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麦格纳(太仓)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扩建汽车灯具等产品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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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麦格纳(太仓)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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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Frederick Yeung Shan Kao |
联系人 |
余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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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太仓经济开发区半泾北路1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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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3816803076 |
传真 |
021-58997900 |
邮编 |
215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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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半径路东、广州路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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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审批部门 |
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准文号 |
太发改投备{2018}6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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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扩建 |
行业类别 及代码 |
C3725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C3991车辆专用厢明及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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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4500 |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依托周边绿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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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万元) |
32500 |
环保投资 (万元) |
15 |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
0.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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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经费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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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投产 日期 |
2018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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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详见第2页“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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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及能源消耗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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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消耗量 |
名称 |
消耗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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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吨/年) |
4440 |
燃油(吨/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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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千瓦时/年) |
800(一期+二期) |
天然气(标m3/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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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吨/年) |
— |
其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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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 eq \o\ac(□,√)√)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扩建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扩建项目员工生活污水2880t/a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向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新浏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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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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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 1、原辅材料 扩建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见表1,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见表2。 表1 扩建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表
表2 扩建项目原辅材料的理化性质
2、主要设备 扩建项目主要设备见表3。 表3扩建项目主要设备表
工程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附另页): 1、项目由来 麦格纳公司总部位于加拿大,为全球第三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2011年,麦格纳公司在太仓经济开发区半泾北路188号投资麦格纳(太仓)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的设计、生产和销售,并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建设单位于2011年投资建设了年产汽车灯具2000万个、执行器600个、电子类产品100万个新建项目,该项目环评于2011年8月9日通过太仓环保局审批(太环计[2011]351号),2013年9月27日申请通过进行试生产(太环试[2013]81号),2014年3月5日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太环建验[2014]28号)。 2016年,建设单位因扩大产能在原有生产线基础上扩建电子控制系统的输入(传感器和采样系统)输出(执行器)部件等产品项目,扩建完成后全厂年产车用电子光学器件(汽车灯具)2500万个、电子控制系统的输入(传感器和采样系统))输出(执行器)部件1200万个、电子类产品300万个;该项目环评于2016年2月2日通过太仓环保局审批(太环建[2016]51号),2018年3月2日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太环建验[2018]1号)。 现根据公司发展需求,麦格纳(太仓)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进一步扩大产能投资,对现有厂房进行重新布局,在现有厂房内增设本次扩建项目部分一期设备,并在现有厂房东侧新建厂房进行扩建生产。 本次扩建项目分两期进行,其中一期生产场地包括现有厂房内部分区域和新建厂房内部分区域;二期生产场地为新建厂房内剩余部分区域。 扩建项目总投资32500万元,建成后将形成年产汽车灯具2200万套、执行器800万套、过载保护模块(电子类产品)180万套的生产规模。其中一期年产汽车灯具1200万套、执行器400万套、过载保护模块(电子类产品)90万套,预计在2020年3月投产;二期年产汽车灯具1000万套、执行器400万套、过载保护模块(电子类产品)90万套,预计在2022年12月投产。 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574-2017)中“[C3725]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991]车辆专用厢明及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九号,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版),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二十五、汽车制造业71汽车制造——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受麦格纳(太仓)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经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和同类企业类比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2、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名称:麦格纳(太仓)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扩建汽车灯具等产品项目 (2)建设单位:麦格纳(太仓)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半径路东、广州路南 (4)建设性质:扩建 (5)占地面积:14500m2 (6)项目总投资和环保投资情况:总投资3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7)员工情况:现有员工500人,拟增加100人 (8)工作安排:实行三班八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60天(8640h);项目现有餐厅一座,仅作为员工用餐地点,员工用餐外购解决,不设有食堂及宿舍; (9)工程内容及方案:扩建项目一期年产汽车灯具1200万套、执行器400万套、过载保护模块(电子类产品)90万套,二期年产汽车灯具1000万套、执行器400万套、过载保护模块(电子类产品)90万套,详见下表4; 表4 扩建项目主体工程和产品方案
注:原环评中产品名称不同,实际产品不变 3、公用及辅助工程工程 扩建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情况见表5、6。 表5 扩建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一览表
表6 扩建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4、周边环境概括 本项目位于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半径路东、广州路南,厂区北面为广州东路,东面为直北路,南面为空地,西面为半泾北路;本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一,周围环境范围概况图见附图二。 本项目的平面布置在满足生产工艺流程要求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项目区周 围自然条件、消防、卫生、环保、运输等因素,结合本项目工艺流程、生产规模、 场地自然条件因地制宜进行布置。项目区内主要功能区为办公区、生产区。生产区内设各种设备装置和生产线,主要进行汽车灯具等产品的生产。本项目厂房平面布置见附图3-1,车间平面布置见附图3-2。 5、与产业政策及用地相符性分析 (1)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3725]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991]车辆专用厢明及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3第21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和《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文)中规定的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类;亦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鼓励类、淘汰类和禁止类项目,故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的规定。 (2)扩建项目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及《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的项目,项目位于太仓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半径路东、广州路南,项目所在地块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因此,扩建项目用地与相关用地政策相符。 (3)扩建项目位于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半径路东、广州路南,属于太仓经济开发区;太仓经济开发区内规划面积44.187km2,规划范围:北至苏昆太高速公路,南至新浏河,东至沿江高速公路、十八港,西至盐铁塘和太平路。规划区产业定位为机械电子、轻工纺织、食品、环保等主导产业,其中机械电子、环保产业主要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精密机械、电子信息等,并适当开展生物医药研发工作。功能定位是集城市新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仓储物流区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开发区。 本项目从事汽车灯具等产品的生产,因此符合太仓经济开发区产业定位。 6、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 (1)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4号)二十八条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悬挂标志牌;不得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 (2)《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修订)》第四十三条规定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 他排放含氮、磷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七)围湖造田;(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 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221号)文件,扩建项目位于太湖三级保护区,应当严格贯彻落实《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4号)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2 年修订)中的相关条例。 扩建项目为生产汽车灯具等产品,行业类别为:[C3725]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991]车辆专用厢明及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不属于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 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且扩建项目只有生活污水排放,无生产废水排放,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新浏河,不属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的禁止行为,不在《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04号令,2011.9.19)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的禁止建设项目之列。因此,本项目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4号)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7、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相符性分析 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要求,项目地附近的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如表7所示。 表7 项目所在地区域生态保护区
本项目位于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半径路东、广州路南,距‘新浏河(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约为6.6km,不在上述生态保护区管控区范围内,满足《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项目于各生态红线区域的位置关系图见附图四。 8、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表8 项目与“三线一单”相符性
9、与“263”相符性分析 苏政办发[2017]30号方案中要求,2017年底前,包装印刷、集装箱、交通工具、机械设备、人造板、家具、船舶制造等行业,全面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清洗剂、油墨替代原有的有机溶剂。集装箱制造行业在整箱抛(喷)砂、箱内外涂装、底架涂装和木地板涂装等工序全面使用水性等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交通工具制造行业使用高固体分、水性、粉末、无溶剂型等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家具制造行业使用水性、紫外光固化、高固体分等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机械设备、钢结构制造行业使用高固体分等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包装印刷行业使用水性、醇溶性、大豆基、紫外光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替代。人造板制造行业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胶黏剂替代。本项目参照交通工具制造行业,项目采用的胶水符合“263专项行动方案”要求。 苏府[2017]37号及太委发[2017]17号中要求:强制使用水性涂料,2017年底前,印刷包装以及集装箱、交通工具、机械设备、人造板、家具、船舶制造等行业实现低VOCs含量的水性涂料、胶黏剂替代原有的有机溶剂、清洗剂、胶黏剂等。对照分析,本项目行业类别属C3725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991车辆专用厢明及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本项目使用的胶水符合“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因此,本项目符合苏政办发[2017]30号、苏府[2017]37号及太委发[2017]17号““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 建设项目使用胶水,为低VOCS含量的环保型涂料,废气产生收集均在较密闭的空间,在源头上较好的控制污染产排,同时项目对污染物的收集效率、处理效率均不低于90%,是符合《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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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麦格纳(太仓)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的设计、生产和销售,并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2011年投资建设了年产汽车灯具2000万个、执行器600个、电子类产品100万个新建项目,该项目环评于2011年8月9日通过太仓环保局审批(太环计[2011]351号),2013年9月27日申请通过进行试生产(太环试[2013]81号),2014年3月5日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太环建验[2014]28号)。 2016年,建设单位因扩大产能在原有生产线基础上扩建电子控制系统的输入(传感器和采样系统)输出(执行器)部件等产品项目,扩建完成后全厂年产车用电子光学器件(汽车灯具)2500万个、电子控制系统的输入(传感器和采样系统))输出(执行器)部件1200万个、电子类产品300万个;该项目环评于2016年2月2日通过太仓环保局审批(太环建[2016]51号),2018年3月2日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太环建验[2018]1号)。 一、现有项目工程分析 现有项目产品及生产工艺与本次扩建项目一致,具体见扩建项目工程分析章节。三、现有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 1、废水 现有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14400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现有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9,水平衡图见图1 表9现有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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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0 |
生活用水 |
化粪池 |
损耗3600
|
14400 |
14400 |
|
图1 现有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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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港再生资源进口加工区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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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0 |
冷却循环水 |
蒸发、损耗1425
|
225 |
1550 |
15000 |
试验用水 |
喷洒、损耗19
|
500 |
20 |
1 |
雨水管网 |
绿化用水 |
进入土壤、蒸发260 |
260 |
2、废气
现有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过程产生的少量注塑废气、焊接时产生的焊接废气、灌胶以及灌胶机清洗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涂环氧胶产生的涂胶废气。
3、噪声
现有项目加强厂界噪声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3类区标准。
4、固废
现有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78t/a,一般固废32.01t/a,危险固废0.671t/a。所有固废均可做到零排放,未对外界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污染物排放汇总
现有项目污染物汇总见表10。
表10 现有项目染物排放量汇总 单位:(t/a)
种类 |
污染物名称 |
产生量 |
削减量 |
排放量 |
达标性 |
|||
废气 |
有组织 |
非甲烷总烃 |
0.1419 |
0.1278 |
0.0141 |
达标排放 |
||
无组织 |
非甲烷总烃 |
0.0286 |
0 |
0.0286 |
||||
颗粒物 |
0.0015 |
0 |
0.0015 |
|||||
生活废水 |
废水量 |
14400 |
0 |
14400 |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新浏河 |
|||
COD |
5.76 |
0.864 |
4 896 |
|||||
SS |
2.88 |
0.864 |
2.016 |
|||||
氨氮 |
0.36 |
0.0108 |
0.3492 |
|||||
总磷 |
0.0576 |
0 |
0.0576 |
|||||
固废 |
污染物名称 |
产生量 |
削减量 |
排放量 |
|
|||
利用量 |
贮存量 |
处置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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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 |
78 |
0 |
0 |
78 |
0 |
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一般固废 |
32.01 |
0 |
0 |
32.01 |
0 |
集中收集外卖处置 |
||
危险固废 |
0.671 |
0 |
0 |
0.671 |
0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6、卫生防护距离
本项目以厂界为执行边界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无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亦不得新建各类环境敏感目标。
7、主要环境问题
根据现场勘查和企业提供现有资料,现有项目环评手续齐全,污染防治措施均按环评批复执行,环境管理较好;企业成立至今,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环境风险事故,经与当地环保部门核实,现有项目未受环保处罚和环境投诉事件,不存在主要环境问题。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形地貌 项目地处长江三角洲平原中的沿江平原,全境地形平坦,自东北各西南略呈倾斜。东部为沿江平原,西部为低洼圩区。地面高程:东部3.5-5.8 米(基准:吴淞零点),西部2.4-3.8米。地质上属新华夏系第二隆起带,淮阳山字形构造宁镇反射弧的东南段。区内断裂构造规模不大,基底构造相对稳定。新构造运动主要表现为大面积的升降运动,差异不大,近期呈持续缓慢沉降。 该地区的地层以深层粘土层为主,主要状况为: (1)第一层为种植或返填土,厚度0.6米-1.8米左右; (2)第二层为亚粘土,色灰黄或灰褐,湿度饱和,0.3-1.1米厚; (3)第三层为淤质亚粘土,呈青灰色,湿度饱和,密度高,厚度为0.5米—1.9米,地耐力为100-2700kPa; (4)四层为轻亚粘土,呈浅黄,厚度在0.4米-0.8米,地耐力为80-100kpa; (5)第五层为粘土,少量粉砂,呈灰黄色或青色,湿度高,稍密,厚度为1.1km左右,地耐力约为2700-140kPa。 2、水文 太仓市濒临长江,由于受到长江口潮汐的影响,太仓境内的内河都具有河口特征,河水的潮汐运动基本与长江口的潮汐运动一致。长江口是一个中等强度的潮汐河口,长江南支河段是非正规半日潮,每天二涨二落。本项目附近河段潮位变化特征:各月平均高潮位与低潮位在数值上很接近,潮位的高低与径流的大小关系不大,高、低潮位的年际变化也不大,年内月平均高潮位以9月最高、8月次之、7月居第3位。根据附近江边七丫口水文站的潮位资料分析,本段长江潮流特征如下: 平均涨潮流速:0.55m/s,平均落潮流速:0.98m/s; 涨潮最大流速:3.12m/s,涨潮最小流速:0.12m/s; 落潮最大流速:2.78m/s,落潮最小流速:0.62m/s。 太仓市区域内河流密布,塘浦纵横交错,是太湖与长江的联系纽带,境内有大小河流4000余条,河道总长达4万余km。主要通江河流有浏河、七浦塘、杨林塘、浪港、鹿鸣泾、钱泾、新泾、汤泽(东西向),主要调蓄河道有吴塘、盐铁塘、半泾、十八港、江申泾、石头塘、斜塘、向阳河、随塘河(西北向)。 建设项目周围主要河流为新浏河。 新浏河位于太仓城区西侧,北接浏河,南接苏浏线,等外级航道,上游七浦塘,下游葛隆,全长26.2公里。 3、气象特征 项目地处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水充沛,海洋性气候明显,常年主导风向为东风。其主要气象气候特征见表11。 表11 主要气象气候特征
4、植被与生物多样性 项目地区属北亚热带落叶与常绿阔叶混交林带,由于农业历史悠久,天然植被很少,主要为农作物和人工植被。种植业以粮(麦子、水稻)、油、棉等作物为主,还有蔬菜等。畜牧业以养猪、牛、羊、鸡、鸭为主;此外,宅前屋后和道路、河道两旁种植有各种林木和花卉,林业以乔木、灌木等绿化树种为主,本地区无原始森林。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1、社会经济 太仓市隶属江苏省苏州市管辖,市人民政府驻地经济开发区。境内地势平坦,河流纵横,土壤肥沃,物产富饶,素称“江南鱼米之乡”。改革开放以来,太仓保持持续增长的经济发展势头,在全国率先进入小康市,经济实力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百强县(市)前列。全市辖7个镇、126个行政村、3483个村民小组、68个居民委员会,境内有太仓港经济开发区。2014年年末户籍人口47.74万人,比上年增加 2939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7.27万人。人口出生率为8.34‰,死亡率为8.12‰,自然增长率为0.21‰;年末常住人口70.85万人,城市化率为 65.34%。 根据《2017 年太仓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初步核算,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1240.96 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36.04 亿元,下降1.0%;第二产业增加值 627.88 亿元,增长6.7%;第三产业增加值577.04亿元,增长8.2%。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73828 元,增长6.7%。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9%,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50.6%,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6.5%。 2017年,全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9.5%。年末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24 家,其中超亿元企业361家、超五十亿元企业 3 家、超百亿企业 2 家。新兴产业产值增长 10.9%,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为 54.5%。 2、教育、文化、卫生 教育现代化稳步推进。太仓全市拥有各级各类学校83 所,其中新增特殊教育学校 1 所。全年招生数 14944 人,在校学生71177人,毕业生 16563 人,教职工总数5480人,其中专任教师4512人。幼儿园33所,在园幼儿11726人;小学28所,在校学生30234人,招生数5137人;初中15所,在校学生14927人,招生数5286人;高中4所,在校学生5635人,招生数1779人;中等职业学校1所,在校学生3515人,招生数1081人;高等院校1所,在校学生5140人,招生数1656 人。成人教育学校26所,在校学生76296人。 文化惠民工程建设有效推进。图博中心投入使用,文化艺术中心、传媒中心进入内部装修,沙溪、浮桥等6个镇文化中心达标建设完成。承办了第八届国际民间艺术节、奥地利克恩顿州合唱团、肯尼亚舞蹈团、保加利亚和奥地利艺术团等来太演出活动。全年免费放映数字电影 1477 场次,吸引观众 30 万人次。举办了“2010 上海世博会太仓主题周”、双凤龙狮、滚灯和江南丝竹在世博场馆专场演出74场次、金秋文化创意产业推介会、牛郎织女邮票首发式、第二届海峡两岸电影展等活动。《太仓历史人物辞典》出版发行,收录3450个太仓历史人物。 公共卫生体系逐步健全。医疗机构床位2608张,卫技人员3039人,分别比上年增长5.2%和5.0%,其中医生1209人,护士1130人。全市有各类卫生机构170 个,其中医院、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8个,疾控中心1个,急救中心1个,妇幼保健机构1个。 急救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年共接听电话 76892次;出车10485 次,增长17%;接送病人8431人,增长18%。 3、太仓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 (1)规划期限与范围 总体规划的期限为:2010年-2030年,分为近期、中期和远期三个阶段: 近期:2010-2015年,中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30年。规划范围为太仓市域,总面积约822.9km2 。 (2)与用地布局、产业发展定位相容 《太仓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于2011年10月18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以苏政复[2011]57号文批复(苏政复[2011]57号文)。 根据《太仓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太仓的城市职能定位为:中国东部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长江三角洲地区的现代物流中心之一;沿江地区的先进制造业基地;环沪地区的生态宜居城市、休闲服务基地、创新创意基地。 在空间上更具体落实发展策略,有效应对现实发展问题,形成功能有所侧重、空间组团集聚的城乡空间。城镇空间形成“双城三片”的结构: “双城”指由主城与港城构成的中心城区;“三片”指沙溪、浏河、璜泾; 主城功能定位:宜居之城、商务之城、高新技术产业之城。 工业用地布局:主城工业用地主要布局在204国道以东以及苏州路与沿江高速公路道口地区,包括德资工业园、高新产业园等产业发展载体。科教新城(即南郊新城)组团204国道以西,建设临沪产业园,与嘉定工业园区、昆山开发区相协调。 产业发展定位:坚持创新发展、低碳发展、集群发展、协调发展,积极推进主导产业高端化、新兴产业规模化、传统产业新型化,着力提升产业集聚水平和产业能级。突出发展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重大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 4、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概况 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即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区))创办于1991年,1993年11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2011年经国务院办公厅批准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过近20年的开发建设,以争创一流的工业示范区、科技先导区和现代新城区为目标,开发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步入了经济和社会事业高速推进、良性发展的快车道。2008年,被国家商务部、德国经济部共同授予“中德企业合作基地”。《江苏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新区)及周边地区规划环评》已于 2012年3月28日经江苏省环保厅审查同意实施(苏环审[2012]49号)。后又编制了《江苏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新区)及周边地区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补充报告》,该报告也取得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的复函(苏环便管 [2012]123 号)。 (1)规划范围:北至苏昆太高速公路,南至新浏河,东至沿江高速公路和十八港,西至盐铁塘和太平路,总用地面积4418.7ha。 (2)规划年限:规划基准年为2009年,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 (3)产业规划: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要发展机械电子、轻工纺织、生物医药、环保等主导产业,其中机械电子环保产业主要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精密机械、电子信息等,生物医药主要发展复配分装以及研发等,不涉及原药生产,不涉及化工,整个区域是集城市新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仓储物流区等为一体的综合性经济开发区。 (4)基础设施规划及现状 ①给水工程 开发区不另设水厂,用水全部来自太仓市第二水厂。太仓市第二水厂以长江水为供水水源。主要供应太仓市区及开发区用水,设计规模70万m3 /d,目前实际供水量约为30万m3 /d,运行良好。目前太仓市第二水厂正在进行扩建,扩建后供水量可以达到50万m3 /d,可满足开发区的需要。 ② 排水工程 目前开发区内各企业产生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自行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由污水收集管网收集进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北京路以南、太平路以西区域内的废水排入太仓市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雨水经已建的雨水收集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规划的水体和河道。 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坐落于常胜北路67号,经江苏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立项批准建设,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5万吨,已分二期实施,一期日处理污水2万吨,于2004年4月投入试运行,二期项目于2007年1月1日投入运行,二期项目建成后污水 处理厂处理能力达到5万吨/天,处理后尾水排入新浏河。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工程分别于2004年及2008年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同时为满足开发区发展的需求,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在现有厂区扩建三期工程,处理规模3万吨/天,处理工艺采用循环式活性污泥法(C-TECH 法),并配备深度处理设施(与前两期项目升级改造后工艺相同),三期项目环评报告于2010年7月通过太仓市环保局审批(太环计[2010]280号),已于2012年6月实现调试和收水,三期扩建项目建成后,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达到8万吨/天。 ③固废处置工程 开发区不设置专门部门处理固废和处理场所设施,由太仓市环卫部门负责处理。各企业的生活垃圾定点堆放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运到太仓市协鑫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各企业的工业固废可综合利用的可采用各种利用途径进行综合利用,属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危险固废转移和处置相关规定,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 1000m范围内无文物保护单位,周边300米范围内环境概况见附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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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辐射环境、生态环境等): (1)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状况 ① 空气环境质量 建设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中常规因子(SO2、NO2、PM10)引用《太仓维特根机械有限公司新建建筑机械设备等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空气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监测点位于恒通佳苑,位于本项目东方约1700m处。监测时间:2017年4月12日至18日。具体监测数据见下表12。 表12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一览表(单位:mg/m3)
由表中数据可以得出,监测的三项指标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要求。 ②水环境质量 建设项目所在地主要地表水浏河水功能区划分为Ⅳ类,监测数据引用太仓维特根机械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康达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检测编号:KDH172127)。 监测时间:2017年7月10日~7月12日进行,连续监测3天。 监测数据见表13。 表13 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表 单位:mg/L(pH无量纲)
③声环境质量 本区域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准要求,数据为2018年9月6昼间通过监测仪器获得,具体监测结果见下表14。 表格14 厂界声环境质量监测数据
(2)周边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良好,无明显环境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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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根据项目的周边情况,确定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5。 表15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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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1、扩建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第244页中标准。见表16 表16 大气污染物的浓度限值 单位:μg/Nm3
2、扩建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新浏河,按《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新浏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要求,其中悬浮物引用《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中四级标准,主要指标见表17。 表17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mg/L(除 pH)
3、扩建项目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见表18。 表18 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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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1、废气排放标准 注塑、灌胶以及涂胶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特别排放限值,具体见表19 表19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规定的限值,具体见表20 表20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颗粒物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具体见表21 表2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废水 生活污水排放执行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见表22。 表22废水接管标准 单位:mg/L
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尾水最终排入新浏河,排放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2标准。其中DB32/1072-2018未做规定的SS等则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类标准,见表23 表23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除pH外)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3、厂界噪声 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见表24 表2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值 单位:dB(A)
3、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理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2013修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修正)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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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量 控 制 指 标 |
1、总量控制因子和排放指标 结合项目排污特征,确定项目总量控制因子。 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COD、NH3-N,其他因子为总量考核因子。 2、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见表25。 表25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一期) (t/a)
总量平衡方案: 扩建项目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总量在太仓市内平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排放指标在污水处理厂内部平衡,企业不再另行申请;固体废物实现零排放。 |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本项目一期、二期生产内容和各产品生产工艺一致。 本项目年产汽车灯具2200万套、执行器800万套、过载保护模块180万套的生产规模。 1、汽车灯具生产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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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1、N |
熔炉 |
脱模 |
冷却成型 |
镀膜 |
焊接、装配(灌胶) |
去应力 |
脱模剂 |
塑料粒子 |
反射镜、面罩 底座、电板路、焊料 面罩、壳体等 压铸件(雾灯) |
注塑件 |
检验 |
S1-1 |
G1-3、S1-2、S1-3、G1-4、N |
检测 |
试验用水 (循环使用) |
S1-4、水汽 |
汽车灯具 |
(1)检验
将外购的注塑件原料进行初步检验。此工序会有不合格品产生(S1-1)。
(2)注塑成型(熔融、冷却成型、脱模)
反射镜/面罩选用塑料粒子作为原料。首先将塑料粒子直接转入注塑机的料筒中,电加热至200℃左右使之软化、熔融、塑料粒子熔融温度未达到塑料粒子分解温度,整个熔融过程在封闭的料筒中进行,不产生废气。
然后通过单螺杆转动将熔融物料输送至特定的模具中,即入模,入模后采用冷却水作为冷却介质对模具及设备进行间接冷却,每台注塑机配有专门的冷却水箱,不专门设置冷却塔,为保证水质要求,定期排放冷却水。冷却过程中塑料粒子与水不发生反应,只产生物理反应,待模具冷却后,机械手将模具剥离,即为半成品反射镜。
在注塑前,在模具表面喷涂干性脱模剂,使注塑件与模具更易脱离。改性有机硅有良好的稳定性,耐热性好,不易挥发,附着于模具表面,与模具粘合,小部分脱模剂迁移至注塑件表面,无废液产生。
本工序入模过程会产生有少量注塑废气(G1-1)以及注塑设备噪声(N)产生。
(3)镀铝
反射镜/面罩镀铝是在真空状态下,将铝金属加热熔融至蒸发,铝原子凝结在零件表面,形成极薄的铝层,形成车灯反射镜表面。镀铝过程设备全封闭状态,与外界大气、水等没有接触。所以此工序没有污染物产生。
(4)焊接、装配
根据不同的装配工艺分别选用超声焊接或摩擦振动焊接,将注塑件、反射镜、面罩、壳体等构件熔接在一起,其中压铸件仅用于雾灯的生产过程中。整个熔接过程不使用焊料,高温点熔塑料件,瞬间粘贴在一起,熔接点极小,熔融废气产生量极小,可以忽略不计。
仅将导线与电路板、底座焊接时需要使用焊锡丝,此工艺会有焊接烟尘(G1-2、)废焊料(S1-2)产生。
本次扩建新增的灯具产品中少部分需要灌胶处理。装配过程中对该部分类型灯具需要用到自动灌胶机进行灌胶,将聚氨酯胶点涂、涂覆、灌封于产品表面或产品内部,此工艺会有灌胶废气(G1-3)产生。整个焊接过程会有焊接噪声(N)产生。
(5)去应力
焊接时产生的高温会使焊缝部位原子发生重组产生应力,因此焊接构件通过电烘箱去除应力,将电炉加热至60-80℃,然后随炉自然冷却。加热时未达到焊接构件的分解温度,所以此工序无污染物产生。
(6)检测
将装配好的汽车灯具进行气密性测试、电性测试、经检测合格后即可入库。次工序有不合格品(S1-4)产生。
其中需要对新产品(灯具)进行盐水喷雾验证试验、雨水喷雾验证试验以及在产后对灯具进行周期性的验证,正常批量生产工艺中不需要进行盐水、雨水验证。
盐水喷雾试验是将5%质量比的NaCl与水混合而成的溶液,对灯具进行喷雾检测,其中,盐水通过喷雾挥发至空气中,剩余的盐水循环使用,雨水喷雾试验是将自来水淋到灯具上进行检测,自来水循环使用,为保证水质定期排放。
2、执行器生产工艺:
SHAPE \* MERGEFORMAT
注塑件 |
S2-1 |
执行器 |
图例: G——废气 S——固废 N——噪声 |
熔融 |
脱模 |
冷却成型 |
模具、 冷却水 (循环使用) |
下罩壳 |
塑料粒子 |
马达、底板、弹簧、微型电机等 |
检测 |
S2-3、水汽 |
G2-1、N、 |
上罩壳 |
下罩壳+齿轮 |
装配 |
脱模剂 |
涂油 |
齿轮 |
涂油 |
油脂 |
S2-2 |
装配 |
上罩壳 |
S2-2 |
油脂 |
工艺简介: (1)检验 将外购的注塑件原料进行初步检验。此工序会有不合格品产生(S2-1)。 (2)注塑成型(熔融、冷却成型、脱模) 下罩壳、齿轮选用塑料粒子作为原料。首先将塑料粒子直接转入注塑机的料筒中,电加热至200℃左右使之软化、熔融,,未达到塑料粒子分解温度,整个熔融过程在封闭的料筒中进行,不产生废气。 然后通过单螺杆转动将熔融物料输送至特定的模具中,即入模,入模后采用冷却水作为冷却介质对模具及设备进行间接冷却,每台注塑机配有专门的冷却水箱,不专门设置冷却塔,为保证水质要求,定期排放冷却水。冷却过程中塑料粒子与水不发生反应,只产生物理反应,因此有大量水蒸气产生,待模具冷却后,机械手将模具剥离,即为下罩壳、齿轮。 在注塑前,在模具表面喷涂干性脱模剂,使注塑件与模具更易脱离。改性有机硅有良好的稳定性,耐热性好,不易挥发,附着于模具表面,与模具粘合,小部分脱模剂迁移至注塑件表面,无废液产生。 本工序入模过程会产生有少量注塑废气(G2-1)以及注塑设备噪声(N)产生。 (3)装配 将下罩壳内安装上齿轮,此工序无污染物产生。 (4)涂油 由设备对下罩壳内的齿轮自动定量涂油,使用涂油设备对上罩壳涂上油脂(现有项目采用人工涂油),以起到润滑作用。此工序会有废抹布(S2-2)产生。 (5)装配 使用气动压机安装上罩壳后,再使用手动压机装配外罩壳和底板,最后利用电动螺丝刀等工具安装弹簧、微型电机等构件。此工序无污染物产生。 (6)检测 将装配好的执行器进行机械性能、电性测试,经检测合格后即可入库。此工序有不合格品(S2-3)产生。 其中需要对新产品(执行器)进行盐水喷雾验证试验、雨水喷雾验证试验以及在产后对灯具进行周期性的验证,正常批量生产工艺中不需要进行盐水、雨水验证。 盐水喷雾试验是将5%质量比的NaCl与水混合而成的溶液,对执行器进行喷雾检测,其中,盐水通过喷雾挥发至空气中,剩余的盐水循环使用,雨水喷雾试验是将自来水淋到执行器上进行检测,自来水循环使用,为保证水质定期排放。 3、过载保护模块生产工艺: SHAPE \* MERGEFORMAT |
S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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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例: G——废气 S——固废 N——噪声 |
涂胶 |
G3-1 |
过载保护模块 |
检测 |
S3-2 |
聚氨酯胶 |
电路板 |
工艺简介:
(1)检验
将外购的电板路等原料进行初步检验。此工序会有不合格品产生(S3-1)。
(2)涂环氧胶
采用灌胶机将聚氨酯胶均匀涂敷于半成品表面,涂胶后的产品在灌胶托盘内进行自然固化处理。聚氨酯胶热稳定较好、不易分解,所以此工序仅有少量的涂胶废气(G3-1)产生。
(3)检测
对成品进行功能检测等,检测合格即可入库。此工序会有不合格(S3-2)产生。
本项目设备维护时会使用酒精对设备进行擦拭,此过程会产生废气、废酒精、废抹布以及废塑料桶。
主要污染工序:
1、废气
扩建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过程产生的少量注塑废气(G1-1、G2-1)、焊接时产生的焊接废气(G1-2)、灌胶以及涂胶产生的废气(G3-1)、设备维护擦拭时产生的废气。
(1)注塑废气(G1-1、G2-1)
塑料粒子在受热情况下,其中残存未聚合的反应单体以及从聚合物中分解出的单体可挥发至空气中,从而形成有机废气。由于挤出工序加热温度远低于塑料分解温度,分解的单体量极少,且加热在封闭的容器内进行,产生的单体仅有少量排出。
本项目注塑过程中产生的气体污染物非甲烷总烃产生量根据《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美国国家环保局)中推荐的公式,该手册认为在无控制措施时,非甲烷总烃的排放系数为0.35kg/t原料;本扩建项目一期塑料粒子用量为150t/a,则注塑过程中塑料粒子所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为0.0525;二期塑料粒子用量为150t/a,,则注塑过程中塑料粒子所产生的非甲烷总烃0.0525t/a。
扩建项目通过对注塑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集气罩捕集的效率约为90%,其余10%未捕集的废气在产生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收集后的废气引入两级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焊接废气
在导线与电路板焊接时采用焊锡丝进行点焊,为小型焊接机器,会产生少量的焊接废气,以颗粒物计,扩建项目一期和二期焊丝的使用量分别为0.2t/a,总使用量为0.4t/a;其产尘系数为2-5g/kg,本环评按5g/kg进行核算,本项目一期焊接烟尘总产生量0.0001t/a,二期焊接烟尘总产生量0.0001t/a,无组织排放。
(3)灌胶、涂胶废气
灌胶和涂胶生产过程中采用聚氨酯胶,具有良好的热稳定性,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废气以非甲烷总经计,非甲烷总烃的排放系数为0.35kg/t原料,本扩建项目一期聚氨酯胶使用量为14t/a、BZI胶水0.14t/a,则产生非甲烷总烃0.005t/a;二期聚氨酯胶使用量为13t/a、BZI胶水0.14t/a,则二期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005t/a。
扩建项目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集气罩捕集的效率约为90%,其余10%未捕集的废气在产生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收集后的废气引入两级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4)擦拭废气
本项目在对设备维护时会使用酒精对设备进行浸泡擦拭会产生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类比同行业资料,挥发量按8%计算,本项目扩建项目一期酒精使用量为0.65t/a,则产生非甲烷总烃0.052t/a;本项目扩建项目二期酒精使用量为0.65t/a,则产生非甲烷总烃0.052t/a。
扩建项目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集气罩捕集的效率约为90%,其余10%未捕集的废气在产生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收集后的废气引入两级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扩建项目大气污染物具体产生情况见下表
表26 扩建项目有组织废气产生情况(一期)
污染源 |
排气量m3/h |
污染物名称 |
产生情况 |
治理措施 |
去除率% |
排放情况 |
||||
浓度mg/m3 |
速率kg/h |
产生量t/a |
浓度mg/m3 |
速率kg/h |
排放量t/s |
|||||
注塑工序 |
5000 |
非甲烷总烃 |
1 |
0.005 |
0.047 |
二级活性炭吸附 |
90 |
0.1 |
0.0005 |
0.0047 |
灌胶、涂胶工序 |
5000 |
非甲烷总烃 |
0.1 |
0.0005 |
0.0045 |
二级活性炭吸附 |
90 |
0.01 |
0.00005 |
0.00045 |
设备维护 |
5000 |
非甲烷总烃 |
1 |
0.005 |
0.047 |
二级活性炭吸附 |
90 |
0.1 |
0.0005 |
0.0047 |
表27扩建项目有组织废气产生情况(二期)
污染源 |
排气量m3/h |
污染物名称 |
产生情况 |
治理措施 |
去除率% |
排放情况 |
||||
浓度mg/m3 |
速率kg/h |
产生量t/a |
浓度mg/m3 |
速率kg/h |
排放量t/s |
|||||
注塑工序 |
5000 |
非甲烷总烃 |
1 |
0.005 |
0.047 |
二级活性炭吸附 |
90 |
0.1 |
0.0005 |
0.0047 |
灌胶、涂胶工序 |
5000 |
非甲烷总烃 |
0.1 |
0.0005 |
0.0045 |
二级活性炭吸附 |
90 |
0.01 |
0.00005 |
0.00045 |
设备维护 |
5000 |
非甲烷总烃 |
1 |
0.005 |
0.047 |
二级活性炭吸附 |
90 |
0.1 |
0.0005 |
0.0047 |
表28扩建项目无组织废气产生情况(一期)
污染源 |
污染物名称 |
产生量t/a |
排放量t/s |
面源面积m2 |
面源高度 |
注塑工序 |
非甲烷总烃 |
0.0055 |
0.0055 |
12000 |
6 |
灌胶、涂胶工序 |
非甲烷总烃 |
0.0005 |
0.000
|
12000 |
6 |
焊接工序 |
烟尘 |
0.0001 |
0.0001 |
12000 |
6 |
设备维护 |
非甲烷总烃 |
0.005 |
0.005 |
12000 |
6 |
表29扩建项目无组织废气产生情况(二期)
污染源 |
污染物名称 |
产生量t/a |
排放量t/s |
面源面积m2 |
面源高度 |
注塑工序 |
非甲烷总烃 |
0.0055 |
0.0055 |
12000 |
6 |
灌胶、涂胶工序 |
非甲烷总烃 |
0.0005 |
0.0005 |
12000 |
6 |
焊接工序 |
烟尘 |
0.0001 |
0.0001 |
12000 |
6 |
设备维护 |
非甲烷总烃 |
0.005 |
0.005 |
12000 |
6 |
2、废水
扩建项目自来水用量为4440t/a,其中生活用水3600t/a,试验用水15t/a,冷却水补充水825t/a,均来自当地自来水管网。
(1)职工生活用水
扩建项目拟新增职工100人,本次扩建不设食堂及宿舍,用水标准参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9)的工业企业职工生活用水定额计算,由于企业三班制,用水定额平均每人每天用水100L,年工作天数360天,则职工生活用水量为3600t/a,产污系数按照0.8计算,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880t/a,主要污染物及浓度为COD 400mg/L、SS200mg/L、氨氮25mg/L和总磷4mg/L。
类比现有项目,扩建项目新增冷却水补充水825t/a,新增冷却补充水112t/a作为清下水排放。
本项目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见下表30、水平衡图见图4、5。
表31扩建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种类 |
废水量 (t/a) |
污染物 名称 |
污染物产生量 |
处理措施 |
污染物排放量 |
|
||
浓度mg/L |
产生量 t/a |
浓度mg/L |
排放量 t/a |
排放 去向 |
||||
生活污水 |
2880 |
pH COD SS 氨氮 总磷 |
7.5 400 200 25 4 |
— 1.152 0.576 0.072 0.01152 |
化粪池预处理 |
7.5 340 140 24.25 4 |
— 0.9792 0.4032 0.07 0.01152 |
接管至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 |
SHAPE \* MERGEFORMAT
4440 |
生活用水 |
化粪池 |
损耗720
|
2880 |
2880 |
|
冷却用水 |
图4 扩建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t/a)
|
蒸发、损耗712 |
825 |
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
|
3600 |
循环水量16500 |
15 |
试验用水 |
喷洒、消耗12 |
3 |
雨水管网 |
113 |
SHAPE \* MERGEFORMAT
24270 |
生活用水 |
化粪池 |
损耗4320
|
17280 |
17280 |
|
冷却用水 |
图5扩建后全厂水平衡图 (单位t/a)
|
蒸发、损耗2137 |
2375 |
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
|
21600 |
循环水量47500 |
35 |
试验用水 |
喷洒、消耗31 |
4 |
雨水管网
|
238 |
绿化用水 |
260 |
进入土壤、蒸发260 |
3、噪声
扩建项目完成后全厂主要高噪声设备运行时声级值见表31、32
表31项目高噪声设备产生情况表(一期)
序 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台噪声 dB(A) |
所在车间 名称 |
距最近厂界 位置(m) |
治理措施 |
1 |
焊接机 |
20 |
90 |
生产车间 |
东,25 |
厂界隔声、距离衰减 |
2 |
灌胶机 |
4 |
85 |
生产车间 |
西,11 |
|
3 |
注塑机 |
5 |
85 |
生产车间 |
东,25 |
|
4 |
焊接机 |
2 |
90 |
生产车间 |
东,31 |
注:一期部分新增设备放置在现有扩建厂房内,部分新增设备放置在新建厂房内
表32项目高噪声设备产生情况表(二期)
序 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台噪声 dB(A) |
所在车间 名称 |
距最近厂界 位置(m) |
治理措施 |
1 |
注塑机 |
14 |
85 |
生产车间 |
东,25 |
厂界隔声、距离衰减 |
2 |
焊接机 |
3 |
90 |
生产车间 |
东,31 |
|
3 |
空压机 |
1 |
85 |
生产车间 |
东,27 |
4、固体废物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不合格原料、废焊料、废酒精、不合格成品、废抹布、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乳化液。
(1)生活垃圾
本扩建项目新增员工100人,生活垃圾按1kg/人·d计,则一期产生量为15t/a,二期产生量为15t/a,一期+二期总生产量为30t/a,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2)不合格原料
检验过程中会产生不合格原料,一期产生量约为10.5t/a,二期生产量约为10t/a,一期+二期总产生量约为20.5t/a,厂家回收使用。
(3)废焊料
焊接过程中会产生废焊料,一期产生量约为0.005t/a,二期产生量约为0.005t/a,一期+二期总产生量约为0.01t/a,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4)不合格成品
检测过程中会产生不合格成品,一期产生量约为13.5t/a,二期产生量约为13.5t/a,一期+二期总产生量约为27t/a,厂家回收使用
(5)废抹布
在涂油、设备维护过程中会产生废抹布,一期产生量约为0.05t/a,二期产生量约为0.05t/a,一期+二期总产生量约为0.1t/a,环卫清运。
(6)废包装桶
生产过程中会产生装有原料的废包装桶,据企业提供一期废包装桶产生量约2.5t/a,二期产生量为2.5t/a,一期+二期总产生量约为5t/a,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7)废乳化液
生产过程工具检修会产生废乳化液,一期产生量约0.05t/a,二期产生量约0.05t/a,一期+二期总产生量约为0.1t/a,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8)废酒精
设备维护时会产生废酒精,一期产生量约0.5t/a,二期产生量约0.5t/a,一期+二期总产生量约为1t/a,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9)废塑料桶
设备维护使用酒精浸泡擦拭时会产生废塑料桶,据企业提供一期产生量约为1.5t/a,二期产生量约为1.5t/a,一期+二期总产生量约为3t/a,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10)废活性炭
根据生产规模预测,本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的尺寸拟定为:900mm×800mm×1700mm,活性炭箱尺寸800mm×700mm×1600mm,活性炭颗粒的堆密度约为0.5g/cm3,因此活性炭填充量约为0.448t。参考《简明通风设计手册》,活性炭的有效吸附量为0.24kg/kg,由污染源强估算可知,本项目一期有组织非甲烷总烃废气产生量一年达到0.0985t/a,活性炭吸附效率90%,即活性炭吸附非甲烷总烃0.089/a,因此本项目一年需要的活性炭的使用量约为0.37t/a,因此每年需要更换1次,产生废活性炭约0.537t/a;本项目二期有组织非甲烷总烃废气产生量一年达到0.0985t/a,活性炭吸附效率90%,即活性炭吸附非甲烷总烃0.089/a,因此本项目一年需要的活性炭的使用量约为0.37t/a,因此每年需要更换1次,产生废活性炭约0.537t/a;本项目一期加二期有组织非甲烷总烃废气产生量一年达到0.198t/a,活性炭吸附效率90%,即活性炭吸附非甲烷总烃0.1782/a,因此本项目一年需要的活性炭的使用量约为0.743t/a,因此每年需要更换2次,半年更换一次,产生废活性炭约1.0742t/a。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规定,对项目产生的副产物是否属于固体废物,给出的判定依据及结果见下表33。
表33副产物产生情况汇总表(一期)
序号 |
副产物名称 |
产生工序 |
形态 |
主要成分 |
预测产生量(吨/年) |
种类判断* |
|||
一期 |
二期 |
固体 废物 |
副产品 |
判定依据 |
|||||
1 |
生活垃圾 |
办公、生活 |
固态 |
生活垃圾 |
15 |
15 |
√ |
|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34330—2017) |
2 |
不合格原料 |
检验 |
固态 |
塑料 |
10.5 |
10 |
√ |
|
|
3 |
不合格成品 |
检测 |
固态 |
塑料 |
13.5 |
13.5 |
√ |
|
|
4 |
废抹布 |
涂油、设备维护 |
固态 |
废抹布 |
0.05 |
0.05 |
√ |
|
|
5 |
废焊料 |
焊接 |
固态 |
焊料 |
0.005 |
0.005 |
√ |
|
|
6 |
废活性炭 |
注塑废气处理 |
固态 |
非甲烷总烃 |
0.537 |
0.537 |
√ |
|
|
7 |
废包装桶 |
装溶剂使用 |
固态 |
废包装桶 |
2.5 |
2.5 |
√ |
|
|
8 |
废乳化液 |
工具检测 |
液态 |
乳化液 |
0.05 |
0.05 |
√ |
|
|
9 |
废酒精 |
设备维护 |
液态 |
酒精 |
0.5 |
0.5 |
√ |
|
|
10 |
废塑料桶 |
设备维护 |
固态 |
废塑料桶 |
1.5 |
1.5 |
√ |
|
由上表可知,本次扩建项目生产过程无副产品产生。扩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名称、类别、属性和数量等情况汇总见下表34。同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判定其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表34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总汇表
序号 |
固体废物名称 |
属性 |
产生工序 |
形态 |
主要成分 |
危险特性鉴别方法 |
危险特性 |
废物类别 |
危废代码 |
产生量(t/a) |
利用处置方法 |
|
一期 |
二期 |
|||||||||||
1 |
生活垃圾 |
一般固废 |
办公、生活 |
固态 |
生活垃圾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称和类别代码》、《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 |
/ |
99 |
/ |
15 |
15 |
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2 |
不合格原料 |
一般固废 |
检验 |
固态 |
塑料 |
/ |
86 |
/ |
10.5 |
10 |
回收使用 |
|
3 |
不合格成品 |
一般固废 |
检测 |
固态 |
塑料 |
/ |
86 |
/ |
13.5 |
13.5 |
回收使用 |
|
4 |
废抹布 |
一般固废 |
涂油、设备维护 |
固态 |
废抹布 |
T |
86 |
/ |
0.05 |
0.05 |
环卫清运 |
|
5 |
废焊料 |
一般固废 |
焊接 |
固态 |
焊料 |
/ |
86 |
/ |
0.005 |
0.005 |
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6 |
废活性炭 |
危险固废 |
废气处理 |
固态 |
非甲烷总烃 |
T |
HW49 |
900-041-49 |
0.537 |
0.537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7 |
废包装桶 |
一般固废 |
装溶剂使用 |
固态 |
废包装桶 |
T |
HW49 |
900-041-49 |
2.5 |
2.5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8 |
废乳化液 |
危险固废 |
工具检测 |
液态 |
乳化液 |
T |
HW09 |
900-006-09 |
0.05 |
0.05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9 |
废酒精 |
危险固废 |
设备维护 |
液态 |
酒精 |
T |
HW06 |
261-006-06 |
0.5 |
0.5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10 |
废塑料桶 |
危险固废 |
设备维护 |
固态 |
废塑料桶 |
T |
HW49 |
900-041-49 |
1.5 |
1.5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扩建项目危险废物的名称、数量、类别、形态、危险特性和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详见表35:
表35危险废物汇总表
序号 |
危险废物名称 |
危险废物类别 |
危险废物代码 |
产生量(吨/年) |
产生工序及装置 |
形态 |
主要成分 |
有害成分 |
产废周期 |
危险 特性 |
污染防治措施 |
|
一期 |
二期 |
|||||||||||
1 |
废酒精 |
HW06 |
261-006-06 |
0.5 |
0.5 |
设备维护 |
液 |
酒精 |
酒精 |
间歇 |
T |
危废堆场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2 |
废活性炭 |
HW49 |
900-041-49 |
0.537 |
0.537 |
废气处理 |
固 |
非甲烷总烃 |
非甲烷总烃 |
间歇 |
T |
|
3 |
废包装桶 |
HW49 |
900-041-49 |
2.5 |
2.5 |
装溶剂使用 |
固 |
废包装桶 |
废包装桶 |
间歇 |
T |
|
4 |
废乳化液 |
HW09 |
900-006-09 |
0.05 |
0.05 |
工具检测 |
液 |
乳化液 |
乳化液 |
间歇 |
T |
|
5 |
废塑料桶 |
HW49 |
900-041-49 |
2.5 |
2.5 |
设 维护 |
固 |
废塑料桶 |
废塑料桶 |
间歇 |
T |
内容
类型 |
排 放 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 |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 |
|
大气污染物 |
注塑工序
|
有组织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1mg/m3,0.047t/a(一期) 1mg/m3,0.047t/a(二期) |
0.1mg/m3,0.0047t/a(一期) 0.1mg/m3,0.0047t/a(二期) |
集气罩未捕集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0.0055t/a(一期) —,0.0055t/a(二期) |
—,0.0055t/a(一期) —,0.0055t/a(二期) |
||
灌胶、涂胶工序 |
有组织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0.1mg/m3,0.0045t/a(一期) 0.1mg/m3,0.0045t/a(二期) |
0.01mg/m3,0.00045t/a(一期) 0.01mg/m3,0.00045t/a(二期) |
|
集气罩未捕集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0.0005t/a(一期) —,0.0005t/a(二期) |
—,0.0005t/a(一期) —,0.0005t/a(二期) |
||
设备维护
|
有组织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1mg/m3,0.047t/a(一期) 1mg/m3,0.047t/a(二期) |
1mg/m3,0.047t/a(一期) 1mg/m3,0.047t/a(二期) |
|
集气罩未捕集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0.005t/a(一期) —,0.005t/a(二期) |
—,0.005t/a(一期) —,0.005t/a(二期) |
||
焊接 |
粉尘 |
—,0.0001t/a(一期) —,0.0001t/a(二期) |
—,0.0001t/a(一期) —,0.0001t/a(一期) |
||
水 污 染 物 |
生活污水 2880t/a |
pH COD SS 氨氮 总磷 |
7.5 400mg/L,1.152t/a 200mg/L,0.576t/a 25mg/L,0.072t/a 4mg/L,0.01152t/a |
7.5 340mg/L,0.9742t/a 140mg/L,0.4032t/a 24.25mg/L,0.07t/a 4mg/L,0.01152t/a |
|
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
— |
— |
— |
— |
|
固体 废物
|
办公、生活 |
一期 |
生活垃圾 |
15t/a |
环卫清运 |
二期 |
15t/a |
||||
一期+二期 |
30t/a |
||||
焊接 |
一期 |
废焊料 |
0.005t/a |
环卫清运 |
|
二期 |
0.005t/a |
||||
一期+二期 |
0.01t/a |
||||
检测 |
一期 |
不合格原料 |
10.5t/a |
厂家回收 |
|
二期 |
10t/a |
||||
一期+二期 |
20.5t/a |
||||
检验 |
一期 |
不合格成品 |
13.5t/a |
厂家回收 |
|
二期 |
13.5t/a |
||||
一期+二期 |
27t/a |
||||
废气处理 |
一期 |
废活性炭 |
0.537t/a |
委托处置 |
|
二期 |
0.537t/a |
||||
一期+二期 |
1.0742t/a |
||||
涂油、设备维护 |
一期 |
废抹布 |
0.05t/a |
环卫清运 |
|
二期 |
0.05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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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二期 |
0.1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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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溶剂使用 |
一期 |
废包装桶 |
2.5t/a |
委托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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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 |
2.5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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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二期 |
5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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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维护 |
一期 |
废酒精 |
0.5t/a |
委托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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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 |
0.5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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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二期 |
1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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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维护 |
一期 |
废塑料桶 |
1.5t/a |
委托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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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 |
1.5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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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二期 |
3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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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检测 |
一期 |
废乳化液 |
0.05t/a |
委托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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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 |
0.05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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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二期 |
0.1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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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
声 |
建设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高噪声设备经过加设厂房隔声,设计隔声达10dB(A)以上,同时厂房隔声可达15dB(A),总体消声量为25dB(A)。厂界噪声影响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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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它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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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无。 |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扩建项目在现有项目生产线的基础上扩大产能,需要扩建厂房,施工期环境影响具体如下: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1)大气污染物分析: 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安装设备时产生的扬尘和进出公司的车辆排放的汽车尾 气。施工期扬尘的主要来源为现场堆放、设备材料现场搬运及堆放、施工垃圾的清理及堆放和运输车辆造成的现场道路的扬尘。施工期间扬尘污染具有如下特点:流动性、瞬时性、无组织排放。 此外,运输车辆的进出和施工机械运行中,都将产生地面扬尘和废气排放,使空气中CO、TSP及NOX浓度有所增加,但局限在施工现场周围邻近区域。 (2)项目方在施工期采取的防治措施 ①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防止生产设备在装卸、堆放、过程中的粉尘外逸。堆场应定点定位,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如在大风天气,对散料堆场采用水喷淋防尘。 ②运输车主要进出的主干道应定期洒水清扫。 ③加强运输管理,坚持文明装卸。 ④运输车主要进出的主干道应定期洒水清扫。 ⑤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 科学施工。 (3)项目方采取相应措施后,施工期大气污染物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项目所在区域的大气环境仍能满足二类功能区的要求。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由于不用进行土建,在施工期遇大雨天气不会造成水土流失,因此无施工期含大量悬浮固体的雨水产生;本项目施工期废水排放主要是设备安装工人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主要含悬浮物、COD 和动植物油类等。由于设备安装所需要的工人较少,因此废水排放量少,该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工人定期清运,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期的水污染物对附近水体的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设备安装和装修期间,各种施工机械运行都将产生不同程度的噪声污染,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各种施工车辆的运行也会引起道路沿线噪声超标。 施工期噪声环保对策建议: (1)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对施工阶段的噪声要求,禁止在夜间施工。 (2)工地周围设立维护屏障,同时也可在高噪声设备附近加设可移动的简易隔 声屏,尽可能减少设备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3)加强施工区附近交通管理,避免交通堵塞而引起的车辆鸣号。 (4)控制施工噪声对周围的影响,《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表1的要求,白天场地边界噪声不应超过70dB(A),夜间须低于55dB (A)。 项目方采取相应措施后,施工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仍满足2类功能区的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弃的垃圾以及各类装修材料的包装箱、袋等。 包装物基本上回收利用或销售给废品收购站,垃圾将由环卫部门统一拉走处理。因此,上述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项目方采取相应措施后,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对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 综上,项目施工期历时短、影响小,在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这些影响因素都随之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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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过程产生的少量注塑废气(G1-1、G2-1)、焊接时产生的焊接废气(G1-2)、灌胶以及涂胶产生的废气(G3-1)和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气。 (一)有组织排放 (1)注塑废气 本项目注塑过程中产生的气体污染物非甲烷总烃产生量根据《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美国国家环保局)中推荐的公式,该手册认为在无控制措施时,非甲烷总烃的排放系数为0.35kg/t原料;本扩建项目一期塑料粒子用量为150t/a,则注塑过程中塑料粒子所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为0.0525;二期塑料粒子用量为150t/a,,则注塑过程中塑料粒子所产生的非甲烷总烃0.0525t/a;综合一期二期,本项目注塑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为0.105t/a,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对其进行收集,集气罩捕集的效率约为90%,收集后的废气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最终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特别排放限值。 (2)灌胶、涂胶废气 灌胶和涂胶生产过程中采用聚氨酯胶,具有良好的热稳定性,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废气以非甲烷总经计,非甲烷总烃的排放系数为0.35kg/t原料,本扩建项目一期聚氨酯胶使用量为14t/a、BZI胶水0.14t/a,则产生非甲烷总烃0.005t/a;二期聚氨酯胶使用量为13t/a、BZI胶水0.14t/a,则二期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005t/a;综合一期二期,本项目涂胶、灌胶所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为0.01t/a,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对其进行收集,集气罩捕集的效率约为90%,收集后的废气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最终满足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特别排放限值。 (3)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气 本项目在对设备维护时会使用酒精对设备进行浸泡擦拭会产生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类比同行业资料,挥发量按8%计算,本项目扩建项目一期酒精使用量为0.65t/a,则产生非甲烷总烃0.052t/a;本项目扩建项目二期酒精使用量为0.65t/a,则产生非甲烷总烃0.052t/a;综合一期二期,本项目设备维护擦拭时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为0.104/a。 扩建项目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集气罩捕集的效率约为90%,其余10%未捕集的废气在产生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收集后的废气引入两级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最终满足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特别排放限值。 活性炭的吸附机理如下所述: A、活性炭是一种很细小的炭粒,有很大的表面积,而且炭粒中还有更细小的孔——毛细管,这种毛细管具有很强的吸附能力,由于炭粒的表面积很大,所以能与气体(杂质)充分接触,当这些气体(杂质)碰到毛细管就被吸附,起净化作用。 B、活性炭是一种多孔的含碳物质,其发达的空隙结构使它具有很大的表面积,所以很容易与废气中的有机气体成分充分接触,活性炭孔周围强大的吸附力场会立即将有机气体分子吸入孔内,所以活性炭具有极强的吸附能力。 C、活性炭吸附的物理作用,利用范德华力进行吸附;无任何化学添加剂,对人身无影响。 根据生产规模预测,本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的尺寸拟定为:900mm×800mm×1700mm,活性炭箱尺寸800mm×700mm×1600mm,活性炭颗粒的堆密度约为0.5g/cm3,因此活性炭填充量约为0.448t。 (二)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注塑工序集气罩未捕集的非甲烷总烃;灌胶、涂胶工序集气罩未捕集的非甲烷总烃、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和设备维护时集气罩未补集的非甲烷总烃。 一期注塑工序集气罩未捕集的非甲烷总烃产生量0.0055t/a,产生速率为0.0006kg/h;二期注塑工序集气罩未捕集的非甲烷总烃产生量0.0055t/a,产生速率为0.0006kg/h; 一期灌胶以及涂胶工序集气罩未捕集的非甲烷总烃产生量0.0005t/a,产生速率为0.00006kg/h;二期灌胶以及涂胶工序集气罩未捕集的非甲烷总烃产生量0.0005t/a,产生速率为0.00006kg/h; 一期焊接烟尘产生量0.0001t/a,产生速率为0.00001kg/h;二期焊接烟尘产生量0.0001t/a,产生速率为0.00001kg/h; 一期设备维护时集气罩未捕集的非甲烷总烃产生量0.005t/a,产生速率为0.0006kg/h;二期设备维护集气罩未捕集的非甲烷总烃产生量0.005t/a,产生速率为0.0006kg/h; 大气污染物排放源强见表36、37 表36有组织排放源强及排放参数一览表
表37无组织排放源强及排放参数一览表
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推荐的估算模式——SCREEN3进行估算,排气筒污染物下风向2500m 浓度分布及占标率,影响预测结果如下表38、39 表38有组织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预测结果(一期)
表39有组织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预测结果(二期)
表40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预测结果(一期)
表41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预测结果(二期)
本项目一期无组织排放的烟尘最大落地浓度1.381E-6mg/m3,出现在下风向155m处,占标率为0.00%;无组织排放灌胶、涂胶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小时浓度最大贡献值为8.289E-6mg/m3,出现在下风向155m处,占标率为0.00%;无组织排放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小时浓度最大贡献值为0.0002207mg/m3,出现在下风向155m处,占标率为0.00%;设备维护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小时浓度最大贡献值为0.0002207mg/m3,出现在下风向105m处,占标率为0.00%; 本项目二期无组织排放的烟尘最大落地浓度1.381E-6mg/m3,出现在下风向155m处,占标率为0.00%;无组织排放灌胶、涂胶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小时浓度最大贡献值为8.289E-6mg/m3,出现在下风向155m处,占标率为0.00%;无组织排放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小时浓度最大贡献值为0.0002207mg/m3,出现在下风向155m处,占标率为0.00%;设备维护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小时浓度最大贡献值为0.0002207mg/m3,出现在下风向105m处,占标率为0.00%; 综上,无组织排放的粉尘、非甲烷总烃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卫生防护距离确定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注塑工序集气罩未捕集的非甲烷总烃废气;灌胶、涂胶工序集气罩未捕集的非甲烷总烃;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 一期注塑工序集气罩未捕集的非甲烷总烃产生量0.0055t/a,二期注塑工序集气罩未捕集的非甲烷总烃产生量0.0055t/a; 一期灌胶、涂胶工序集气罩未捕集的非甲烷总烃产生量0.0005t/a,二期灌胶、涂胶工序集气罩未捕集的非甲烷总烃产生量0.0005t/a; 一期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产生量0.0001t/a,二期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产生量0.0001t/a; 一期设备维护时集气罩未捕集的非甲烷总烃产生量0.005t/a,二期设备维护时集气罩未捕集的非甲烷总烃产生量0.005t/a; 根据大气导则HJ2.2-2008的要求,本项目采用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无组织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环境质量模拟重点实验室发布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模式软件计算。计算参数和结果见表42 表42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参数和结果
根据软件计算结果,本项目一期、二期厂房边界范围内无超标点,即在本项目车间边界处,污染物浓度不仅满足无组织排放车间边界浓度要求,同时已达到其质量标准要求。因此,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故考虑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按照“工程分析”核算的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 3840—91)的有关规定,计算卫生防护距离,各参数取值见表43 表43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注:*为本项目计算取值。 (1)计算源强 无组织排放废气其排放源强等参数见表45 表45无组织排放源强和面积
(2)卫生防护距离 经计算,各污染物的卫生防护距离见表46 表46污染物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表
根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规则,卫生防护距离在100m以内时,级差为50m,当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有害气体计算的卫生防护距离在同一级别时,该类工业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级别应提高一级。由以上计算,扩建项目应设置以厂房为执行边界 100 米范围的卫生防护距离。 现有项目以厂界为执行边界 100 米范围的卫生防护距离,扩建项目以现有项目+新建厂房为边界设100米卫生防护距离。据此,建议扩建项目完成后,综合现有项目和扩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取最大范围边界执行本次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目前,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现无居民点以及其他环境空气敏感保护点,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今后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应新建学校、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周边新建项目在与建设项目的距离上应满足安全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建设间距等各类要求。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2880t/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太仓港再生资源进口加工区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及浓度分别为COD 400mg/L、SS 200mg/L、氨氮25mg/L、总磷4mg/L,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新浏河。通过化粪池后COD约去除15%、SS去除30%、氨氮去除3%。 本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47 表47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1)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简介 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位于常胜路以西,首期工程总投资3250万元,日处理污水2万吨,工程从2003年4月20日开工建设,于2004年4月完工投入试运行,2005年1月经苏州市环保局验收通过(苏环验[2005]17号);二期新建工程于2005 年8月开工,2006年11月竣工并投入试运行,2007年1月1日正式商业运行。2008 年, 为保护太湖水体水环境质量,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对废水进行了深度处理,深度处理工程现已建成运行,运行情况良好,处理后水质可稳定达到《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表1中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浓度限值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标准中一级(A)标准,尾水最终排入新浏河。为满足开发区发展的需求,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新建三期工程(设计处理规模3万t/d),处理工艺采用循环式活性污泥法(C-TECH 法),并配备深度处理设施,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现为8万t/d。 (2)接管可行性分析 ①污水收集管网及项目区管线落实情况分析 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为新城区的生活污水和部分生产废水,现该 污水处理厂的管网已经铺设至项目所在地,因此,项目污水接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 理厂从管线、位置落实情况上分析是可行的。 ②水量可行性分析 目前,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尚有余量 1.2 万 t/d,本项目废水接管量仅为 41.6t/d, 占污水处理厂处理余量的 0.35%,因此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有能力接纳本项目废水。 ③工艺及接管标准上的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污水排放量较小,且水质简单,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可以完全接纳, 不会对其正常运行造成影响。本项目铺设接管口,根据江苏省环保厅《江苏省排污 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设置,位于厂区东侧。生活污水经太仓市城东污水 处理厂集中处理后,尾水达标排入新浏河,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本项目排放的废水经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入新浏河, 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接管至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是切实可行的。 3、固废 (1)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不合格原料、废焊料、废酒精、不合格成品、废抹布、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塑料桶和废乳化剂;不合格原料和不合格成品,厂家回收使用;生活垃圾、废抹布和废焊料,环卫清运处理;废酒精、废包装桶、废塑料桶、废乳化剂及废活性炭按照相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产生及处置情况见表48 表48固体废弃物产生及处置情况一览表
(2)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一)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设施)环境影响分析 扩建项目产生的不合格原料、不合格成品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的,厂家回收使用,既能回收资源,又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依托现有堆场,在现有项目厂区南面设置一般固废堆放区,占地面积为3m2。一般固废堆放区地面已进行硬化,并做好防腐、 防渗和防漏处理,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并制定了“一般工业固废仓库管理制度”、“一般工业固废处置管理规定”,由专人维护。因此,项目一般工业固废的收集、贮存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包装桶、废塑料桶、废乳化剂和废活性炭,在各产污环节点做到收集和贮存,避免混入生活垃圾中,在运出厂区之前暂存在专门的危废暂存区内。项目危废暂存区在现有项目厂区南面,占地面积为5m2,存储期3个月。危废暂存区选址所在区域地质结构稳定,地震强度4度,满足地震烈度不超过7级的要求;危废暂存间底部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项目危废暂存区不位于溶洞区或易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如洪水、滑坡、泥 石流、潮汐等影响的地区;项目危废暂存区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 扩建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储存的过程中可能由于不妥善处置或者管理人员对危废暂存区管理不当,导致危废暂存区内危废泄漏,由于扩建项目产生的危废种类为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危险废物有液体物质,一旦泄漏后可能对厂区周围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因此,扩建项目危废暂存区应由专人负责和管理,危废废物应妥善处置,避免危废泄漏对周围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综上所述,本项目危废暂存区选址合理,并且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过程严格做好防渗、防雨、防漏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方式可行,不会造成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三)运输过程的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按照相应的包装要求进行包装,由有资质单位进行运输,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并制定好危险废物转移运输途中的污染防范及事故应急措施,严格按照要求办理有关手续。运输单位在运输本项目危险废物过程中应严格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废物的泄露,或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具体措施如下: ①采用专用车辆直接从企业将危险废物运送至处理处置单位厂内,运输过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规定。 ②运输途中不设中转站临时贮存,避免危险废物在中转站卸载和装载时发生二次污染的风险,及时由危险废物的产生地直接运送到处理处置单位厂内。 ③在运输前应事先作出周密的运输计划,安排好运输车辆经过各路段的时间,尽量避免运输车辆在交通高峰期间通过市区。 ④危险废物运输者应制定事故应急和防止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丢失、扬散的保障措施和配备必要的设备,在危险废物发生泄漏时可以及时将危险废物收集,减少散失。 ⑤运输途中经过敏感点时应减速慢行,若危险废物发生泄漏时应立即将采取措 施,将危险废物收集,减少危险废物的散失,避免对敏感点造成较大影响。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项目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在严格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后,对运输路线周围的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 (四)委托利用或者处置的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危险废物代码为HW49、HW06和HW09,由具有相应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类别和足够的利用处置能力的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所在地周边的危废处置能力以及项目意向处置单位情况见表49 表49项目周边危废处置能力及意向处理表
项目危险废物处理严格落实危险固废转移台账管理,危废堆场采取严格的、科学的防渗措施,并落实与处置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协议,能实现合理处置零排放,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项目在合理处置固废后对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厂区内产生的固体废物通过以上方法处理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及人体不会造成影响,亦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所采取的治理措施是可行的,不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影响。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前在厂内的堆放、贮存场所应按照国家固体废物贮存有关要求设置,在厂内存放时要有防水、防渗措施,危险废物在收集时,所有包装容器应足够安全,并经过周密检查,严防在装载、搬移或运输途中出现渗漏、溢出、抛洒或挥发等情况,避免其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论证 (一)贮存场所(设施)污染防治措施 固体废弃物在外运处置之前,针对固体废物不同性质,采取在厂区内设置专门的固废仓库分类存放。固体废物贮存场所的面积满足贮存需求,做到贮存时间不超过一年。 项目危险废物的暂存场所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设置,具体要求如下: ①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 ②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 ③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 ④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五分之一。 ⑤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 同时应对危险废物存放设施实施严格的管理: ①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都必须按GB15562.2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②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周围应设置围墙或其它防护栅栏。 ③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 ④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理。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和管理方案,可满足危险废物临时存放相关标准的要求,将危险废物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一览表50。 表50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
(二)运输过程的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所处理的危险废物采用专门的车辆,密闭运输,严格禁止抛洒滴漏,杜绝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环境的二次污染。在危险废物的运输中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有关的规定和要求。具体如下: ①危险废物运输应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按照其许可证的经营范围组织实施,承担危险废物运输的单位应获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 ②危险废物公路运输应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9号)、JT617以及JT618执行。 ③运输单位承运危险废物时,应在危险废物包装上按照GB18597附录A设置标志。 ④危险废物公路运输时,运输车辆应按GB13392设置车辆标志。铁路运输和水路运输危险废物时应在集装箱外按GB190规定悬挂标志。 ⑤危险废物运输时的中转、装卸过程应遵守如下技术要求:卸载区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废物的危险特性,并配备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卸载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设施,并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危险废物装卸区应设置隔离设施。 综上所述,项目危险废物由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或专业危险废物运输公司负责,按相关规范进行,不对会周围居民及其它敏感点造成不利影响。 (三)危险废物处置管理要求 项目危险废物由具有处置能力的有资质单位处理。建设方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的处置规定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置。主要做好以下几点要求: ①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登记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处置方法。 ②在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转运过程中采取相应的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贮存的地方有水泥基底,以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同时具有遮避风雨的顶棚及特殊排水设施。 ③在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按照《关于加强危险废物交换和转移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控[1997]134号文)要求,对危险废物进行安全包装,并在包装的明显位置附上危险废物标签。 ④转移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废物移出地和太仓市环境保护局报告。 4、声环境影响分析 扩建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为注塑机、焊接机和空压机。 扩建项目高噪声设备均安装在生产车间内,为减少噪声对厂界的影响,扩建项目拟采取的主要降噪措施情况如下: (1)控制设备噪声 在设备选型时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在满足工艺设计的前提下,尽量选用满足国际标准的低噪声、低振动型号的设备,降低噪声源强。 (2)设备减振、隔声 对设备与地基之间安置减震器,设置隔声罩,可以降噪约15dB(A)左右; (3)加强建筑物隔声措施 项目高噪声设备均安置在室内,有效利用了建筑隔声,防止噪声的扩散和传播,采取隔声措施,降噪量约10dB(A)左右。 (4)强化生产管理 确保各类防治措施有效运行,各设备均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防止突发噪声。 (5)合理布局 在厂区总图布置中尽可能将噪声较集中的主厂房布置在厂区中央,其它噪声源亦尽可能远离厂界,以减轻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经过以上措施处理,降噪量达25dB(A)以上。 扩建项目完成后,选择各个厂界作为关心点,进行噪声影响预测。 根据声环境评价导则(HJ2.4-2009)的规定,选取预测模式,应用过程中将根据具体情况作必要简化,计算过程如下: (1)声环境影响预测模式:
式中:LA(r)——预测点r处A声级,dB(A); LA(r0)——r0处A声级,dB(A); A — 倍频带衰减,dB(A); (2)声级的计算
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Ai——i声源在预测点的A声级,dB(A); T——预测计算的时间段,s; ti——i声源在T时段内的运行时间,s。 (3)预测点的预测等效声级(Leq)计算公式: Leq=10lg(100.1Leqg+100.1Leqb) 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eqb——预测点的背景值,dB(A)。 本项目厂界噪声影响贡献值见表51、52, 厂界噪声影响预测结果见表53、54 表51本项目厂界噪声影响贡献值(新建厂房一期)
表52 本项目厂界噪声影响贡献值(二期)
表53厂界噪声影响预测结果(一期)
表54厂界噪声影响预测结果(二期)
注:N1为项目东厂界,N2为项目南厂界,N3为项目西厂界,N4为项目北厂界 根据上表预测结果,与评价标准进行对比分析,本项目一期主要噪声设备对东、南、西、 北厂界的贡献值分别为48dB(A)、41.5dB(A)、43.7dB(A)、47.3dB(A),叠加昼间背景值后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值分别为53.6dB(A)、51.6dB(A)、51.7dB(A)、53.1dB(A);叠加夜间背景值后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值分别为52.6dB(A)、51.1dB(A)、50.8dB(A)、52dB(A); 本项目新建厂房一期主要噪声设备对东、南、西、 北厂界的贡献值分别为44.7dB(A)、41.7dB(A)、38.7dB(A)、40.1dB(A),叠加昼间背景值后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值分别为53dB(A)、51.6dB(A)、51dB(A)、52.1dB(A);叠加夜间背景值后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值分别为51.8dB(A)、51.1dB(A)、50.1dB(A)、51B(A)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0dB(A)、夜间≤55dB(A); 5、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分析 (1)生产工艺的清洁性 扩建项目采用成熟先进的工艺,原料利用率高,属清洁生产工艺。 (2)污染物产生指标的清洁性 扩建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新浏河;废气经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噪声经减震、隔声措施后均能达到排放标准;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 从扩建项目原辅材料、产品和污染物产生指标等方面综合而言,扩建项目的生产工艺较成熟,排污量较小,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提现了循环经济理念。 6、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 (一)环境管理 企业应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部门,同时制定各类环境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和措施的要求,具体包括。 (1)定期报告制度 要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污染事故、污染纠纷等情况。 (2)污染处理设施的管理制度 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必须与生产经营活动一起纳入企业的日常管理中,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制定操作规程,建立管理台帐。 (3)奖惩制度 企业应设置环境保护奖惩制度,对爱护环保设施,节能降耗、改善环境者实行奖励;对不按环保要求管理,造成环保设施损坏、环境污染和资源、能源浪费者予以处罚。 (4)制定各类环保规章制度 制定了全公司的环境方针、环境管理手册及一系列作业指导书以促进全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使环境保护工作规范化和程序化,通过重要环境因素识别、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将全公司环境污染的影响逐年降低。 (二)环境监测计划 ①废水监测 根据排污口规范化设置要求,对厂内污水接管口和雨水排放口水污染物进行监 测,在接管口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有关废水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见表55: 表55废水监测内容
注:常规监测采样分析方法全部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相关规范执行。 ②废气监测项目及频率 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中规定的监测分析方法对废气污染源进行日常例行监测,有关废气污染源监测点、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见下表56: 表56废气监测内容
③噪声监测 定期监测厂界四周(厂界外 1m)噪声,监测频率为每季度一次,每次昼、夜各监测一次,必要时另外加测。监测内容主要为厂界噪声和环境噪声,同时为加强厂区环境管理。 ④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排放情况应向相关固废管理部门申报,按照要求安排处置,必要时取样分析。 若企业不具备监测条件,须委托得到环境管理部门认可的具有监测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监测结果以报告形式上报当地环保部门。 项目建成后,将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建设单位应在加强环境管理的同时,定期进行环境监测,以便及时了解项目对环境造成影响的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不利因素,减轻环境污染,使各项环保措施落到实处,以期达到预定的目标。 |
内容
类型 |
排 放 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大气污染物 |
注塑工序 |
非甲烷总烃 |
二级活性炭吸附+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吸附效率90%,达标排放 |
注塑工序集气罩未捕集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无组织排放 |
达标排放 |
|
灌胶、涂胶工序 |
非甲烷总烃 |
二级活性炭吸附+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吸附效率90%,达标排放 |
|
灌胶、涂胶工序集气罩未捕集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无组织排放 |
达标排放 |
|
设备维护 |
非甲烷总烃 |
二级活性炭吸附+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吸附效率90%,达标排放 |
|
设备维护集气罩未捕集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无组织排放 |
达标排放 |
|
焊接 |
烟尘 |
无组织排放 |
达标排放 |
|
水 污 染 物 |
生活污水 |
pH COD SS 氨氮 总磷 |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 |
有效处置、达标排放 |
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 体 废 物 |
检测 |
不合格原料 |
回收使用 |
有效处置、零排放 |
检验 |
不合格成品 |
回收使用 |
||
设备维护 |
废酒精 |
委托处置 |
||
废气处理 |
废活性炭 |
|||
设备维护 |
废塑料桶 |
|||
装溶剂使用 |
废包装桶 |
|||
工具检测 |
废乳化剂 |
|||
办公、生活 |
生活垃圾 |
环卫清运 |
||
涂油、设备维护 |
废抹布 |
|||
焊接 |
废焊料 |
|||
噪
声 |
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高噪声设备经过加设减震底座、减震垫,设计隔声达10dB(A)以上,同时厂房隔声可达15dB(A),总体消声量为25dB(A)。厂界噪声影响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
其 它 |
无 |
|||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无。 |
一、结论 1、项目概况 麦格纳公司总部位于加拿大,为全球第三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2011年,麦格纳公司在太仓经济开发区半泾北路188号投资麦格纳(太仓)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于2011年投资建设了年产汽车灯具2000万个、执行器600个、电子类产品100万个新建项目,该项目环评与2011年8月9日通过太仓环保局审批(太环计[2011]351号),2013年9月27日申请通过进行试生产(太环试[2013]81号),2014年3月5日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太环建验[2014]28号)。 2016年,建设单位因扩大产能在原有生产线基础上扩建电子控制系统的输入(传感器和采样系统)输出(执行器)部件等产品项目,扩建完成后全厂年产车用电子光学器件(汽车灯具)2500万个、电子控制系统的输入(传感器和采样系统))输出(执行器)部件1200万个、电子类产品300万个;该项目环评与2016年2月2日通过太仓环保局审批(太环建[2016]51号),2018年3月2日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太环建验[2018]1号)。 现根据公司发展需求,麦格纳(太仓)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进一步扩大产能投资,对现有厂房进行重新布局,在现有厂房内增设本次扩建项目部分一期设备,并在现有厂房东侧新建厂房进行扩建生产。 本次扩建项目分两期进行,其中一期生产场地包括现有厂房内部分区域和新建厂房内部分区域;二期生产场地为新建厂房内剩余部分区域。 扩建项目总投资32500万元,建成后将形成年产汽车灯具2200万套、执行器800万套、过载保护模块(电子类产品)180万套的生产规模。其中一期年产汽车灯具1200万套、执行器400万套、过载保护模块(电子类产品)90万套,预计在2020年3月投产;二期年产汽车灯具1000万套、执行器400万套、过载保护模块(电子类产品)90万套,预计在2022年12月投产。 2、与产业政策及用地相符性分析 (1)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3725]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991]车辆专用厢明及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3第21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和《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文)中规定的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类;亦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鼓励类、淘汰类和禁止类项目,故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的规定。 (2)扩建项目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及《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的项目,项目位于太仓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半径路东、广州路南,项目所在地块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因此,扩建项目用地与相关用地政策相符。 (3)扩建项目位于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半径路东、广州路南,属于太仓经济开发区;太仓经济开发区内规划面积44.187km2,规划范围:北至苏昆太高速公路,南至新浏河,东至沿江高速公路、十八港,西至盐铁塘和太平路。规划区产业定位为机械电子、轻工纺织、食品、环保等主导产业,其中机械电子、环保产业主要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精密机械、电子信息等,并适当开展生物医药研发工作。功能定位是集城市新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仓储物流区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开发区。 本项目从事汽车灯具等产品的生产,因此符合太仓经济开发区产业定位。 3、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 (1)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4号)二十八条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悬挂标志牌;不得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 (4)《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修订)》第四十三条规定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 他排放含氮、磷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七)围湖造田;(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 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221号)文件,扩建项目位于太湖三级保护区,应当严格贯彻落实《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4号)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2 年修订)中的相关条例。 扩建项目为生产汽车灯具等产品,行业类别为:[C3725]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991]车辆专用厢明及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不属于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 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且扩建项目只有生活污水排放,无生产废水排放,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新浏河,不属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的禁止行为,不在《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04号令,2011.9.19)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的禁止建设项目之列。因此,本项目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4号)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4、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距离新浏河(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约为6600m,所以本项目不占用生态红线保护区域范围,因此企业选址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要求。 5、与“三线一单”相符性 表57“三线一单”相符性
因此,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 6、与“263”相符性分析 苏政办发[2017]30号方案中要求,2017年底前,包装印刷、集装箱、交通工具、机械设备、人造板、家具、船舶制造等行业,全面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清洗剂、油墨替代原有的有机溶剂。集装箱制造行业在整箱抛(喷)砂、箱内外涂装、底架涂装和木地板涂装等工序全面使用水性等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交通工具制造行业使用高固体分、水性、粉末、无溶剂型等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家具制造行业使用水性、紫外光固化、高固体分等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机械设备、钢结构制造行业使用高固体分等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包装印刷行业使用水性、醇溶性、大豆基、紫外光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替代。人造板制造行业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胶黏剂替代。本项目参照交通工具制造行业,项目采用的胶水符合“263专项行动方案”要求。 苏府[2017]37号及太委发[2017]17号中要求:强制使用水性涂料,2017年底前,印刷包装以及集装箱、交通工具、机械设备、人造板、家具、船舶制造等行业实现低VOCs含量的水性涂料、胶黏剂替代原有的有机溶剂、清洗剂、胶黏剂等。对照分析,本项目行业类别属C3725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991车辆专用厢明及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本项目使用的胶水符合“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因此,本项目符合苏政办发[2017]30号、苏府[2017]37号及太委发[2017]17号““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 建设项目使用胶水,为低VOCS含量的环保型涂料,废气产生收集均在较密闭的空间,在源头上较好的控制污染产排,同时项目对污染物的收集效率、处理效率均不低于90%,是符合《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要求的。 7、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周围的大气状况良好,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值;项目纳污水体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周围声环境现状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因此,项目建设地周围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和区域环境噪声均能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 8、污染物达标排放及环境影响分析 废气:扩建项目一期、二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对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集气罩捕集的效率约为90%,其余10%未捕集的废气在产生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收集后的废气引入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焊接产生的烟尘产生量较小,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废水:扩建项目厂区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水体;扩建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排入新浏河。届时排向新浏河水环境的水污染物量COD:0.144t/a,SS:0.0288t/a,氨氮:0.01152t/a,总磷:0.00144t/a,水污染物排放量很少,对新浏河水环境影响较小,新浏河水质仍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 固废:本次扩建项目一期、二期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根据其不同种类和性质,分别采取回收使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或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等处置方式,不外排,不产生二次污染。 噪声:一期、二期全厂主要高噪声设备经过加设减震底座、减震垫,设计隔声达10dB(A)以上,同时厂房隔声可达15dB(A),总体消声量为25dB(A)。厂界噪声影响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9、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 扩建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纳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总量范围内;扩建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应向太仓市环保局提出申请,在太仓市区域内平衡;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不申请总量。 10、清洁生产原则 项目所用的原材料为清洁原料,设备先进,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污染物量少, 且均通过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体现了循环经济理念。 11、“三同时”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环保验收 本项目“三同时”验收情况见表58: 表58“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注:化粪池为厂房现有设施,不需追加投资。 12、总结论 麦格纳(太仓)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扩建汽车灯具等产品项目,在实施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原则,项目实施后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排放后对周围环境的贡献量较小,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 通过对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现状评价以及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以认为麦格纳(太仓)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扩建汽车灯具等产品项目从环境影响的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13、建议 (1)建设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文件的精神,建立健全的各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严格实行“三同时”政策。 (2)加强环境监测工作,定期对外排的废气、废水、噪声等进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3)加强管理,强化企业职工自身的环保意识,及时清理固体废物。 (4)加强各项污染物的处置措施,严格控制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量,尽量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各排污口应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管理办法》[苏环控(97)122 号]要求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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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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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公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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