产生量约0.225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废切削油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09,废物代码为900-006-09,需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⑤ 清洗废液 本项目清洗剂按1:5的比例配水使用,清洗剂用量为0.005t/a,则配好的清洗液为0.030t/a,类比同类项目,清洗液损耗量在使用过程中由于零件带走等损耗一般占15%,则清洗废液产生量约0.0255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清洗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49,废物代码为900-041-49,需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⑥ 废火花油 本项目放电工序使用火花油作为生产介质,火花油循环使用,每年更换一次,因使用过程中火花油产生了一定量的损耗,废火花油约占使用量的90%,火花油使用量为0.02t/a,则废火花油产生量为0.018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清洗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08,废物代码为900-249-08,需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2)一般固体废物 ①废塑料边角料 项目废边角料产生量约为0.01t/a,在车间内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② 塑料不合格品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塑料不合格品的产生量约为0.2t/a,在车间内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③ 废金属边角料 项目金属边角料的产生量约为原材料的2%,原材料钢材和铜材用量为2t/a,则金属边角料的产生量为0.04t/a,在车间内收集后外售。 ④ 废砂纸 项目手工打磨过程中会产生含钻石膏的废砂纸,产量约0.0001t/a,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⑤ 金属不合格品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金属不合格品的产生量约为0.2t/a,在车间内收集后外售。 ⑥ 布袋除尘收集粉尘 本项目金属粉尘由集气管收集至磨床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风机风量为120m3/h,收集效率为90%,布袋除尘处理效率为99%,金属粉尘产生量为0.0016t/a,则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为0.0014t/a,收集后外售。 ⑦ 生活垃圾 项目员工200人,员工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计,年工作天数为300天,通过计算,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0t/a,厂区内设置垃圾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固体废物属性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34330-2017),对本项目产生的副产物(依据产生来源、利用和处置过程鉴别属于固体废物并且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物质)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07)等进行属性判定,结果见表5-5。 表5-5 建设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汇总表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见表5-6。 表5-6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
表5-7 危险废物汇总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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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 产生量(单位) |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单位) |
大气 污染物 |
生产车间(有组织) |
非甲烷总烃 |
6.85mg/m3,0.032t/a |
0.69mg/m3,0.003t/a |
生产车间 (无组织) |
非甲烷总烃 |
无组织,0.005t/a |
无组织,0.005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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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 |
无组织,0.0004t/a |
无组织,0.0004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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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 染物 |
生活废水 2400m3/a |
COD |
400mg/L,0.96t/a |
400mg/L,0.96t/a |
SS |
200mg/L,0.48t/a |
200mg/L,0.48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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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 |
25mg/L,0.06t/a |
25mg/L,0.06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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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氮 |
35 mg/L,0.084t/a |
35 mg/L,0.084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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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磷 |
4mg/L,0.0096t/a |
4mg/L,0.0096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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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体 废物 |
生产车间 |
废润滑油 |
0.1t/a |
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
废活性炭 |
0.1462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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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切削油 |
0.225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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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洗废液 |
0.255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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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火花油 |
0.018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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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塑料边角料 |
0.01 t/a |
回用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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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不合格品 |
0.2 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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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金属边角料 |
0.04t/a |
外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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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不合格品 |
0.2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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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袋除尘收集粉尘 |
0.0014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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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砂纸 |
0.0001t/a |
环卫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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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油废抹布 |
0.02 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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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生活 |
生活垃圾 |
30 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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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 声 |
建设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为注塑机、空压机、冷却塔等,单台设备噪声值约为70~85dB(A),采取厂房隔声、安装减振底座和隔声罩等措施后可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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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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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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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厂房为租赁厂房,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调试,施工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在车间内设置注塑区,每台注塑机废气配备集气罩,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收集效率为90%,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为90%。未收集的废气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1)有组织废气 活性炭附是一种常用的吸附方法,吸附法主要利用高孔隙率、高比表面积的吸附剂,藉由物理性吸附(可逆反应)或化学性键结(不可逆反应)作用,将有机气体分子自废气中分离,以达成净化废气的目的。由于一般多采用物理性吸附,随操作时间之增加,吸附剂将逐渐趋于饱和现象,此时则须进行脱附再生或吸附剂更换工作。在有机废气处理过程中,活性炭常被用来吸附烷烃、烯烃、芳香烃、酮、醛、氯代烃、酯以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一般情况下,一级活性炭附装置对有机物的去除率可达85%以上,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物的去除率可达90%以上。具体处理工艺流程见图3。
图7-1 建设项目废气处理工艺流程图 表7-1 活性炭装置技术参数表
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项目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为1.44 mg/m3,排放速率为0.0072kg/h,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排放限值,且项目单位产品(kg/t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3mg/Nm3。 根据工程分析,有组织废气污染源强详见下表。 表7-2 有组织废气污染源强一览表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要求,本项目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因此,本报告选用导则附录A推荐模式清单中估算模式Screen3进行大气环境影响预测,预测结果详见下表。 表7-3 有组织废气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表
由上表可知,H1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为2.06E-04mg/m3,最大值占标率为1.03E-04%<1%,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无组织废气 建设项目完成后注塑区未收集的废气、碎料粉尘、火花油油雾、未收集的金属粉尘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表7-4 项目无组织废气污染源强一览表
根据估算模式并考虑无组织废气厂界监控浓度限值计算无组织厂界浓度,计算结果见下表7-5。 表7-5 无组织厂界监控浓度预测结果(mg/m3)
由上表可知,项目非甲烷总烃、粉尘厂界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排放标准。 ①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为保护人群健康,减少正常排放条件下大气污染物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确定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导则推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公式计算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参数及结果见表7-5。
表7-6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参数及结果表
经过计算,无组织排放污染物到达最近厂界监控点浓度值不超标,因此建设项目完成后全厂可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无组织废气通过车间通风换气装置外排,能够满足环境控制要求。 ②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的有关规定,计算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Cm—标准浓度限值,(mg/m3); L—工业企业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 R—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根据该生产单元面积S(m2)计算,r=(S/π)1/2; Qc—工业企业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可达到的控制水平,(kg/h); A、B、C、D为计算系数,根据所在地区近五年来平均风速(本项目所在地的平均风速为3.7m/s)及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查取。 各参数取值见表7-7。无组织排放废气其排放源强及卫生防护距离等参数见表7-8。 表7-7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表7-8 建设项目全厂无组织污染物排放源强和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 3840-91),“无组织排放多种有害气体的工业企业,按Qc/Cm的最大值计算其所需卫生防护距离;但当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有害气体的Qc/Cm值计算的卫生防护距离在同一级别时,该类工业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级别应该高一级”。建设项目面源(生产车间)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以生产车间为边界外扩100m的范围。由图上可知,100米卫生防护距离超出厂界范围内主要为工业用地,无居民、学校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存在,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设置要求。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完成后大气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 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水主要为注塑冷却塔定期外排循环冷却水及员工生活污水。 项目冷却循环水定期排放量为6912m3/a,通过厂区雨水管网排入园区雨水管网,生活污水接管排放量为2400m3/a,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太仓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通过苏州温橡特种橡胶有限公司现有规范化排污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1)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简介 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位于常胜路以西,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5万吨,共分二期实施。其中首期工程总投资3250万元,日处理污水2万吨,工程从2003年4月20日开工建设,于2004年4月完工投入试运行;二期扩建工程已于2005年8月开工,2006年11月竣工并投入试运行,2007年1月1日正式商业运行。现太仓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能力达到5万吨。2008年,为保护太湖水体水环境质量,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对废水进行了深度处理,深度处理工程现已建成运行,运行情况良好,处理后水质达到《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T1072-2007)表1中城镇污水处理厂Ⅰ尾水排放浓度限值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标准中一级(A)标准,尾水最终排入新浏河。为满足开发区发展的需求,拟在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现有厂区扩建三期工程,处理规模3万t/d,处理工艺采用循环式活性污泥法(C-TECH法),并配备深度处理设施(与前两期项目升级改造后工艺相同)。三期项目环评报告于2010年7月通过太仓市环保局审批(太环计[2010]280号),于2011年3月开始土建施工,三期扩建项目建成后,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达8万t/d。
图7-2 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2) 设计参数指标 ① 设计进水水质指标见表7-9。 表7-9 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一览表 单位:mg/L(pH无量纲)
② 设计出水水质指标如下:
表7-10 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一览表 单位:mg/L(pH无量纲)
(3) 废水接管可行性 ① 接管浓度 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浓度限值见表7-9。 A、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各项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浓度限值,项目废水可排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 B、接管范围 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环评己经通过,目前己投入运行。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污水管网己铺设到位,可接管处理。 C、污水厂余量 目前,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的废水接管总量为3.8万t/d,尚有1.2万t/d余量,建设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8m3/d,占其余量较小。建设项目属于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之内,污水管网已铺设到位,污水接管口已根据江苏省环保厅《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进行设置。 综上分析,建设项目生活污水达接管要求排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经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冷却塔排水为清下水,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注塑机、空压机以及冷却塔等,单台设备噪声值约为70~85dB(A)。企业拟采取噪声防治措施有: ①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 ②对空压机安装消音措施,加装隔声罩; ③对冷却塔安装消声导流片和落水消能器进行降噪,在冷却塔上加装一层消音棉,不至于产生噪音,同时还能起到过滤的作用,在冷却塔出风口顶部安装消音屏,使噪音不传送到外面,降噪量约15dB(A)左右; ④对数控中心、攻牙机等各种机械加工设备在机组与地基之间安置减振底座,电机设置隔声罩,可以降噪约15dB(A)左右; ⑤建设项目各类设备均安置在室内,有效利用了建筑隔声,并适当采取隔声、吸声材料制作门窗、墙体等,防止噪声的扩散和传播,采取隔声措施,隔声量约20dB(A)左右 根据声环境评价导则(HJ2.4-2009)的规定,选取预测模式,应用过程中将根据具体情况作必要简化,计算过程如下: (1)声环境影响预测模式
式中:LA(r)—预测点r处A声级dB(A); LA(r0)—r0处A声级dB(A); A—倍频带衰减dB(A)。 (2) 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等效声级贡献值(Leqg)计算公式:
式中:Leqg—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Ai—i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dB(A); T—预测计算的时间段s; ti—i声源在T 时段内的运行时间s。 (3)预测点的预测等效声级(Leq )计算公式:
式中:Leqg —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eqb — 预测点的背景值dB(A) 。 (4)在环境噪声预测中各噪声源作为点声源处理,故几何发散衰减:
式中:Adiv—几何发散衰减; r0—噪声合成点与噪声源的距离m; r—预测点与噪声源的距离m。 考虑噪声距离衰减和隔声措施,预测其受到的影响,预测结果见表7-11。
表7-11 建设项目噪声预测表
建设项目噪声经减振、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对东、南、西、北各厂界的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噪声值≤65dB(A)、夜间噪声值≤55dB(A)。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 (一)固体废物处置去向 项目产生的固废可以分为以下三大类: (1)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塑料边角料、塑料不合格品,车间内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金属边角料、金属不合格品、布袋除尘收集粉尘,车间内收集后外售;废砂纸由环卫清运处理。 (2)一般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处理。 (3)危险废物:对照最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切削油、清洗废液、废火花油,需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建设单位承诺,待本项目建成投产,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危废处置单位处理;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油废抹布,混入生活垃圾一起处理,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中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第九条,本项目含油废抹布与生活垃圾一起环卫清运处理,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需建设专门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做好防风、防雨淋、防渗等污染防治措施,在该情况下,项目危险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运输、处理可行性分析 (1)危险废物收集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危险废物在收集时,应清楚废物的类别及主要成份,以方便委托处理单位处理,据危险废物的性质和形态,可采用不同大小和不同材质的容器进行包装,所有包装容器应足够安全,并经过周密检查,严防在装载、搬移或运输途中出现渗漏、溢出、抛洒或挥发等情况。通过该系列措施可对危险废物进行有效收集。 (2)危险废物暂存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危险废物应尽快送往委托单位处理,不宜存放过长时间,确需暂存的,应做到以下几点: a 贮存场所应符合 GB18597-2001 规定的贮存控制标准,有符合要求的专用标志。 b 贮存区内禁止混放不相容危险废物。 c 贮存区考虑相应的集排水和防渗设施。 d 贮存区符合消防要求。 e 贮存容器必须有明显标志,具有耐腐蚀、耐压、密封和不与所贮存的废物发生发应等特性。 f 基础防渗层为至少 1m 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 2mm 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 2mm 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通过该系列措施可对危险废物进行有效储存,对土壤及地下水影响较小。 (3)危险废物运输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危险废物运输中应做到以下几点: a 危险废物的运输车辆须经主管单位检查,并持有有关单位签发的许可证,负责运输的司机应通过培训,持有证明文件。 b 承载危险废物的车辆须有明显的标志或适当的危险符号,以引起注意。 c 载有危险废物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时,需持有运输许可证,其上应注明废物来源、性质和运往地点。 d 组织危险废物的运输单位,在事先需作出周密的运输计划和行驶路线,其中包括有效的废物泄露情况下的应急措施。通过该系列措施可保证在运输过程中危险固废对经由地的环境影响较小。 本此环评要求企业落实以下几点要求: a、对危险固废堆场区域设立监控设施,危废堆场周围应设置围墙或者防护栅 栏,与周边区域严格分离开,并按 GB15562.2 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现场需配置 安全防护服装与工具、通讯设备、照明设施等; b、对固废堆场进行水泥硬化,并采取严格的、科学的防渗措施; c、加强固废管理,固废堆场中一般固废与危险固废的堆放位置应在物理上、 空间上严格区分,确保污染物不在一般固废与危险固废间转移;危险固废及时入堆场存放,并及时通知协议处理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d、严格落实危险固废转移台账管理,做到每一笔危险固废的去向都有台账记录,包括厂区内部的和行政管理部门的。 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均有合理的处理途径,不会产生二次环境污染。 (三)固体废物贮存、运输过程中散落、泄露的环境影响 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等规定要求,各类固体废物按照相关要求分类收集贮存。包装容器符合相关规定,与固体废物无任何反应,对固废无影响。同时本项目一般固废场所采取防火、防扬散、防流失措施,危险废物堆放场所采取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固体废物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散落、泄露,容易腐化设备、产生恶臭,污染运输沿途环境,若下渗或泄露进入土壤或地下水,将会造成局部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因此在运输过程中应加强管理。 (四)综合利用、处理、处置的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废采取了合理的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均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表7-12 本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
表7-13 全厂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
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安全妥善的处置,无外排,采取的防治措施可行。 5、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 (1)生产工艺的清洁性 建设项目生产工艺采用成熟简单的生产工艺,生产过程中污染物产生量较小,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胶头料和塑料不合格品经破碎后进行再生产,金属边角料和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属于清洁生产工艺。 (2)原材料和产品的清洁性 建设项目所用的原材料均为无毒物质,在原辅材料获取过程中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产品为无毒无害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对人健康和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产品属于清洁产品。 (3)污染物产生量指标的清洁性 建设项目注塑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量很小,经收集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生产过程中无生产性废水排放,冷却塔排水为清下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 从建设项目生产工艺、原材料及产品、污染物产生指标等方面综合而言,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成熟简单,排污量较小,基本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体现了循环经济理念。 6、总量控制分析 建设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量估算见表7-14。
表7-14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
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见表7-15。
表7-15 建设项目实施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表 单位:t/a
注:[1]废水排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考核量。 [2]为参照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计算,作为该项目排入外环境的水污染物总量。 本项目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非甲烷总烃 0.003t/a,无组织排放污染物:非甲烷总烃0.005t/a、粉尘0.0004t/a,仅作为考核量在太仓市范围内平衡; 生活污水2400m3/a达接管要求后经租赁方现有规范化污水接管口,排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水污染物接管考核总量为废水量2400m3/a、COD 0.96t/a、SS 0.48t/a、氨氮 0.06t/a、总氮0.084t/a、总磷0.0096t/a;最终外排量为废水量2400m3/a、COD 0.12t/a、SS 0.024t/a、氨氮 0.012t/a、总氮0.036t/a、总磷0.0012t/a,纳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总量范围内; 7、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见表7-16。 表7-16 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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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大气 污染物 |
注塑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 |
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及表9标准 |
火花油油雾 |
非甲烷总烃 |
车间加强通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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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料粉尘 |
粉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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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粉尘 |
粉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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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 染物 |
生活污水 |
COD SS 氨氮 总氮 总磷 |
化粪池 |
接管排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 |
冷却水 |
COD SS |
- |
排入园区雨水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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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体 废物 |
生产车间 |
废润滑油 |
委外处置 |
均得到有效处置,无外排 |
含油废抹布 |
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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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砂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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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活性炭 |
委外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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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切削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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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洗废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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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火花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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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塑料边角料 |
回用于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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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不合格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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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金属边角料 |
外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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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不合格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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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袋除尘收集粉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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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生活 |
生活垃圾 |
环卫部门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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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建设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注塑机、空压机以及冷却塔等,单台设备噪声值约为70~85dB(A)。经采取厂房隔声、机械设备安装减振底座和隔声罩、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噪声值≤65dB(A),夜间噪声值≤55d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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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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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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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论 摩创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位于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京东路188号,总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租赁苏州温橡特种橡胶有限公司的闲置2#厂房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建筑面积3172m2,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精密塑料零件100t、模具50套的生产规模。该项目已于2017年11月28日取得太仓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的项目备案文件(太发改备﹝2017﹞321号),项目代码为:2017-320585-29-03-562527。建设单位于2018年3月已对备案文件中的年产精密塑料零件100t/a生产线进行过环评且取得环评批复,根据企业发展规划,目前建设单位计划新增建设模具50套/年的生产线并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后,本次评价内容为年产精密塑料零件100t、模具50套的生产规模。建设单位承诺备案中的精密五金件产品不再进行生产。本项目厂区内不设食堂及员工宿舍,职工就餐通过外购解决。 1、与产业政策相符性 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7年本)》中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类和限制类产业;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年本)》(苏政办发〔2015〕118号)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亦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苏府[2007]129号文)中限制类、禁止类和淘汰类项目。本项目用地不属于《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98号)中的“限制类”和“禁止类”,亦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限制类”和“禁止类”。因此,本项目土地利用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2、与环境规划和用地规划的相容性 新建项目位于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京东路188号,租赁苏州温橡特种橡胶有限公司现有2#厂房,根据出租方土地证,项目所在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当地环境规划和用地规划,与周围环境相容。 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周边地区规划范围为:北至苏昆太高速公路,南至新浏河,东至沿江高速公路、十八港,西至盐铁塘和太平路,总用地面积4418.7ha。规划基准年为2009年,规划期限为2010年-2020年。江苏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新区)及周边地区的产业定位:以一、二类工业为主,主要发展机械、电子、轻工纺织、食品、生物医药、环保等主导产业。本项目为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行业,属该产业园允许类范围。 新建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新建项目不产生工艺废水,无含氮、磷工业废水的排放,不属于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满足《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2年修正本)》的要求。 3、与“三线一单”相符性 (1)生态红线 本项目位于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京东路188号,距离项目最近的生态功能保护区为太仓金仓湖省级湿地公园约2.9km,不属于管控区内。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和《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8]74号)的要求。 (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相符 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本项目位于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环境质量现状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地表水新浏河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声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值的要求,本项目建设后营运期产生的各项污染物通过相应的治理措施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建设项目环境风险可控制在安全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相关规定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利用园区已经建成的水、电、汽等资源供应系统,项目对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全面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项目三废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的资源利用、环境合理性等符合相关规定。 (4)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位于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生产行为不在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范围内,符合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新区)项目准入要求。 4、污染物达标排放 (1)废气 建设项目产生的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可达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31572-2015)相关标准;未被收集的注塑废气、碎料粉尘、火花油油雾、金属粉尘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建设项目不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是以生产车间为执行边界的100m范围形成的包络线,目前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点以及其他环境空气敏感目标,今后在此范围内不得建设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项目。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可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设置的要求。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接管要求经租赁方现有规范化排污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新浏河。冷却塔排水为清下水,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建设项目投产后,高噪声设备经采取减振、隔声、消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建设项目废塑料边角料、塑料不合格品,车间内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金属边角料、金属不合格品、布袋除尘收集粉尘,车间内收集后外售;废砂纸由环卫清运处理。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切削油、清洗废液、废火花油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油废抹布,混入生活垃圾一起处理,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中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第九条,本项目含油抹布与生活垃圾一起环卫清运处理,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因此建设项目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符合清洁生产原则,体现循环经济理念 从建设项目生产工艺、原材料及产品、污染物产生指标等方面综合而言,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成熟简单,排污量较小,基本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体现了循环经济理念。 5、区域总量控制要求 本项目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非甲烷总烃 0.003t/a,无组织排放污染物:非甲烷总烃0.005t/a、粉尘0.0004t/a,仅作为考核量在太仓市范围内平衡; 生活污水2400m3/a达接管要求后经租赁方现有规范化污水接管口,排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水污染物接管考核总量为废水量2400m3/a、COD 0.96t/a、SS 0.48t/a、氨氮 0.06t/a、总氮0.084t/a、总磷0.0096t/a;最终外排量为废水量2400m3/a、COD 0.12t/a、SS 0.024t/a、氨氮 0.012t/a、总氮0.036t/a、总磷0.0012t/a,纳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总量范围内; 项目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无需申请总量。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选址合理,建设项目所在地大气、地表水、声环境现状良好,项目污染较小,各项污染物通过治理后可以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该项目在坚持“三同时”原则并按照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治理后是可行的。 二、建议 (1)实行环保目标厂长经理负责制,项目法人应对项目环保工作总负责,把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列入生产管理中去,并且在生产中加以检查和落实,确保上述环保措施的真正落实执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2)加强生产管理,选用较先进的生产设备,减少污染源的产生量、同时对设备定期检修,以防产生异常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3)加强企业管理的同时,应注意对职工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做到环境保护,人人有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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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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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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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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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释 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件1 委托书 附件2 备案文件 附件3 厂房租赁合同 附件4 土地证 附件5 营业执照 附件6 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 附件7 危废承诺书 附件8 环评合同 附件9 建设单位承诺书 附件10 全本公示截图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生产车间平面布置图 附图3 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 附图4 太仓市生态红线图
附表1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二、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 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 1— 2项进行专项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3.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4.声影响专项评价 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 6.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 7.辐射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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