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太仓康茂电子有限公司迁建年加工电脑配件、手机配件项目 |
||||||||||||||||||||||||||||||||||||||||||||||||||||||||||||||||||||||||||||||||||||||||||||||||||||||||||||||||||||||||||||||||||||||||||||||||
建设单位 |
|||||||||||||||||||||||||||||||||||||||||||||||||||||||||||||||||||||||||||||||||||||||||||||||||||||||||||||||||||||||||||||||||||||||||||||||||
法人代表 |
张惠青 |
联系人 |
张惠青 |
||||||||||||||||||||||||||||||||||||||||||||||||||||||||||||||||||||||||||||||||||||||||||||||||||||||||||||||||||||||||||||||||||||||||||||||
通讯地址 |
太仓市双凤镇双湖新湖路3号 |
||||||||||||||||||||||||||||||||||||||||||||||||||||||||||||||||||||||||||||||||||||||||||||||||||||||||||||||||||||||||||||||||||||||||||||||||
联系电话 |
13906229631 |
传真 |
— |
邮编 |
215411 |
||||||||||||||||||||||||||||||||||||||||||||||||||||||||||||||||||||||||||||||||||||||||||||||||||||||||||||||||||||||||||||||||||||||||||||
建设地点 |
太仓市双凤镇双湖新湖路3号 |
||||||||||||||||||||||||||||||||||||||||||||||||||||||||||||||||||||||||||||||||||||||||||||||||||||||||||||||||||||||||||||||||||||||||||||||||
立项审批部门 |
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准文号 |
太发改备[2018]322号 |
||||||||||||||||||||||||||||||||||||||||||||||||||||||||||||||||||||||||||||||||||||||||||||||||||||||||||||||||||||||||||||||||||||||||||||||
建设性质 |
迁建 |
行业类别 及代码 |
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4000 |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依托现有 |
||||||||||||||||||||||||||||||||||||||||||||||||||||||||||||||||||||||||||||||||||||||||||||||||||||||||||||||||||||||||||||||||||||||||||||||
总投资 (万元) |
600 |
环保投资 (万元) |
136 |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
22.7% |
||||||||||||||||||||||||||||||||||||||||||||||||||||||||||||||||||||||||||||||||||||||||||||||||||||||||||||||||||||||||||||||||||||||||||||
评价经费 (万元) |
|
预计投产日期 |
2018年10月 |
||||||||||||||||||||||||||||||||||||||||||||||||||||||||||||||||||||||||||||||||||||||||||||||||||||||||||||||||||||||||||||||||||||||||||||||
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详见第2页“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 |
|||||||||||||||||||||||||||||||||||||||||||||||||||||||||||||||||||||||||||||||||||||||||||||||||||||||||||||||||||||||||||||||||||||||||||||||||
水及能源消耗量 |
|||||||||||||||||||||||||||||||||||||||||||||||||||||||||||||||||||||||||||||||||||||||||||||||||||||||||||||||||||||||||||||||||||||||||||||||||
名称 |
消耗量 |
名称 |
消耗量 |
||||||||||||||||||||||||||||||||||||||||||||||||||||||||||||||||||||||||||||||||||||||||||||||||||||||||||||||||||||||||||||||||||||||||||||||
水(吨/年) |
991.5 |
液化石油气(吨/年) |
— |
||||||||||||||||||||||||||||||||||||||||||||||||||||||||||||||||||||||||||||||||||||||||||||||||||||||||||||||||||||||||||||||||||||||||||||||
电(万度/年) |
250 |
燃气(吨/年) |
— |
||||||||||||||||||||||||||||||||||||||||||||||||||||||||||||||||||||||||||||||||||||||||||||||||||||||||||||||||||||||||||||||||||||||||||||||
燃煤(吨/年) |
— |
|
|
||||||||||||||||||||||||||||||||||||||||||||||||||||||||||||||||||||||||||||||||||||||||||||||||||||||||||||||||||||||||||||||||||||||||||||||
废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建设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 建设项目生产废水零排放。 建设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720t/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向太仓市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太仓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吴塘。 |
|||||||||||||||||||||||||||||||||||||||||||||||||||||||||||||||||||||||||||||||||||||||||||||||||||||||||||||||||||||||||||||||||||||||||||||||||
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无。 |
|||||||||||||||||||||||||||||||||||||||||||||||||||||||||||||||||||||||||||||||||||||||||||||||||||||||||||||||||||||||||||||||||||||||||||||||||
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 1、主要原料 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表1,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见表2。 表1 主要原辅材料表
表2 原辅材料的理化性质
2、主要设备 建设项目主要设备见表3。 表3 主要设备表
|
|||||||||||||||||||||||||||||||||||||||||||||||||||||||||||||||||||||||||||||||||||||||||||||||||||||||||||||||||||||||||||||||||||||||||||||||||
工程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附另页): 1、项目由来 太仓康茂电子有限公司原厂房租用苏州龙伟金属表面材料有限公司坐落于城厢镇太丰村花墙小区(即花墙工业园),根据市政建设需要,原厂址需进行拆迁,故太仓康茂电子有限公司整体搬迁至太仓市双凤镇维新村双湖路3号。 建设项目由太仓康茂电子有限公司投资600万元建设,租用苏州扬信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6号厂房第二层,坐落于太仓市双凤镇维新村双湖路3号。建设项目投产后可年产电脑配件150万件、手机配件150万套。 地理位置见附图1。 建设项目于2018年6月12日在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证号:太发改备[2018]322号。 2、产业政策 建设项目不属于国务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及《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中所列禁止、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亦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的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3、与规划相符性 建设项目租赁苏州扬信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建设,厂房位于太仓市双凤镇新湖双湖路 3 号,根据项目附件土地证的用地性质表明,本项目选址用地为工业用地,同时项目也位于太仓市双凤工业园。 太仓市双凤工业园的四至范围为:东至盐铁塘、南至东新路、西至吴塘河、北至凤北路。根据该工业园的产业定位立足电子机械,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产业门类,本项目的产品电脑配件、手机配件属于先进装备制造的配套产业,是符合该工业园的主体产业定位的。 因此,本项目用地符合城市发展用地规划和总体规划。 4、 “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1)生态红线 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将生态保护红线分为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和海域生态保护红线两大类,陆域生态保护红线主要有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风景名胜区的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水产种植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以及重要湖泊湿地的核心保护区域。海域生态保护红线主要有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重要河口生态系统、重要滨海湿地、重要渔业海域、特殊保护海岛、重要滨海旅游区、重要啥质岸线及邻近海域等8种类型。 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2013年本)》,将江苏省具有重要生态服务功能的区域分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洪水调蓄区、重要水源涵养区、重要渔业水域、重要湿地、清水通道维护区、生态公益林、太湖重要保护区、特殊物种保护区等15种类型。规定一级管控区是生态红线的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严禁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二级管控区以生态保护为重点,实行差别化的管控措施,严禁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 本项目位于太仓市双凤镇维新村双湖路3号,综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或《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2013年本)》,本项目不涉及太仓市范围内的国家级或省级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距离拟建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为杨林塘(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杨林塘(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二级管控区范围为杨林塘及其两岸各100米范围,总面积为 6.54 平方公里。 清水通道维护区二级管控区内未经许可禁止下列活动:排放污水、倾倒工业废渣、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从事网箱、网围渔业养殖;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防污条件的运载工具;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环境的设施和项目,已建成的设施和项目,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或搬迁。 本项目距离杨林塘(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约为1900km,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到太仓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直接向吴塘排放污水, 另外本项目固体废物合理处置,零排放,原材料运输方式采用公路运输,因此本项目不会对杨林塘(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造成影响。综上所述,本项目不占用生态红线保护区域范围,生产行为符合管控要求,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建设项目与太仓市生态红线区域相对位置见附图4。 (2)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地表水吴塘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要求;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本项目废气、废水、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类别发生变化,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 (3)资源利用上线 建设项目能利用太仓市双凤工业园已经建成的水、电等资源供应系统,废水接管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生产设备先进,生产原辅材料利用率高、能耗低;生产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生产过程采取了全面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三废达标排放,对生态环境无影响,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位于太仓市双凤工业区,该工业区未向社会公布其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同时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订)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苏政办发[2013]9号文)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中所列禁止、限制和淘汰类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负面清单。 5、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 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修订)》规定,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 ㈠新建、改建、技改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 ㈡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㈢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 ㈣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 ㈤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 ㈥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 ㈦围湖造地; ㈧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 ㈨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建设项目不排放含氮、含磷废水,不属明令禁止的“新建、改建、技改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项目”,没有其他内容的禁止行为,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6、与《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苏环办[2015]19号)相符性分析 “整治方案”要求: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淘汰落后和国家及地方明令禁止的工艺和设备,使用低毒、低臭、低挥发性的物料代替高毒、恶臭、易挥发性物料,优先采用连续化、自动化、密闭化生产工艺替代间歇式、敞开式生产工艺,减少物料与外界接触频率。积极推进汽车制造、船舶制造、集装箱、电子元器件、电子设备、电线电缆、家具制造等行业表面涂装工艺VOCs污染控制;逐步提高水性等低VOCs含量涂料的使用比例,推广采用静电喷涂、淋涂、辊涂、浸涂等效率较高的涂装工艺,优化喷漆工艺与设备。 建设项目在表面涂装方面全部采用水性涂料,涂装工艺采取密闭化喷涂,符合《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相关要求。 7.与《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 在《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要求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包装印刷行业综合治理。无溶剂、水性胶等环境友好型复合技术替代比例高于70%。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使用水性涂料,对各产生的有机废气的工位采取收集后活性炭吸附处理排放。符合《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建设项目排放的VOCs若能在太仓市VOCs减排方案中得到平衡,则与《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相符。 8、工程内容及产品方案 主要工程内容: 建设项目租赁苏州扬信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闲置厂房组织生产,工程内容:生产设备及生产线的安装调试。主体工程见表4。 表4 建设项目主体工程
产品方案: 建设项目迁建喷涂线4条,建成后将具有年喷涂电脑配件150万件、手机配件150万套的生产能力。 建设项目属于来料喷涂加工性质,所有配件均不在厂内制造,厂内仅进行喷涂加工。喷涂加工的产品类型主要为电脑键盘内置件、显示器支架、笔记本内置铁件喷涂、手机内置金属件,喷涂产品材质一般为铝、铜、不锈钢及铁。 本项目各配件涂层厚度均在19μm,工件总表面积约为3080000m2。建设项目完成后全厂主体工程和产品方案见表5-1、5-2。 表5-1 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
表5-2 建设项目产能与设备匹配性分析
建设项目共设四条喷涂线,项目分批次加工,一批工件约212件,一般30-40min可以完成一批工件加工,一条喷涂线一天可以加工12批工件,项目全年运行时间约300天,则四条喷涂线生产量可达到305.6万件,满足项目设计规模300万件要求。 9、公用工程 建设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一览表见表6。 表6 建设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一览表
公用工程说明: ●给排水 厂区内设生产、生活合一的给水管网。建设项目给水系统分为生产水系统、生活水系统及消防水系统。水源采用集中供水。 ① 生产给水系统 建设项目生产给水量91.5t/a,主要用于喷漆房水帘用水、喷枪清洗用水。 ②生活给水系统 职工60人,生活用水量按50L/d.人计,则需900t/a。 ③消防给水系统 参照《消防给水及消防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消防用水:办公用房按15L/s计、工业厂房按25L/s计,发生火灾2.0小时延时。以工业厂房计,一次消防用水量为180m3。 建筑物消防设施由室内消防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灭火器组成;室外消防系统依托现有的消防栓。 在变电场所等不宜采用水消防的区域采用相应的化学消防措施,如配备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等。 ⑵排水 建设项目排水必须实行“清污分流”和“雨污分流”,在厂区内分别建雨水管网和污水管网。 ① 生产排水 建设项目生产排水主要是水帘排水、喷枪清洗排水。建设项目将喷枪清洗排水统一收集后作为危废,委外处置;水帘排水经密闭管道排入厂区自建喷涂废水站处理,废水站处理达标后的水回用于喷漆房水帘用水,实现零排放。 ② 生活排水 建设项目生活排水来自卫生间和洗手处等,若按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废水排放量为720t/a。 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太仓市城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委托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建设项目耗电250万kwh/a,采用单回路电源,由工业开发区供电网供应。厂内配电室出线采用树干式与放射式接合的方式,通过地埋电缆向个用电单体建筑物、构筑物内送电。 ●绿化 依托现有。 ●储运工程 建设项目原辅材料和产品的运输采用汽车运输,在厂区内设置仓库暂存。 10、职工人数及工作制度 建设项目职工约60人。全年工作天数300天,一班制,每班工作时数8小时,年工作时数2400小时。 11、厂区平面布置 建设项目厂区平面布置见附图3。
|
||||||||||||||||||||||||||||||||||||||||||||||||||||||||||||||||||||||||||||||||||||||||||||||||||||||||||||||||||||||||||||||||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一、现有项目生产概况 太仓康茂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原租用太仓市城厢镇花墙工业园现有厂房组织生产。太仓康茂电子有限公司成立初期主要从事电脑配件和手机配件的喷涂加工,具有年喷涂电脑配件150万件、手机配件150万套的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属于来料喷涂加工性质,所有配件均不在厂内制造,厂内仅进行喷涂加工。喷涂加工的产品类型主要为电脑键盘内置件、显示器支架、笔记本内置铁件喷涂、手机内置金属件,喷涂产品材质一般为铝、铜、不锈钢及铁。在2011年4月通过太仓市环保局审批(太环计【2011】147号),并于2011年11月21日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太环计【2011】522号)。 1、生产原辅料 现有项目生产原辅材料见表。 现有项目喷涂加工的电脑配件、手机配件均为来料加工,不计入原辅材料消耗中,根据产品需求,涂料仅使用黑色系液体涂料。 表7 目主要原辅材料表
2、现有项目主要生产设备 现有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8。 表8 现有项目主要设备表
二、现有项目生产工艺介绍 现有项目生产工艺见图1。
工艺流程简介: (1)上件:将外来加工的电脑配件、手机配件人工分批放在生产线支架上,然后机械移动支架至下一工序。 (2)除尘:喷涂加工的产品类型主要为电脑键盘内置件、显示器支架、笔记本内置铁件喷涂、手机内置金属件、喷涂产品材质一般为铝、铜、不锈钢及铁。为了提高喷涂漆质量,需利用压缩空气对来料(电脑配件、手机配件)表面进行吹扫,去除工件表面的灰尘杂质。该过程灰尘量极少,不对其进行统计计算。该过程有空压机噪声产生。 (3)调漆:项目车间配有调漆室,生产前将本次生产班次所需油漆的用量交至调漆室,按照1:1的比例进行混合调配待用,调配过程不需要加热,仅简单搅拌即可。调漆工序每天作业时间0.5h,调漆过程有有机废气机废漆桶产生。 (4)喷漆、烘干:建设项目共设置4条喷涂线,每条喷涂线构造均一样,均由水帘喷漆室和密闭烘干线组成。其中单条喷涂线长度40m,水帘喷漆室尺寸为1.5m×1.0m×1.0m,密闭烤箱1.4m×1.8m。喷涂线采用全自动机械手喷涂方式,喷涂线以水作为介质,采用水帘喷淋双重过滤处理。喷涂后工件通过机械移动支架至密闭烘箱进行烘干,烘箱采用电加热,温度控制在150℃左右,烘干后工件在传送带上自然冷却,烘干废气则经风机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一批工件喷涂及烘干时间控制在30-40min,一条喷涂线一天约喷涂12批工件。喷漆水帘用水定期打捞水中漆渣,补充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循环水更换频次平均15天/次,更换用水与漆渣一起作为危废处置。夏季气温较高时,为了防止水帘水腐败及产生异味,根据水质情况,10天更换一次。同时因项目采用封闭式水箱,水帘用水定期打捞漆渣(一般一周打捞一次),循环使用,类比企业,基本无异味产生。 喷漆、烘干过程有喷涂有机废气、漆渣。 (5)品检:人工对喷涂后的工件进行肉眼抽检,检验喷漆效果,不合格品返工,该过程无污染物产生。 三、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 (1)废气 现有项目主要为调漆废气、喷涂工段产生的喷涂废气和烘干工段产生的烘干废气。 1、现有项目设有两个调漆室,调漆废气经排风器收集后进入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吸附后通过20米排气筒(P5、P6)排放。 2、现有项目共设置4条喷涂线,每条喷涂线配备两台风机,喷涂废气经水帘除雾后,与烘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一起收集后引入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0米排气筒(P1、P1、P3、P4)排放。 现有项目委托太仓市环境监测站对排气筒出口污染物浓度进行了监测,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表,太环监字(11)第53号监测结果表明:有机废气排放速率均能满足标准要求。
表9 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
综上所述,现有项目废气均达标排放,因此,现有项目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现有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太仓市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现有项目用排水平衡图见图2。
图2 现有项目水平衡图 (3)固废 现有项目员工生活、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漆渣桶、喷漆废渣(包括人工剥除漆渣、水帘排水及喷枪冲洗水)、废活性炭纤维委托处置。 (4)噪声 根据太仓市环境监测站太环监字(11)第53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显示,现有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经过减震、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昼间的标准要求。 四、现有项目主要环境问题及以新带老措施 1、企业现有项目使用油性涂料,不符合《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苏环办[2015]19号)的相关要求,不符合《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要求。 以新带老措施: 因此建设项目在本次搬迁后使用水性漆代替原有的油性漆来进行喷涂。全部使用水性漆喷涂符合《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苏环办[2015]19号)、《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
|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形地貌 建设项目地处长江三角洲平原中的沿江平原,全境地形平坦,自东北各西南略呈倾斜。东部为沿江平原,西部为低洼圩区。地面高程:东部3.5-5.8 米(基准:吴淞零点),西部2.4-3.8米。区内断裂构造规模不大,基底构造相对稳定。新构造运动主要表现为大面积的升降运动,差异不大,近期呈持续缓慢沉降。 该地区的地层以深层粘土层为主,主要状况为: (1)第一层为种植或返填土,厚度0.6米-1.8米左右; (2)第二层为亚粘土,色灰黄或灰褐,湿度饱和,0.3-1.1米厚; (3)第三层为淤质亚粘土,呈青灰色,湿度饱和,密度高,厚度为0.5米—1.9米,地耐力为100-2700kPa; (4)四层为轻亚粘土,呈浅黄,厚度在0.4米-0.8米,地耐力为80-100kpa; (5)第五层为粘土,少量粉砂,呈灰黄色或青色,湿度高,稍密,厚度为1.1km左右,地耐力约为2700-140kPa。 2、气象特征 建设项目地处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水充沛,海洋性气候明显,常年主导风向为东风。其主要气象气候特征见表7。 表7 主要气象气候特征
3、水文 太仓市濒临长江,由于受到长江口潮汐的影响,太仓境内的内河都具有河口特征,河水的潮汐运动基本与长江口的潮汐运动一致。长江口是一个中等强度的潮汐河口,长江南支河段是非正规半日潮,每天二涨二落。本项目附近河段潮位变化特征:各月平均高潮位与低潮位在数值上很接近,潮位的高低与径流的大小关系不大,高、低潮位的年际变化也不大,年内月平均高潮位以9月最高、8月次之、7月居第3位。根据附近江边七丫口水文站的潮位资料分析,本段长江潮流特征如下: 平均涨潮流速:0.55m/s,平均落潮流速:0.98m/s; 涨潮最大流速:3.12m/s,涨潮最小流速:0.12m/s; 落潮最大流速:2.78m/s,落潮最小流速:0.62m/s。 建设项目周围主要河流为新浏河。 新浏河长6.8公里,河面宽120米,河口段展宽至200米。西起石桥村金家寨,冬至东海村入长江,横贯境内。浏河为太湖、阳澄湖重要泄水道,境内南北重要支流均汇入此河,为镇域排灌、水运大动脉。中间建有19孔节制水闸一座——浏河闸,新浏河最大流量一般出现在七月份,历年最大泄水量840m3/s。闸内长年水位2.7~3.2米(吴淞基点)。浏河水闸向东为河口段,长3.1公里,呈喇叭形,岸线垂直,河床边界相对稳定,浏河口系陆海双向潮汐河口,呈非正规半日潮,一昼夜两涨两落。高潮位多出现在8月份,最高潮位达6.64米(1981年8月20日),最大潮差为4.38米。新浏河上接娄江,下达长江,流经昆山蓬朗,太仓南郊、陆渡、浏河及嘉定娄塘、唐行等乡镇,全长24公里。 4、植被与生物多样性 项目地区属北亚热带落叶与常绿阔叶混交林带,由于农业历史悠久,天然植被很少,主要为农作物和人工植被。种植业以粮(麦子、水稻)、油、棉等作物为主,还有蔬菜等。畜牧业以养猪、牛、羊、鸡、鸭为主;此外,宅前屋后和道路、河道两旁种植有各种林木和花卉,林业以乔木、灌木等绿化树种为主,本地区无原始森林。 |
||||||||||||||||||||||||||||||||||||||||||||||||||||||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太仓位于江苏省东南部,长江口南岸。地处北纬31°20′~31°45′、东经120°58′~121°20′。东濒长江,与崇明岛隔江相望,南临上海市宝山区、嘉定区,西连昆山市,北接常熟市。总面积822.9平方公里,水域面积285.9平方公里,陆地面积537平方公里。土地总面积8.23万公顷,耕地面积3.43万公顷。太仓市辖太仓港经济开发区、7个镇、人口约46.38万人。 2016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55.1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6.76亿元,下降5.5%;第二产业增加值583.87亿元,增长6.0%;第三产业增加值534.50亿元,增长9.7%。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62523元,增长7.0%。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2%,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50.5%,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6.3%,2016年,太仓市共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7.71亿元,比上年增长11.5%;其中税收收入110.52亿元,增长13.0%;税收占比为86.5%。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15.84亿元,比上年增长6.1%。 全市拥有小学38所(其中民办小学8所),普通初中15所,普通高中4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中等专业学校1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1所,社区教育中心8个,老年大学1所。全市在校学生8.97万人,其中公办学校7.92万人。全市学龄儿童入学率、初中毕业生升学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均为100%。全市中小学拥有教职员工5790人,其中公办学校5081人。 双凤镇境内地势平坦,物产丰富,蔬菜、水产、畜禽形成特色,素有“锦绣江南鱼米之乡”的美称。文化氛围浓郁,是著名的“龙狮之乡”和中国民间艺术之乡。历史古迹众多,玉皇阁、双凤寺远近闻名,史称双凤为“双凤福地”。 (一)双凤镇空间规划结构: 双凤镇区依托主要道路和水系,形成 “一轴、两心、三片区”的规划结构。 一轴:沿双湖大道城镇发展轴线; 两心:双凤综合发展中心、新湖发展副中心; 三片区:北部双凤生活片区、中部高端经济产业片区、南部新湖生活片区。 (二)工业用地规划 双凤镇现状工业用地面积为418.84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 46.39%,人均工业用地面积为131.30m2/人,现状无专门的仓储用地。 综合现状工业的整体发展,考虑用地的集约性以及产业发展的联动性,以及其他的基础条件,至规划期末2030年,规划工业总用地面积为333.89公顷,人均工业用地面积为32.10m2/人,占规划建设用地的23.54%,减少现状部分工业用地,不新增工业用地。 新增仓储用地两处,分别为于凤冈路和204国道路交叉口以及瓯江路和双湖大道交叉口,规划面积为8.75公顷,人均仓储用地面积为0.84m2/人,占规划城镇建设用地的 0.62%。 (三)基础设施规划 ⑴给水设施规划 现状:镇区的水源主要通过 204 国道给水干管(管径为 500mm)由太仓市城区自来水厂向双凤输水。 现状管网系统:现状给水主干管成环网,次干管敷设成枝状。根据用地与管网敷设的情况可以看出给水设施滞后城市发展建设。大部分给水支管敷设方式为枝状,不利于供水安全性。 管径: 主干管:300-800mm;次干管:200mm。 规划: 整个规划区的供水管网成环状布置,保证区内的生活、生产用水安全、稳定。规划管线应遵循规划原则:依据驻地人口规模、用地性质,合理确定供水规模。根据驻地用水要求、功能分区和总体布局、水源情况等确定供水关系布局。 规划给水管径:主干管:400-800mm、次干管:300mm。 ⑵排水设施规划 现状: 双凤镇镇区排水设施不完善,属高水片区,地面高程高,河网水系发达,为雨水排除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现有北部镇区双凤污水处理厂,其服务的区域为双凤北部镇区,双凤新湖片区主要经新湖污水泵站流入太仓城区污水处理厂。在五金机电(电镀)集中作业区建有处理能力2000t/d的污水处理厂。污水主要是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 规划: 规划排水体制采用雨、污水分流制,污水集中处理,雨水分散出口,就近排放;建立完善的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使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 100%,水污染得到根本治理,健全和完善城区雨水排水系统,使城区雨水管的服务面积率达到 100%。 镇区污水收集分为两大片:杨林塘河以北片,主干管布置在中市路上;杨林塘河以南片,主干管布置在双湖大道路上。保留并扩建双凤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双凤北部片区城镇综合污水,占地面积2.78公顷,污水处理规模为2.5万吨/日;保留扩建新湖污水泵站,集中处理新湖片区城镇综合污水,占地面积0.52公顷,泵站提升能力为3.0万吨/日,结合镇域污水处理的需求,污水管道在道路下的管位原则上为东西向道路的北侧和南北向道路的西侧。排水管道以重力流为主,尽量不设或少设排水泵站;当埋深超过6m时设置提升泵站。 规划污水管径:主干管:800-1200mm、次干管:400-600mm。 雨水管网根据地形、河网和道路坡向,划分汇水区域。主要分为双凤片区、风中片区、新湖片区;沿道路布置雨水管道,分片收集雨水,就近排入水体。雨水管道在道路下的管位,三块板道路或道路红线宽度在32m 以上时两侧布置,其余都布置在道路中间。雨水管道排入内河的排放口采用直排式。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污水管网已铺设到位,废水经预处理后接管到太仓市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排入盐铁塘。 ⑶电力设施规划 现状: 镇域内现有太仓 500KV 变电站、庆丰 220KV 变电站(2*180MVA)、新湖 220KV变电站(2*240MVA)、双凤 110KV 变电站(1*50MVA)和维新 110KV 变电站(1*80MVA)。 规划: 根据预测的用电负荷,需将北部的双凤变扩容至 2*50MVA,南部的维新变扩容至3*80MVA。规划范围内 110kV 电力线以上的采用架空敷设。 ⑷燃气工程规划 现状: 双凤镇区内现状部分地区铺设了燃气管道。 ⑷燃气工程规划 现状: 双凤镇区内现状部分地区铺设了燃气管道。 规划: 双凤镇区共有两个气源,分别为:太仓调压站:天然气通过中压(0.2~0.4MPa)管道从太仓门站经广州路、弇山路至双凤镇,管径为 DN200。沙溪燃气站:经204国道至双凤镇,燃气管径为 DN200。 燃气主管道主要沿干路敷设,形成供气回路。部分地段通过燃气次干管道接入燃气管网。 (四)太仓市双凤工业园简介 规划范围:总体规划面积24平方公里,东至204国道,西至吴塘河,北至凤林路,南至广州路。下设富豪工业园、温州工业园、凤中工业园、五金机电(电镀)集中作业区等工业集中区。入驻企业共约800家,投资总额达300亿。 太仓市双凤工业园基础设施完备,蒸汽、天然气管网全部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为企业提供了良好建设发展条件。 太仓市双凤工业园总体规划见附图5。 建设项目周围1000米范围内无文物保护单位。 建设项目位于江苏太仓市双凤镇维新村双湖路3号,在太仓市双凤工业园范围内,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1000m范围内无文物保护单位,周边300米范围内环境概况见附图3。
|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辐射环境、生态环境等):
1、空气环境质量 建设项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数据引用《苏州紫午线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有机玻璃制品等产品项目》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G2双凤镇幼教中心新湖幼儿园位于本项目南侧,距离本项目距离约为1100m。监测因子:SO2、NO2、PM10;监测时间:2017年2月23日-3月1日,连续监测7天;监测频次;SO2、NO2、PM10,连续7天监测,PM10 每日至少有20个小时平均浓度值或采样时间;SO2、NO2、每天监测4次。具体监测数据见表10。 表10 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
由表8中的数据分析,建设项目各大气监测点位SO2、NO2 小时浓度监测值、 PM10日均浓度监测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较好,符合太仓市大气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2、水环境质量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主要是吴塘。监测数据引用《鲍赫动力总成部件(太仓)有限公司2016-605876引进蒸发器设备用于机加工液体循环再利用处理的改建技改项目》2017年3月7日-3月9日连续3天实测数据,具体见表9。水质监测结果表明:吴塘河水质监测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具体数据见下表。 监测数据见表11。
表11 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表 单位:mg/L(pH 无量纲)
3、声环境质量 评价期间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进行了现状监测。监测时间:2018年8月14日昼间、夜间各一次;监测点位:厂界外1米。具体监测结果见表12。 表12 项目地噪声现状监测结果
根据表12的监测数据,项目场地边界噪声能满足《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辐射环境 无不良辐射环境污染。 |
||||||||||||||||||||||||||||||||||||||||||||||||||||||||||||||||||||||||||||||||||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根据项目周边情况,确定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3。 表1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表
|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评价区为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SO2、NO2、PM10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VOCs参照执行《室内空气质量国家标准》(GB/T18883-2002)中TVOC标准,见表14。 表14 大气污染物的浓度限值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项目附近吴塘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水质标准见表15。 表15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部分) 单位:mg/L
注:pH无量纲。 3、声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项目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见表16。 表16 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dB(A)
|
|||||||||||||||||||||||||||||||||||||||||||||||||||||||||||||||||||||||||||||||||||||||||||||||||||||||||||||||||||||||||||||||||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1、废气排放标准 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其中排气筒高度处于本标准两个高度之间,其执行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以内插法计算; VOCs排放参照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表面涂装行业烘干工艺标准值,其中排气筒高度处于本标准两个高度之间,其执行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以内插法计算,具体见表17。 表17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5中标准,具体见表18。 表18 厂界颗粒物、VOCs浓度控制值
2、废水排放标准及回用水标准 外排废水COD、S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标准,见表19。 表19 废水接管标准 单位:mg/l
太仓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T1072-2018)表1中标准。其中DB32/T1072-2018未做规定的SS等则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类标准,见表20。 表20 污水厂出水水质标准 单位:mg/l
表20-1 回用水标准 单位:mg/l
3、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见表21。 表2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值 单位:dB(A)
|
|||||||||||||||||||||||||||||||||||||||||||||||||||||||||||||||||||||||||||||||||||||||||||||||||||||||||||||||||||||||||||||||||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
建设项目投产后污染物排放总量见表22。 表22 污染物排放情况 单位:t/a
注*:排放量为排入太仓市城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考核量。
|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建设项目主要从事电脑配件、手机配件的喷涂加工,属于来料喷涂加工性质,所有配件均不在厂内制造,厂内仅进行喷涂加工,不设置金属件的酸洗、电镀等表面处理工段。生产过程如下。 1、喷涂生产工艺 建设项目迁建喷涂线4条,喷涂方式采用自动高压喷涂方式,喷涂流水线配备水帘除雾装置。一批工件喷涂及烘干时间控制在30-40min,一条喷涂线一天约喷涂12批工件,一批工件约212件,一般34-40min可以完成一批工件加工,则四条喷涂线生产量可达到305.6万件。每条喷涂线包括:1个烘房、1个喷房、1个水帘装置、4个喷位、4把喷枪。项目所喷涂工件均按客户要求一次喷涂,不分底漆、面漆。 (1)喷漆 电脑配件、手机配件送至喷漆工序。漆种类:水性漆。其中喷漆工艺流程见图1。
喷漆生产工艺流程说明: (1)上件:将外来加工的电脑配件、手机配件人工分批放在生产线支架上,然后机械移动支架至下一工序。 (2)手动除尘:喷涂加工的产品类型主要为电脑键盘内置件、显示器支架、笔记本内置铁件喷涂、手机内置金属件,喷涂产品材质一般为铝、铜、不锈钢及铁,为了提高喷漆质量,需要利用压缩空气对来料表面进行吹扫,去除工件表面的灰尘杂质。此工序会产生粉尘(G1)。 (3)调漆、喷漆:除尘后的物料进行喷漆。桶装的水性漆在专门的调漆房内和水进行1:0.03的比例调配后通过密封桶的方式送至喷漆房。调漆房会产生调漆废气(G2-1)。 建设项目喷漆方式为全自动机械手喷涂,喷房由风机抽气呈负压状态,喷漆工序会产生喷漆废气(G2-2)、废漆渣(S1),喷漆废气主要污染物为喷漆时产生的漆雾颗粒,以及漆料中易挥发的有机物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喷漆过程中喷漆房设有水帘除尘装置对漆雾进行处理,产生喷漆房水帘废水(W1),进入厂区喷漆废水污水站进行处理达标后回用至水帘用水。 (4)固化:喷漆完后的工件通过传送带送至密闭的固化烘道内进行固化,该固化烘道采用电加热,温度控制在100℃左右,烘干后工件在传送带上自然冷却。该工序会产生固化废气(G2-3)。 (5)品检:人工对喷涂后的工件进行肉眼抽检,检验喷漆效果,不合格品返工,该过程无污染物产生。
|
|||||||||||||||||||||||||||||||||||||||||||||||||||||||||||||||||||||||||||||||||||||||||||||||||||||||||||||||||||||||||||||||||||||||||||||||||||||||||||||||||||||||||||||||||||||||||||||||||||||||||||||||||||||||||||||||||||||||||||||||||||||||||||||||||||||||||||||||||||||||||||||||||||||||||||||||||||||||||||||||||||||||||||||||||||||||||||||||||||||||||||||||||||||||||||||||||||||||||||||||||||||||||||||||||||||||||||||||||||||||||||||||||||||||||||||||||||||||||||||||||||||||||||||||||||||||||||||||||||||||||||||||||||||||||||||||||||||||||||||||||||||||||||||||||||||||||||||||||||||||||||||||||||||||||||||||||||||||||||||||||||||||||||||||||||||||||||||||||||||||||||||||||||||||||||||||
表21 主要产污环节
主要污染工序: 1、废气 建设项目漆料消耗参数表见表22,物料平衡见表23,物料平衡图见图2,VOCs平衡图见图3。 表22 建设项目喷漆工序漆膜厚度及漆料使用情况
表23 建设项目油漆总物料投入、产出分析表
建设项目物料平衡图如下:
图2 建设项目物料平衡图
建设项目VOCs平衡图如下:
1、废气 建设项目废气主要为调漆产生的废气、喷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烘干过程产生的废气、手动除尘工序产生的废气。 (一)喷涂废气 根据项目漆料用量平衡,废气产生情况如下: (1)喷漆线废气 建设项目使用的水性漆使用量为100t/a。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生产经验,项目水性油漆喷漆时的上漆率约为75%,其余25%未上漆的漆料固含量进入漆雾颗粒和漆渣,其中漆雾颗粒占未上漆的漆料固含量40%,漆渣占未上漆的漆料固含量60%。 根据类比同类型项目《苏州艾迈实业有限公司迁、扩建模具、塑料制品等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太环建[2017]273号,2017年10月16日批复)中水性油漆中易挥发性物质在喷涂各阶段的挥发情况可得:水性油漆中的挥发性物质10%在调漆阶段中挥发,50%在喷漆室中挥发,40%在固化工序挥发。 结合水性漆的成分情况:水性漆的固含量(主要为树脂和无机颜料等)为55%;水性漆的挥发性物质为5%、水分38%。 项目喷漆线的废气产排情况如下: 1)底漆喷涂废气产生情况,产生时间以2400h/a计 喷漆产生颗粒物10 t/a,VOCS 2.5t/a 固化产生废气VOCS 2t/a 调漆产生废气VOCS0.5 t/a 因此,喷涂产生颗粒物10t/a、VOCS 5t/a,其中有组织废气VOCS4.75t/a,颗粒物9.8t/a;无组织废气VOCS0.25t/a,颗粒物0.2t/a。 建设项目喷涂线4条,每条喷涂线水性漆的用量为25t/a。喷涂线1和喷涂线2共用一个调漆室,喷涂线3和喷涂线4共用一个调漆室。 因此,喷漆线1喷涂产生颗粒物2.5t/a、VOCS 1.375t/a,其中有组织废气为VOCS 1.306t/a、颗粒物2.45t/a;无组织废气VOCS 0.069t/a、颗粒物0.05t/a。 喷漆线2喷涂产生颗粒物2.5t/a、VOCS 1.125t/a,其中有组织废气为VOCS 1.069t/a、颗粒物2.45t/a;无组织废气VOCS 0.056t/a、颗粒物0.05t/a。 喷漆线3喷涂产生颗粒物2.5t/a、VOCS 1.375t/a,其中有组织废气为VOCS 1.306t/a、颗粒物2.45t/a;无组织废气VOCS 0.069t/a、颗粒物0.05t/a。 喷漆线4喷涂产生颗粒物2.5t/a、VOCS 1.125t/a,其中有组织废气为VOCS 1.069t/a、颗粒物2.45t/a;无组织废气VOCS 0.056t/a、颗粒物0.05t/a。 (二)除尘废气 建设项目手动除尘工序会产生少量粉尘废气,产生情况类比同类型项目为0.004t/a,污染物因子以颗粒物计,产生时间为2400h/a,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一、喷漆线废气收集处理情况 建设项目调漆房、喷漆房、固化烘道在生产过程中均为密闭状态。项目对调漆房,喷漆房,固化烘道均采用密闭管道通过风机对废气进行负压收集,颗粒物收集效率为98%,有机废气收集效率为95%,仅在工件进出时有少量的废气逸出,产生无组织排放。收集之后的废气均通过密闭管道通入到水帘+过滤棉+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置,风机风量为15000m3/h,四条喷涂线产生的废气经处理之后的尾气分别通过4根27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建设项目喷漆房均自带水帘装置,对喷漆产生的漆雾颗粒进行处理。 ⑴ 喷涂工艺废气产污环节见表24。 表24 喷涂工艺废气产污环节一览表
建设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有两类,一类是颗粒物、另一类是有机废气(VOCs)。其中颗粒物来自手动除尘和喷漆工序,VOCs来自调漆、喷漆及烘干工序。上述污染源废气捕集方式见表25。 表25 废气收集方式一览表
由表25可知,建设项目捕集有机废气方式为管道直接和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连接,通过负压集气罩捕集。各大气污染源废气捕集率分析如下: 1、调漆、喷漆及烘干废气 根据物料衡算,废气由管道直接与废气处理系统相连,考虑到零部件从喷漆房至烘房时会有少许有机物逸出,逸出量按5%计,即有机废气VOCS捕集率95%。颗粒物逸出量按2%计,即颗粒物补集率98%捕集。 针对以上污染源建设项目分别采取了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1)调漆、喷漆及烘干废气处理 建设项目设置4条喷涂线,每条喷涂线设置一套“水帘+过滤棉+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所以拟用4套水帘+过滤棉+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对调漆、喷漆和烘干废气进行处理。该系统引风量15000m3/h,排气筒高度27m。废气处理工艺流程见图4。
建设项目处理后的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情况见表26。 表26 建设项目处理后的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情况
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情况见表28。 表28 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情况
2、废水 建设项目水污染源主要是:水帘排水、喷漆房喷枪清洗水、生活废水。 (1)水帘排水 喷房水帘用水:建设项目共设有4条喷涂线,4个喷漆房。项目每个喷漆房均设有水帘吸收漆雾颗粒。根据建设单位经验,每个喷漆房的补充用水量为11.25m3/a,因此建设项目该部分需要年补充水量45m3/a。建设单位拟对喷房水帘废水进入厂区喷漆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至生产中,零排放。 (2)喷漆房喷枪清洗水 喷枪清洗排水量少,但污染负荷大,难处理。根据企业技术人员提供,建设项目将这部分废水(3t/a),建设项目将这部分废水作为危废,委外处置。 (3)生活废水 建设项目生活废水排放量为720t/a。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有COD、SS、氨氮、总磷。预计COD 400mg/L,氨氮 25mg/L、SS 200mg/L、总磷4mg/L。生活废水经化粪处理,通常COD约去除15%、SS去除50%,则外排生活废水水质:COD 340mg/L,氨氮 25mg/L、SS 100mg/L、总磷4mg/L。 建设项目用水、排水平衡见图5。
3、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固废主要来自以下生产过程: (1)废过滤棉 废过滤棉来自喷漆废气处理。根据喷漆工艺物料平衡,喷漆过程废过滤棉产生量8.82t/a。 (2)漆渣污泥 建设项目产生的漆渣随喷房废水进入喷漆废水污水站处理后进入污泥中,主要包括喷漆时产生的漆渣、喷房水帘除尘,通过对该部分水池设置斜管沉淀工段来去除漆渣。根据漆料平衡喷漆时产生的漆渣约为15t/a,结合水处理时投加的PAM等药剂可得建设项目年产生含漆渣污泥约为15.5t/a,根据固废从严管理的要求,本项目该部分固废判定为危险固废,废物代码为HW12(900-250-12),危险特性为T/C。 (3)废包装物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漆料使用产生废包装桶及包装袋,类比同类型项目产生情况为0.5t/a,漆料包装物按照固废从严管理的要求,判定为危险固废,废物代码为HW49(900-041-49),危险特性为T/In。 (4)调漆、喷漆和烘干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纤维 调漆、喷漆和烘干废气处理采用活性炭纤维吸附。按VOCs去除率和活性炭纤维吸附容量估算,废活性炭纤维产生量20t/a。 (5)废液 建设项目喷漆废水污水站中的循环水池经使用一段时间后水中无机盐类较浓,影响生产,故定期清理产生废液,根据企业技术人员提供资料,生产废水处理规模以及清理频次进行测算得5t/a,根据固废从严管理的要求,本项目该部分固废判定为危险固废,废物代码为HW12(900-250-12),危险特性为T/C。 (6)喷枪清洗废水 建设项目喷枪清洗废水,根据企业技术人员提供资料,喷枪清洗废水为3t/a,根据固废从严管理的要求,本项目该部分固废判定为危险固废,废物代码为HW12(900-250-12),危险特性为T/C。 (6)生活垃圾 建设项目生活垃圾按人均0.5kg/d计,则60名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9t/a。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GB34330-2017)、《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对上述固废进行属性判定,结果见表29、表30、表31。 表29 固废属性判定表
表30 固体废物性质判定结果汇总表
表31 危险废物产生情况汇总
4、噪声 建设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运行时声级值见表32。 表32 噪声源强
|
内容 类型 |
排 放 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 |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 |
大气 污染物(有组织) |
P1 |
VOCs |
36.3mg/m3,1.306t/a |
3.63mg/m3,0.1306t/a |
颗粒物 |
68mg/m3,2.45t/a |
6.8mg/m3,0.245t/a |
||
P2 |
VOCs |
30mg/m3,1.069t/a |
3mg/m3,0.1069t/a |
|
颗粒物 |
68mg/m3,2.45t/a |
6.8mg/m3,0.245t/a |
||
P3 |
VOCs |
36.3mg/m3,1.306t/a |
3.63mg/m3,0.1306t/a |
|
颗粒物 |
68mg/m3,2.45t/a |
6.8mg/m3,0.245t/a |
||
P4 |
VOCs |
30mg/m3,1.069t/a |
3mg/m3,0.1069t/a |
|
颗粒物 |
68mg/m3,2.45t/a |
6.8mg/m3,0.245t/a |
||
大气 污染物(无组织) |
厂房 |
颗粒物 |
0.204t/a |
0.204t/a |
VOCs |
0.25t/a |
0.25t/a |
||
水 污 染 物 |
生活污水 720t/a |
pH COD SS 氨氮 总磷 |
7.5 400mg/L,0.288t/a 200mg/L,0.144t/a 25mg/L,0.018t/a 4mg/L,0.00288t/a |
7.5 340mg/L,0.2448t/a 100mg/L,0.072t/a 25mg/L,0.018t/a 4mg/L,0.00288t/a |
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体 废物 |
废气治理 |
废过滤棉 |
8.82t/a |
委托处置 |
废水处理 |
含漆渣污泥 |
15.5t/a |
委托处置 |
|
所有废气处理 |
废活性炭纤维 |
20t/a |
委托处置 |
|
原辅材料运输 |
废包装材料 |
0.5t/a |
委外处置 |
|
喷漆废水处理站清理 |
废液 |
5.0t/a |
委外处置 |
|
喷枪清洗 |
清洗废水 |
3.0t/a |
委外处置 |
|
员工生活 |
生活垃圾 |
9t/a |
环卫清运 |
|
噪
声 |
建设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基础、隔声罩隔声、建筑物隔声,降噪可达15dB(A)以上。预测表明,厂界噪声影响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标准要求。 |
|||
其 它 |
无。
|
|||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无。 |
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是在现有的厂房内进行设备的安装和调试。主要是设备安装,厂房为已建厂房,不涉及厂房施工建设。所以无施工粉尘、噪声以及建筑垃圾产生。主要是运输设备的汽车进出产生少量的汽车尾气,不予考虑;设备安装产生的噪声,由于这些施工是在现有的生产车间内进行的,经过厂房的隔声后不会对附近产生噪声影响。 本项目的施工期过程简单,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详见大气环境影响分析专项) 根据工程分析,建设项目大气污染源分为两类,一类是粉尘污染源、另一类是有机废气污染源。 粉尘来自手动除尘、喷漆漆雾,其中喷漆产生的粉尘由水帘除尘处理。水帘除尘技术成熟,粉尘去除率可达90%,是处理含粉尘废气的专门设备,国内大多喷漆工艺均将水帘除尘作为喷涂线配套设备,技术可行。 对有机废气而言,建设项目排放的有机废气均为低浓度有机废气,拟采用活性炭纤维吸附处理。江浩、郭扬龙等在《低浓度挥发性有机废气的吸附净化》一文中阐明,用活性炭吸附净化是处理低浓度挥发性有机废气(≤1000mg/m3)的有效方法之一,在《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中要求活性炭吸附率应达到90%。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低浓度有机废气在同类型行业普遍应用,技术可行,同时也符合《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相关要求。 本项目所使用活性炭为活性炭纤维。根据生产规模预测,本项目活性炭吸附器的尺寸拟定为:活性炭箱尺寸1200mm×1100mm×1500mm。活性炭纤维的堆密度约为0.5g/cm3,因此活性炭填充量约为0.99t。 一般活性炭对有机废气的吸附容量为0.35kg/kg,由建设项目物料平衡计算,被吸附的有机废气总量为4.275t/a,建设项目设置4套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因此本项目每套活性炭纤维装置每一年需要的活性炭纤维的使用量为3.06t/a(1.07/0.35),根据活性炭纤维的使用量3.06t/a与装填量0.99t/a计算得每年需要更换3.09次为了防止活性炭吸附的穿透,项目应每年需要更换4次,即每三个月更换一次,产生废活性炭纤维20t/a。 通过针对性的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建设项目有组织排放大气污染源见表33,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源见表34。 表33 建设项目有组织大气污染源排放参数
|
||||||||||||||||||||||||||||||||||||||||||||||||||||||||||||||||||||||||||||||||||||||||||||||||||||||||||||||||||||||||||||||||||||||||||||||||||||||||||||||||||||||||||||||||||||||||||||||||||||||||||||||||||||||||||||||||||||||||||||||||||||||||||||||||||||||||||||||||||||||||||||||||||||||||||||||||||||||||||||||||||||||||||||||||||||||||||||||||||||||||||||||||||||||||||||||||||||||||||||||||||||||||||||||||||||||||||||||||||||||||||||||||||||||||||||||||||||||||||||||||||||||||||||||||||||||||||||||||||||||||||||||||||||||||||||||||||||||||||||||||||||||||||||||||||||||||||||||||||||||||||||||
表34 建设项目无组织大气污染源排放参数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相关规定和建设项目大气污染源排放状况,有组织排放环境影响估算因子取颗粒物、VOCs;无组织排放环境影响估算因子取颗粒物、VOCs。 建设项目大气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采用《大气环境评价导则》(HJ2.2-2008)推荐的估算模式SCREEN3模式预测颗粒物、VOCs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预测结果表明,建设项目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0.0008278mg/m3,占评价标准的0.18%,出现在下风向331m处;VOCs最大落地浓度0.0004415mg/m3,占评价标准的0.07%,出现在下风向331m处。即正常工况下,建设项目排放的颗粒物、VOCs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环境质量总体可以保持现有水平。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VOCs不会造成厂界浓度超标。 距离建设项目较近的环境敏感目标是东南侧780m处的居民点,预测表明颗粒物、VOCs等大气污染物对其贡献值均低于评价标准的10%。可见,建设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环境敏感点影响很小。 2、恶臭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原辅材料中化学品主要有水性漆,上述化学品中包含以下化学物质:二丙二醇丁醚、二丙二醇甲醚、丙烯酸树脂。这些化学物质均不属《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确定的恶臭物质,一般人对具有典型臭蛋气味的硫化氢十分敏感。有资料表明,硫化氢嗅觉阈值0.035mg/m3。 分析建设项目VOCs排放最大落地浓度预测值为0.0004415mg/m3,低于硫化氢的嗅觉阈值,所以建设项目化学物质产生的恶臭(异味)对环境影响较轻,况且建设项目周边1000m范围内没有环境敏感点,更不会产生扰民问题。 3、环境防护距离 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中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模式,计算厂房颗粒物、VOCs无组织排放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0m,厂界无超标点,可以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本环评根据GB/T13201-91《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中关于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控制与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的制定方法要求,计算卫生防护距离。 选择颗粒物、VOCs无组织排放作为计算卫生防护距离的特征污染物,卫生防护距离L按下式计算:
式中:Cm—标准浓度限值(mg/m3); Qc—工业企业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可以达到的控制水平(kg/h); r—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 L—工业企业所需的卫生防护距离(m); A、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利用《大气环评助手软件》计算各无组织排放源的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见表35。 表35 无组织卫生防护距离计算表
注:r为厂房折算的等面积圆半径。 建设项目属无组织排放多种有害气体的企业,且无组织排放源点位多、靠近厂界。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中有关卫生防护距离的确认原则,本环评确认建设项目应距厂房边界设100m卫生防护距离。 建设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参见附图4。 4、水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720t/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到太仓市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喷漆房水帘除尘废水经密闭管道定期排入喷漆废水处理站,处理之后的水回用于喷房水帘用水,不外排。 建设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36。
表36 建设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一)喷房水帘废水处理回用可行性分析 喷漆废水处理工艺流程见图6。
简介: 建设项目喷漆废水处理系统为一体式的处理设备,整体规格为30m3,分为集水段、加药沉淀段、漆渣分离段、出水段、污泥脱水段等。 (1)集水箱:建设项目设置5m3的集水箱。 (2)加药沉淀系统:废水进入加药沉淀系统后,通过自动药剂投加装置来投加PAC、PAM来对水中的污染物进行去除,使水中难以沉淀的颗粒能互相聚合而形成胶体,然后与水体中的杂质结合形成更大的絮凝体。絮凝体具有强大吸附力,不仅能吸附悬浮物,还能吸附部分细菌和溶解性物质对水体进行净化。池体大小为10m3,设计水力停留时间为3-5min,对COD、悬浮物等均有一定的去除效率。 (3)漆渣分离系统:经加药沉淀的废水进入漆渣分离段,漆渣分离系统采用斜管沉淀的方式来进行分离去除大部分漆渣,固液分离得到的废水进入下一步工序,漆渣进入污泥箱内进行浓缩准备去除,对COD、悬浮物等均有一定的去除效率。 (4)清水箱:将漆渣分离后的上清液打入清水箱,以便生产使用。 该过程中污泥压滤机压滤产生的压滤废水回用至集水箱,根据污泥产量及含水率情况可得该部分废水水量约为80t/a。 表37 喷漆废水污水站废水处理情况
建设项目喷漆房水帘废水在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污染物得到有效去除,污染物去除效率稳定。废水站处理后的出水水质可以稳定达到企业对回用水的要求,因此该部分废水经处理处置后回用于水帘用水是可行的。 建设项目生产废水共400t/a,即1.4t/d,而公司拟设置的污水处理站的运行负荷为5t/d,因此,可以满足建设项目的水量需要。 建设项目喷漆废水处理系统为一体式设备机器,由于设备空间的局限性,以及工艺流程的可操作性,不易再增设RO、离子交换等除盐工艺,但该废水处理系统运行一段时间后,水中盐类物质增多,影响水质,因此,对其加药沉淀池进行定期清理作为危废处理。 (二)生活污水接管可行性分析 建设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720t/a,经化粪池处理后废水中COD340mg/L、SS100mg/L、NH3-N25mg/L、TP4mg/L,达到太仓市城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1)化粪池 化粪池是处理粪便并加以过滤沉淀的设备,其原理是固化物在池底分解,上层的水化物体,进入管道流走,防止了管道堵塞,给固化物体(粪便等垃圾)有充足的时间水解。污水首先由进水口排到第一格,在第一格里比重较大的固体物及寄生虫卵等物沉淀下来,开始初步的发酵分解,经第一格处理过的污水可分为三层:糊状粪皮、比较澄清的粪液、和固体状的粪渣。经过初步分解的粪液流入第二格,而漂浮在上面的粪皮和沉积在下面的粪渣则留在第一格继续发酵。在第二格中,粪液继续发酵分解,虫卵继续下沉,病原体逐渐死亡,粪液得到进一步无害化,产生的粪皮和粪渣厚度比第一格显著减少。流入第三格的粪液一般已经腐熟,其中病菌和寄生虫卵已基本杀灭。第三格功能主要起暂时储存已基本无害的粪液作用。 (2)太仓市城区污水处理厂概况 建设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无工艺废水排放,生活污水360t/a接管至太仓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T1072-2018)表1城镇污水处理厂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表1一级A标准后外排至吴塘。 1、太仓市城区污水处理厂 太仓市城区污水处理厂位于太仓市城北村刘家宅。处理厂污水处理规模6万m3/d,尾水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吴塘河。城区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为太仓老城区面积6.5km2,城厢西郊城厢工业园区6.1km2,外环路以北开发区居住区3.9km2,合计16.5km2。太仓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流程图见图7。
图7 太仓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工艺流程图 污水处理时间上可行 太仓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投产并正常运营,拟建项目污水接管时间上可行。 污水处理空间上可行 太仓市城区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为太仓老城区面积6.5km2,城厢西郊城厢工业园区6.1km2,外环路以北开发区居住区3.9km2,合计16.5km2。本项目所在区域已接通污水管网,本项目生活污水可接管排放。 水质、水量可行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浓度低,水质简单,不会对污水处理厂运行产生冲击负荷,因此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太仓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从水质上分析安全可行。 目前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为6万t/d,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预计为2.4t/d,占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的0.004%,占比很小,因此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太仓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从水量上分析安全可行。 综上所述,项目的废水接入太仓市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是可行的。建设项目排放的废水经太仓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入吴塘,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需要强调的是建设项目废水接管口应根据江苏省环保厅《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进行设置。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 (一)固体废物处置去向 建设项目产生的固废可以分为以下二大类。 (1)一般固废:建设项目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一般固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2)危险固废: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有机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含漆渣污泥、废过滤棉、废包装物、废液等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产生量共计52.82t/a。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二)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运输、处理可行性分析 (1)危险废物收集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危险废物在收集时,应清楚废物的类别及主要成份并在收集容器表面粘贴标明类别、成份的说明,以方便委托处理单位处理。建设项目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和形态,主要采用坚固的塑料容器包装,所有包装容器足够安全,并经过周密检查,不会在装载、搬移或运输途中出现渗漏、溢出、抛洒或挥发等情况。 (2)危险废物暂存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拟建设专门的危险废物贮存仓库。危险废物贮存仓库建筑面积20m3,地面和裙角采取30mm 一底二布环氧树脂玻璃钢+KPI胶泥粘防渗处理,保证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XG1-2013)中相关规定,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同时危险废物贮存仓库内配备1.0t活性炭,应对水性涂料包装桶等发生泄漏事故。 可见建设项目危险废物贮存仓库具备防风、防雨淋、防渗等功能,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XG1-2013)中相关规定。 通过该系列措施可对危险废物进行有效储存,对土壤及地下水影响较小。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储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见表36。
表38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
(3)危险废物运输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危险废物运输中应做到以下几点: a 危险废物的运输车辆须经主管单位检查,并持有单位签发的许可证,负责运输的司机应通过培训,持有证明文件。 b 载有危险废物的车辆须有明显的标志或适当的危险符号,以引起注意 c 承载危险废物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时,需持有运输许可证,其上应注明废物来源、性质和运往地点。 d 组织危险废物的运输单位,在事先需作出周密的运输计划和行驶路线,其中包括有效的废物泄露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通过该系列措施可保证在运输过程中危险固废对经由地的环境影响较小。 (4)危险废物处理可行性分析 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的危险处置能力以及项目意向处置单位情况见表39。 表39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对固废采取了合理的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无论是危险废物还是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均可做到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5、声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为空压机(2台)、风机(4台),均位于室内。对该部分高噪声设备加设减震底座、减震垫,设计隔声达10dB(A)以上,同时厂房隔声可达15dB(A),总体消声量为25dB(A)。对风机加不锈钢隔声罩,设计隔声达10dB(A)以上,同时厂房隔声可达15dB(A),总体消声量为25dB(A)。 根据全厂设备布置情况,对噪声的影响值进行预测,计算过程如下: (1)声级的计算
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Ai——i声源在预测点的A声级,dB(A); T——预测计算的时间段,s; ti——i声源在T时段内的运行时间,s。 (2)预测点的预测等效声级(Leq)计算公式: Leq=10lg(100.1Leqg+100.1Leqb) 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eqb——预测点的背景值,d。 (3)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考虑减震、隔声和距离衰减,预测关心厂界受到的噪声影响,预测结果见表38。
表40 建设项目噪声影响预测结果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点设置方法为以四个厂界为关心点和环境噪声本底值叠加情况进行预测。通过减震、隔声和距离衰减,建设项目主要高噪声影响值为东厂界53.1dB(A)、南厂界57.5dB(A)、西厂界54.4dB(A)、北厂界51.9dB(A),建设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噪声值≤60dB(A)、夜间22:00—6:00不生产。因此,建设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声环境保护具体对策措施如下: (1)采购风机等设备时对供应商提出噪音控制要求,尽可能选用低噪音的设备。 (2)根据生产工艺和操作等特点,将主要机加工设备操作间设隔音设施,利用建筑物隔声屏蔽,或配备基础减振设施;对较高噪音设备放空点设置消音器。 (3)合理布局,将噪声设备集中布置、集中管理、远离办公生活区,并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周边以绿化带防护,充分利用距离衰减和草丛、树木的吸声作用降噪,减小对外环境的影响。 除上述措施外,项目噪声通过树木绿化、距离衰减等亦可得到一定程度的降低。环境影响预测表明,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噪声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说明建设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可维持现有状况。 由于距建设项目1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所以不会产生噪声扰民问题。 6、风险分析 ⑴风险评价等级 根据工程分析,建设项目风险物质及其储存量见表41。 表41 建设项目风险物质及其储存量情况
由表41可知,单元内风险物质实际储存量与其临界量的比值之和小于1,建设项目属非重大危险源。 建设项目选址位于江苏太仓市双凤工业园区,所在区域不属于“需特殊保护地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社会关注区”。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根据项目的风险物质危险性和功能单元重大危险源的判定结果,结合项目所在地环境敏感程度等因素,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见表42。 表42 评价工作级别(一、二级)
⑵风险评价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二级风险评价的主要内容为风险识别、源项分析、对事故影响进行简要分析、提出防范、减缓和应急措施等。 ⑶风险识别 物质风险识别:建设项目使用水性漆,上述物质中含有闪点<210C 易燃物质或闪点<55℃的可燃物质,对环境具有一定的风险,属风险物质。 生产设施风险识别:建设项目生产设施风险识别范围见表43。
表43 生产设施风险性识别范围
⑷风险类型 根据风险识别和风险物质特性,建设项目生产风险类型为风险物质的泄漏及泄漏引发的燃烧。 ⑸风险概率 有资料表明,在国内外涂装生产企业事故中,构成对环境重大影响的事故概率为1×10-5;包装容器破损的概率为1.2×10-6。 据此,建设项目发生风险概率在1×10-5-1.2×10-7之间。 ⑹泄漏事故源项分析 以最严重的水性漆包装桶发生破裂,桶内物料全部流入仓库地面,厚度以0.005m为例。泄漏液体形成液池后,在液池表面气流作用下发生质量蒸发现象,其中1.8kg丙二醇甲醚全部扩散进入大气。 根据导则附录A.2,液体质量蒸发速率公式计算,丙二醇甲醚最大挥发速率为0.00072kg/s。 ⑺风险影响简要分析 ①生产设施发生泄漏 生产设施发生泄漏主要指涂料泄漏。泄漏物一旦被意外点燃有可能造成火灾事故。其燃烧后分解产物主要是CO2、CO和H2O,因此火灾爆炸发生后空气质量影响主要集中在火灾事故现场周围,容易使人窒息。当CO在空气中含量超过0.16%后,若救治、疏散不及时,就有可能引致最终死亡。因此,在发生大规模火灾爆炸事故时应在最短时间内及时通知该范围内的人群疏散,以免产生人员中毒仍至死亡现象。 ②水性漆包装桶破裂 经调查,水性漆包装规格为25kg/桶,正常工况下化学品仓库内贮存1.0t。同时发生两桶破裂的情况比较罕见,可能情况是一桶水性装饰性完全泄漏,即最大泄漏量为25kg。 由于泄漏量少,况且化学品仓库必须配备有10t活性炭吸附剂,通过及时吸附收集泄漏物,不会造成对外环境的污染。 若遇明火发生火灾时,则可能引发相邻可燃化学品的燃烧,会造成二次污染,届时对环境影响较大。 ⑻风险管理及减缓风险措施 ①化学品库贮存安全防范措施 建设项目化学品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熟悉贮存物品的特性、事故处理办法和防护知识,同时配备有关的个人防护用品。 化学品仓库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年)的有关规定,须通过消防安全部门的验收。 化学品仓库周围应设置围堰或槽沟,防止泄漏的化学品漫流并能及时收集。收集到的泄漏物质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建设项目应建立建全规章制度,非直接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化学品存放地点,禁止明火。使用化学品有严格的操作程序,以免发生意外。 ②工艺技术设计安全防范措施 a)生产火灾防范措施 生产车间发生火灾主要是因为管理出现问题而造成的,因此可通过加强管理杜绝这类事故的发生。每天对车间设备,特别是加热设备、电器设备、烘箱设备等进行检查,防止因设备故障而引起的火灾。对操作员工进行上岗培训,使其了解生产作业中应该注意的具体事项,特别是不允许抽烟。 b)涂装生产爆炸防范措施 喷涂室内部为爆炸性气体环境。如果这些废气浓度达到最低爆炸极限,遇到明火甚至电火花就会发生爆炸。因此,喷涂室、烘干设备等所有电气设备需符合相应的电气防曝技术规定。 喷涂室:采用非燃烧材料制造设备,排风管道上应设置防火阀,室内及排气系统必须防曝,最好与火灾报警系统联锁。 烘干设备:烘干设备内部,可燃气体最高浓度不得超过起爆下限的25%,排风管道上应设置防火阀。 ⑼电气、电讯安全防范措施 ①根据车间的不同环境特性,选用防腐、防水、防尘的电气设备,并设置防雷、防静电设施和接地保护。在设计中应强调执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GB50254-96)等的要求,确保工程建成后电气安全符合要求。 ②供电变压器、配电箱开关等设施外壳,除接地外还应设置可靠的触电保护接地装置及安全围栏,并在现场挂警示标志。配电室必须设置挡鼠板及金属网,以防飞行物、小动物进入室内。地下电缆沟应设支撑架,用沙填埋;电缆使用带钢甲电缆。沿地面或低支架敷设的管道,不应环绕工艺装置布置。 ⑽设置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 ①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50084-2001)要求,在生产车间配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②设火灾报警系统。该系统由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等组成,以利于自动预警和及时组织灭火扑救。 ⑾废气事故排放的防范措施 为确保不发生事故性废气排放,建设项目应采取事故性防范保护措施: ①各生产环节严格执行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设备的检修及保养,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并设置机器事故应急措施及管理制度,确保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状态,使设备达到预期的处理效果。 ②现场作业人员定时记录废气处理状况,如对废气处理设施的引风机等设备进行点检工作,并派专人巡视,遇不良工作状况立即停止车间相关作业,维修正常后再开始作业,杜绝事故性废气直排。 ⑿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建设项目应按《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中的要求编制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主要内容见表44。 表44 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7、排污口规范化设置 建设项目废水、废气、主要噪声源、固体废弃物堆放场所设置要求参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划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97]122号)的规定进行设置。 ⑴废水排放口 建设项目可设一个雨水排放口和一个废水排水口。在废水排放口应设置废水流量监测装置,有条件情况下可设COD在线监测装置并与当地环保局联网。在排放口附近醒目处,设置环保图形牌。 ⑵废气排放口 建设项目应在各废气排气筒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平台,在各排气口附近醒目处设置有环保标志牌。 ⑶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危废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XG1-2013)要求。在固体废弃物贮存场附近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牌。 8、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 ⑴环境管理 建设项目竣工后,应按照国际标准建立环境管理体系,以便全面系统的对污染物进行控制,进一步提高能源资源的利用率,及时了解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更好地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制度。在可能的情况下早日取得ISO14001认证。 在生产管理中须制定以下环境管理制度: ①报告制度 根据污染物排放清单,建立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月报制度。月报内容要根据污染物排放清单,说明企业生产工艺及原辅材料变化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及污染事故、污染纠纷等。具体要求应按省环保厅制定的重要企业月报表实施。 当排污发生重大变化、污染治理设施改变等必须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②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监控制度 污染治理设施要做到稳定、有效地运行,要将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与生产经营活动一起纳入公司日常管理工作的范畴,责任到人。在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监控制度上主要做好以下几点: a)制定公司内部的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并监督执行。防治生产过程中或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危害及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b)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设专职环保人员,保证污染处理设施的稳定运行及排污口的完好,及时解决运行中的环保问题,参与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c)定期检查污染防治设备,要求环保设施运行记录完整。 ③危险固废管理制度 a)将危险废物的实际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情况纳入生产记录,建立有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和危险废物交接制度。 b)企业作为危险固废物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建立风险管理及应急救援体系,执行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及国家和省有关转移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置过程安全操作规程等。 c)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XG1-2013)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按照要求设置警告标志。 ④费用保障计划 建设项目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所需经费,包括建设费用、运行费用及日常维护保养费用,由公司财政部门支出解决,专款专用,所需经费列入公司财政预算,保障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的正常运行。 ⑤环保奖惩制度 建设单位要设置环境保护奖惩条例,对爱护环保治理设施、节约原料的工作者实施奖励;对于环保观念淡薄,不按环保要求管理,造成环保设施损坏、环境污染及原材料浪费者予以处罚。 ⑵监测计划 ①水污染源监测 监测点位:污水排放口。 监测因子:COD、SS、NH3-N、TP。 监测频次:每季度监测1次。 ②大气污染源监测 b)调漆、喷涂及烘干废气(P1排气筒、P2排气筒、P3排气筒、P4排气筒) 监测点位:在水帘+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废气出口。 监测项目:颗粒物、VOCs。 监测频次:每半年监测1次。 ③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 监测点: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附录C无组织排放监控点规范设置,厂界下风向设置最多4个无组织排放监控点,上风向设置1个参照点。 监测因子:颗粒物、VOCs。 监测频率:每半年一次。 ④厂界噪声监测 监测点位:厂区四周分别设1个点位; 监测频次:每半年监测1天(昼、夜各一次); 监测因子:厂界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Leq(A)。 ⑤固废物监控 建设项目须定期对固废贮存场所进行监控,防止固废场地面出现裂缝等现象,对地下水产生影响。 9、污染物排放汇总 建设项目污染物汇总见表45。 表45 建设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量汇总 (t/a)
10、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投资估算及“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见表46。 表46 “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大气 污染物(有组织) |
调漆、喷漆及烘干废气 |
VOCs |
水帘+过滤棉+活性炭吸附 |
达标排放 |
颗粒物 |
||||
大气 污染物(无组织) |
厂房 |
颗粒物 |
车间通风 |
厂界达标 |
VOCs |
||||
水 污 染 物 |
生产废水 |
COD SS |
经厂区自建喷漆废水处理站处理 |
回用至喷房水帘用水,零排放 |
生活污水 |
COD SS 氨氮 总磷 |
化粪池处理 |
达标接管 |
|
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体 废物 |
喷漆废气治理 |
废过滤棉 |
委托处置 |
有效处置,零排放。 |
喷漆废水处理 |
含漆渣污泥 |
委托处置 |
||
所有有机废气处理 |
废活性炭 |
委托处置 |
||
喷漆废水处理站清理 |
废液 |
委托处置 |
||
喷枪清洗 |
喷枪清洗废水 |
委外处置 |
||
原辅材料运输 |
废包装材料 |
委外处置 |
||
员工生活 |
生活垃圾 |
环卫清运 |
||
噪
声 |
建设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基础、隔声罩隔声、建筑物隔声,降噪可达15dB(A)以上。预测表明,厂界噪声影响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标准要求。 |
|||
其它 |
- |
|||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喷涂废气采用水帘+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有机物去除率90%,颗粒物去除率90%,且达标排放。大气污染排放在太仓市双凤区域内平衡。 生产废水经厂区喷漆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喷漆中的水帘用水,零排放。生活污水也接管太仓城区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量可在太仓城区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量中平衡。 固废可得到妥善处置,实现零排放。 建设项目无永久性污染物排放,对生态环境基本无影响。
|
一、结论 太仓康茂有限公司租赁苏州扬信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坐落于太仓市双凤镇维新村双湖路3号,组织迁建生产加工电脑配件、手机配件项目。 建设项目总投资600万元,租赁面积3944平方米。建设项目投产后可年产电脑配件150万件、手机配件150万套。建设项目预计2018年10月投产。 建设项目职工约60人。全年工作天数300天,一班制,每班工作时数8小时,年工作时数2400小时。 1、产业政策的相符性 建设项目不属于国务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及《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中所列禁止、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亦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的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2、与规划相符性 建设项目位于太仓市双凤工业园内,生产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产品为电脑配件、手机配件,建设项目与太仓市双凤工业园规划和产业定位相符。 3、“三线一单”相符性 本项目位于太仓市双凤镇维新村双湖路3号,综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或《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2013年本)》,本项目不涉及太仓市范围内的国家级或省级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距离拟建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为杨林塘(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杨林塘(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二级管控区范围为杨林塘及其两岸各100米范围,总面积为 6.54 平方公里。 本项目距离杨林塘(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约为1900km,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到太仓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直接向吴塘排放污水, 另外本项目固体废物合理处置,零排放,原材料运输方式采用公路运输,因此本项目不会对杨林塘(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造成影响。综上所述,本项目不占用生态红线保护区域范围,生产行为符合管控要求,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建设项目投产后废气、废水、噪声得到有效处理,达标排放,固废零排放,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类别发生变化,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建设项目能利用太仓市双凤工业园已经建成的水、电等资源供应系统,废水接管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生产设备先进,生产原辅材料利用率高、能耗低;生产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生产过程采取了全面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三废达标排放,对生态环境无影响,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建设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4、污染物达标排放可行性 ⑴废气 ① 喷漆颗粒物 建设项目水性漆喷房均自带水帘装置,对喷漆产生的漆雾进行处理,水帘除雾后经过滤棉+活性炭纤维吸附后经排气筒排放。颗粒物补集率为98%,处理效率为90%,处理之后的颗粒物外排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② 有机废气VOCs处理 建设项目产生的VOCs废气均属低浓度有机废气,用活性炭吸附净化是处理低浓度挥发性有机废气(≤1000mg/m3)的有效方法之一。当活性炭吸附处理低浓度有机废气(VOCs)设计指标为90%,符合《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设计规范》(HJ2026-2013)。处理后的外排废气中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表面涂装行业烘干工艺相应标准值符合环保要求。 ⑵噪声 建设项目拟对强噪声源采取减震基础、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预测表明,正常工况下建设项目厂界噪声值达标,且不产生噪声扰民问题。 5、环境影响分析 ⑴大气环境 预测结果表明,建设项目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0.0008278mg/m3,占评价标准的0.18%,出现在下风向331m处;VOCs最大落地浓度0.0004415mg/m3,占评价标准的0.07%,出现在下风向331m处。即正常工况下,建设项目排放的颗粒物、VOCs等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环境质量总体可以保持现有水平。 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VOCs不会造成厂界浓度超标。 ⑵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中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模式,计算颗粒物、VOCs无组织排放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0m。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中规定,选择颗粒物、VOCs无组织排放作为计算卫生防护距离的特征污染物,计算结果:建设项目应距厂房边界设100m卫生防护距离。 ⑵ 地表水环境 建设项目生活污水接管太仓城区污水处理厂,该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T1072-2018)中标准。其中DB32/T1072-2007未做规定的SS等则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类标准。。经太仓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水环境量为废水量720t/a,COD0.036t/a、SS0.0072t/a、氨氮0.00288t/a、TP0.00036t/a,不会改变太仓城区污水处理厂环评文件中关于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对受纳水体影响较小,故不会改变吴塘现有水质类别,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⑷声环境 正常工况下建设项目不会造成厂界噪声值超标,即厂界外声环境质量仍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2类区要求,对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同时不会产生噪声扰民问题。 ⑸固废 建设项目生活垃圾属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有机废气吸附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属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建设项目固废可以做到零排放,对环境无影响。 6、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⑴水污染物 生活污水(接管):废水量720t/a,COD 0.2448t/a、SS 0.072t/a、NH3-N 0.018t/a、TP 0.00288t/a。 水污染物排放量在太仓市城区污水处理厂总量中平衡解决。 ⑶ 大气污染物 有组织排放:颗粒物0.98t/a,VOCs0.475t/a。 无组织排放:颗粒物0.204t/a,VOCs0.25t/a。 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太仓市双凤镇区域内进行平衡。 ⑶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实现零排放。不申请总量。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在落实环评报告中的全部治理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具有环境可行性。 二、建议和要求 1、建设项目应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文件的精神,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并保证环保设施的完好率和运转率,做到100%的运行率。 2、加强生产设施及防治措施的运行管理,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保养检修,消除事故隐患。 3、固废应及时运出,避免在厂内长期存放。
|
|
|
预审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
|
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
|
审批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