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扩建厨房用品、居家用品中的塑料制品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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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爱慕莎居家用品(太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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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STEFAN MAX HARRYSSON |
联系人 |
廖贤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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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太仓市陆渡镇三和路8号欣旺工业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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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8913765050 |
传真 |
-- |
邮政编码 |
215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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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和路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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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审批部门 |
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准文号 |
太发改投备[2017]236号 太发改投备[2017]20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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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扩建 |
行业类别 及代码 |
C2927 日用塑料制品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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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平方米) |
13561.65(建筑面积) |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依托周边绿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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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万元) |
700 |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
34 |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
4.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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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经费 (万元) |
-- |
预期投产日期 |
2018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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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详见第2页“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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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及能源消耗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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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消耗量 |
名称 |
消耗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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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吨/年) |
4404 |
液化石油气(吨/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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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万度/年) |
400 |
燃气(吨/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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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吨/年) |
— |
蒸汽(集中供热)(吨/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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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 eq \o\ac(□,√)√)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扩建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680t/a,化粪池预处理后,近期由环卫所定期托运至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待市政污水管网接通后进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最终排入新浏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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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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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 1、主要原料 项目扩建前后主要原辅材料见表1,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见表2。 表1 扩建前、后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表
表2 原辅材料理化性质一览表
2、主要设备 项目扩建前后主要设备见表3。
表3 扩建前、后项目主要设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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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附另页): 1、项目由来 爱慕莎居家用品(太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公司现位于太仓市陆渡镇三和路新旺工业园5号厂房(J幢),主要生产、组装厨房用品、居家用品中的塑料制品,并从事本公司生产的同类及相关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业务。目前该公司具有年产厨房用品、居家用品中的塑料制品(保温壶、食品容器之类)1000万件的生产规模。现有项目环评报告已于2011年1月通过太仓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太环计[2011]14号),审批意见见附件,现有项目于2012年9月通过太仓市环境保护局环保竣工验收(验收申请登记卡),验收申请登记卡见附件。 新旺工业园隶属于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隶属太仓经济开发区。爱慕莎居家用品(太仓)有限公司拟投资700万元在太仓经济开发区新旺工业园内增租六号厂房(N幢)和二号厂房(D幢)两幢厂房扩大生产,两幢厂房面积共计8761.65㎡。扩建工程完成后,公司将增加厨房用品、居家用品中的塑料制品2300万件;居家用品中的塑料制品3000万件,总共增加5300万件的生产规模,总产能为6300万件家用塑料制品。扩建项目预计2018年10月建成。 2、产业政策 建设项目不属于国务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及《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中所列禁止、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亦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的产业。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3、项目选址与规划相符性 太仓经济开发区内规划面积4418.7km2,规划范围:北至苏昆太高速公路,南至新浏河,东至沿江高速公路、十八港,西至盐铁塘和太平路。规划区产业定位为机械电子、轻工纺织、食品、环保等主导产业,其中机械电子、环保产业主要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精密机械、电子信息等,并适当开展生物医药研发工作。功能定位是集城市新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仓储物流区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开发区。 建设项目位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生产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产品为厨房用品、居家用品中的塑料制品,属轻工类。因此与太仓经济开发区产业定位相符。 4、与太湖流域管理要求相符性 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4号)中第三十条规定: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 (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 (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 (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 (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 本项目位于太仓经济开发区(新区),从事厨房用品、居家用品中塑料制品的生产,不属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4号)文件中禁止的行为,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4号)的要求。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修订)》第四十三条规定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氮、磷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七)围湖造田;(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 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本项目建设地在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内,不属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中禁止的行业,无氮、磷生产废水排放,各类固废均分类收集合理处置,达到零排放。因此,本项目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修订)的相关要求。 5、与“三线一单”相符性 (1)生态红线 根据《太仓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距离拟建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为浏河(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浏河(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二级管控区范围为浏河及其两岸各100米范围,总面积为 5.9 平方公里。 本项目距离浏河(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约为630km,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环卫清运至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不直接向浏河排放污水, 另外本项目固体废物合理处置,零排放,原材料运输方式采用公路运输,因此本项目不会对浏河(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造成影响。综上所述,本项目不占用生态红线保护区域范围,生产行为符合管控要求,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建设项目与新浏河的相对位置见附图2。 (2)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地表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要求;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本项目废气、废水、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类别发生变化,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 (3)资源利用上线 建设项目能利用太仓经济开发区已经建成的水、电等资源供应系统,废水接管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生产设备先进,生产原辅材料利用率高、能耗低;生产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生产过程采取了全面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三废达标排放,对生态环境无影响,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太仓经济技术开发区禁入项目清单为电镀/印刷电路板的制造、制浆造纸/印染/制革/酿造、盐/糖/酒精/味精(传统工艺)、化学原料药、危险固废处置等行业。建设项目所使用的原料主要为塑料粒子;产品为厨房用品、居家用品中的塑料制品,不属于园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之列。 6、工程内容及产品方案 ⑴工程内容 扩建项目在原有租赁厂房的基础上新租用两幢厂房进行生产。具体见表4。 表4 扩建项目工程内容情况表
⑵产品方案 扩建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见表5。 表5 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表
7、公用工程 建设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一览表见表6。 表6 建设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一览表
(1)给水 生产给水:扩建项目新增生产给水主要是冷却水补充水2304t/a。水源为自来水管网。 生活给水:扩建项目新增员工140人,不设食堂,生活用水取50 L/人·天计,则职工生活用水量为2100t/a。水源为自来水管网。 (2)排水 生产排水:扩建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扩建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 生活污水:扩建项目生活污水按生活用水量的80%估算,则生活污水排放量约1680t/a。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环卫所定期托运至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最终排入新浏河。 (3)供电 扩建项目用电约400万度/年,供电来自当地电网。 (4)绿化 扩建项目不新增绿地,绿化依托现有绿化。 (5)储运工程 扩建项目原辅材料和产品的运输采用汽车运输,设置二号厂房(D幢)1楼 为仓库、2楼为半成品仓库;五号厂房(J幢)二楼为半成品仓库;六号厂房(N幢)1楼为产品仓库,2楼为仓库,作为原辅材料和成品的暂存库。 8、职工人数及工作制度 爱慕莎居家用品(太仓)有限公司职工定员40人,工作制度为二班制,年工作日300天。本次扩建新增员工140人,工作制度为二班制,年工作300天。 9、厂区平面布置 扩建项目利用原有租赁厂房及新租赁两幢厂房进行建设。原有租赁五号厂房(J幢)1楼为生产车间,2楼为半成品仓库。新租赁厂房中二号厂房(D幢)1楼为办公室,2楼为半成品仓库。六号厂房(N幢)1楼为成品仓库及办公室,2楼为组装车间。具体见厂区平面布置见附图3-1。租赁厂房位置图见附图3-2。 10、周边环境概况 扩建项目五号厂房(J幢)东侧为多摩川精密电机公司;南侧为扩建项目新租赁六号厂房(N幢);西侧为苏州华钟针织有限公司;北侧为疆合材料科技公司。新租用六号厂房(N幢)东侧为多摩川精密电机公司、美南精密机电公司;南侧为空地;西侧为苏州华钟针织有限公司;北侧为扩建项目原有五号厂房(J幢)。新租用二号厂房(D幢)东侧为小河;南侧为太仓市六盈包装制品公司;西侧为太仓维高模塑有限公司;北侧为新旺工业园办公室、莫洛尼家具用品。建设项目周边300m范围内环境概况见附图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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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一、现有基本情况 爱慕莎居家用品(太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公司现位于太仓市陆渡镇三和路新旺工业园5号厂房,主要生产、组装厨房用品、居家用品中的塑料制品,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从事本公司生产的同类及相关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业务。本公司历次环评和验收情况详见下表: 表7 现有项目环评及验收情况
现有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表见表8,现有项目主要设备表见表9。 表8 现有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表
表9 现有项目主要设备表
二、现有工艺介绍 厨房用品、居家用品中的塑料制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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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 |
ABS塑料粒子 |
烘干 |
注塑成型 |
检验 |
组装 |
检验 |
包装 |
不合格品 |
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不合格品 |
成品入库 |
(1)烘干:原材料ABS塑料粒子经烘干机烘干后进入注塑机内加热注塑,烘干温度为70℃,加热方式为电加热。此工序产生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废气。
(2)注塑成型:将烘干后的ABS塑料粒子使用注塑机注塑成型,成型温度在200℃-240℃左右,加热方式为电加热。此工序产生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废气。成型后使用冷却水进行间接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检验:将注塑好的零部件进行检验,第1次检验不合格的零部件进入注塑机内重新注塑成型,再次检验合格后进入流水线组装;第2次检验后仍不合格的零部件作为工业固废处理,不合格的零部件由该公司统一收集后外售。检验的不合格率控制在3%,故不合格塑料零部件的年产生量为4.5t。
(4)组装:经检验合格后的零部件进入组装流水线进行手工组装。
(5)检验:组装好的成品经检验合格后包装入库。
三、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
1、大气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
现有项目产生的废气为烘干和注塑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和丙
烯腈废气。本项目烘干和注塑成型过程中产生的气体污染物非甲烷总烃产生量根据《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美国国家环保局)中推荐的公式,该手册认为在无控制措施时,非甲烷总烃的排放系数为0.35kg/t原料;经类比同类企业,ABS粒子原料受热时,产生的少量单体苯乙烯的排放系数为0.05kg/t原料,丙烯腈的排放系数0.05kg/t原料;本项目ABS粒子用量为150t/a,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0525t/a,苯乙烯产生量为0.0075t/a,丙烯腈产生量为0.0075t/a。
烘干和注塑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和丙烯腈废气无组织排放,
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水污染产生排放情况
现有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无生产废水产生。现有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768t/a,近期由环卫所定期托运至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待市政污水管网接通后排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新浏河。
现有项目生活污水产生和排放情况见表10。
表10 现有项目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情况(单位:t/a)
类别 |
污染名称 |
产生量 |
消减量 |
排放量 |
生活污水 |
废水量 |
768 |
0 |
768 |
COD |
0.3072 |
0.0461 |
0.2611 |
|
SS |
0.1536 |
0.0461 |
0.1075 |
|
氨氮 |
0.0192 |
0.0006 |
0.0186 |
|
总磷 |
0.0031 |
0 |
0.0031 |
生活用水 |
化粪池 |
损耗192
|
768 |
|
环卫清运至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 |
1750 |
768 |
图2 现有项目用排水平衡图 (单位t/a)
|
冷却用水 |
790 |
960 |
损耗790
|
循环水量15800
|
3、固废产生和处置情况
现有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6t/a,属于一般固废;检测产生的不合格品4.5t/a,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与不合格品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现有项目各项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产生的排放情况
现有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经过减震、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噪声的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5、现有项目污染排放情况
现有项目污染产生和排放情况见表11。
表11 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 (t/a)
种类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产生浓度 mg/m3 |
产生量 t/a |
排放浓度mg/m3 |
排放速率kg/h |
排放量t/a |
排放去向 |
|
废气 |
烘干、注塑 |
非甲烷总烃 |
— |
0.0525 |
— |
0.0073 |
0.0525 |
环境大气 |
|
苯乙烯 |
— |
0.0075 |
— |
0.001 |
0.0075 |
||||
丙烯腈 |
— |
0.0075 |
— |
0.001 |
0.0075 |
||||
废水 |
|
污染物 名称 |
废水量t/a |
产生浓度 mg/m3 |
产生量 t/a |
排放浓度mg/m3 |
排放量t/a |
排放去向 |
|
生活污水 |
COD SS 氨氮 总磷 |
768 |
400 200 25 4 |
0.3072 0.1536 0.0192 0.0031 |
340 140 24.25 4 |
0.2611 0.1075 0.0186 0.0031 |
环卫清运至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 |
||
固体 废物 |
|
产生量 t/a |
处理处置量 t/a |
综合利用量 t/a |
外排量 t/a |
备注 |
|||
不合格品 |
4.5 |
4.5 |
0 |
0 |
环卫清运 |
||||
生活垃圾 |
6 |
6 |
0 |
0 |
环卫清运 |
||||
四、现有项目主要环境问题及整改措施
现有项目存在的问题:
(1)烘干、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未经处理直接以
无组织形式排放。
整改措施:
(1)为减少烘干、注塑过程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要求企业增加活性炭吸附装置,经过活性炭吸附装置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未经活性炭吸附装置集气罩收集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于生产车间。采取上述措施后,原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以新带老”有所削减。
五、“以新带老”分析
企业现有项目烘干、注塑工序无废气收集和处理装置,烘干、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0.0525t/a,苯乙烯0.0075t/a,丙烯腈0.0075t/a直接无组织排放于车间内。本次扩建项目新增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设置集气罩,集气罩及其效率按90%计,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收集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吸附效率按90%计,经过处理后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则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为0.0047t/a,无组织排放量为0.0052t/a;苯乙烯有组织排放量为0.0007t/a,无组织排放量为0.0007t/a;丙烯腈有组织排放量为0.0007t/a,无组织排放量为0.0007t/a。
本次扩建项目实施后,烘干、注塑工序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的排放量得到削减,非甲烷总烃削减量为0.0426t/a、苯乙烯削减量为0.0061t/a、丙烯腈削减量为0.0061t/a。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建设项目地处长江三角洲平原中的沿江平原,全境地形平坦,自东北各西南略呈倾斜。东部为沿江平原,西部为低洼圩区。地面高程:东部3.5-5.8 米(基准:吴淞零点),西部2.4-3.8米。区内断裂构造规模不大,基底构造相对稳定。新构造运动主要表现为大面积的升降运动,差异不大,近期呈持续缓慢沉降。 该地区的地层以深层粘土层为主,主要状况为: (1)第一层为种植或返填土,厚度0.6米-1.8米左右; (2)第二层为亚粘土,色灰黄或灰褐,湿度饱和,0.3-1.1米厚; (3)第三层为淤质亚粘土,呈青灰色,湿度饱和,密度高,厚度为0.5米—1.9米,地耐力为100-2700kPa; (4)四层为轻亚粘土,呈浅黄,厚度在0.4米-0.8米,地耐力为80-100kpa; (5)第五层为粘土,少量粉砂,呈灰黄色或青色,湿度高,稍密,厚度为1.1km左右,地耐力约为2700-140kPa。 2、气象特征 建设项目地处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水充沛,海洋性气候明显,常年主导风向为东风。其主要气象气候特征见表12。 表12 主要气象气候特征
3、水文 太仓市濒临长江,由于受到长江口潮汐的影响,太仓境内的内河都具有河口特征,河水的潮汐运动基本与长江口的潮汐运动一致。长江口是一个中等强度的潮汐河口,长江南支河段是非正规半日潮,每天二涨二落。本项目附近河段潮位变化特征:各月平均高潮位与低潮位在数值上很接近,潮位的高低与径流的大小关系不大,高、低潮位的年际变化也不大,年内月平均高潮位以9月最高、8月次之、7月居第3位。根据附近江边七丫口水文站的潮位资料分析,本段长江潮流特征如下: 平均涨潮流速:0.55m/s,平均落潮流速:0.98m/s; 涨潮最大流速:3.12m/s,涨潮最小流速:0.12m/s; 落潮最大流速:2.78m/s,落潮最小流速:0.62m/s。 建设项目周围主要河流为新浏河。 新浏河长6.8公里,河面宽120米,河口段展宽至200米。西起石桥村金家寨,冬至东海村入长江,横贯境内。浏河为太湖、阳澄湖重要泄水道,境内南北重要支流均汇入此河,为镇域排灌、水运大动脉。中间建有19孔节制水闸一座——浏河闸,新浏河最大流量一般出现在七月份,历年最大泄水量840m3/s。闸内长年水位2.7~3.2米(吴淞基点)。浏河水闸向东为河口段,长3.1公里,呈喇叭形,岸线垂直,河床边界相对稳定,浏河口系陆海双向潮汐河口,呈非正规半日潮,一昼夜两涨两落。高潮位多出现在8月份,最高潮位达6.64米(1981年8月20日),最大潮差为4.38米。新浏河上接娄江,下达长江,流经昆山蓬朗,太仓南郊、陆渡、浏河及嘉定娄塘、唐行等乡镇,全长24公里。 4、植被与生物多样性 项目地区属北亚热带落叶与常绿阔叶混交林带,由于农业历史悠久,天然植被很少,主要为农作物和人工植被。种植业以粮(麦子、水稻)、油、棉等作物为主,还有蔬菜等。畜牧业以养猪、牛、羊、鸡、鸭为主;此外,宅前屋后和道路、河道两旁种植有各种林木和花卉,林业以乔木、灌木等绿化树种为主,本地区无原始森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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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太仓位于江苏省东南部,长江口南岸。地处北纬31°20′~31°45′、东经120°58′~121°20′。东濒长江,与崇明岛隔江相望,南临上海市宝山区、嘉定区,西连昆山市,北接常熟市。总面积822.9平方公里,水域面积285.9平方公里,陆地面积537平方公里。土地总面积8.23万公顷,耕地面积3.43万公顷。太仓市辖太仓港经济开发区、7个镇、人口约46.38万人。 改革开放以来,太仓保持持续增长的经济发展势头,在全国率先进入小康市,经济实力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百强县(市)前列,2016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55.1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6.76亿元,下降5.5%;第二产业增加值583.87亿元,增长6.0%;第三产业增加值534.50亿元,增长9.7%。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62523元,增长7.0%。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2%,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50.5%,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6.3%,2016年,太仓市共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7.71亿元,比上年增长11.5%;其中税收收入110.52亿元,增长13.0%;税收占比为86.5%。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15.84亿元,比上年增长6.1%。 全市拥有小学38所(其中民办小学8所),普通初中15所,普通高中4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中等专业学校1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1所,社区教育中心8个,老年大学1所。全市在校学生8.97万人,其中公办学校7.92万人。全市学龄儿童入学率、初中毕业生升学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均为100%。全市中小学拥有教职员工5790人,其中公办学校5081人。 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2.35%。全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73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35.2%。新增省级研发机构17家,省民营科技企业166家、高新技术产品174个。获评国家级众创空间2个。新增国家“千人计划”人才3人、省“双创”人才10人。落实“苏科贷”等资金1.3亿元。全年共申请专利8226件,其中发明专利4792件;共授权专利3632件,其中发明专利1032件。2016年年末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40.35件。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247所,其中三级综合性医院1所,中医医院1所,精神病防治院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5所,乡镇卫生院17家,血站1所,妇幼保健机构1所,急救中心1所,疾控中心1所,诊所、医务室70所,卫生培训与健康促进中心1所,卫生监督所1所,医学会1所,计划生育指导站1个。年末卫生机构拥有床位3853张,拥有卫生技术人员4475人。家庭医生累计签约8.6万户。荣获世界卫生组织健康城市最佳实践奖。 太仓经济开发区是集城市新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仓储物流区等为一体的综合性经济开发区。 太仓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北至苏昆太高速公路,南至新浏河,东至沿江高速公路、十八港,西至盐铁塘和太平路,总用地面积4418.7ha。 太仓经济开发区功能定位:主要发展机械电子、轻工纺织、食品、生物医药、环保等主导产业,其中机械电子环保产业主要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精密机械、电子信息等,生物医药主要发展复配分装以及研发等,不涉及原药生产,不涉及化工。 太仓经济开发区功能布局:将建成中南部核心居住区,东北部板桥居住区、西部拆迁安置区、北部机械电子食品医药环保新能源工业区、东部轻工纺织工业区及西北部物流区六大板块。 太仓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规划及现状: (1)给水工程 开发区不另设水厂,用水(5.15万m3/d)全部来自太仓市第二水厂。太仓市第二水厂以长江水为供水水源,主要供应太仓市区及开发区用水,设计规模70万m3/d,目前实际供水量约为30万m3/d,运行良好。目前太仓市第二水厂正在进行扩建,扩建后供水量可以达到50万m3/d,可满足开发区的需要。 (2)污水工程 根据太仓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污水工程规划,规划区北京路以南、太平路以西的拆迁安置居住区的废水接管太仓市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其他区域内各企业产生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自行预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管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3)雨水工程 区域内雨水收集后就近排入内部河道中。新敷设雨水管道使用暗管和暗渠方式,雨水管道坡度宜控制在3‰左右。雨水管道最大管径D1200mm,最小管径D500mm,雨水管道一般为塑料管或承插式钢筋混凝土管。 (4)电力工程 规划区主供电源为规划区东侧内35KV变电站2座,东部板桥镇变电站1座。工业用地用电指标:200-250KW/ha,道路、公共设施用地用电指标:200-450KW/ha,居民用电指标300-600KW/ha。 经预测并考虑用电同时系数取0.70,2020年平均用电负荷为97万KW。 (5)电信工程 为适应城市发展需要,并借鉴同类规划区经验,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话机普及率按90%。电信线路均采用地下管穿敷设,电信主干管采用12孔,分支管道采用6孔。电信管道的敷设方向为:南北走路西,东西走路南。敷设位置应位于人行道下。 (6)燃气工程 规划沿苏昆太高速铺设D600的天然气高压管线,大连路北、东亭路东设置天然气门站,人民路、弇山路、东亭路、常胜路等铺设管径D200的高压天然气管道,规划片区内沿主要道路布置中压天然气管网,管网规格为DN30~DN50之间。燃气管道以道路西侧、北侧为主要通道。 (7)热力工程 规划区内各企业所需蒸汽由太仓新海康协鑫热电有限公司(太仓保利协鑫热电有限公司)提供,现状热负荷为3-4万吨/月,最大供热规模为240t/h。现有的供热管网有2条:分为东线和西线,东线已接管到北京路以北,青岛路以南区域,西线已接管到板桥和陆渡,基本覆盖开发区已开发区域。2012年完成剩余地区主管网铺设。 (8)固废处置工程 规划区不设置专门部门处理固废和处理场所设施,由太仓市环卫部门负责处理。各企业的生活垃圾定点堆放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运到太仓市协鑫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各企业的工业固废可综合利用的可采用各种利用途径进行综合利用,属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危险固废转移和处置相关规定,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 建设项目位于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和路8号,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 1000m范围内无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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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辐射环境、生态环境等):
(1)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① 空气环境质量 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中常规因子(SO2、NO2、PM10)引用太仓冠联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委托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检测报告“G1”监测点,该监测点在本项目东南约393米处。监测时间:2016年10月17日-10月23日进行,连续监测7天。监测结果为:SO2浓度范围为0.12-0.038mg/m3,NO2浓度范围为0.015-0.063mg/m3,PM10浓度范围为0.085-0.111mg/m3,各因子中,SO2、NO2小时值,PM10日均值均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因此可以说明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质量良好。 ②水环境质量 建设项目所在地主要地表水浏河水功能区划分为Ⅳ类,监测数据引用太仓维特根机械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康达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检测编号:KDH172127)。 监测时间:2017年7月10日~7月12日进行,连续监测3天。 监测数据见表13。 表13 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表 单位:mg/L(pH 无量纲)
两监测断面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要求;SS满足参照执行的水利部试行标准《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四级标准,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③声环境质量 评价期间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进行了现状监测。监测时间:2018年8月13日昼间、夜间各一次;监测点位:厂界外1米。具体监测结果见表14。 表14 项目地噪声现状监测结果
根据表10的监测数据,项目场地边界噪声能满足《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 (2)周边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目前建设项目周边环境质量良好,无明显环境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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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根据项目周边情况,确定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5。 表15 建设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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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 境 质 量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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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江苏省环保厅1998年颁布的《江苏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项目所在地空气质量功能区为二类区。建设项目SO2、NO2、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µm)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VOCS参照执行《室内空气质量国家标准》(GB/T18883-2002)中TVOC标准。苯乙烯、丙烯腈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标准。具体见表16。 表16 大气污染物的浓度限值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按《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新浏河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水质标准。具体数据见表17。 表17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mg/L(pH无量纲)
3、声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具体见表18。 表18 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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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1、废气排放标准 粉碎产生的颗粒物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和表9标准;VOCS排放执行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标准值;厂界VOCS执行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5中标准;组装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具体见表19。 表19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废水排放标准 生活污水排放执行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见表20。 表20 废水接管标准 单位:mg/L
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2标准。其中DB32/1072-2018未做规定的SS等则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类标准,见表21。 表21 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除pH外)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3、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建设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见表22。 表22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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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量 控 制 指 标 |
扩建项目完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见表23。 表23 全厂污染物排放情况 单位:t/a
扩建项目废水排放总量拟在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内进行平衡、固废排放总量为零。废气排放总量拟在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进行平衡,排放总量报太仓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后实施。 |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本次扩建公司将增加厨房用品、居家用品中的塑料制品5300万件的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基本相同,只是有些产品需要等离子表面处理、烫印、激光雕刻Logo或超声波焊接。 1、生产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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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噪声 |
塑料粒子 |
烘干 |
注塑成型 |
等离子表面处理 |
烫印 |
检验 |
包装 |
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边角料、噪声 |
金属瓶身 |
组装 |
成品 |
废烫印膜,非甲烷总烃、噪声 |
检验 |
玻璃内胆、不锈钢瓶身、硅胶件 |
烫印膜 |
噪声 |
不合格品 |
边角料 |
不合格品 |
粉碎 |
粉尘 |
拌料 |
噪声 |
锡及其化合物、废胶水包装容器 |
超声波焊接 |
非甲烷总烃、噪声 |
激光雕刻Logo |
不锈钢瓶身 |
噪声 |
工艺流程说明:
(1)拌料:将外购的PP、ABS、SAN、POM塑料和色母粒子使用拌料机拌料,此过程会产生噪声。
(2)烘干:将搅拌好的物料使用烘干机烘干,加热方式为电加热,时间为2-4小时,温度为60℃左右。此过程会产生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及噪声。
(3)注塑成型:将烘干后的塑料粒子投入注塑机内,注塑机通过电加热至180℃左右,进行高温熔化后进入模具,此过程会产生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边角料及噪声,产生的废边角料中有一部分粉碎后回用于生产,粉碎过程中会产生粉尘。
(4)检验:将完成注塑的部件进行检验,此过程会产生不合格品,部分不合格品粉碎回用于生产。
虚线框表示部分产品需要使用的生产步骤:
(5)等离子表面处理:将外购的金属瓶身使用等离子机进行表面处理。此过程会产生噪声。
(6)烫印:将外购的金属瓶身使用烫印机进行烫印,烫印机电加热至220-230℃,使烫印膜上的颜料层压烫到金属瓶身上,此过程会产生非甲烷总烃、废烫印膜及噪声。
(7)超声波焊接:将注塑件与盖子使用超声波焊接机进行焊接,此过程会产生非甲烷总烃及噪声。
(8)激光雕刻Logo:在外购的不锈钢瓶身上使用激光雕刻机雕刻Logo,此过程会产生噪声。
(9)组装:将焊接后的注塑件与处理后的不锈钢瓶身进行组装或将注塑件与处理后的金属瓶身、外购的玻璃内胆进行组装或将外购的不锈钢瓶身、硅胶件与注塑件使用密封胶进行组装,使用密封胶会产生锡及其化合物和废胶水包装容器。
(10)检验:将组装完成的产品进行检验。
(11)包装:将检验后的产品进行包装,后使用封箱机进行封箱,即为成品,入库暂存。
注塑完成后会在模具表面喷上防锈剂,以防模具生锈。注塑前会将清洗剂喷到模具表面,然后用纸巾进行才是,去除模具表面的防锈剂。此过程会产生VOCS、废纸巾及废防锈剂\清洗剂瓶。
建设项目粉碎机仅对自己厂生产的产品中的次品及边角料进行粉碎,不对外购原料碎料且不对外承接碎料服务。
建设项目注塑机设备定期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与废液压油,属于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主要污染工序:
1、废气
①现有项目烘干、注塑产生的废气
现有项目烘干、注塑时的工作温度在180℃左右,ABS塑料(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分解温度在250℃以上,ABS原料在受热情况下,其中残存的未聚合的反应单体可挥发至空气中,从而形成有机废气,主要为丙烯腈、丁二烯和苯乙烯。由于丁二烯废气污染物没有相关排放标准,因此可以非甲烷总烃计。
现有项目烘干、注塑过程中产生的气体污染物非甲烷总烃产生量根据《空气
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美国国家环保局)中推荐的公式,该手册认为在无控制措施时,非甲烷总烃的排放系数为0.35kg/t原料;经类比同类企业,ABS粒子原料受热时,产生的少量单体苯乙烯的排放系数为0.05kg/t原料,丙烯腈的排放系数0.05kg/t原料;本项目ABS粒子用量为150t/a,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0525t/a,苯乙烯产生量为0.0075t/a,丙烯腈产生量为0.0075t/a。产生时间以7200h/a计。建设项目拟在注塑机及烘干机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通过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废气捕集的效率约为90%,其余10%未捕集的废气产生无组织排放。经集气罩收集后的废气引入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通过1#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②扩建项目烘干、注塑产生的废气
扩建项目注塑时的工作温度在180℃左右,使用的POM(聚甲醛)塑料粒子
热分解温度大于240℃,PP(聚丙烯)塑料粒子热分解温度在350℃以上,SAN(苯乙烯-丙烯腈共聚体)塑料粒子热分解温度在27℃以上,色母均未达到塑料粒子的热分解温度,塑料粒子在熔融过程中不发生分解,不产生碳链焦化气体。但原料中有少量未聚合的单体在高温下会有部分挥发出来,形成有机废气,有机废气组分较复杂,以非甲烷总烃计。
ABS塑料(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分解温度在250℃以上,ABS原料在受热
情况下,其中残存的未聚合的反应单体可挥发至空气中,从而形成有机废气,主要为丙烯腈、丁二烯和苯乙烯。由于丁二烯废气污染物没有相关排放标准,因此可以非甲烷总烃计。
本项目注塑过程中产生的气体污染物非甲烷总烃产生量根据《空气污染物排
放和控制手册》(美国国家环保局)中推荐的公式,该手册认为在无控制措施时,非甲烷总烃的排放系数为0.35kg/t原料;经类比同类企业,ABS粒子原料受热时,产生的少量单体苯乙烯的排放系数为0.05kg/t原料,丙烯腈的排放系数0.05kg/t原料;本项目ABS粒子用量为45t/a,PP粒子用量为201t/a,SAN粒子用量为30t/a,POM粒子用量为15t/a,色母粒用量为9t/a,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105t/a,苯乙烯产生量为0.0023t/a,丙烯腈产生量为0.0023t/a。产生时间以7200h/a计。建设项目拟在注塑机及烘干机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通过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废气捕集的效率约为90%,其余10%未捕集的废气产生无组织排放。经集气罩收集后的废气引入与现有项目同一套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通过1#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③扩建项目防锈剂、清洗剂挥发产生的废气
扩建项目模具会使用防锈剂防锈和清洗剂清理,会产生VOCS废气。防锈剂和清洗剂中有机组分挥发,建设项目防锈剂年用量70000mL/a,密度为0.97g/L,则有机废气挥发量约为0.000003t/a;清洗剂年用量为27500mL/a,密度为0.97g/L,则有机废气挥发量约为0.000003t/a;有机废气总共产生量为0.000006t/a,产生时间以7200h/a计。扩建项目拟在模具保养区上方设置集气罩,通过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废气捕集的效率约为90%,其余10%未捕集的废气产生无组织排放。经集气罩收集后的废气引入与现有项目同一套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通过1#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④扩建项目烫印产生的废气
扩建项目烫印温度为220℃左右,使用的烫印膜组分中有机硅树脂、热塑性树脂会产生非甲烷总烃废气,烫印膜年用量1500卷/年,每卷大约中3.5千克,总重量为5.25t/a,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量约5%,产生量为0.2625t/a,产生时间以7200h/a计。
⑤扩建项目超声波焊接产生的废气
扩建项目超声波焊接时会产生非甲烷总烃废气,产生量约0.1%,则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量约0.3t/a,产生时间以7200h/a计。
扩建项目烫印、超声波焊接产生的废气在N幢车间,拟在烫印机、超声波焊接机上方设置集气罩,通过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风机风量为30000m3/h。废气捕集的效率约为90%,其余10%未捕集的废气产生无组织排放。经集气罩收集后的废气引入J幢车间现有项目同一套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⑥扩建项目组装产生的废气
扩建项目组装时使用密封胶,根据业主提供密封胶成分报告,密封胶会产生锡及其化合物,密封胶年用量为23310mL/a,密度为1.27g/L,总重量约为0.00003t/a,密封胶中5%的有机锡化合物会挥发,锡及其化合物产生量为0.0000015t/a,产生时间以7200h/a计,产生速率为2.08×10-7kg/h。因产生量较小,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⑦粉碎粉尘废气
扩建项目产生的边角料及不合格品部分进行粉碎,后回用于生产。粉碎过程中产生粉尘废气。粉尘废气的产生量按照粉碎量的0.1%计算,粉碎量约6t/a,则粉尘产生量为0.006t/a,产生时间以7200h/a计,产生速率为0.0008kg/h。因产生量较小,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污染物具体产生情况见表24、25。
表24 扩建项目废气产生情况
污染工序 |
污染物 名称 |
产生 浓度 mg/m3 |
产生量 t/a |
产生 速率 kg/h |
排放 浓度 mg/m3 |
排放 速率 kg/h |
排放量 t/a |
治理措施 |
烘干、注塑 |
非甲烷总烃 |
0.44 |
0.0945 |
0.0131 |
0.044 |
0.0013 |
0.0095 |
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排放 |
苯乙烯 |
0.01 |
0.0021 |
0.0003 |
0.001 |
0.00003 |
0.0002 |
||
丙烯腈 |
0.01 |
0.0021 |
0.0003 |
0.001 |
0.00003 |
0.0002 |
||
未捕集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 |
0.0105 |
0.0015 |
— |
0.0015 |
0.0105 |
无组织排放 |
苯乙烯 |
— |
0.0002 |
0.00003 |
— |
0.00003 |
0.0002 |
||
丙烯腈 |
— |
0.0002 |
0.00003 |
— |
0.00003 |
0.0002 |
||
防锈剂、清洗剂挥发 |
VOCS |
0.000025 |
0.0000054 |
7.5×10-7 |
0.0000025 |
7.5×10-8 |
0.00000054 |
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排放 |
未捕集废气 |
VOCS |
— |
0.0000006 |
8.3×10-8 |
— |
8.3×10-8 |
0.0000006 |
无组织排放 |
烫印 |
非甲烷总烃 |
1.09 |
0.2363 |
0.0328 |
0.11 |
0.0033 |
0.0236 |
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排放 |
未捕集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 |
0.0262 |
0.0036 |
— |
0.0036 |
0.0262 |
无组织排放 |
超声波焊接 |
非甲烷总烃 |
1.25 |
0.27 |
0.0375 |
0.125 |
0.0038 |
0.027 |
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排放 |
未捕集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 |
0.03 |
0.0042 |
— |
0.0042 |
0.03 |
无组织排放 |
粉碎 |
颗粒物 |
— |
0.006 |
0.0008 |
— |
0.0008 |
0.006 |
无组织排放 |
组装 |
锡及其化合物 |
— |
0.0000015 |
2.08×10-7 |
— |
2.08×10-7 |
0.0000015 |
无组织排放 |
表25 扩建后全厂废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污染工序 |
污染物 名称 |
产生 浓度 mg/m3 |
产生量 t/a |
产生 速率 kg/h |
排放 浓度 mg/m3 |
排放 速率 kg/h |
排放量 t/a |
治理措施 |
烘干、注塑(现有项目) |
非甲烷总烃 |
0.22 |
0.0473 |
0.0066 |
0.022 |
0.0007 |
0.0047 |
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排放(现有) |
苯乙烯 |
0.03 |
0.0068 |
0.0009 |
0.003 |
0.00009 |
0.0007 |
||
丙烯腈 |
0.03 |
0.0068 |
0.0009 |
0.003 |
0.00009 |
0.0007 |
||
未捕集废气(现有项目) |
非甲烷总烃 |
— |
0.0052 |
0.0007 |
— |
0.0007 |
0.0052 |
无组织排放 |
苯乙烯 |
— |
0.0007 |
0.00009 |
— |
0.00009 |
0.0007 |
||
丙烯腈 |
— |
0.0007 |
0.00009 |
— |
0.00009 |
0.0007 |
||
烘干、注塑(扩建项目) |
非甲烷总烃 |
0.44 |
0.0945 |
0.0131 |
0.044 |
0.0013 |
0.0095 |
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排放 |
苯乙烯 |
0.01 |
0.0021 |
0.0003 |
0.001 |
0.00003 |
0.0002 |
||
丙烯腈 |
0.01 |
0.0021 |
0.0003 |
0.001 |
0.00003 |
0.0002 |
||
未捕集废气(扩建项目) |
非甲烷总烃 |
— |
0.0105 |
0.0015 |
— |
0.0015 |
0.0105 |
无组织排放 |
苯乙烯 |
— |
0.0002 |
0.00003 |
— |
0.00003 |
0.0002 |
||
丙烯腈 |
— |
0.0002 |
0.00003 |
— |
0.00003 |
0.0002 |
||
防锈剂、清洗剂挥发(扩建项目) |
VOCS |
0.000025 |
0.0000054 |
7.5×10-7 |
0.0000025 |
7.5×10-8 |
0.00000054 |
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排放 |
未捕集废气(扩建项目) |
VOCS |
— |
0.0000006 |
8.3×10-8 |
— |
8.3×10-8 |
0.0000006 |
无组织排放 |
烫印(扩建项目) |
非甲烷总烃 |
1.09 |
0.2363 |
0.0328 |
0.11 |
0.0033 |
0.0236 |
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排放 |
未捕集废气(扩建项目) |
非甲烷总烃 |
— |
0.0262 |
0.0036 |
— |
0.0036 |
0.0262 |
无组织排放 |
超声波焊接(扩建项目) |
非甲烷总烃 |
1.25 |
0.27 |
0.0375 |
0.125 |
0.0038 |
0.027 |
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排放 |
未捕集废气(扩建项目) |
非甲烷总烃 |
— |
0.03 |
0.0042 |
— |
0.0042 |
0.03 |
无组织排放 |
粉碎(扩建项目) |
颗粒物 |
— |
0.006 |
0.0008 |
— |
0.0008 |
0.006 |
无组织排放 |
组装(扩建项目) |
锡及其化合物 |
— |
0.0000015 |
2.08×10-7 |
— |
2.08×10-7 |
0.0000015 |
无组织排放 |
2、废水排放分析
扩建项目新增自来水用量4404t/a,分别为生活用水2100t/a,冷却水补充水2304t/a,来自当地自来水管网。
(1)冷却用水
扩建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采用水作为冷却水介质对其进行间接冷却,冷却水使用过程中会有所损耗,故冷却水需要定期补充。扩建项目新增1台冷却塔,冷却塔每天运行24小时,年运行300天,每台循环用水量约80t/h,则总循环量为576000t/a,冷却循环水损耗量以冷却循环总水量的0.4%计,则补水量约为2304t/a。
(2)生活用水
扩建项目新增员工140人,用水标准参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版)的工业企业职工生活用水定额计算,平均每人每天用水50L,年工作天数300天,因此建设项目职工生活用水量为2100t/a,产污系数按照0.8计算,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680t/a,主要污染物及浓度分别为COD 400mg/L、SS 200mg/L、氨氮25mg/L和总磷4mg/L。
扩建项目水平衡图见图4,扩建后全厂水平衡图见图5。
SHAPE \* MERGEFORMAT
生活用水 |
化粪池 |
损耗420 |
1680 |
|
环卫清运至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 |
4404 |
1680 |
图4 扩建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t/a)
|
冷却用水 |
2304 |
2100 |
损耗2304 |
循环水量46080 |
生活用水 |
化粪池 |
损耗612 |
2448 |
|
环卫清运至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 |
6154 |
2448 |
图5 扩建后全厂水平衡图 (单位t/a)
|
冷却用水 |
3094 |
3060 |
损耗3094 |
循环水量61880 |
3、噪声
建设项目主要设备及噪声源强见表26。
表26 建设项目主要噪声设备情况表
序 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台噪声 dB(A) |
所在车间 名称 |
距最近厂界 位置(m) |
治理措施 |
降噪效果 dB(A) |
1 |
注塑机 |
30 |
75 |
生产车间 |
南侧,10 |
减振底座、隔声 |
25 |
2 |
烘干机 |
30 |
75 |
生产车间 |
南侧,10 |
减振底座、隔声 |
25 |
3 |
空气压缩机 |
3 |
85 |
生产车间 |
南侧,10 |
减振底座、隔声 |
25 |
4 |
烫印机 |
2 |
75 |
生产车间 |
南侧,10 |
减振底座、隔声 |
25 |
5 |
等离子机 |
1 |
75 |
生产车间 |
南侧,10 |
减振底座、隔声 |
25 |
6 |
粉碎机 |
3 |
85 |
生产车间 |
南侧,10 |
减振底座、隔声 |
25 |
7 |
拌料机 |
2 |
75 |
生产车间 |
南侧,10 |
减振底座、隔声 |
25 |
8 |
振动筛 |
1 |
85 |
生产车间 |
南侧,10 |
减振底座、隔声 |
25 |
9 |
封箱机 |
4 |
75 |
生产车间 |
南侧,10 |
减振底座、隔声 |
25 |
4、固体废物
扩建项目营运期的固废主要来自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注塑产生的边角料;检验产生的不合格品;烫印产生的废烫印膜;清理模具产生的废纸巾;材料供应产生的废清洗剂/防锈剂瓶、废胶水包装容器;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和废液压油;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
(1)生活垃圾
扩建项目新增员工14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1kg/(人·天)计,年工作
300天,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42t/a。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塑料边角料
注塑过程中会产生边角料,部分粉碎后回用于生产,部分外卖。外卖边角料
产生量约3t/a。
(3)不合格品
检验过程中会产生不合格品,部分粉碎后回用于生产,部分外卖。外卖不合
格品产生量约3t/a。
(4)废烫印膜
烫印过程中会产生废烫印膜,产生量约0.2t/a,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废纸巾
喷到模具表面的清洗剂会使用纸巾擦拭,会产生废纸巾,产生量约0.2t/a,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废防锈剂/清洗剂瓶、废胶水包装容器
使用防锈剂和清洗剂后会产生废防锈剂/清洗剂瓶,产生量约0.1t/a;胶水
使用后产生的废胶水包装容器,产生量约0.05t/a,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7)废润滑油、废液压油
设备维护和保养会产生废润滑油和废液压油,废润滑油产生量约1t/a,废液
压油产生量4t/a,废润滑油与废液压油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8)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会产生废活性炭,产生量约3.4t/a,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另外,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吨桶作为周转桶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的规定,判断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是否属于固体废物,建设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汇总见表27。
表27 建设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汇总表
序号 |
副产物名称 |
产生工序 |
形态 |
主要成分 |
预测产生量(吨/年) |
种类判断* |
||
固体废物 |
副产品 |
判定依据 |
||||||
1 |
边角料 |
注塑 |
固态 |
塑料 |
3 |
√ |
|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34330—2017) |
2 |
生活垃圾 |
办公、生活 |
半固态 |
废纸等 |
42 |
√ |
|
|
3 |
废活性炭 |
废气处理 |
固态 |
非甲烷总烃 |
3.4 |
√ |
|
|
4 |
不合格品 |
检验 |
固态 |
塑料 |
3 |
√ |
|
|
5 |
废烫印膜 |
烫印 |
固态 |
烫印膜 |
0.2 |
√ |
|
|
6 |
废纸巾 |
清理模具 |
固态 |
清洗剂 |
0.2 |
√ |
|
|
7 |
废防锈剂/清洗剂瓶 |
原料供应 |
固态 |
防锈剂/清洗剂 |
0.1 |
√ |
|
|
8 |
废润滑油 |
设备维护 |
液态 |
润滑油 |
1 |
√ |
|
|
9 |
废液压油 |
设备维护 |
液态 |
液压油 |
4 |
√ |
|
|
10 |
废胶水包装容器 |
原料供应 |
固态 |
胶水 |
0.05 |
√ |
|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见表28。
表28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
序号 |
固废名称 |
属性 |
产生工序 |
形态 |
主要 成分 |
危险特性 鉴别方法 |
危险 特性 |
废物 类别 |
废物 代码 |
估算产生 量(t/a) |
1 |
生活垃圾 |
一般固废 |
生产、办公 |
固 |
废纸等 |
/ |
/ |
99 |
/ |
42 |
2 |
废活性炭 |
危险废物 |
废气处理 |
固 |
非甲烷总烃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
T |
HW49 |
900-041-49 |
3.4 |
3 |
废防锈剂/清洗剂瓶 |
危险废物 |
原料供应 |
固 |
防锈剂/清洗剂 |
T |
HW49 |
900-041-49 |
0.1 |
|
4 |
废润滑油 |
危险废物 |
设备维护 |
液 |
润滑油 |
T |
HW08 |
900-217-08 |
1 |
|
5 |
废液压油 |
危险废物 |
设备维护 |
液 |
液压油 |
T |
HW08 |
900-218-08 |
4 |
|
6 |
废胶水包装容器 |
危险废物 |
原料供应 |
固 |
胶水 |
T |
HW49 |
900-041-49 |
0.05 |
|
7 |
边角料 |
一般固废 |
注塑 |
固 |
塑料 |
/ |
/ |
86 |
/ |
3 |
8 |
不合格品 |
一般固废 |
检验 |
固 |
塑料 |
/ |
/ |
86 |
/ |
0.2 |
9 |
废烫印膜 |
一般固废 |
烫印 |
固 |
烫印膜 |
/ |
/ |
86 |
/ |
0.2 |
10 |
废纸巾 |
一般固废 |
清理模具 |
固 |
清洗剂 |
/ |
/ |
86 |
/ |
3 |
危险废物产生情况见表29。
表29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危险废物名称 |
危险废物类别 |
危险废物代码 |
产生量(吨/年) |
产生工序及装置 |
形态 |
主要成分 |
有害成分 |
产废周期 |
危险 特性 |
污染防治措施 |
1 |
废活性炭 |
HW49 |
900-041-49 |
3.4 |
废气处理 |
固 |
非甲烷总烃 |
非甲烷总烃 |
间歇 |
T |
危废堆场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2 |
废防锈剂/清洗剂瓶 |
HW49 |
900-041-49 |
0.1 |
原料供应 |
固 |
防锈剂/清洗剂 |
防锈剂/清洗剂 |
间歇 |
T |
|
3 |
废润滑油 |
HW08 |
900-217-08 |
1 |
设备维护 |
液 |
润滑油 |
润滑油 |
间歇 |
T |
|
4 |
废液压油 |
HW08 |
900-218-08 |
4 |
设备维护 |
液 |
液压油 |
液压油 |
间歇 |
T |
|
5 |
废胶水包装容器 |
HW49 |
900-041-49 |
0.05 |
原料供应 |
固 |
胶水 |
胶水 |
间歇 |
T |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产生浓度及产生量 (单位) |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单位) |
大气 污染物 |
烘干、注塑(扩建项目) |
非甲烷总烃 |
0.44mg/m3,0.0945t/a |
0.044mg/m3,0.0095t/a |
苯乙烯 |
0.01mg/m3,0.0021t/a |
0.001mg/m3,0.0002t/a |
||
丙烯腈 |
0.01mg/m3,0.0021t/a |
0.001mg/m3,0.0002t/a |
||
集气罩未捕集废气(扩建项目) |
非甲烷总烃 |
—,0.0105t/a |
—,0.0105t/a |
|
苯乙烯 |
—,0.0002t/a |
—,0.0002t/a |
||
丙烯腈 |
—,0.0002t/a |
—,0.0002t/a |
||
防锈剂、清洗剂挥发(扩建项目) |
VOCS |
0.000025mg/m3,0.0000054t/a |
0.0000025mg/m3,0.00000054t/a |
|
集气罩未捕集废气(扩建项目) |
VOCS |
—,0.0000006t/a |
—,0.0000006t/a |
|
烫印(扩建项目) |
非甲烷总烃 |
1.09mg/m3,0.2363t/a |
0.11mg/m3,0.0236t/a |
|
集气罩未捕集废气(扩建项目) |
非甲烷总烃 |
—,0.0262t/a |
—,0.0262t/a |
|
组装(扩建项目) |
锡及其化合物 |
—,0.0000015t/a |
—,0.0000015t/a |
|
超声波焊接(扩建项目) |
非甲烷总烃 |
1.25mg/m3,0.27t/a |
0.125mg/m3,0.027t/a |
|
集气罩未捕集废气(扩建项目) |
非甲烷总烃 |
—,0.03t/a |
—,0.03t/a |
|
粉碎(扩建项目) |
颗粒物 |
—,0.006t/a |
—,0.006t/a |
|
烘干、注塑(原有项目) |
非甲烷总烃 |
0.22mg/m3,0.0473t/a |
0.022mg/m3,0.0047t/a |
|
苯乙烯 |
0.03mg/m3,0.0068t/a |
0.003mg/m3,0.0007t/a |
||
丙烯腈 |
0.03mg/m3,0.0068t/a |
0.003mg/m3,0.0007t/a |
||
未捕集废气(原有项目) |
非甲烷总烃 |
—,0.0052t/a |
—,0.0052t/a |
|
苯乙烯 |
—,0.0007t/a |
—,0.0007t/a |
||
丙烯腈 |
—,0.0007t/a |
—,0.0007t/a |
||
水 污染物 |
生活污水 1680t/a |
pH COD SS 氨氮 总磷 |
400mg/L,0.672t/a 200mg/L,0.336t/a 25mg/L,0.042t/a 4mg/L,0.0067t/a |
340mg/L,0.5712t/a 140mg/L,0.2352t/a 24.25mg/L,0.0407t/a 4mg/L,0.0067t/a 排放去向,环卫清运至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 |
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体 废物 |
注塑 |
边角料 |
3t/a |
外卖处理 |
办公、生活 |
生活垃圾 |
42t/a |
环卫清运 |
|
废气处理 |
废活性炭 |
3.4t/a |
委外处置 |
|
检验 |
不合格品 |
3t/a |
外卖处理 |
|
烫印 |
废烫印膜 |
0.2t/a |
环卫清运 |
|
清理模具 |
废纸巾 |
0.2t/a |
环卫清运 |
|
原料供应 |
废防锈剂/清洗剂瓶 |
0.1t/a |
委外处置 |
|
设备维护 |
废润滑油 |
1t/a |
委外处置 |
|
设备维护 |
废液压油 |
4t/a |
委外处置 |
|
原料供应 |
废胶水包装容器 |
0.05t/a |
委外处置 |
|
噪 声 |
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高噪声设备经加设减震底座、减震垫,设计隔声达10dB(A)以上,同时厂房隔声可达15dB(A),总体消声量为25dB(A),厂界噪声影响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标准要求。 |
|||
其它 |
-- |
|||
主要生态影响: 无 |
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爱慕莎居家用品(太仓)有限公司利用位于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和路8号在原有租赁厂房的基础上新租用两幢厂房进行进行扩建,施工期主要为设备进厂和生产线的安装调试,施工期较短,工程量不大,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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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一)有组织废气 ①现有项目烘干、注塑产生的废气 由前分析可知,现有项目烘干、注塑时会产生废气,污染因子以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计。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0525t/a,苯乙烯产生量为0.0075t/a,丙烯腈产生量为0.0075t/a。产生时间以7200h/a计。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有组织废气排放量为0.0047t/a,排放速率为0.0007kg/h,排放浓度为0.022mg/m3;苯乙烯有组织废气排放量为0.0007t/a,排放速率为0.00009kg/h,排放浓度为0.003mg/m3;丙烯腈有组织废气排放量为0.0007t/a,排放速率为0.00009kg/h,排放浓度为0.003mg/m3。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都属于VOCS,排放浓度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标准(VOCS排放浓度为80mg/m3,排放速率为2.0kg/h)。 ②扩建项目烘干、注塑产生的废气 由前分析可知,扩建项目注塑时会产生废气,污染因子以非甲烷总烃、苯 乙烯、丙烯腈计。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105t/a,苯乙烯产生量为0.0023t/a,丙烯腈产生量为0.0023t/a。产生时间以7200h/a计。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有组织废气排放量为0.0095t/a,排放速率为0.0013kg/h,排放浓度为0.044mg/m3;苯乙烯有组织废气排放量为0.0002t/a,排放速率为0.00003kg/h,排放浓度为0.001mg/m3;丙烯腈有组织废气排放量为0.0002t/a,排放速率为0.00003kg/h,排放浓度为0.001mg/m3。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都属于VOCS,排放浓度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标准(VOCS排放浓度为80mg/m3,排放速率为2.0kg/h)。 ③扩建项目防锈剂、清洗剂挥发产生的废气 由前分析可知,扩建项目模具会使用防锈剂防锈和清洗剂清理,会产生VOCS废气。VOCS废气产生量约为0.000006t/a,产生时间以7200h/a计。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VOCS有组织废气排放量为0.00000054t/a,排放速率为7.5×10-8kg/h,排放浓度为0.0000025mg/m3。VOCS《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标准(VOCS排放浓度为80mg/m3,排放速率为2.0kg/h)。 ④扩建项目烫印产生的废气 由前分析可知,扩建项目烫印过程中会产生非甲烷总烃废气,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量为0.2625t/a,产生时间以7200h/a计。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有组织废气排放量为0.0236t/a,排放速率为0.0033kg/h,排放浓度为0.11mg/m3。非甲烷总烃属于VOCS,排放浓度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标准(VOCS排放浓度为80mg/m3,排放速率为2.0kg/h)。 ⑤扩建项目超声波焊接产生的废气 由前分析可知,扩建项目超声波焊接时会产生非甲烷总烃废气,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量约0.3t/a,产生时间以7200h/a计。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有组织废气排放量为0.027t/a,排放速率为0.0038kg/h,排放浓度为0.125mg/m3。非甲烷总烃属于VOCS,排放浓度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标准(VOCS排放浓度为80mg/m3,排放速率为2.0kg/h)。 活性炭的吸附机理如下所述: A、活性炭是一种很细小的炭粒,有很大的表面积,而且炭粒中还有更细小的孔——毛细管,这种毛细管具有很强的吸附能力,由于炭粒的表面积很大,所以能与气体(杂质)充分接触,当这些气体(杂质)碰到毛细管就被吸附,起净化作用。 B、活性炭是一种多孔的含碳物质,其发达的空隙结构使它具有很大的表面积,所以很容易与废气中的有机气体成分充分接触,活性炭孔周围强大的吸附力场会立即将有机气体分子吸入孔内,所以活性炭具有极强的吸附能力。 C、活性炭吸附的物理作用,利用范德华力进行吸附;无任何化学添加剂,对人身无影响。 扩建项目与现有项目使用同一套废气设施,活性炭箱尺寸2500mm×1500mm×1500mm,活性炭颗粒的堆密度约为0.5g/cm3,因此活性炭填充量约为2.8125t。参考《简明通风设计手册》,活性炭的有效吸附量为0.24kg/kg,由污染源强估算可知,扩建后全厂有组织废气产生量一年约达到0.6659054t/a,活性炭吸附效率90%,即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约0.59930486t/a,扩建后全厂一年需要的活性炭的使用量约为2.5t/a,因此扩建后全厂每年需要更换1次,即12个月更换一次,扩建后全厂产生废活性炭约3.4t/a。 扩建项目大气污染物产生及处理情况见表30。 表30 扩建项目废气产生及处理情况
建设项目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颗粒物废气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标准要求;VOCS(包含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废气排放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标准要求;锡及其化合物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且VOCS排放量仅0.06660114t/a;锡及其化合物排放量仅0.0000015t/a;颗粒物排放量0.006t/a,排放量较少,因此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无组织排放 建设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集气罩未捕集的VOCS(包含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粉碎产生的粉尘废气;组装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废气。VOCS废气产生量0.0737006t/a,产生速率0.0102kg/h;粉尘产生量0.006t/a,产生速率0.0008t/a;锡及其化合物产生量0.0000015t/a,产生速率2.08×10-7kg/h,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废气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标准要求;VOCS废气排放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标准要求;锡及其化合物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且排放量较少,因此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防护距离设置 建设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集气罩未捕集的VOCS(包含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粉碎产生的粉尘废气;组装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废气。VOCS废气产生量0.0737006t/a;粉尘产生量0.006t/a;锡及其化合物产生量0.0000015t/a。 根据大气导则HJ2.2-2008的要求,本项目采用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无组织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环境质量模拟重点实验室发布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模式软件计算。计算参数和结果见表31。 表31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参数和结果
根据软件计算结果,本项目厂界边界范围内无超标点,即在本项目厂界边界处,污染物浓度不仅满足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要求,同时已达到其质量标准要求。因此,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的有关规定,计算卫生防护距离,各参数取值见表32。 表32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注:*为本项目计算取值。 (1)计算源强 无组织排放废气其排放源强等参数见表33。 表33 无组织排放源强和面积
(2)卫生防护距离 经计算,各污染物的卫生防护距离见表34。 表34 各污染物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表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 3840—91)中 规定:无组织排放多种有害气体的工业企业,按 QC/Cm值的最大值计算其所需卫生防护距离,但当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有害气体的 QC/Cm值计算的卫生防护距离在同一级别时,该类工业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级别应提高一级。根据计算,确定建设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目前无居 民点以及其他环境空气敏感保护点,今后在此范围内也不得建设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项目。在此条件下,对当地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可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扩建项目新增员工生活污水1680t/a通过化粪池收集后,经环卫托运至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尾水排入新浏河。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建设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35。 表35 建设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坐落于常胜北路67号。城东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已达到4万m3/d,其工艺采用高效的除氮脱磷工艺——循环式活性污泥法(C-TECH)处理,目前污水接管量为3.69万m3/d,污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 根据苏环科[2007]16号(关于印发《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通知)的要求,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须进行升级改造,在原改良型A2/O氧化沟的工艺基础上增加深度处理工艺,即采用后续BAF生物滤池处理工艺,以提高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标准。该方案已取得了太仓市环保局的批复同意,升级改造工作已于2009年5月底完成。提标后尾水排放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新浏河。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5.6t/d,仅占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设计水量的0.014%,而且本项目生活污水水质较简单,不会对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污水处理厂已经建成运行,污水主管网未铺设到项目所在地。 经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建设项目排入水环境的污染物量COD 0.084t/a、SS 0.0168t/a、NH3-N 0.0067t/a、TP 0.0008t/a,水污染物排放量很少,因此,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一)固体废物处置去向 扩建项目产生的固废可以分为以下二大类。 (1)一般固废:建设项目边角料、生活垃圾、不合格品、废烫印膜和废纸巾属于一般固废。其中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综合利用,其他一般固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2)危险固废: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本项目产生的工业有害废物主要有: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防锈剂/清洗剂瓶、废胶水包装容器和废活性炭按照相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二)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运输、处理可行性分析 (1)危险废物收集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危险废物在收集时,应清楚废物的类别及主要成份并在收集容器表面粘贴标明类别、成份的说明,以方便委托处理单位处理。建设项目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和形态,主要采用坚固的塑料容器包装,所有包装容器足够安全,并经过周密检查,不会在装载、搬移或运输途中出现渗漏、溢出、抛洒或挥发等情况。 (2)危险废物暂存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①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暂存于危废堆场,位于N幢厂房外南侧,危废堆场在做好基础防渗措施后,场地选址能够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环保部 [2013]36 号公告的修改表单等规定要求,贮存场选址具有可行性; ②危废堆场占地面积为20m2,从项目危废产生量、产废周期以及贮存周期来看,危废堆场的面积能够满足项目危废贮存需求。另外危废堆场设置在车间外,以做到防风、防雨、防晒。项目还需做好防渗措施,建议地面采用钢筋混凝土垫层,使其渗透系数≤10-10cm/s。危险固废暂存时必须分类分开存放,相互间保持一定间隔,并做到相应标注。 危废堆场须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储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见表36。 表36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
(3)危险废物运输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危险废物运输中应做到以下几点: a 危险废物的运输车辆须经主管单位检查,并持有单位签发的许可证,负责运输的司机应通过培训,持有证明文件。 b 载有危险废物的车辆须有明显的标志或适当的危险符号,以引起注意 c 承载危险废物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时,需持有运输许可证,其上应注明废物来源、性质和运往地点。 d 组织危险废物的运输单位,在事先需作出周密的运输计划和行驶路线,其中包括有效的废物泄露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通过该系列措施可保证在运输过程中危险固废对经由地的环境影响较小。 (4)危险废物处理可行性分析 建设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切削液全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的危险处置能力以及项目意向处置单位情况见表37。 表37 建设项目周边危废处置能力及意向处理表
由表中可以得到,本项目产生的危废在项目周边范围内有较多的处置量,周边危废处置能力较强且运输距离较近,可以保障本项目的危废处理稳定、有序进行,从而做到危险固废无害化处理,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4)综合利用、处理、处置的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废采取了合理的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均不外排,因此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扩建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见表38。 表38 扩建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
本此环评要求企业落实以下几点要求: ①对危险固废堆场区域设立监控设施,危废堆场周围应设置围墙或者防护栅栏,与周边区域严格分离开,并按GB15562.2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现场需配置安全防护服装与工具、通讯设备、照明设施等; ②加强固废管理,一般固废与危险固废的堆放位置应在物理上、空间上严格区分,确保污染物不在一般固废与危险固废间转移;危险固废及时暂存在危废堆场,并及时通知协议处理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③严格落实危险固废转移台账管理制度,做到每一笔危险固废的去向都有台账记录; ④对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 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均有合理的处理途径,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4、声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为注塑机、烘干机、空气压缩机、烫印机、等离子机、粉碎机、拌料机、振动筛和封箱机。本项目对厂界进行昼、夜间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选择东、南、西、北厂界作为关心点,根据声环境评价导则(HJ2.4-2009)的规定,进行全厂噪声预测,计算模式如下: (1)声环境影响预测模式:
式中:LA(r)——预测点r处A声级,dB(A); LA(r0)——r0处A声级,dB(A); A — 倍频带衰减,dB(A); (2)声级的计算
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Ai——i声源在预测点的A声级,dB(A); T——预测计算的时间段,s; ti——i声源在T时段内的运行时间,s。 (3)预测点的预测等效声级(Leq)计算公式: Leq=10lg(100.1Leqg+100.1Leqb) 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eqb——预测点的背景值,dB(A)。 本项目厂界噪声影响贡献值见表39, 厂界噪声影响预测结果见表40。 表39 本项目厂界噪声影响贡献值
表40 厂界噪声影响预测结果
根据表 38、39 预测结果,与评价标准进行对比分析,本项目主要噪声设 备对东、南、西、 北厂界的贡献值分别为48.0dB(A)、51.5dB(A)、49.9dB(A)、51.5dB(A),叠加昼间背景值后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值分别为53.7dB(A)、58.4dB(A)、55.2dB(A)、54.5dB(A);叠加夜间背景值后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值分别为49.8dB(A)、52.5dB(A)、51.2dB(A)、52.0dB(A)。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建设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7、污染物排放汇总 扩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41。 表41 扩建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 单位:t/a
扩建项目投产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42。 表42 全厂污染物排放情况 单位:t/a
扩建项目废水排放总量拟在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内进行平衡、固废排放总量为零。废气排放总量拟在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进行平衡,排放总量报太仓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后实施。 8、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建设项目环保投资估算及“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见表43。 表43 “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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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大气 污染物 |
烘干、注塑、防锈剂\清洗剂挥发、烫印、超声波焊接 |
非甲烷总烃 |
活性炭吸附+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除尘效率90%,达标排放 |
苯乙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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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烯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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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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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气罩未捕集的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无组织排放 |
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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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乙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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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烯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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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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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碎 |
颗粒物 |
无组织排放 |
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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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装 |
锡及其化合物 |
无组织排放 |
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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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污 染 物 |
生活污水 |
COD SS 氨氮 总磷 |
化粪池处理 |
环卫清运 |
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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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固体 废物 |
办公、生活 |
生活垃圾 |
环卫清运 |
有效处置,零排放 |
注塑 |
边角料 |
外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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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 |
不合格品 |
外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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烫印 |
废烫印膜 |
环卫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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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模具 |
废纸巾 |
环卫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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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供应 |
废防锈剂/清洗剂瓶 |
委托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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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供应 |
废胶水包装容器 |
委托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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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维护 |
废润滑油 |
委托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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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维护 |
废液压油 |
委托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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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处理 |
废活性炭 |
委托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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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
声 |
建设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高噪声设备经过加设减震底座、减震垫,设计隔声达10dB(A)以上,同时厂房隔声可达15dB(A),总体消声量为25dB(A)。厂界噪声影响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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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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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无 |
一、结论 爱慕莎居家用品(太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公司现位于太仓市陆渡镇三和路新旺工业园5号厂房,主要生产、组装厨房用品、居家用品中的塑料制品,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从事本公司生产的同类及相关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业务。具有年产厨房用品、居家用品中的塑料制品(保温壶、食品容器之类)1000万件的生产规模。该项目环评报告已于2011年1月通过太仓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太环计[2011]14号),审批意见见附件。该项目已于2012年9月通过太仓市环境保护局环保竣工验收(验收申请登记卡),验收申请登记卡见附件。 爱慕莎居家用品(太仓)有限公司拟投资700万元在原有租赁厂房的基础上新租用两幢厂房,厂房面积8761.65㎡对公司进行扩建。本次扩建公司将增加厨房用品、居家用品中的塑料制品2300万件;居家用品中的塑料制品3000万件,总共增加5300万件的生产规模。扩建项目预计2018年10月建成。 1、项目选址与规划相辅性 太仓经济开发区内规划面积44.187km2,规划范围:北至苏昆太高速公路,南至新浏河,东至沿江高速公路、十八港,西至盐铁塘和太平路。规划区产业定位为机械电子、轻工纺织、食品、环保等主导产业,其中机械电子、环保产业主要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精密机械、电子信息等,并适当开展生物医药研发工作。功能定位是集城市新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仓储物流区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开发区。 建设项目位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生产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产品为厨房用品、居家用品中的塑料制品,属轻工类。因此与太仓经济开发区产业定位相符。 2.与产业政策相符 建设项目不属于国务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及《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中所列禁止、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亦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的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3.污染物达标排放及环境影响 (1)废气 ①有机废气 扩建项目烘干、注塑、防锈剂\清洗剂挥发、烫印和超声波焊接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和VOCS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1268t/a,排放速率为0.0177kg/h;苯乙烯排放量为0.0004t/a,排放速率为5.5×10-5kg/h;丙烯腈0.0004t/a,排放速率为5.5×10-5kg/h;VOCS排放量为0.00000114t/a,排放速率为0.000000158kg/h。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废气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标准要求;VOCS废气排放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标准要求,因此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②粉尘废气 建设项目粉碎产生的粉尘排放量为0.006t/a,排放速率为0.0008kg/h。在生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标准要求,因此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③锡及其化合物废气 建设项目组装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排放量为0.0000015t/a,排放速率为2.08×10-7kg/h。在生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因此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卫生防护距离 扩建项目以生产车间为边界的100米范围,卫生防护距离内主要为工业企业,无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以后亦不得在此范围内迁建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建设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气通过车间通风系统无组织排放,满足环境控制要求。 (4)废水 扩建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有环卫清运至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环保要求。经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向新浏河水环境的水污染物量COD 0.084t/a、SS 0.0168t/a、氨氮0.0067t/a、总磷0.0008t/a,水污染物排放量很少,对新浏河水环境影响较小,新浏河水质仍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 (5)固废 扩建项目固体废物中不合格品、边角料外卖至合作厂家;生活垃圾、废烫印膜和废纸巾环卫清运;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胶水包装容器和废防锈剂\清洗剂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建设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6)噪声 建设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高噪声设备经过加设减震底座、减震垫,设计隔声达10dB(A)以上,同时厂房隔声可达15dB(A),总体消声量为25dB(A)。厂界噪声影响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不会产生噪声扰民问题。 4.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1)水污染物 扩建项目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经环卫清运进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接管控制指标为:废水量1680t/a,COD 0.5712t/a、SS 0.2352t/a、NH3-N 0.0407t/a、TP 0.0067t/a。水污染物排放量在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总量中平衡解决。 (2)大气污染物 扩建项目非甲烷总烃无组织废气排放量0.0667t/a;苯乙烯无组织废气排放量0.0002t/a;丙烯腈无组织废气排放量0.0002t/a;VOCS无组织废气排放量0.0000006t/a;颗粒物无组织废气排放量0.006t/a;锡及其化合物无组织废气排放量0.0000015t/a。废气排放总量拟在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进行平衡。 扩建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废气排放量0.0601t/a;苯乙烯有组织废气排放量0.0002t/a;丙烯腈有组织废气排放量0.0002t/a;VOCS有组织废气排放量0.00000054t/a。废气排放总量拟在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进行平衡。 (3)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实现零排放。不申请总量。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该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二、建议 1、加强管理,强化企业职工自身的环保意识。 2、落实好厂房隔声,设备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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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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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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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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