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建设精密机械零部件及金属制品项目(苏州优尼昂精密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太仓青岛路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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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苏州优尼昂精密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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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麦岛正一(MUGISHIMA MASAKAZU) |
联系人 |
怀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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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太仓经济开发区大连东路9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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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8962626390 |
传真 |
- |
邮政编码 |
215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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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仓路东、青岛路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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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审批部门 |
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准文号 |
太发改投备[2018] 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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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扩建 |
行业类别 及代码 |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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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8279.2 |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22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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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万元) |
15390 |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
124 |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
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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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经费 (万元) |
- |
预期投产 日期 |
2019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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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情况详见第2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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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及能源消耗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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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消耗量 |
名称 |
消耗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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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吨/年) |
3960 |
蒸汽(吨/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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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万度/年) |
485 |
燃气(吨/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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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吨/年) |
— |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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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建设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区域雨水管网。生活污水3168t/a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要求后经规范化设置的排污口排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后最终排入新浏河,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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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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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 1、原辅材料 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表1,理化性质见表2。 表1 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表
表2 项目原辅材料理化性指标
2、主要设备 建设项目生产设备全部为新增,主要生产设备见表3。 表3 建设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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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附另页): 1、项目概况 苏州优尼昂精密金属制造有限公司现位于太仓经济开发区大连东路98号,主要从事以铝合金压铸、加工为主,铁、FC铸件等材质产品的毛胚自购、来料加工业务,现投资250000万日元(折合约15390万人民币)购买位于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仓路东、青岛路南的空地建设精密机械零部件及金属制品项目(苏州优尼昂精密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太仓青岛路分公司),占地面积18279.2m2,新建厂房等构筑物15431.8m2。建设项目预计2019年7月建成投产,建成后新厂区将达到精密机械零部件2500万套/a,金属零件1000万套/a的生产规模。项目建成后由苏州优尼昂精密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太仓青岛路分公司进行生产运营。 建设项目不设食堂和宿舍。 2、产业政策 建设项目不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中的鼓励类、禁止类及限制类,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 号)中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苏府[2007]129号文)中限制类、禁止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项目,不属于《苏州市当前限制和禁止供地项目目录》中所列项目,亦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产业,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3、与当地规划相容性 (1)与土地规划相符性 建设项目位于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仓路东、青岛路南,根据国有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项目地块属于工业用地(出让合同见附件);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四至范围为:东至娄江北路,南至郑和东路,西至盐铁塘,北至外环一级路。本项目属于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该工业园的产业定位为:以机械电子、轻工纺织、食品、生物医药、环保等为主,本项目属于机械行业,符合该工业园的产业定位,符合太仓市城厢镇总体规划、环境规划和用地规划要求。 (2)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 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1月24日修正),太湖流域划分为三级保护区:太湖湖体、沿湖岸5公里区域、入湖河道上溯10公里以及沿岸两侧各1公里范围为一级保护区;主要入湖河道上溯10公里至50公里以及沿岸两侧各1公里范围为二级保护区;其他地区为三级保护区。 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1月12日修正)第四十三条,在太湖一、二、三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七)围湖造地;(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221号文,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不属于上述禁止建设项目,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废水仅为生活污水。因此建设项目的建设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修正本)相关要求不违背。 4、与“三线一单”相符性 (1)生态红线 本项目位于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仓路东、青岛路南,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8]74号),本项目距离最近的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太仓金仓湖省级湿地公园为1.7km;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本项目距离最近的江苏省生态功能保护区太仓金仓湖省级湿地公园为1.7km,因此不在上述规定的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一级、二级管控区内。项目所在地附近生态红线区域见表4,建设项目于各生态红线区域的位置关系图见附图4。
表4 建设项目附近生态红线区域一览表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及《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本项目位于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环境质量现状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16、42、73、39微克/立方米,项目所在区NO2、PM10、PM2.5、O3超标,因此判定为非达标区,根据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通过进一步减少氮氧化物的排放量,控制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等措施,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进一步改善;地表水新浏河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声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值的要求,本项目建设后营运期产生的各项污染物通过相应的治理措施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建设项目环境风险可控制在安全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相关规定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利用已经建成的水、电等资源供应系统,项目对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全面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项目三废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的资源利用、环境合理性等符合相关规定。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位于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对照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详见下表。
表5 本项目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对照上表所列内容,建设项目符合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准入要求。 5、工程内容及生产规模 建设项目主要工程内容见表6,新厂区经济技术指标见表7。 表6 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表
表7 建设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7、公用工程 (1)给水 建设项目自来水用量3960t/a,其中生活用水量为3960t/a来自当地自来水网,清洗用水108t/a为外购软水。 (2)排水 建设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区域雨水管网。生活污水3168t/a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要求后经规范化设置的排污口排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最终排入新浏河,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供电 建设项目用电量为485万度/年,来自市政电网。 (4)绿化 建设项目绿化面积2282m2,绿化率12.5%,绿化养护由建设单位负责。 (5)储运 建设项目原辅材料和产品的运输采用汽车运输,原料和成品分别堆放于仓库内。 (6)空压机 建设项目设置4台空压机,每台压缩空气制备能力为1m3/min。 建设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见表8。 表8 建设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表
8、环保投资 建设项目环保投资124万元,占总投资的0.81%,具体环保投资情况见表9。 表9 建设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9、职工人数和工作制度 现有项目老厂区职工170人,本次扩建老厂区职工人数不变,新厂区职工新增200人,老厂区和新厂区均实行2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早班6:00~14:00,晚班14:00~22:00,各设置1小时用餐休息时间,夜间22:00后不生产,全年工作330天。 10、车间平面布置情况 建设项目自西向东依次为车间一、车间二,车间二南侧为办公楼。车间一为一层,主要用做仓库;车间二为三层,一层放置120台CNC加工中心,二层放置30台CNC加工中心、10台NC车床、10台铣床、10台小型车床及其他生产设备,三层空置。雨水排口位于办公楼南侧,污水排口位于车间二北侧,厂区平面布置见附图三, 车间二一层、二层平面布置图分别见附图三-1、附图三-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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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由苏州优尼昂精密金属制造有限公司投资250000万日元(折合约15390万人民币)购买位于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仓路东、青岛路南的空地建设精密机械零部件及金属制品项目(苏州优尼昂精密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太仓青岛路分公司),建设地址为空地,未建过厂房。项目建成后由苏州优尼昂精密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太仓青岛路分公司进行生产运营,因此无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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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项目拟建地属于环境空气质量功能二类地区。SO2、NO2、PM10、PM2.5、TSP、O3、CO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VOCs)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推荐标准,具体见表15。 表1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新浏河、半泾、凤凰泾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具体数据见表16。 表16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mg/L(pH无量纲)
3、声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项目周围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具体见表17。 表17 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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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1、废气排放标准 建设项目非甲烷总烃(VOCs)排放浓度执行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1/933-2015)表1、3标准,废气排放标准见表18。 表18 废气排放标准
2、废水排放标准 建设项目生活污水接管至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接管标准见表19。 表19 废水接管标准
为保护太湖水体水环境质量,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表1中城镇污水处理厂Ⅰ尾水排放浓度限值,DB32/1072-2007中未列入项目(pH、SS)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具体标准限值列于表20。 表20 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单位:mg/L,除pH外)
注:括号外数值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3、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建设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具体见表21,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标准见表22。 表2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值
表22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单位: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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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量 控 制 指 标 |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见表23。 表23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表 单位:t/a
[1]为排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的接管量;[2]为参照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计算,作为全厂排入外环境的水污染物总量。
建设项目新增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非甲烷总烃(VOCs)0.019t/a,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非甲烷总烃(VOCs)0.01t/a,仅作为考核量;水污染物接管考核总量为:废水量3168t/a,COD1.267t/a、SS0.634t/a、氨氮0.079t/a、总氮0.111t/a、总磷0.013t/a,最终排放量为:废水量3168t/a,COD0.158t/a、SS0.032t/a、氨氮0.016t/a、总氮0.048t/a、总磷0.0016t/a;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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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施工期: 施工期建设施工工艺流程见图1。 本项目的工程量不大,施工期较短,施工期会产生一定的噪声污染和扬尘,同时会排放一定的废水、废气和建筑垃圾,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会产生较大的噪声。其简单的施工流程及各阶段主要污染物产生情况见图1。
图1 施工期施工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⑴场地平整和基础工程 建设项目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碎石、砂土、粘土共同用作填土材料。利用压路机分片压碾,并浇水湿润填土以利于密实。然后利用起重机械吊起特制的重锤来冲击基土表面,使地基受到压密,一般夯打为8-12遍。该工段主要污染物为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粉尘和排放的尾气以及施工废水。 ⑵主体工程 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主要为钻孔灌注,现浇钢砼柱、梁,砖墙砌筑。建设项目利用钻孔设备进行钻孔后,用钢筋混凝土浇灌。浇灌时注入预先拌制均匀的混凝土,随灌随振,振捣均匀,防止混凝土不实和素浆上浮。然后根据施工图纸,进行钢筋的配料和加工,安装于架好的模板之处,及时连续灌筑混凝土,并捣实使混凝土成型。建设项目在砖墙砌筑时,首先进行水泥砂浆的调配,然后再挂线砌筑。该工段主要污染物为搅拌机产生的噪声、尾气,搅拌砂浆时的砂浆水,碎砖和废砂等固废,以及施工废水。 ⑶ 装饰工程 利用各种加工机械对木材、塑钢等按图进行加工,同时进行屋面制作,然后采用浅色环保型高级涂料和浅灰色仿石涂料喷刷,最后对外露的铁件进行油漆施工,本工段时间较短,且使用的涂料和油漆量较少,有少量的有机废气挥发。 ⑷ 设备安装及调试 建设项目设备主要为CNC加工中心、锯床等机加工生产设备,仅需进行搬运调试即可投入生产。
营运期: 建设项目精密机械零部件和金属制品均为同一生产流程,生产工艺流程见图2。
图2 建设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工艺流程简述: (1)粗加工:利用车床对加工好的压铸件进行粗略加工并使用外购纯水按1:9的比例配制切削液进行工件冷却。此工序有边角料(S1)、废切削液(S2)、切削液油雾(G1)和噪声(N)产生。磨、铣加工过程,转轴浸在切削液中,不会产生金属粉尘。 (2)机加工:利用铣床、加工中心等机器对半成品进行机械加工并使用外购纯水按1:9的比例配制切削液进行工件冷却。此工序有边角料(S3)、废切削液(S4)、切削液油雾(G2)和噪声(N)产生。磨、铣加工过程,转轴浸在切削液中,不会产生金属粉尘。 (3)清洗:使用外购软水清洗加工好的工件,不使用清洗剂,清洗后的含切削液废水回用至生产工序,不外排。 (4)装配:将清洗并自然晾干的工件进行装配,此工序有不合格品(S5)产生。 (5)包装出货:装配且合格的产品即可包装出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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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污染工序:
1、 废气 建设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加工过程产生的切削液油雾(G1、G2)。 (1)有组织废气 ①切削液油雾 机加工过程中,切削液与软化水按照1:9比例混合好后在加工件的表面进行润滑和降温,既可对设备进行冷却,又可清除加工过程飞扬的金属屑和边角料,因此加工环节无粉尘。金属屑和边角料在设备内被切削液清除进入设备底部的切削液收集槽中,设备自带过滤分离器,分离后的切削液循环回用,金属屑和边角料等回收后全部回用。切削液跟金属工件、刀具、碎屑产生大量的摩擦,产生高温,从而产生了油雾的问题,加工摩擦受热过程中有微量切削液中的有机烃挥发产生油雾,以非甲烷总烃(VOCs)计。类比估算,油雾挥发量和常态下的切削液挥发量约为使用量的2%左右,项目切削液用量为10t/a,则非甲烷总烃(VOCs)产生量为0.2t/a。建设项目CNC加工中心废气密闭收集,铣床、车床等设备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后进入油雾收集处理设备处理,油雾收集处理设备共计180个,单个设备风量为630 m3/h,则总风量为113400 m3/h,由聚酯滤芯吸附收集处理非甲烷总烃(VOCs),滤芯定时更换,收集效率95%,处理效率90%,处理后的切削液废气通过1#15米排气筒排放。 建设项目新厂区有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见表24。 表24 建设项目生产车间有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表
(2)无组织废气 ①未被收集的切削液油雾 根据前文可知,建设项目未被收集的切削液油雾(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VOCs))排放量0.01t/a,排放速率为0.002kg/h。
表25 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产生情况表
(3)污染物排放量核算 ①有组织排放量核算 表26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②无组织排放量核算 表27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③项目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
表28 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
2、废水 建设项目新增自来水用量3960t/a,包括清洗用水和生活用水,来自当地自来水网;外购软水108t/a用于清洗。 (1)建设项目使用外购软水清洗加工好的工件,由于清洗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工件上沾染的切削液,因此可用于切削液配制,据业主提供资料,清洗用水用量为108t/a,其中16.7%损耗,剩余83.3%作为全部回用至机加工工序作为配制好的切削液进行使用,不外排。 (2)建设项目新厂区切削液使用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水按1:9的比例调配后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切削液用量为10t/a,则切削液用水为90t/a(清洗废水),其中20%的水损耗,剩余进入废切削液处理。 (3)建设项目新增员工200人,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9),员工用水定额为每人每天40-60L,本项目按60L/人·d计算,项目年工作330天,生活用水3960t/a。产污系数以0.8计,建设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168t/a,主要污染物为COD 400mg/L、SS 200mg/L、氨氮25mg/L、总氮35mg/L、总磷4mg/L,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排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建设项目用排水平衡见图3。
3、噪声 项目生产设备中高噪声设备主要为空压机、车床、加工中心、铣床等,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附录A1.1,“实际的室外声源组,可以用处于该组中部的等效点声源来描述,等效点声源的声功率等于声源组内各声源声功率的和。一般要求组内的声源具有大致相同的强度和离地面的高度;到接收点有相同的传播条件;从单一等效点声源到接收点间的距离r超过声源的最大几何尺寸Hmax二倍(r>2Hmax)。假若距离r较小(r≤2Hmax),或组内的各点声源传播条件不同时(如加屏蔽),其总声源必须分为若干分量点声源。一个线源或一个面源也可分为若干线的分区或若干面积分区,而每一个线或面的分区可用处于中心位置的点声源表示。”建设项目距离r较小,因此每10台设备作为一个单独的点声源,主要噪声源情况见表29。 表29 主要噪声源一览表
注:分组情况见附图三-1、附图三-2 2、 固废 建设项目在运营时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边角料、废切削液、清洗废液、废滤芯和含油废抹布。 (1) 建设项目新增劳动定员200人,每年工作330天,员工生活产生垃圾按1kg/(人·d)计算,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66t/a。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 建设项目在机加工工序中产生多余的边角料,根据《机械加工项目污染物源强的确定方法》(陈强、吴焕波),废边角料的量=原料的使用量*(1-原料利用率),本项目原料用量为压铸件3500万件/a,共计15000t/a,原料利用率约为99%,则边角料产生量为150t/a,产生后外售。 (3)建设项目设备润滑使用液压油,循环使用,不产生废液压油。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含油废抹布,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含油废抹布产生量约为0.2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含油废抹布混入生活垃圾,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4) 切削液使用软化水按1:9的比例调配后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切削液用量为10t/a,则切削液用水为90t/a,其中20%的水损耗,2%的切削液挥发,剩余81.8t/a作为废切削液处理,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废切削液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09,废物900-006-09,需收集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建设项目处理切削液油雾使用的油雾收集处理设备中的滤芯需定时更换,更换周期为1月1次,则废滤芯产量为2160个/年,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废滤芯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49,废物900-041-49,需收集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6)建设项目清洗过程中使用外购软水对工件进行清洗,产生的含切削液清洗废水全部回用至机加工工序作为配制好的切削液进行使用,不外排。 固体废物属性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判断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是否属于固体废物,判定依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及结果见表30。 表30 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汇总表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中固废的判别依据,列于4.2中的副产物属于固体废物,所以建设项目产生的副产物均属于固体废物。 (2)固体废物产生情况 项目固废产生情况详见表31,危险废物产生情况见表32。 表31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
表32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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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类型 |
排 放 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 产生量(单位) |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单位) |
大气污染物 |
生产车间 |
非甲烷总烃(VOCs)(有组织) |
0.317mg/m3,0.19t/a |
0.032mg/m3,0.019t/a |
非甲烷总烃(VOCs)(无组织) |
无组织,0.01t/a |
无组织,0.01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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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物 |
生活污水 3168t/a |
COD SS 氨氮 总氮 总磷 |
400mg/L,1.267t/a 200mg/L,0.634t/a 25mg/L,0.079t/a 35mg/L,0.111t/a 4mg/L,0.013t/a |
400mg/L,1.267t/a 200mg/L,0.634t/a 25mg/L,0.079t/a 35mg/L,0.111t/a 4mg/L,0.013t/a |
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体 废物 |
生产过程 |
边角料 |
150t/a |
外售150t/a |
含油废抹布 |
0.2t/a |
环卫清运66.2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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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过程 |
生活垃圾 |
66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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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过程 |
废切削液 |
81.8t/a |
委托处置81.8t/a、2160个/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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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滤芯 |
2160个/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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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
声 |
建设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空压机、车床、加工中心、铣床等。设备运行时的噪声值约为72-85dB(A)左右。建设项目高噪声设备通过厂房隔声、设备减振及距离衰减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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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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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无 |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间主要从事生产车间及职工休息室的建设,总建筑面积为10000m2。各项施工活动不可避免的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主要包括废气、粉尘、噪声、固体废物、污水等,而且以粉尘和施工噪声尤为明显。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对大气造成污染的主要是粉尘和汽车尾气,控制施工期粉尘和尾气的主要措施如下: (1)洒水抑尘 装运土方时控制车内土方低于车厢挡板,减少途中撒落,对施工现场抛洒的砂石、水泥等物料应及时清扫,砂石堆、施工道路应定时洒水抑尘。表27为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试验结果。经试验表明: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量减少70%左右,扬尘造成的TSP污染距离可缩小到20-50m范围,因此本工程可通过该方式来减缓施工扬尘。 表33 施工期场地洒水抑尘试验结果
(2)封闭施工 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或围墙,封闭施工,缩小施工现场扬尘和尾气扩散范围。 (3)限制车速 施工场地的扬尘大部分来自施工车辆。在同样清洁程度的条件下,车速越慢,扬尘量越小。本场地施工车辆在进入施工场地后,需减速行驶,以减少施工场地扬尘,建议行驶车速不大于5km/h。此时的扬尘量可减少为一般行驶速度(15km/h计)情况下的1/3。 (4)保持施工场地路面清洁 为了减少施工扬尘,必须保持施工场地、进出道路以及施工车辆的清洁,可通过及时清扫,对施工车辆及时清洗,禁止超载,防止洒落等有效措施来保持场地路面的清洁,减少施工扬尘。 (5)避免大风天气作业 应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水泥、黄沙等的装卸作业,使用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时不应露天堆放,即使必须露天堆放,也要注意加盖防雨布,减少大风造成的施工扬尘。 (6)管理措施 为尽量减少本项目施工机械、车辆离开施工场地需由专人负责冲洗;对施工机械、车辆使用的道路要落实清扫责任和制度,每天对责任道路进行洒水和清扫;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需进行夜间施工的,应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和现场公示后才能夜间施工,夜间施工禁止打桩等强烈振动的工程。 (7)其他措施 除此以外,为了减少施工扬尘,施工中还应注意减少表面裸土,开挖后及时回填、夯实,做到有计划开挖,有计划回填。 综上所述,施工期实施以上措施后,能有效减少施工期的扬尘污染,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民工集中,排放附近水体的生活污水量增加。此外,冲洗施工机械、工具、地面等生产废水以及水泥砂浆和石灰浆等废液的排放也增加了附近水体的污染负荷。施工期水环境的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加强施工期管理,生活污水收集后,统一外运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对含油量高的施工机械冲洗水或悬浮物含量高的其他施工废水需经处理后场地洒水抑尘,不排放;砂浆和石灰浆等废液宜集中处理,干燥后与固体废弃物一起处置。 经以上措施,施工期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间,运输车辆和各种施工机械如打桩机、挖掘机、推土机、搅拌机都是主要的噪声源,据有关资料,这些机械、设备运行时的噪声值如表34。 表34 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值
在施工过程中,这些施工机械又往往是同时作业,噪声源辐射量的相互叠加,声级值将更高,辐射范围也更大。 施工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采用《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进行评价。 施工机械噪声主要属中低频噪声,预测其影响时可只考虑其扩散衰减,预测模型可选用: L2=L1-20lg(r2/r1) 式中:L1、L2分别为距声源r1、r2处的等效声级值[dB(A)] r1、r2 为接受点距声源的距离(m)。 △L=L1-L2 =20lg(r2/r1) 由上式可以计算出噪声值随距离衰减情况,见表35。 表35 噪声值随距离的衰减情况
根据表29可见,白天施工时,如不进行打桩作业,作业噪声超标范围在100m以内,若有打桩作业,打桩噪声超标范围达600m。夜间禁止打桩作业,对其它设备作业而言,300m外才能达到施工作业噪声极限值。 建议在施工期间采取以下相应措施: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夜间不得进行打桩作业; (2)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噪声低的施工方法; (3)作业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障; (4)尽量采用商品混凝土 (5)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建材等运输尽量在白天进行,并控制车辆鸣笛。 经以上控制措施,施工期噪声可控,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阶段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为废弃的建筑材料如砂石、石灰、混凝土、木材、废砖、土石方等。 施工过程中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加以利用,防止其因长期堆放而产生扬尘。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如不及时清运处理,则会腐烂变质、滋生蚊虫苍蝇,产生恶臭,传染疾病,从而对周围环境和作业人员的健康带来不利影响。施工阶段固体废弃物及时清运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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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有组织排放 ①切削液油雾处理可行性分析 建设项目CNC加工中心废气密闭收集,铣床、车床等设备设置30个集气罩收集废气后进入油雾收集处理设备处理,共计180个。 切削液油雾由风机收集后经过二次聚酯滤芯过滤收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工作流程为:颗粒状较大的雾状物和灰尘首先被吸入,并与撞击板相撞而落下,然后,由一次滤网将大部分雾状物出去;中间除雾装置将叶轮旋转而成的气流旋涡整形,使得粒子进一步变大,从而提高下一个滤网的捕集效率;第二层高效滤网进一步捕集细小的雾状物。该油雾处理设备适用于数控车床、CNC车床、立式加工中心、数控铣床等设备。吸入口径148mm,单个尺寸356×581×460mm,根据业主提供资料,设备收集效率95%,处理效率90%,处理后的切削液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无组织排放 建设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被收集的切削液油雾。由于产生量较小,扩建单位拟通过以下措施加强无组织排放废气控制: ①加强生产管理,规范操作; ②加强车间通风,使车间内的无组织废气满足相应的车间浓度标准。 (3)评价等级判断 ①预测模式 本次预测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推荐模式清单中的预测模式AERSCREEN。 ②估算模型参数表 估算模型参数表见表36。 表36 估算模型参数表
③污染源调查 大气污染源点源参数调查清单见表37,面源参数调查清单见表38。 表37 大气点源参数调查清单
表38大气面源参数调查清单(矩形面源)
④预测结果 表39 主要污染源估算模型计算结果表
表40 估算模式计算结果统计
⑤评价等级判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采用推荐模式中的估算模型AERSCREEN对污染物的最大地面占标率Pi(第i个污染物)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进行计算。其中Pi定义如下: ×100% 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0i—第i 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表41 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分级判据
正常工况下,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贡献值较小,其中非甲烷总烃(VOCs)污染物占标率最大,最大浓度为0.0007mg/m3,最大占标率为0.04%<10%,评价等级为三级,不需要进一步预测。 本项目正常情况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方案可行。 (4)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不再区分点源和面源,防护距离针对整个企业,根据大气导则只有大气一级评价需要核算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大气二三评价不需要计算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5)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中7.4所列公式计算建设项目卫生防护距离:
式中:Cm ——标准浓度限值(mg/m3) Qc ——可以达到的控制水平(kg/h) A、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r ——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 L ——卫生防护距离(m)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各参数的取值见表42。 表42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注:*为本项目计算取值。 表32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值 单位:m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 3840-91),确定建设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以2#车间为执行边界的50m形成的包络线范围。目前在此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点以及其他环境空气敏感保护目标,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今后在此范围内也不得建设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项目。 (5)大气影响评价自查 表43 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6)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①正常排放情况下各污染源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较小,其中非甲烷总烃(VOCs)污染物占标率最大,最大浓度为0.0007mg/m3,最大占标率为0.04%<10%。因此,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②根据计算,本项目投产后卫生防护距离为以2#车间为执行边界的50m形成的包络线范围。目前在此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点以及其他环境空气敏感保护目标,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见附图二。综上,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无组织废气排放对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生活污水3168t/a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要求后经规范化污水接管口排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后排入新浏河,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建设项目配水切削液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更换的废切削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清洗废液全部回用至机加工工序作为配制好的切削液进行使用,不外排。 (1)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简介 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位于常胜路以西,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5万吨,共分二期实施。其中首期工程总投资3250万元,日处理污水2万吨,工程从2003年4月20日开工建设,于2004年4月完工投入试运行;二期扩建工程已于2005年8月开工,2006年11月竣工并投入试运行,2007年1月1日正式商业运行。现太仓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能力达到5万吨。2008年,为保护太湖水体水环境质量,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对废水进行了深度处理,深度处理工程现已建成运行,运行情况良好,处理后水质达到《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T1072-2007)表1中城镇污水处理厂Ⅰ尾水排放浓度限值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标准中一级(A)标准,尾水最终排入新浏河。为满足开发区发展的需求,拟在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现有厂区扩建三期工程,处理规模3万t/d,处理工艺采用循环式活性污泥法(C-TECH法),并配备深度处理设施(与前两期项目升级改造后工艺相同)。三期项目环评报告于2010年7月通过太仓市环保局审批(太环计[2010]280号),于2011年3月开始土建施工,三期建设项目建成后,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达8万t/d。
图4 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2)设计参数指标 ① 设计进水水质指标见表44。 表44 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一览表 单位:mg/L(pH无量纲)
② 设计出水水质指标如下: 表45 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一览表 单位:mg/L(pH无量纲)
(3)废水接管可行性 A、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各项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浓度限值,项目废水可排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 B、接管范围 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环评己经通过,目前己投入运行。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污水管网己铺设到位,可接管处理。 C、污水厂余量 目前,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的废水接管总量为3.8万t/d,尚有1.2万t/d余量,建设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9.6m3/d,占其余量较小。建设项目属于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之内,污水管网已铺设到位,污水接管口已根据江苏省环保厅《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进行设置。 综上分析,建设项目生活污水达接管要求排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经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边角料、废切削液、废滤芯和含油废抹布。其中边角料外售,生活垃圾、含油废抹布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切削液委托处置(危废协议见附件五),废滤芯须在试生产前需落实危废处置单位并签订危废协议到环保局备案(承诺书见附件)。 厂区内一般工业固废的暂存场所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建设,具体要求如下: (1)贮存、处置场的扩建类型,必须与将要堆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类别相一致。 (2)贮存、处置场应采取防止粉尘污染的措施。 (3)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处置场内,避免渗滤液量增加和滑坡,贮存、处置场周边应设置导流渠。 (4)应设计渗滤液集排水设施。 (5)为防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渗滤液的流失,应构筑堤、坝、挡土墙等设施。 (6)为保障设施、设备正常运营,必要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地基下沉,尤其是防止不均匀或局部下沉。 厂区内危险废物暂存场地的设置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建设要求设置,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1)废物贮存设施必须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995)》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2)废物贮存设施周围应设置围墙或其它防护栅栏; (3)废物贮存设施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 (4)废物贮存设施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理。 表46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
建设项目的固体废物可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是空压机4台、车床20台、铣床10台、加工中心150台,单台设备噪声值为70-85dB(A)。为了减少噪声对厂界的影响,建设项目对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底座,经减振底座及厂房隔声,隔声效果可达25dB(A)。本次选择厂区的东、南、西、北厂界作为关心点,进行噪声影响预测。 根据声环境评价导则(HJ2.4-2009)的规定,选取预测模式,应用过程中将根据具体情况作必要简化,计算过程如下: (1)声环境影响预测模式
式中:LA(r)——预测点r处A声级,dB(A); LA(r0)——r0处A声级,dB(A); A — 倍频带衰减,dB(A); (2)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等效声级贡献值(Leqg)计算公式:
式中: Leqg—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Ai—i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 声级,dB(A); T— 预测计算的时间段,s; ti —i声源在T 时段内的运行时间,s。 (3)预测点的预测等效声级(Leq )计算公式:
式中: Leqg —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eqb — 预测点的背景值,dB(A); (4)在环境噪声预测中各噪声源作为点声源处理,故几何发散衰减:
式中:Adiv——几何发散衰减; r0——噪声合成点与噪声源的距离,m; r——预测点与噪声源的距离,m。 考虑噪声距离衰减和隔声措施,预测其受到的影响,预测结果见表47。 表47 建设项目噪声预测表
高噪声设备经减振、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对车间东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北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分别为45.5dB(A)、43.9dB(A)、39.3dB(A)、49.1dB(A),建设项目夜间22点后不生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噪声值≤65dB(A),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噪声防治措施可行。 5、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分析 (1)生产工艺的清洁性 建设项目生产工艺采用成熟简单的生产工艺,属清洁生产工艺。 (2)原材料和产品的清洁性 建设项目所用的原材料均为无毒或低毒物质,在原辅材料获取过程中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属清洁原材料;产品无毒无害,在使用过程中对人健康和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使用寿命长,产品报废后可回收利用,属清洁产品。 (3)污染物产生量指标的清洁性 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生活污水达接管要求,经规范化排污口排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固废得到了合理利用和有效处置。 从本项目原材料、产品和污染物产生指标等方面综合而言,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较成熟,排污量较小,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体现了循环经济理念。 6、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统计表见表48。 表48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
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污染物排放总量见表49。 表49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表 单位:t/a
[1]为排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的接管量;[2]为参照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计算,作为全厂排入外环境的水污染物总量。
建设项目新增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非甲烷总烃(VOCs)0.019t/a,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非甲烷总烃(VOCs)0.01t/a,仅作为考核量;水污染物接管考核总量为:废水量3168t/a,COD1.267t/a、SS0.634t/a、氨氮0.079t/a、总氮0.111t/a、总磷0.013t/a,最终排放量为:废水量3168t/a,COD0.158t/a、SS0.032t/a、氨氮0.016t/a、总氮0.048t/a、总磷0.0016t/a;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 7、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投资估算及“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见表50。 表50 建设项目环保投资及“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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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类型 |
排 放 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大气污染物 |
1#排气筒 |
非甲烷总烃(VOCs) |
集气罩+油雾收集处理设备+排气筒 |
达到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1/933-2015)表1、3标准 |
水 污 染 物 |
生活污水 |
COD SS 氨氮 总氮 总磷 |
化粪池 |
接管排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电离辐射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体 废物 |
营运期 |
边角料 |
外售 |
有效处置 |
含油废抹布 |
环卫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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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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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切削液 |
委托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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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滤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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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
声 |
建设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空压机、车床、加工中心、铣床等。设备运行时的噪声值约为72-85dB(A)左右。建设项目高噪声设备通过厂房隔声、设备减振及距离衰减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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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它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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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无 |
一、结论 苏州优尼昂精密金属制造有限公司现位于太仓经济开发区大连东路98号,主要从事以铝合金压铸、加工为主,铁、FC铸件等材质产品的毛胚自购、来料加工业务,现投资250000万日元(折合约15390万人民币)购买位于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仓路东、青岛路南的空地建设精密机械零部件及金属制品项目(苏州优尼昂精密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太仓青岛路分公司),占地面积18279.2m2,新建厂房等构筑物15431.8m2。建设项目预计2019年7月建成投产,建成后新厂区将达到精密机械零部件2500万套/a,金属零件1000万套/a的生产规模。项目建成后由苏州优尼昂精密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太仓青岛路分公司进行生产运营。 建设项目不设食堂、住宿。 1、厂址选择与规划相容 (1)用地规划相符性 建设项目位于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仓路东、青岛路南,根据国有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仓路东、青岛路南属于工业用地(出让合同见附件);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四至范围为:东至娄江北路,南至郑和东路,西至盐铁塘,北至外环一级路。本项目属于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该工业园的产业定位为:以机械电子、轻工纺织、食品、生物医药、环保等为主,本项目的产品符合该工业园的产业定位,符合太仓市城厢镇总体规划、环境规划和用地规划要求。 建设项目配水切削液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更换的废切削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清洗废液全部回用至机加工工序作为配制好的切削液进行使用,不外排,满足《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修正)的要求。 (2)与“三线一单”相符性 ①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相符性 本项目距离项目最近的生态功能保护区为太仓金仓湖省级湿地公园约1.7km,不属于管控区内。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和《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8]74号)的要求。 ②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相符 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本项目位于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环境质量现状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16、42、73、39微克/立方米,项目所在区NO2、PM10、PM2.5、O3超标,因此判定为非达标区,根据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通过进一步减少氮氧化物的排放量,控制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等措施,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进一步改善;地表水新浏河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声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值的要求,本项目建设后营运期产生的各项污染物通过相应的治理措施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建设项目环境风险可控制在安全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相关规定要求。 ③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相符 本项目利用园区已经建成的水、电等资源供应系统,项目对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全面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项目三废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的资源利用、环境合理性等符合相关规定。 ④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相符 对照产业政策、地方管理法律法规、规划相符性进行分析,本项目符合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准入要求。 2、与产业政策相符 建设项目不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中的鼓励类、禁止类及限制类,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其修改条目(苏政办发[2013] 9号文、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中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苏府[2007]129号文)中限制类、禁止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项目,不属于《苏州市当前限制和禁止供地项目目录》中所列项目,亦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产业,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3、污染物达标排放,区域环境功能不会下降 (1)废气 建设项目新增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非甲烷总烃(VOCs)0.019t/a,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非甲烷总烃(VOCs)0.01t/a,经计算,建设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设置以2#车间为执行边界的50米形成的包络线范围的卫生防护距离,此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点以及其他环境空气敏感保护目标,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今后在此范围内也不得扩建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项目。 (2)废水 建设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区域雨水管网。生活污水3168t/a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要求后经规范化设置的排污口排入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后最终排入新浏河,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 建设项目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边角料、废切削液、废滤芯和含油废抹布。其中边角料外售,生活垃圾、含油废抹布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切削液委托处置(危废协议见附件五),废滤芯须在试生产前需落实危废处置单位并签订危废协议到环保局备案(承诺书见附件)。 建设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建设项目高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经设备减震,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符合清洁生产原则,体现循环经济理念 从本项目原材料、产品、污染物产生指标等方面综合而言,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较成熟,排污量较小,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体现了循环经济理念。 5、满足区域总量控制要求 建设项目新增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非甲烷总烃(VOCs)0.019t/a,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非甲烷总烃(VOCs)0.01t/a,仅作为考核量;水污染物接管考核总量为:废水量3168t/a,COD1.267t/a、SS0.634t/a、氨氮0.079t/a、总氮0.111t/a、总磷0.013t/a,最终排放量为:废水量3168t/a,COD0.158t/a、SS0.032t/a、氨氮0.016t/a、总氮0.048t/a、总磷0.0016t/a;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可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该项目在拟建地扩建是可行的。
二、建议 1、建议建设单位加强管理,强化企业职工自身的环保意识。 2、建议建设单位加强各项污染物的处置措施,严格控制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量,尽量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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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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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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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公 章
经办: 签发: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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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释 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件一 备案文件 附件二 营业执照 附件三 建设单位确认函 附件四 危废承诺书 附件五 危废协议及资质 附件六 国有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附件七 环评合同 附件八 全本公示截图
附图一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二 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 附图三 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三-1 项目1F生产车间平面布置图 附图三-2 项目2F生产车间平面布置图 附图四 太仓市生态红线图
二、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 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 1— 2项进行专项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3.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4.声影响专项评价 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 6.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 7.辐射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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