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
建设单位 |
苏州钧锦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
法人代表 |
周肖雅 |
联系人 |
周肖雅 |
||||||||||||||||||||||||||||||||||||||||||||||||||||||||||||||||||||||||||||||||||||||||||||||||||||||||||||||||||||||||||||||||||||||||||||||||||||||||||||||||||||||||||||||||||||||||||||||||||||||||||||||||||||||||||||||||||||||||||||||||||||||||||||||||||||||||||||||||||||||||||||||||||||||||||||||||||||||||||||||||||||||||||||||||||||||||||||||||||||||||||||||||||||||||||
通讯地址 |
太仓市双凤镇凤杨路9-3号 |
||||||||||||||||||||||||||||||||||||||||||||||||||||||||||||||||||||||||||||||||||||||||||||||||||||||||||||||||||||||||||||||||||||||||||||||||||||||||||||||||||||||||||||||||||||||||||||||||||||||||||||||||||||||||||||||||||||||||||||||||||||||||||||||||||||||||||||||||||||||||||||||||||||||||||||||||||||||||||||||||||||||||||||||||||||||||||||||||||||||||||||||||||||||||||||
联系电话 |
13386171202 |
传真 |
/ |
邮政编码 |
215400 |
||||||||||||||||||||||||||||||||||||||||||||||||||||||||||||||||||||||||||||||||||||||||||||||||||||||||||||||||||||||||||||||||||||||||||||||||||||||||||||||||||||||||||||||||||||||||||||||||||||||||||||||||||||||||||||||||||||||||||||||||||||||||||||||||||||||||||||||||||||||||||||||||||||||||||||||||||||||||||||||||||||||||||||||||||||||||||||||||||||||||||||||||||||||||
建设地点 |
太仓市双凤镇凤杨路9-3号 |
||||||||||||||||||||||||||||||||||||||||||||||||||||||||||||||||||||||||||||||||||||||||||||||||||||||||||||||||||||||||||||||||||||||||||||||||||||||||||||||||||||||||||||||||||||||||||||||||||||||||||||||||||||||||||||||||||||||||||||||||||||||||||||||||||||||||||||||||||||||||||||||||||||||||||||||||||||||||||||||||||||||||||||||||||||||||||||||||||||||||||||||||||||||||||||
立项审批部门 |
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准文号 |
太发改备[2018]458号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行业类别 及代码 |
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C3484 机械零部件加工 C3525模具制造 |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3221.16 |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依托现有 |
||||||||||||||||||||||||||||||||||||||||||||||||||||||||||||||||||||||||||||||||||||||||||||||||||||||||||||||||||||||||||||||||||||||||||||||||||||||||||||||||||||||||||||||||||||||||||||||||||||||||||||||||||||||||||||||||||||||||||||||||||||||||||||||||||||||||||||||||||||||||||||||||||||||||||||||||||||||||||||||||||||||||||||||||||||||||||||||||||||||||||||||||||||||||||
总投资 (万元) |
300 |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
32 |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
10.7% |
||||||||||||||||||||||||||||||||||||||||||||||||||||||||||||||||||||||||||||||||||||||||||||||||||||||||||||||||||||||||||||||||||||||||||||||||||||||||||||||||||||||||||||||||||||||||||||||||||||||||||||||||||||||||||||||||||||||||||||||||||||||||||||||||||||||||||||||||||||||||||||||||||||||||||||||||||||||||||||||||||||||||||||||||||||||||||||||||||||||||||||||||||||||||
评价经费 (万元) |
/ |
投产 日期 |
2018年11月 |
||||||||||||||||||||||||||||||||||||||||||||||||||||||||||||||||||||||||||||||||||||||||||||||||||||||||||||||||||||||||||||||||||||||||||||||||||||||||||||||||||||||||||||||||||||||||||||||||||||||||||||||||||||||||||||||||||||||||||||||||||||||||||||||||||||||||||||||||||||||||||||||||||||||||||||||||||||||||||||||||||||||||||||||||||||||||||||||||||||||||||||||||||||||||||
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详见第2页“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 |
|||||||||||||||||||||||||||||||||||||||||||||||||||||||||||||||||||||||||||||||||||||||||||||||||||||||||||||||||||||||||||||||||||||||||||||||||||||||||||||||||||||||||||||||||||||||||||||||||||||||||||||||||||||||||||||||||||||||||||||||||||||||||||||||||||||||||||||||||||||||||||||||||||||||||||||||||||||||||||||||||||||||||||||||||||||||||||||||||||||||||||||||||||||||||||||
水及能源消耗量 |
|||||||||||||||||||||||||||||||||||||||||||||||||||||||||||||||||||||||||||||||||||||||||||||||||||||||||||||||||||||||||||||||||||||||||||||||||||||||||||||||||||||||||||||||||||||||||||||||||||||||||||||||||||||||||||||||||||||||||||||||||||||||||||||||||||||||||||||||||||||||||||||||||||||||||||||||||||||||||||||||||||||||||||||||||||||||||||||||||||||||||||||||||||||||||||||
名称 |
消耗量 |
名称 |
消耗量 |
||||||||||||||||||||||||||||||||||||||||||||||||||||||||||||||||||||||||||||||||||||||||||||||||||||||||||||||||||||||||||||||||||||||||||||||||||||||||||||||||||||||||||||||||||||||||||||||||||||||||||||||||||||||||||||||||||||||||||||||||||||||||||||||||||||||||||||||||||||||||||||||||||||||||||||||||||||||||||||||||||||||||||||||||||||||||||||||||||||||||||||||||||||||||||
水(吨/年) |
1080.6 |
燃油(吨/年) |
— |
||||||||||||||||||||||||||||||||||||||||||||||||||||||||||||||||||||||||||||||||||||||||||||||||||||||||||||||||||||||||||||||||||||||||||||||||||||||||||||||||||||||||||||||||||||||||||||||||||||||||||||||||||||||||||||||||||||||||||||||||||||||||||||||||||||||||||||||||||||||||||||||||||||||||||||||||||||||||||||||||||||||||||||||||||||||||||||||||||||||||||||||||||||||||||
电(万度/年) |
12 |
燃气(吨/年) |
— |
||||||||||||||||||||||||||||||||||||||||||||||||||||||||||||||||||||||||||||||||||||||||||||||||||||||||||||||||||||||||||||||||||||||||||||||||||||||||||||||||||||||||||||||||||||||||||||||||||||||||||||||||||||||||||||||||||||||||||||||||||||||||||||||||||||||||||||||||||||||||||||||||||||||||||||||||||||||||||||||||||||||||||||||||||||||||||||||||||||||||||||||||||||||||||
燃煤(吨/年) |
— |
其它 |
— |
||||||||||||||||||||||||||||||||||||||||||||||||||||||||||||||||||||||||||||||||||||||||||||||||||||||||||||||||||||||||||||||||||||||||||||||||||||||||||||||||||||||||||||||||||||||||||||||||||||||||||||||||||||||||||||||||||||||||||||||||||||||||||||||||||||||||||||||||||||||||||||||||||||||||||||||||||||||||||||||||||||||||||||||||||||||||||||||||||||||||||||||||||||||||||
废水(工业废水R、生活污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建设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建设项目生产废水240t/a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接管标准与生活污水600t/a一起接管至双凤污水处理厂,最终汇入盐铁塘。 |
|||||||||||||||||||||||||||||||||||||||||||||||||||||||||||||||||||||||||||||||||||||||||||||||||||||||||||||||||||||||||||||||||||||||||||||||||||||||||||||||||||||||||||||||||||||||||||||||||||||||||||||||||||||||||||||||||||||||||||||||||||||||||||||||||||||||||||||||||||||||||||||||||||||||||||||||||||||||||||||||||||||||||||||||||||||||||||||||||||||||||||||||||||||||||||||
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无。 |
|||||||||||||||||||||||||||||||||||||||||||||||||||||||||||||||||||||||||||||||||||||||||||||||||||||||||||||||||||||||||||||||||||||||||||||||||||||||||||||||||||||||||||||||||||||||||||||||||||||||||||||||||||||||||||||||||||||||||||||||||||||||||||||||||||||||||||||||||||||||||||||||||||||||||||||||||||||||||||||||||||||||||||||||||||||||||||||||||||||||||||||||||||||||||||||
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 1、原辅材料 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表1-1,主要理化性质见表1-2。 表1-1 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表
表1-2 项目原辅材料理化性指标
2、主要设备 建设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1-3。 表1-3 建设项目主要设备表
|
|||||||||||||||||||||||||||||||||||||||||||||||||||||||||||||||||||||||||||||||||||||||||||||||||||||||||||||||||||||||||||||||||||||||||||||||||||||||||||||||||||||||||||||||||||||||||||||||||||||||||||||||||||||||||||||||||||||||||||||||||||||||||||||||||||||||||||||||||||||||||||||||||||||||||||||||||||||||||||||||||||||||||||||||||||||||||||||||||||||||||||||||||||||||||||||
工程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附另页): 1、项目概况 苏州钧锦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9月10日,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企业营业执照见附件五),位于太仓市双凤镇凤扬路9-3号,从事生产、加工、销售汽车零部件、模具、电气机械和器材、计算机零部件。公司成立以来一直以贸易为主,未进行建设生产活动,逐渐积累了一定的客户资源。现为满足不同客户需求,苏州钧锦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300万元,租赁苏州优金金属成型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太仓市双凤镇凤杨路9-3号的闲置房作为办公用房和车间厂房(租赁合同见附件),购置数控车床36台、磨床10台,台式钻床5台,冲床压力机24台,CNC加工中心10台等主要设备,新建生产汽车涡轮增压器零部件、模具、电脑机壳加工产品项目。 该项目于2018年8月3日经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号:太发改备[2018]458号),预计于2018年11月投产。项目建成后将具有年产涡轮增压器零部件360万套、模具200付,电脑机壳加工产品3000套的生产规模。 建设项目不设食堂、浴室,职工用餐自行解决。 2、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 建设项目从事汽车涡轮增压器零部件、模具、电脑外壳加工产品生产,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中的限制、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其修改条目(苏政办发[2013] 9号文、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8号)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苏府[2007]129号文)中限制、禁止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禁止和限制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禁止和限制类项目,亦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限制和禁止产业,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综上所述,新建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3、与环境规划和用地规划相容性 建设项目位于太仓市双凤镇凤杨路9-3号,租赁苏州优金金属成型科技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根据太仓市不动产权第0010389号(见附件),该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 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1月24日修正),太湖流域划分为三级保护区:太湖湖体、沿湖岸5公里区域、入湖河道上溯10公里以及沿岸两侧各1公里范围为一级保护区;主要入湖河道上溯10公里至50公里以及沿岸两侧各1公里范围为二级保护区;其他地区为三级保护区。 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1月12日修正)第四十三条,在太湖一、二、三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七)围湖造地;(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第四十五条 太湖流域二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规定了二级保护区禁止的行为。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221号文,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经过分析,建设项目不存在《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中所列三级保护区的禁止行为,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 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 第二十九条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1万米上溯至5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 第三十条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 已经设置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设施的,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项目所在地位于太湖三级保护区,不位于太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不会对水源地造成影响,建设项目生产废水240t/a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接管标准与生活污水600t/a一起接管至双凤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固废得到妥善处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是相符的。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符合太仓市双凤镇用地规划的要求,建设项目的建设符合太仓市总体规划、环保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 4、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1)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相符性 ①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相符性 建设项目位于太仓市双凤镇凤杨路9-3号,与本项目直线距离最近的生态功能保护区为杨林塘(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二级管控区,位于本项目南侧,本项目到其二级管控区边界最近距离约460m,在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太仓市范围内的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不会导致太仓市内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服务功能下降。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违背《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要求。 ②与江苏省及太仓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相符性 建设项目位于太仓市双凤镇凤杨路9-3号,与本项目直线距离最近的生态功能保护区为杨林塘(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二级管控区,位于本项目南侧,本项目到其二级管控区边界最近距离约460m,在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太仓市范围内生态红线保护区,不会导致太仓市辖区内生态红线保护区生态服务功能下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违背《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及《太仓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 (2)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 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中常规因子SO2、NO2及PM10日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小时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确定的相关标准;太仓市双凤镇污水处理厂纳污河流西侧小河及盐铁塘,COD和高锰酸钾指数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噪声现状监测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地表水超标主要为上游来水污染所致,体现了流域水污染特征。针对太湖流域水污染的问题,市政府已开展多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随着治理的不断深入,区域水环境将逐步好转。 本项目不产生废气;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接管双凤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各类高噪声设备经隔声、减振等措施后,经预测厂界噪声达标;项目产生的固废分类收集、妥善处置。因此,本项目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底线。 (3)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 项目位于太仓市双凤镇凤杨路9-3号,所使用的能源主要为水、电能,物耗及能耗水平均较低,不会超过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水水源来自市政管网,生产用水循环使用,节约了水资源。本项目用电由市政供电系统供电,能满足本项目的供电需求。 (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 本项目所在区域目前未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生产工艺简单且生产过程产生三废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 5、与“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 为落实《“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采取更加系统、精准、严格的挥发性有机物(简称VOCs,下同)治理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确保在实现“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基础上,更大幅度地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方案重点任务要求:以源头控制、结构优化、综合治理、总量控制为原则,通过采用结构调整以及原料替代、过程管理、末端治理全过程污染控制措施,全面开展VOCs减排工作。重点削减工业源、移动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强化生活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全面建成VOCs综合防控体系,大幅减少VOCs排放总量。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VOCs。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6、工程内容及生产规模 建设项目位于太仓市双凤镇凤杨路9-3号,占地面积3221.16平方米,租用1栋生产厂房和办公楼的第二层作为办公用房,从事汽车涡轮增压器零部件、模具、电脑机壳加工产品的生产,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见表1-4。
7、公用工程 (1)给水 建设项目新鲜用水1080.6t/a。其中生活用水750t/a,去毛刺用水300t/a,切削液配水30.6t/a。企业新鲜用水来自当地市政自来水管网。 (2)排水 建设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建设项目生产废水240t/a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接管标准与生活污水600t/a一起接管至双凤污水处理厂,最终汇入盐铁塘。 (3)供电 建设项目新增用电量12万度/年,来自当地电网。 (4)储运工程 建设项目原材料及产品在仓库贮存,进出厂均使用汽车运输。 建设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见表1-5。 表1-5 建设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
8、环保投资 建设项目环保投资32万元,占总投资的10.7%,具体环保投资情况见表1-6。 表1-6 建设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9、职工人数及工作制度 建设项目定员50人,采取两班12h制,年工作300天。 10、厂区平面布置及车间 建设项目厂区只有北侧一个入口,靠近北侧入口处有一栋5层办公用房,本项目租用办公楼第二层作为办公用房,办公用房南侧为生产车间,车间内靠西侧自北向南依次为加工中心区域、通道、加工中心区域、检测和品检室、磨房、仪表车存放区域、光饰房、模具库、模具房、通道、压力机和送料机存放区域,车间内靠东侧自北向南依次为数控车区域、通道、数控车区域、出货检、五金库、辅料库、板材库、通道、磨刀房等。危废暂存场所和固废暂存场所位于生产车间西侧。 厂区平面图具体见附图三、车间布置图见附图四。
|
|||||||||||||||||||||||||||||||||||||||||||||||||||||||||||||||||||||||||||||||||||||||||||||||||||||||||||||||||||||||||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存在原有污染问题。
|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形地貌 建设项目项目所在地位于新华夏系第二隆起带,淮阳山字形构造宁镇反射弧的东南段。区内断裂构造规模不大,基底构造相对稳定。新构造运动主要表现为大面积的升降运动,差异不大,近期呈持续缓慢沉降。 项目所在地为广阔的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地势低平,高程2.5-2.8米(以黄海基面计,下同),沿江有长江大堤,堤顶高程6.3-7.0米。江面开阔,边滩宽300-1100米,10米等深线距岸堤1000-1400米。 该地区的地层状况为: (1)表层为种植或返填土,厚度0.6米-1.8米左右。 (2)第二层为亚粘土,色灰黄或灰褐,湿度饱和,0.3-1.1米厚。 (3)第三层为淤质亚粘土,呈青灰色,湿度饱和,密度高,厚度为0.5米—1.9米,地耐力为100-120kPa。 (4)第四层为轻亚粘土,呈浅黄,厚度在0.4米-0.8米,地耐力为80-100kPa。 (5)第五层为粘土,少量粉砂,呈灰黄色或青色,湿度高,稍密,厚度为1.1km左右,地耐力约为120-140kPa。 2、气象特征 建设项目太仓市属亚热带季风型气候。受温湿季风气候的影响,四季分明, 降水丰沛,冬季无酷寒,夏季多湿热天气。冬季该地区常处冬季风和蒙古高压控制下,大气环流形势较稳定,多偏北偏西气流。夏季该地区大部分时间受西太平洋副热带高压的控制,以偏南偏东气流为主,常有雷阵雨发生。初夏该地区一般有半个月左右处于江淮梅雨带中,该期间日照稀少,降水较多,但降水强度一般不大。在春季,该地区受北方冷空气和西南暖湿气流交替影响,天气变化频繁,大气环流形势不稳定,经纬向环流形势调整比较频繁,风向多变。在秋季,随着副热带高压的逐渐南退和西风带的开始南移,该地区可能会出现短时间的连阴雨天气,之后天气转为凉爽的气候。 据太仓气象站多年资料统计,各气象要素如下: a.气温 多年平均气温:15.3℃ 历年极端最高气温:37.9℃(1966年8月7日) 历年极端最低气温:-11.5℃(1977年1月31日) b.降水 历年平均降水量:1064.8mm 历年最大降水量:1563.8mm(1960年) 历年最大日降水量:229.6mm(1960年8月4日) c.湿度 每年七、八、九月相对湿度较高,多年平均相对湿度为80%,1965年8月最高湿度达87%,最小相对湿度出现在1972年12月,仅为63%左右。 d.雾日 当地以平流雾为主,雾日以东、春季为多,一般多发生在清晨和夜晚,多年平均雾日约28天,历年最多雾日40天,最少雾日17天。 e.平均气压 历年平均气压:1015.8hpa 极端最低年平均气压:990.5hpa 极端最高年平均气压:1040.6hpa f.蒸发量 历年平均年蒸发量:1502.9mm 极端最低年蒸发量:1260.5mm g.地面风向、风速 太仓市历年常规气象资料统计结果表明,太仓市年平均风速为3.7m/s。地区全年主导风向为NE-E风,出现频率为34%。一年四季均盛行E风,夏季盛行SE风和NE风;冬季除盛行E风外,主要风向集中的WNW-NW风;春季盛行SE风;秋季风向主要集中在E风和NE风。太仓地区一年四季地面静风频率非常低,年静风频率仅为1.5%,四季的静风频率也非常小,分别为0.4%、2.2%、1.6%、1.6%。由太仓气象站近20年常规定时纪录统计,该地区各月平均风速以3月份最高(4.1m/s),10月份、11月份最低(3.2m/s),全年平均风速为3.7m/s。 3、水文 (1)地表水 太仓市属平原河网区,区内河道纵横交错,河道基本可以分为三级。 第一级是区域性河道,即浏河、盐铁塘、七浦塘、盐铁塘等4条,总长度100.7km;是太仓市河网中规模最大的河流,也是重要的骨干沟道。 第二级是太仓市市管河道,包括钱泾、荡茜、鹿鸣泾、浪港、茜泾、吴塘、半泾、十八港、石头塘、随塘河、白米泾、新泾等12条河道,总长度176.16km,河道宽度在30-50米之间,主要担负太仓市的引排及水系沟通作用,也是太仓市引排的骨干河道。 第三级是镇级河道,共143条,河道宽度多在20米左右,总长度422.23km。主要起着区域水系沟通和引排作用。 盐铁塘河是苏州地区主要的横向通江河道之一,属太湖流域阳澄淀泖水系。由于区域内河港湖泊水流都相互串通,无封闭的集水周界,搬迁项目周围水文情势较为复杂。地面径流的自然流向总的趋势是由西北向东南,由沿江流向腹部。同时由于地势低平,高程相差较小,河流比降小,水道多而致水流平缓、迂回,在局部气象要素或沿江水闸引排水等人为因素影响下,盐铁塘河流向有时顺逆不定。 盐铁塘河西起阳澄湖口,北入长江,总长44.2公里,入江口节制闸为仪桥闸,距离入江口约50m。仪桥闸开启关闭情况根据长江潮汐情况而定,一般一日开启2次,每次2-3小时(不同水期有所变化,洪水期根据水情及水资源管理要求等变化很大)。盐铁塘河主要功能为饮用、工业和农业用水,水质目标(2020年)为Ⅱ类水质。 盐铁塘上接娄江,下达长江,流经昆山蓬朗,太仓南郊、陆渡、浏河及嘉定娄塘、唐行等乡镇,全长24公里,汛期正常水位3.2m,非汛期正常水位3.1m,流量840m3/s,2020水质目标为Ⅲ类水质。 十八港北接盐铁塘河,南至浏河,全长10km,河面宽22-28m左右,流速约0.8m/s。规划为工业、农业用水,2020水质目标为Ⅳ类水质。 湖川塘为东西向,西起盐铁塘,东至石头塘,全长5公里,河面宽21m左右。 (2)地下水 ①地质概况 太仓市位于江苏省苏州地区东北部,东北部紧临长江,东南部与上海相连,全区地势低平,地面标高为5~6m。根据钻孔资料,浅部土层从上到下可分为4层:(1)粉质粘土;(2)淤泥质粉质粘土;(3)粉质粘土;(4)粉土、粉质粘土互层,局部夹粉砂。第(1)~(3)层为潜水含水层,第(4)层为微承压含水层,存在于潜水和微承压含水层中的地下水具有密切的水力联系,统称为浅层地下水。 地下水化学类型为重碳酸钙型水,主要接受大气降水补给,动态变化呈季节性。地下水流向为由北向南。 ②含水组水文地质特征 项目场地地下水为第四系孔隙潜水,浅水层上部为粘土,下部以砂砾石为主,卵砾石其次。此类型地下水主要受降水和蒸发的控制影响,则比较容易受到污染。一般旱季水位下降,雨季地下水位回升,自年初至五、六月份,由于降水量少,蒸发旺盛,地下水呈连续下降状态。七月份后,随雨季的到来,地下水得到大气降水的补给,水位迅速回升,九月份以后转入降落期延伸到年底。 ③包气带及深层地下水上覆地层防污性能 包气带即地表与潜水面之间的地带,是地下含水层的天然保护层,是地表污染物质进入含水层的垂直过渡带。污染物质进入包气带便与周围介质发生物理化学生物化学等作用,其作用时间越长越充分,包气带净化能力越强。 包气带岩土对污染物质吸附能力大小与岩石颗粒大小及比表面积有关,通常粘性土大于砂性土。项目场区地层自上而下划分为一个工程地质层——粉质粘土层,分布连续、稳定。项目场地包气带防污性能为中级。 4、植被与生物多样性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属北亚热带落叶与常绿阔叶混交林带,由于农业历史悠久,天然植被很少,主要为农作物和人工植被。 种植业以粮(麦子、水稻)、油、棉等作物为主,还有蔬菜等。畜牧业以养猪、牛、羊、鸡、鸭为主;此外,宅前屋后和道路、河道两旁种植有各种林木和花卉,林业以乔木、灌木等绿化树种为主,本地区无原始森林。 |
太仓市位于江苏省南部,长江口南支河段的南岸,东南紧邻上海,西为发达的苏、锡、常地区,东北与上海崇明岛隔江相望,地处长江入海口的咽喉。经国家批准,1996年10月22日太仓港作为一类国家口岸正式对外籍船舶开放,从此,太仓打开了对外开放的水上“大门”。 太仓市有着悠久的历史,自古代宋、元以来,太仓的浏家港便是江浙一带的糟运枢纽,建有百万石的粮仓和规模庞大的水运码头。据史籍记载,当时“海外番舶,蛮商夷贾,云集繁华”,号称“六国码头”。明永乐年间,著名航海家三保太监郑和“造大舶,自苏州浏家河泛海”,七下西洋,远航亚非30余国,为太仓留下了辉煌的一页。 太仓沿江岸线共有38.8公里,其中深水岸线22公里,从太仓港区到长江口内,航道水深在10米以上,深水线离岸约1.5公里,能满足5万吨级船舶回转水域要求。江苏省自南京以下尚未开发的长江岸线几乎一半在太仓,它是江苏省离长江口最近邻上海的一个重要口岸。 2016年年末,全市有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区、新区)、科教新城、城厢镇、沙溪镇、浏河镇、浮桥镇、璜泾镇、双凤镇、娄东街道和74个村民委员会、73个居民委员会。年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调整情况为:新区洙桥村、三港村合并为珠江社区;科教新城新增鹊桥、学苑2个社区。 初步核算,2016年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55.1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6.76亿元,下降5.5%;第二产业增加值583.87亿元,增长6.0%;第三产业增加值534.50亿元,增长9.7%。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62523元,增长7.0%。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2%,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50.5%,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6.3%。 全市拥有小学38所(其中民办小学8所),普通初中15所,普通高中4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中等专业学校1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1所,社区教育中心8个,老年大学1所。全市在校学生8.97万人,其中公办学校7.92万人。全市学龄儿童入学率、初中毕业生升学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均为100%。全市中小学拥有教职员工5790人,其中公办学校5081人。 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2.35%。全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73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35.2%。新增省级研发机构17家,省民营科技企业166家、高新技术产品174个。获评国家级众创空间2个。新增国家“千人计划”人才3人、省“双创”人才10人。落实“苏科贷”等资金1.3亿元。全年共申请专利8226件,其中发明专利4792件;共授权专利3632件,其中发明专利1032件。年末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40.35件。 2016年年末各类艺术表演团体256个,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各1个,公共图书馆总藏量114.96万册,档案馆卷宗242255卷,其中开放档案23676卷。建成沙溪图书馆分管、16座文化书场和13个村(社区)图书服务点,开展文化惠民活动3000多场次。 承办(举办)2016年国际田联竞走挑战赛等2项国际赛事、全国女排锦标赛等7项全国赛事、江苏省中学生武术比赛等4项省级赛事。成功申办2018年国际田联世界竞走团体锦标赛。新增6套全民健身工程,实现村(社区)100%全覆盖。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247所,其中三级综合性医院1所,中医医院1所,精神病防治院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5所,乡镇卫生院17家,血站1所,妇幼保健机构1所,急救中心1所,疾控中心1所,诊所、医务室70所,卫生培训与健康促进中心1所,卫生监督所1所,医学会1所,计划生育指导站1个。年末卫生机构拥有床位3853张,拥有卫生技术人员4475人。家庭医生累计签约8.6万户。荣获世界卫生组织健康城市最佳实践奖。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1000米范围内无文物保护单位。
|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辐射环境、生态环境等):
建设项目租赁苏州优金金属成型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太仓市双凤镇凤杨路9-3号的一座闲置房作为生产厂房,东侧、南侧为苏州优金金属成型科技有限公司厂区,西侧隔马路为苏州奥林五金有限公司,北侧隔凤扬路为太仓奥德伟尔有色金属零部件有限公司。周围环境概况见附图二。 1、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空气环境质量 本项目引用《科曼车辆部件系统(苏州)有限公司扩建车辆部件系统生产基地项目环评报告书》的现状监测数据进行评价,由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连续七天对科曼车辆部件系统(苏州)有限公司项目所在地、南转村、凤北村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监测时间为2017年04月02日至04月08日,连续监测7天,SO2、NO2、PM10每日至少有20个小时平均浓度值或采样时间;非甲烷总烃每天监测4次,监测时段为02、08、14、20时,每次采样不少于45分钟。监测时同步进行风向、风速、气温、气压等气象要素的观测。监测点G1科曼车辆部件系统(苏州)有限公司位于本项目西北约295m处,监测点G2南转村位于本项目东南约738m处,G3凤北村位于本项目西北约1895m处,监测时间距今不满三年,监测数据可以引用。具体大气监测点位置及监测结果见表3-1和表3-2。
表 3-2 大气环境监测结果汇总(单位:mg/m3)
由上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中常规因子SO2、NO2及PM10日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小时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确定的相关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水环境质量 本项目废水引用《科曼车辆部件系统(苏州)有限公司扩建车辆部件系统生产基地项目环评报告书》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由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进行监测,监测时间为2017年04月03日至2017年04月05日,连续三天每天采样2次,对太仓市双凤镇污水处理厂纳污河流西侧小河及盐铁塘设置水质现状监测断面进行监测,具体监测断面情况如表3-3所示,监测结果具体如表3-4所示。 表3-3 新浏河水质监测断面
表3-4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单位:mg/L,pH值无量纲)
由此可见,监测期间各监测断面COD和高锰酸钾指数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原因可能是上游来水污染所致,体现了流域水污染特征。针对太湖流域水污染的问题,市政府已开展多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随着治理的不断深入,区域水环境将逐步好转。 ③声环境质量 根据项目声源的位置和周围环境特点,建设项目对厂区厂界进行了实测,监测时间为2018年7月20日,噪声现状监测结果具体见表3-5。 表3-5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根据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83096-2008)中3类区标准的要求,符合太仓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2、周边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建设项目周边环境质量良好,未有明显环境问题。
|
|||||||||||||||||||||||||||||||||||||||||||||||||||||||||||||||||||||||||||||||||||||||||||||||||||||||||||||||||||||||||||||||||||||||||||||||||||||||||||||||||||||||||||||||||||||||||||||||||||||||||||||||||||||||||||||||||||||||||||||||||||||||||||||||||||||||||||||||||||||||||||||||||||||||||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建设项目位于太仓市双凤镇凤杨路9-3号,根据项目周边情况,确定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6。 表3-6 建设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地空气质量功能区为二类区。SO2、NO2、PM10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具体见表4-1。 表4-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按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地评价范围内的盐铁塘、杨林塘、吴塘河、北侧小河和东侧小河河段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标准,具体数据见表4-2。 表4-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除pH外
注:*SS参照执行水利部《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
3、声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噪声功能区划,项目东、西、南、北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敏感点处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见表4-3。 表4-3 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dB(A)
|
||||||||||||||||||||||||||||||||||||||||||||||||||||||||||||||||||||||||||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1、废气排放标准 建设项目不产工艺废气。 2、废水接管及排放标准 建设项目废水主要为去毛刺废水和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建设项目去毛刺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和生活污水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后接管至太仓市双凤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后最终排入盐铁塘,废水接管标准具体限值见表4-4。 表4-4 废水接管标准
太仓市双凤镇污水处理厂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 表2中城镇污水处理厂Ⅰ尾水排放浓度限值,DB32/1072-2007中未列入项目(pH、SS)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标准,具体限值见表4-5。 表4-5 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pH为无量纲)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3、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北、西、南、东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具体限值见表4-6。 表4-6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见表4-7。 表4-7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表 单位:t/a
注:[1]排入双凤镇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考核量。[2]为参照双凤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计算,作为该项目排入外环境的水污染物总量。
建设项目无工艺废气产生及排放;建设项目水污染物接管考核总量为:生产废水量240t/a,COD0.048t/a、SS0.048t/a、石油类0.0048t/a,生活污水量600t/a,COD0.24t/a、SS0.12t/a、氨氮0.015t/a、总氮0.021t/a、总磷0.0024t/a,废水最终外排量为废水排放量840t/a,COD0.042t/a、SS0.008t/a、氨氮0.004t/a、总氮0.017t/a、总磷0.0004t/a,石油类0.0002t/a,纳入双凤镇污水处理厂总量范围内;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
|
一、施工期 本项目为新建汽车涡轮增压器零部件、模具产品、电脑机壳加工产品项目,厂房等辅助设施均依托原有,施工期间仅进行装修工程、设备安装,产生污染较小,因此施工期污染源分析不作评述。 二、营运期: 建设项目主要产品为汽车涡轮增压器零部件、模具和电脑外壳,其中汽车涡轮增压器零部件包括手臂阀、喷嘴环、支架、连接板、连接杆。 汽车涡轮增压器手臂阀生产工艺流程见图5-1、喷嘴环、支架、连接板生产工艺流程见图5-2,连接杆生产工艺流程见图5-3,模具生产工艺流程见图5-4,电脑外壳加工产品生产工艺流程见图5-5。 1、汽车涡轮增压器手臂阀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1)车加工 利用数控机床,根据设计要求,由控制系统发出指令使刀具作符合要求的各种运动,以数字和字母形式表示工件的形状和尺寸等技术要求和加工工艺要求进行的加工。刀具在相对封闭的空间操作,不产生机加工粉尘。加工时使用使用润滑油润滑设备,使用切削油、液对工件进行降温,切削液和水配比为1:15,切削液循环使用,定期更换补充。 (2)铣加工、冲加工 部分手臂产品工件在加工中心进行铣加工,使用切削液冷却,使用润滑油润滑设备,循环使用,定期更换补充,部分手臂产品工件是直接使用冲床进行冲压,冲压过程使用冲压油,提高工件冲压质量,有效保护模具。经过铣床、冲床等进行加工后,得到相应结构的构件。 上述加工过程会产生边角料(S1-1、S1-5)、废切削液(S1-2、S1-6)、废油(S1-3、S1-7)、油抹布和废手套(S1-4、S1-8)和噪声。 (3)磨加工 利用磨床对加工后的半成品进行磨削处理,加工过程中采用切削液进行冷却加工。加工过程会产生含金属屑的废油(S1-9)、废切削液(S1-10)、油抹布和废手套(S1-11)和噪声N。 (4)成品检验涂油、入库 对加工后成品进行检测,合格的产品即可入库。不合格产品进行拆卸重装或者返还厂家。其中四、五月份产品因为天气原因需要用抹布在成品表面涂上防锈油,防锈油循环使用,在自然条件下干燥,该工序有油抹布和废手套(S1-12)产生。 2、汽车涡轮增压器喷嘴环、支架、连接板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1)冲加工 将检验入库的板材、冷轧板进行冲床加工落料、成型、精切工序,获得所需形状和尺寸的工件。此工序产生边角料(S2-1)、废油(S2-2)、油抹布和废手套(S2-3)和噪声N。 (2)去毛刺 在光饰机内加入水、抛磨石、食用碱粉对工件进行去毛刺,去毛刺过程会产生废水(W2-1)、噪声N,废水经废水收集池收集后通过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接管。 (3)表面处理、检验涂油、入库 表面处理工序委外加工处理,对光饰去毛刺后产品进行检测,合格的产品即可入库。不合格产品进行拆卸重装或者返还客户。其中四、五月份喷嘴环成品需要用抹布在成品表面涂上防锈油,该工序有废油(S2-4)、油抹布和废手套(S2-5)产生。 3、汽车涡轮增压器连接杆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1)冲加工断料 把外购检验入库的板棒材用冲床按照生产需要对其进行切料、断料等。此工序产生边角料(S3-1)、废油(S3-2)、油抹布和废手套(S3-3)和噪声N。 (2)车加工 将工件送至数控车床进行数控加工,加工时使用切削油、液对工件进行降温,切削液和水配比为1:15,切削液循环使用,定期更换补充。加工过程会产生边角料(S3-4)、废切削液(S3-5)、废油(S3-6)、油抹布和废手套(S3-7)和噪声。 (3)磨加工 利用无心磨床对车加工后的工件进行磨削处理。采用液压油进行机床内部液压系统润滑使用,加工过程中使用切削液,会产生含金属磨屑的废切削液(S3-8)、废油(S3-9)、油抹布和废手套(S3-10)和噪声N。 (4)加工中心钻孔 将磨加工后的工件在加工中心进行钻孔、攻丝处理,加工过程使用切削液冷却,使用润滑油润滑设备,循环使用,定期更换补充。此工序产生边角料(S3-11)、废切削液(S3-12)、废油(S3-13)、油抹布和废手套(S3-14)和噪声N。 (5)冲加工 将工件用冲床进行压扁、冲孔处理,获得所需的形状、尺寸。此工序产生边角料(S3-15)、废油(S3-16)、油抹布和废手套(S3-17)和噪声N。 (6)表面处理 此工序委外加工处理。 (7)检验入库 对加工后成品进行检测,合格的产品即可入库。测试过程中不合格品进行拆卸重装或者返还厂家。该工序无污染物产生。 5、模具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1)铣加工 将模具钢在加工中心进行铣加工,加工过程使用润滑油和切削液对工件进行润滑和降温,然后进行铣床加工,获得所需形状和尺寸,加工时使用润滑油。此工序会产生边角料(S4-1)、废切削液(S4-2)、废油(S4-3)、油抹布和废手套(S4-4)和噪声N。 (2)磨加工 利用平面磨床对铣加工后的模具进行磨削处理。采用液压油进行机床内部液压系统润滑使用,加工过程中使用切削液,会产生含金属磨屑的废切削液(S4-5)、废油(S4-6)、油抹布和废手套(S4-7)和噪声N。 (3)热处理 为提升工件的物理性质,需进行热处理,此工序委外处理。 (4)磨加工 再次进行磨加工处理,对模具进行微加工、微调整,以获得符合需求的模具,处理过程会产生废切削液(S4-8)、废油(S4-9)、油抹布和废手套(S4-10)和噪声N。 (5)线切割加工 对加工后的半成品利用慢走丝进行线切割,并用放电机对工件进行加工,此工序委外处理。 (6)钳工组合模具 钳工组合符合需求尺寸和形状的成品模具。该工序无污染物产生。 6、电脑外壳加工产品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1)机加工 分别采用加工中心、仪表车床对铝板进行加工、调整,修改零配件的外径大小和平面/截面尺寸,使用台钻机钻孔,攻丝机攻丝,该工序使用润滑油和切削液,产生边角料(S5-1)、废切削液(S5-2)、废油(S5-3)、油抹布和废手套(S5-4)和噪声N。 (2)表面处理 此工序委外加工处理。 (3)检验入库 对加工后成品进行检测,合格的产品即可入库。测试过程中不合格品进行拆卸重装或者返还厂家。该工序无污染物产生。 |
|||||||||||||||||||||||||||||||||||||||||||||||||||||||||||||||||||||||||||||||||||||||||||||||||||||||||||||||||||||||||||||||||||||||||||||||||||||||||||||||||||||||||||||||||||||||||||||||||||||||||||||||||||||||||||||||||||||||||||||||||||||||||||||||||||||||||||||||||||||||||||||||||||||||||||||||||||||||||||||||||||||||||||||||||||||||||||||||||||||||||||||||||||||||||||||||||||||||||||
主要污染工序: 营运期 1、废气 建设项目不产生废气。 2、废水 建设项目新鲜用水1080.6t/a。其中生活用水750t/a,去毛刺用水300 t/a,切削液配水30.6t/a。企业新鲜用水来自当地市政自来水管网。 (1)生活用水 建设项目定员50人,年工作300天,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9),工业企业车间用水定额宜采用30L/(人·班)~50L/(人·班),项目按50L/(人·班)计,则员工日常用水量为750t/a。生活污水产污系数按照0.8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600t/a。生活污水接管到太仓市双凤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最终排入盐铁塘。 (2)生产用水 ①去毛刺用水 根据同类型企业类比资料,去毛刺用水为1t/d,年工作300天,则年需水300t/a。产生废水240 t/a,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石油类,浓度及排放情况见表5-1,去毛刺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接管。 ②切削液配水 切削液与水按1:15配水,切削液年用量为2.04t,则需水30.6t/a。产生的废切削液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表5-1 建设项目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表
建设项目用排水平衡见图5-6。
3、噪声 建设项目噪声主要为冲床、CNC加工中心、磨床、数控中心等运行噪声,类比同类项目,噪声源强见表5-2。 表5-2 项目交通噪声等源强情况表
4、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主要产生边角料、废切削液、废油、含油抹布手套和生活垃圾。 (1)固废产生源强核算 ①边角料:建设项目在冲压、加工中心、数控加工、磨床加工等过程中会产生边角料,为一般工业固废,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数据,边角料产生量约为32.5t/a。 ②废切削液:在机加工工序中会使用到切削液,废切削液产生量约为2t/a,作危废委托处置。 ③废油: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数据,项目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油量约为1.2t/a,作危废委托处置。 ④含油抹布及手套:项目设备维护产生一定量的含油劳保用品,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数据,含油抹布及手套产生量约0.13t/a。 ⑤含油污泥:本项目去毛刺工艺集水池废水经气浮絮凝沉淀处理,斜板沉淀池和气浮池排出的浮渣重力排入污泥池,经板框压滤机脱水后,含油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滤液回流调节池,含油污泥含水率约为70%,产生量约为1.2t/a。 ⑥生活垃圾:本项目劳动定员50人,生活垃圾日产生量按0.5kg/d·人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5t/a。 (2)固体废物属性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固体废物鉴别标通则》(GB34330-2017)的规定,对本项目产生的副产物(依据产生来源、利用和处置过程鉴别属于固体废物并且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物质)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D5058.7)等进行属性判定,判定依据及结果见表5-3。 表5-3 建设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汇总表
(3)危险废物属性判定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判定建设项目的固体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副产物产生情况分析和副产物属性判定,项目固体废物分析结果见表5-4所示。 表5-4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
(4)危险废物产生情况汇总 危险废物产生情况汇总表见表5-5。 表5-5 危险废物汇总表
注:[1]上表危险特性中T指毒性;I指易燃性。 [2]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附录中“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900-041-49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混入生活垃圾进行处理,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
内容 类型 |
排 放 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 产生量(单位) |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单位) |
大气污染物 |
/ |
/ |
/ |
/ |
污 染 物 |
生活污水 (600t/a) |
COD SS 氨氮 总氮 总磷 |
400mg/L,0.24t/a 200mg/L,0.12t/a 25mg/L,0.015t/a 35mg/L,0.021t/a 4mg/L,0.0024t/a |
400mg/L,0.24t/a 200mg/L,0.12t/a 25mg/L,0.015t/a 35mg/L,0.021t/a 4mg/L,0.0024t/a |
去毛刺废水(240t/a) |
COD SS 石油类 |
520mg/L,0.125t/a 1000mg/L,0.24t/a 150mg/L,0.036t/a |
200mg/L,0.048t/a 200mg/L,0.048t/a 20mg/L,0.0048t/a |
|
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 体 废 物 |
生产 |
边角料 |
32.5t/a |
外卖32.5t/a |
废切削液 |
2t/a |
委托处置2t/a |
||
含油污泥 |
1.2t/a |
委托处置1.2t/a |
||
废油 |
1.2t/a |
委托处置1.2t/a |
||
含油抹布及手套 |
0.13t/a |
环卫清运0.13t/a |
||
生活 |
生活垃圾 |
7.5t/a |
环卫清运7.5t/a |
|
噪
声 |
建设项目高噪声设备为冲床、磨床、铣床、加工中心、数控中心等,单台噪声最高85dB(A)。建设项目高噪声设备经减振、厂房隔声后,均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噪声值≤65dB(A),夜间噪声值≤55dB(A)。 |
|||
其它 |
— |
|||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无。 |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租用苏州优金金属成型科技有限公司闲置用房,不用进行土建,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调试,施工期较短,工程量不大,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气。 2、水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建设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去毛刺废水。生活污水产生量600t/a,主要污染物及浓度分别为COD400mg/L、SS200mg/L、氨氮25mg/L、总氮35mg/L、总磷4mg/L。去毛刺废水产生量240t/a,主要污染物及浓度分别为COD520mg/L、SS 1000mg/L、石油类150mg/L。 (1)厂区废水处理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厂区生产废水主要为去毛刺废水,使用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去毛刺废水的主要特点表现在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是pH 呈碱性、COD、SS含量高,生化性能差。根据此类废水的特点和客户对水质的需求确定采用由pH调节+混凝、气浮的物化工艺流程。 厂区废水处理工艺如图7-1所示:
图 7‑1 厂区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污水处理工艺流程简述如下:污水经预沉池进入调节池收集,调节池内设有预曝气装置,液位控制仪,当池内污水达到一定水位时,污水提升泵启动,将污水抽入混合沉淀池,经投加液碱混合调节pH值在8.5左右后撇渣沉淀,取中上部出水进入回调气浮池进行投加酸和PAC回调pH值中性7.5 左右并继续沉淀处理,再取处理后的上清液。 斜板沉淀池和气浮池排出的浮渣重力排入污泥池,经板框压滤机脱水后,含油污泥外运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滤液回流调节池。 化学药剂:混合沉淀池、回调气浮池都需要药剂投加,有液碱或石灰乳、酸、机物去除剂、混凝剂PAC,助凝剂PAM。PAC有较强的架桥吸附性能,在水解过程中,伴随发生凝聚,吸附和沉淀等物理化学过程。聚合氯化铝与传统无机混凝剂的根本区别在于传统无机混凝剂为低分子结晶盐,而聚合氯化铝的结构由形态多变的多元羧基络合物组成,絮凝沉淀速度快,适用pH 值范围宽,对管道设备无腐蚀性,净水效果明显,能有效去除水中色质、SS、COD、BOD 及砷、汞等重金属离子,该产品广泛用于饮用水、工业用水和污水处理领域。PAM在水处理工业中的应用主要包括原水处理、污水处理和工业水处理3个方面。在原水处理中,PAM 与活性炭等配合使用,可用于生活水中悬浮颗粒的凝聚和澄清;在污水处理中,PAM 可用于污泥脱水;在工业水处理中,主要用作配方药剂。 气浮法是使大量微细气泡吸附在欲去除的颗粒(油珠)上,利用气体本身的浮力将污染物带出水面,从而达到分离目的的方法。这是因为空气微泡由非极性分子组成,能与疏水性的油结合在一起,带着油滴一起上升,上浮速度可提高近千倍,所以油水分离效率很高。 本项目污水处理装置构筑物一览表如表7-1所示。 表7-1 污水处理站构筑物一览表
①工艺先进性以及达标可行性 该处理装置设计进出水水质见表7-2。 表7-2 废水处理效果一览表
由上表可见,建设项目产生的去毛刺废水经处理后可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 -2015)表1中B级标准,满足双凤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接管至双凤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因此,建设项目生产废水厂区预处理后达标接管是可行的。 ②水量可行性 企业厂区污水处理装置污水处理能力为5t/d,建设项目去毛刺废水量为1t/d,因此厂区污水处理装置能够满足建设项目去毛刺废水的处理。 (2)双凤污水处理厂接管可行性分析 ①双凤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及处理工艺 根据《双凤镇总体规划(2013-2030年)》,双凤镇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为双凤镇及其南侧片区范围。 设计规模:一期始建于2007年,已建成投入使用,处理能力为0.5万m3/d。 处理工艺:选用改良型氧化沟生物处理工艺。 尾水排放标准及去向:废水处理达到《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一级 A 类标准后排入盐铁塘。 ②污水处理厂工艺流程
图 7‑2 双凤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流程图 ③接管可行性分析 A、接管水质可行性:本项目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NH3-N、SS、TP等。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区域污水管网。接管水质可以满足双凤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要求,不会对双凤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造成影响,接管水质是可行的。 B、接管水量可行性:本项目日排污废水量13.3m3/d,双凤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污水处理量为0.5万t/d,其水量已考虑到项目区收水范围,本项目水量约占其处理能力的0.26%,不会对其处理能力造成较大的冲击,因在其设计考虑处理范围内,接管水量是可行的。 C、接管范围可行性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太仓市双凤镇凤杨路,项目位于双凤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内。项目区域目前已经配套污水管网,可以收纳本项目预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去毛刺废水经厂区处理达接管标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 -2015)表1中B级标准,满足双凤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双凤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到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一级 A 类标准排入盐铁河。 因此,从环境角度及技术可行性等方面分析,本项目废水处理是可行的。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一)固体废物处置去向 项目产生固废可以分为以下三大类: (1)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边角料,边角料外卖处置。 (2)一般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3)危险废物: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本项目产生的工业有害废物有:废切削液、废水处理含油污泥、废油,按照相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二)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运输、处理可行性分析 (1)危险废物收集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危险废物在收集时,应清楚废物的类别及主要成分,以方便委托处理单位处理,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和形态,可采用不同大小和不同材质的容器进行包装,所有包装容器应足够安全,并经过周密检查,严防在装载、搬移或运输途中出现渗漏、溢出、抛洒或挥发等情况。通过该系列措施可对危险废物进行有效收集。 (2)危险废物暂存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危险废物应尽快送往委托单位处理,不宜存放过长时间,确需暂存的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设置。 厂区内危险废物暂存场地的设置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1)废物贮存设施必须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995)》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2)废物贮存设施周围应设置围墙或其它防护栅栏; (3)废物贮存设施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 (4)废物贮存设施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理。 通过以上措施可对建设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有效贮存,对土壤和地下水影响较小。 (3)危险废物运输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危险废物的运输中应做到以下几点: A.危险废物的运输车辆须经主管单位检查,并持有有关单位签发的许可证,负责运输的司机应通过培训,持有证明文件; B.承载危险废物的车辆须有明显的标志或适当的危险符号,以引起注意; C.载有危险废物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时,需持有运输许可证,其上应注明废物来源、性质和运往地点; D.组织危险废物的运输单位,在事先需作出周密的运输计划和行驶路线,其中包括有效的废物泄漏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通过该系列措施可保证在运输过程中危险废物经由地的环境影响很小。 (4)危险废物处理可行性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国家废物名录》(2016版),建设项目产生的切削液废液、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不得自行处置。建设单位承诺在投产前确定危废处置单位,危险废物处置承诺见附件。 (三)固体废物贮存、运输过程中散落、泄漏的环境影响 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等规定的要求,各类固废按照相关要求分类收集贮存。包装容器符合相关规定,与固体废物无任何反应,对固废无影响。 固体废物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散落、泄漏,容易腐化设备、产生恶臭,污染运输沿途环境,若下渗或泄漏进入土壤或地下水,将会造成局部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因此运输过程中应加强管理。 (四)综合利用、处理、处置的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采取了合理的综合利用或处置措施,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均不外排,因此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建设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见表7-2。 表7-2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
建设项目固废利用处置方式评价表见表7-3。 表7-3 建设项目固废利用处置方式
综上,建设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安全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声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磨床、冲床、铣床、加工中心、数控中心等,噪声源强为65dB(A)~85dB(A)。 建设项目噪声治理措施如下: ①挑选专业安装队伍进行安装调试,避免安装后产生共振等不良现象。 ②在高噪声源基座加设减振垫减小振动,使其噪声有所降低,进而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 ③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布设尽量远离厂界。 经以上噪声治理措施后,墙体隔声效果可以达到25dB(A)以上。 根据声环境评价导则(HJ2.4-2009)的规定,选取预测模式,应用过程中将根据具体情况作必要简化,计算过程如下: (1)声环境影响预测模式
式中:LA(r)—预测点r处A声级dB(A); LA(r0)—r0处A声级dB(A); A—倍频带衰减dB(A); (2)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等效声级贡献值(Leqg)计算公式:
式中: Leqg—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Ai—i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dB(A); T—预测计算的时间段s; ti —i声源在T 时段内的运行时间s。 (3)预测点的预测等效声级(Leq )计算公式:
式中: Leqg —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eqb — 预测点的背景值dB(A) ; (4)在环境噪声预测中各噪声源作为点声源处理,故几何发散衰减:
式中:Adiv—几何发散衰减; r0—噪声合成点与噪声源的距离m; r—预测点与噪声源的距离m。 选择受噪声影响的东、南、西、北四厂界作为关心点,进行噪声影响预测,建设项目厂界噪声影响预测结果见表7-4。 表7-4 建设项目厂界噪声影响预测结果
建设项目完成后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噪声值≤65dB(A)、夜间噪声值≤55dB(A)。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噪声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噪声防治措施可行。 5、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分析 (1)生产工艺的清洁性 建设项目生产工艺成熟,原料利用率较高,污染物产生量小,能耗、水耗较小,属清洁生产工艺。 (2)原材料和产品的清洁性 建设项目所用的原材料钢材、铝等均为无毒物质,切削液、液压油、润滑油等为低毒物质,原辅材料获取过程中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产品模具、汽车涡轮增压器零部件、电脑外壳加工产品为无毒无害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对人健康和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产品属于清洁产品。 (3)污染物产生量指标的清洁性 建设项目无工艺废气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达接管标准接管到双凤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固废都得到了合理利用及安全有效处置。 6、总量控制分析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见表7-5,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见表7-6。 表7-5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 单位:t/a
表7-6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表 单位:t/a
注:[1]排入双凤镇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考核量。[2]为参照双凤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计算,作为该项目排入外环境的水污染物总量。
建设项目无工艺废气产生及排放;建设项目水污染物接管考核总量为:生产废水量240t/a,COD0.048t/a、SS0.048t/a、石油类0.0048t/a,生活污水量600t/a,COD0.24t/a、SS0.12t/a、氨氮0.015t/a、总氮0.021t/a、总磷0.0024t/a,废水最终外排量为废水排放量840t/a,COD0.042t/a、SS0.008t/a、氨氮0.004t/a、总氮0.017t/a、总磷0.0004t/a,石油类0.0002t/a,纳入双凤镇污水处理厂总量范围内;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 7、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投资估算及“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见表7-7。 表7-7 项目环保投资及“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
内容 类型 |
排 放 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大 气 污 染 物 |
-- |
-- |
-- |
-- |
水 污 染 物 |
去毛刺废水 |
COD SS 石油类 |
接管进入双凤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达标排放 |
生活污水 |
COD SS 氨氮 总氮 总磷 |
|||
电 和 离 电 辐 磁 射 辐 射 |
-- |
-- |
-- |
-- |
固 体 废 物 |
生产 |
边角料 |
外卖 |
有效处置 |
废切削液 |
委托处置 |
|||
废油 |
委托处置 |
|||
含油污泥 |
委托处置 |
|||
含油抹布及手套 |
环卫清运 |
|||
生活 |
生活垃圾 |
环卫清运 |
||
噪
声 |
建设项目高噪声设备为冲床、磨床、铣床、加工中心、数控中心等,单台噪声最高85dB(A)。建设项目高噪声设备经减振、厂房隔声后,均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噪声值≤65dB(A),夜间噪声值≤55dB(A)。 |
|||
其它 |
无。 |
|||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无 |
一、结论 苏州钧锦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9月10日,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企业营业执照见附件五),位于太仓市双凤镇凤扬路9-3号,从事生产、加工、销售汽车零部件、模具、电气机械和器材、计算机零部件。公司成立以来一直以贸易为主,未进行建设生产活动,逐渐积累了一定的客户资源。现为满足不同客户需求,苏州钧锦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300万元,租赁苏州优金金属成型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太仓市双凤镇凤杨路9-3号的闲置房作为办公用房和车间厂房(租赁合同见附件),购置数控车床36台、磨床10台,台式钻床5台,冲床压力机24台,CNC加工中心10台等主要设备,新建生产汽车涡轮增压器零部件、模具、电脑机壳加工产品项目。 该项目于2018年8月3日经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号:太发改备[2018]458号),预计于2018年11月投产。项目建成后将具有年产涡轮增压器零部件360万套、模具200付,电脑机壳加工产品3000套的生产规模。 建设项目不设食堂、浴室,职工用餐自行解决。 1、与环境规划和用地规划相容性 (1)用地规划相符性 建设项目位于太仓市双凤镇凤杨路9-3号,苏州优金金属成型科技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根据太仓市不动产权第0010389号(见附件),该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 (2)与“三线一单”相符性 ①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相符性 A.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相符性 建设项目位于太仓市双凤镇凤杨路9-3号,与本项目直线距离最近的生态功能保护区为杨林塘(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二级管控区,位于本项目南侧,本项目到其二级保护区边界最近距离约460m,在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太仓市范围内的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不会导致太仓市内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服务功能下降。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违背《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要求。 B.与江苏省及太仓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相符性 建设项目位于太仓市双凤镇凤杨路9-3号,与本项目直线距离最近的生态功能保护区为杨林塘(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二级管控区,位于本项目南侧,本项目到其二级保护区边界最近距离约460m,在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太仓市范围内生态红线保护区,不会导致太仓市辖区内生态红线保护区生态服务功能下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违背《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及《太仓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 ②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 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中常规因子SO2、NO2及PM10日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小时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确定的相关标准;太仓市双凤镇污水处理厂纳污河流西侧小河及盐铁塘、西侧吴塘河雨水排放口地表水各监测断面,COD和高锰酸钾指数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噪声现状监测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地表水超标主要为上游来水污染所致,体现了流域水污染特征。针对太湖流域水污染的问题,市政府已开展多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随着治理的不断深入,区域水环境将逐步好转。 本项目不产生废气;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接管双凤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减轻项目废水排放对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水污染物已纳入双凤污水处理厂内;各类高噪声设备经隔声、减振等措施后,经预测厂界噪声达标;项目产生的固废分类收集、妥善处置。因此,本项目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底线。 ③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 项目位于太仓市双凤镇凤杨路9-3号,所使用的能源主要为水、电能,物耗及能耗水平均较低,不会超过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水水源来自市政管网,生产用水循环使用,节约了水资源。本项目用电由市政供电系统供电,能满足本项目的供电需求。 ④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 本项目所在区域目前未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生产工艺简单且生产过程产生三废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 (3)与太湖流域环境保护要求的相符性 ①与《江苏省太湖污染防治条例》中关于太湖三级保护区的环境保护要求的相符性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221号文,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经过分析,建设项目不存在《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中所列三级保护区的禁止行为,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 ②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的相符性 项目所在地位于太湖三级保护区,不位于太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不会对水源地造成影响,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和生活污水接管排入双凤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固废得到妥善处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是相符的。 ③与“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相符性 为落实《“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采取更加系统、精准、严格的挥发性有机物(简称VOCs,下同)治理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确保在实现“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基础上,更大幅度地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方案重点任务要求:以源头控制、结构优化、综合治理、总量控制为原则,通过采用结构调整以及原料替代、过程管理、末端治理全过程污染控制措施,全面开展VOCs减排工作。重点削减工业源、移动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强化生活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全面建成VOCs综合防控体系,大幅减少VOCs排放总量。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VOCs。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2、与产业政策相符性 建设项目从事汽车涡轮增压器零部件、模具、电脑外壳加工产品生产,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中的限制、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其修改条目(苏政办发[2013] 9号文、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8号)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苏府[2007]129号文)中限制、禁止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禁止和限制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禁止和限制类项目,亦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限制和禁止产业,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综上所述,新建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3、污染物达标排放,区域环境功能不会下降。 (1)废气 建设项目无工艺废气产生及排放。 (2)废水 建设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建设项目生产废水由废水收集池收集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 -2015)表1中B级标准,满足双凤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双凤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固废 建设项目产生边角料32.5t/a外卖处置,产生的废切削液2t/a、废油1.2t/a、含油污泥1.2t/a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产生生活垃圾7.5t/a和含油抹布及手套0.13t/a,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噪声 建设项目高噪声设备为冲床、磨床、铣床、加工中心、数控中心等,单台噪声最高85dB(A)。建设项目高噪声设备经减振、厂房隔声后,均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噪声值≤65dB(A),夜间噪声值≤55dB(A)。 1. 符合清洁生产原则,体现循环经济理念 从建设项目原材料、产品和污染物产生指标等方面综合而言,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较成熟,排污量较小,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体现了循环经济理念。 2. 符合区域总量控制要求 建设项目无工艺废气产生及排放;建设项目水污染物接管考核总量为:生产废水量240t/a,COD0.048t/a、SS0.048t/a、石油类0.0048t/a,生活污水量600t/a,COD0.24t/a、SS0.12t/a、氨氮0.015t/a、总氮0.021t/a、总磷0.0024t/a,废水最终外排量为废水排放量840t/a,COD0.042t/a、SS0.008t/a、氨氮0.004t/a、总氮0.017t/a、总磷0.0004t/a,石油类0.0002t/a,纳入双凤镇污水处理厂总量范围内;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可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二、建议 1、加强管理,强化企业职工自身的环保意识; 2、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3、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并对其进行定期维护检查。
|
预审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审批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