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城东水质净化厂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太仓市城东水质净化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太仓市城东水质净化厂工程
建设规模:设计规模15万m3/d,一次建成。
建设地点:太仓市主城区苏州路岳鹿路东北侧。
处理工艺:污水采用MBR工艺(A2/O+膜池)、污泥处理采用浓缩+离心脱水处理工艺、除臭采用生物法为主的组合除臭工艺。
服务范围:包括现状城东污水处理厂和岳王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具体为东至陆新路、南至新浏河、西至太平路、北至杨林塘-苏昆太高速,服务范围面积约136km2。
排放去向:本项目废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1标准及苏州特别排放要求(准Ⅳ类),达标后排入横沥河。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大气及风险评价范围内的群众(项目周边约5km范围群众),同时鼓励听取该范围外的群众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如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请下载并填写附件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信函或者面谈现场查阅纸质报告书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我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建设单位:太仓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倪主任,联系电话:13862278897,E-mail:172926209@qq.com)。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25-85699109,dy-lili@163.com)。
报告获取方式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oYTBJRHT6LfCBKHrlFXgA
提取码:mkiw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有效期自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众请于该期限之内提出意见。
以下是下载文件: 太仓市城东水质净化厂工程环评报告 (征求意见稿).rar |
以下是下载文件: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rar |